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被上诉至美国联邦第四巡回上诉法院之后,上诉法院推翻了地区法院对“点赞”的认定,并详细阐释了自己的观点。在厘清Facebook、Facebook页面、动态消息以及“点赞”等基本概念之后,上诉法院从如下几个方面展开了分析。
1.社会效果
针对卡特在亚当斯竞选页面上“点赞”的行为,上诉法院从技术角度列举了由此将产生的效果:一是亚当斯竞选页面的名称和头像将会被添加至卡特的个人主页。这样,所有Facebook用户都可以在卡特的个人主页上浏览到亚当斯竞选页面的名称和头像,并通过该名称上所附带的链接进入亚当斯的竞选页面。二是“卡特点赞亚当斯竞选页面”的信息将会出现在卡特好友的Facebook动态消息之中。三是卡特的姓名和头像将会被添加至亚当斯竞选页面的“喜欢本页面的人”列表之中。从上诉法院的技术分析可以看出,“点赞”这一讯息将通过行为人的个人主页、行为人好友的动态信息以及被“点赞”的页面三个平台同步传播,使得浏览行为个人主页的用户、行为人的好友以及浏览被“点赞”页面的用户都能够及时获知。也就是说,“点赞”将会产生“广泛传播”的社会效果。
2.实质意涵
上诉法院认为,卡特“点赞”亚当斯竞选页面的行为至少体现了如下三个层次的意涵:首先,在最基本的字面含义上,“点赞”表明卡特“喜欢”亚当斯的竞选页面;其次,从政治选举的语境来看,“点赞”毫无疑问地表明卡特对候选人亚当斯的“支持”;最后,从宪法意义上来说,倘若行为人试图表达的意涵是相同的,那么是采取单击鼠标的方式还是采取多次敲击键盘的方式则并没有什么区别。上诉法院对“点赞”意涵的理解不仅坚持了开发者赋予的原初含义,还结合具体的语境进行了合理解释,即将“喜欢”延伸解释为“支持”。那么,按照同样的逻辑,在不同的语境之下,“喜欢”还有可能被解释为其他正向、积极的意涵。另外,上诉法院不从形式上区分“点赞”和“文字”的态度表明,判断一种表达是否构成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言论”,其关键不在于表达的形式,而在于表达的内容。可以说,上诉法院对“点赞”实质意涵的理解实际上否定了地区法院的观点。
3.象征意涵 (www.xing528.com)
同时,上诉法院还注意到了“点赞”按钮的形状,即“向上的大拇指”。上诉法院认为,“向上的大拇指”所象征的意涵与“点赞”相同,即表达了卡特对亚当斯的支持。从上诉法院对“点赞”按钮的解读再一次表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言论”可以有多种不同的呈现形式。除了文字和“点赞”之外,图形也是一种有效的表达形式。
4.类比分析
为了进一步阐明其对“点赞”的理解,上诉法院将“点赞”类比为“在自家前院展示政治标语”。[9]上诉法院认为,正如卡特在自家前院树立一块写有“亚当斯当选警长”的政治标语能够向路过他家的人传递“卡特支持亚当斯”的信息一样,卡特在亚当斯的竞选页面上点赞也能向浏览卡特个人主页或亚当斯竞选页面的人传递同样的信息。而这一点也已经被麦考伊(McCoy)以及警长办公室其他雇员的证言所证实。上诉法院的类比分析不仅让“点赞”的法律意涵更加清晰,而且也使得其对“点赞”的理解获得了更加坚定的法律依据。
总的来说,通过上诉法院的论证分析,“点赞”在美国司法实践中所具有的法律意涵已经十分清晰了。从主观意图来说,“点赞”无疑表达了行为人对被点赞内容的支持;从社会效果来说,“点赞”则将使“点赞”行为与被点赞内容广泛传播。也正是基于“点赞”的主观意图与社会效果,上诉法院将“点赞”纳入了传统法律体系之中,并将其认定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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