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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巩固洁净城市创建成果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市执法局组建于2011年。2017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更名为“高碑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1月7日,按照《高碑店市机构改革方案》更名为“高碑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一是持续巩固“洁净城市”创建成果。

高碑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巩固洁净城市创建成果

【概况】 2019年,高碑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城市综合管理力度,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以“齐美净亮绿”为原则,全面提高城市美化、净化、绿化、亮化水平,全力打造市容秩序美、环境卫生美、硬件设施美、队伍形象美的四美城市品牌,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被河北省妇联评为“河北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被中共保定市委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被中共保定市委、保定市人民政府评为“保定市文明单位”;被保定市城市管理6S行动领导小组评为“‘6S’行动先进单位”;在2019年度保定“洁净城市”复检中位列第一;被高碑店市人民政府评为“工作实绩突出单位”;被高碑店市文明办评为“提质提效创建竞赛优胜单位”。

市执法局组建于2011年。2017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更名为“高碑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1月7日,按照《高碑店市机构改革方案》更名为“高碑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局内设办公室、财务装备股、执法股、法制监察股、城乡环卫统筹管理办公室,下设行政执法大队、环卫处、园林绿化管理局、市政管理处、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挂指挥中心牌子)5个股级事业单位

市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建明

副局长:高文

荀贵臣

市园林局局长:刘卫东

【环境卫生管理】 2019年,市执法局以“精确、细致、扎实、提高”为工作目标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推行精细作业、精细服务、精细管理。一是提升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围绕打造保定地区最干净城市的目标,严格执行《高碑店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标准》,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定人、定责、定岗、定路段的岗位责任制。市区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6%。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签约率100%,履约率不低于98%。积极推进社区物业化管理,提高社区、背街小巷环卫管理水平。二是规范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细化市区生活垃圾清运办法,进一步规范垃圾清运处置工作。生活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严禁清运不及时造成垃圾积压。加强垃圾收集设施管理,做到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整齐完好、外体干净、摆放整齐、无残缺破损。严格清运标准,垃圾清运做到车走地净,车容整洁,密闭运输,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三是狠抓渣土扬尘污染整治。为有效抑制道路扬尘,实施EPS道路扬尘治理,同时加大机械化清扫频次和道路洒水降尘;严格实行渣土车辆备案制度,规定运输路线、运行时间,覆盖运输并加装GPS定位系统。

工作推进会

厕所革命】 2019年城区新建公厕7座,改造既有公厕1座。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2019年,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全覆盖,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200座。截至2019年底,全市农村小型生活垃圾台站998个。(www.xing528.com)

【城市垃圾处理】 2019年,为确保生活垃圾处理的连续性,市政府与德国爱温公司签署了《关于解除高碑店市政府与德国爱温环境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2日签署的〈“减排甲烷气垃圾处理项目”合作运营合同〉的协议》,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进场建设,预计2020年6月底前完成调试正式运行。

【园林绿化】 2019年,规划区内新增绿地面积64.46万平方米。其中,道路附属绿地新增36.18万平方米,公园绿地新增14.81万平方米,单位居住区附属绿地新增13.47万平方米。完成紫泉公园建设项目、斗门河河道改造及绿地建设项目、紫泉河(三期)改造项目总工程量的92%;完成和谐路(新华大街至永乐街)、永乐街(安泰路至和谐路)、盛意街(北城路至地表水厂)、定慧街南段、定慧街北段、合作路(高速桥下)、德诚路(燕南街至112国道)绿化项目;完成北城路(中华大街至新华大街)、合作路(汇通街至高速西侧)、富康大街南延(紫霞路至德诚路)、德诚路(高铁至112国道)、紫泉路(燕南街至兴隆大街)可施工段绿地建设。同时,完成植物公园、世纪广场提升改造工程。

紫泉公园

【市政道路建设维护】 2019年,完成世纪路、兴隆大街等14条道路罩面补强工程,累计补强面积约46万平方米;完成光华大街、七一路等6条道路人行道改造,改造约2.1万平方米;完成建兴胡同、交警队胡同等8条小街巷路面改造,改造面积约1.1万平方米;完成文苑路(文化街至富民路)道路翻修,面积约0.4万平方米。市区泄洪河道引流积存雨水共计5万立方米,清理淤泥4800立方米,改造河床及护坡6000平方米,安装隔离网1.2万m2。封堵非法入河排污口共计67处。

道路施工

【城市亮化工程】 2019年,完成合作路、紫泉路等23条道路、9条小街巷路灯安装,新增亮化工程约22公里;升级新华大街、兴隆大街等6条道景观亮化,改造路灯210基,更换灯罩7145套。

【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2019年,完成112国道市区段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共计完成立面美化16.7万平方米、新增和改造绿化面积20.98万平方米、新增节点亮化45处;完成小街巷立面美化改造7万平方米;完成107国道城区段综合整改项目。

【城管监察】 继续探索城市精细化管理模式,加强常态化工作管理。一是持续巩固“洁净城市”创建成果。全年保持市区清扫保洁率100%,城市机械化清扫率不低于90.6%,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二是拆除违法及危陋丑旧建筑物(构筑物)。2019年,以“一区三边”攻坚行动和112国道市区段环境综合整改项目为抓手,累计拆除违建面积7.9万平方米,拆除违规和破损户外广告2.15万平方米。三是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加强秩序管理。2019年,清理流动商贩约23.3万次,清理店外经营约13.6万次,清理乱堆物料约6.65万次,督导门前三包约19.7万次,清理大花脸、小广告约14.4万次,治理早夜市1.1万余次,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74起。四是加强城市绿地、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维修。完成光华大街、和平路、中华大街等8条道路绿化带行道树补植工作,完成高速南北口和城区绿地乔灌木补植工作,完成城区98处节点见缝插绿工作,完成9个住宅区补植工作。2019年,补植乔木2936株、花灌木53.32万株、地被花卉和草坪植5.3万平方米。2019年,累计更换路灯2514盏,维修照明附属设施208处;更换防护栏990米,更换破损防撞桶367次、立柱墩367个。五是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加快数字化城管建设。2019年,城市数字化管理中心共计受理各类城市管理案件28817件,立案28003件,立案率97.18%,实际结案26984件,结案率96.41%。受理自行处置案件9013件,立案9004件,立案率99.9%,结案9004件,结案率100%。六是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任务。城区142台渣土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累计检查渣土车辆4616台次,说服教育372台次、行政处罚51起。市区在建工地已全部完成实体围墙设置和出入口硬化;市区市政工地及门店施工82处,全部按要求设置围挡并湿法作业。市区油烟排放餐饮单位946家,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2019年,累计检查餐饮单位3.3万次,督促整改715家,行政处罚2家。监督垃圾处理场严格按照垃圾处理标准程序作业,加大除臭剂喷洒力度,尽量减少异味产生,对因环保标准提高而不达标的技术标准积极实施改造。

(王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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