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景区公私合作的经验及优化方案

景区公私合作的经验及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7年8月23日双方签订了《合作开发老君山景区合同》,注册成立河南省老君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确立公司从事老君山景区的开发、经营和管理。由此,瑞丰公司得到了70年的景区合作经营权。[85]老君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是特定历史背景下的产物,也是在景区方面公私合作的典型例子。虽然属于公私合资(并合营)混合企业的老君山公司是私法人,但其李姓游客免门票的行为并不必然就是属于经营自主权的范围。

景区公私合作的经验及优化方案

国营老君山林场始建于1956年,其间几经分合,最终于1978年确立现在的名称和管辖地域。1982年6 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河南老君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随着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1997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将老君山一并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2年9月,经栾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栾编 〔2002〕 12号)成立“河南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老君山管理局”,与林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正科级建制。林场下辖老君山大酒店和老君山旅游景区两个场属企业。[82]

建场伊始,林场主要经营森林和木材深加工。1982年划建保护区以后,基本停止森林采伐,林场由全额拨款划归为差额补贴事业单位,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后已全面禁伐,林场失去经济支柱,每年仅靠县级财政拨付的2.5万元补贴经费和省林业厅拨给的少量保护经费维持森林管护、办公等费用开支,经济上陷入困顿。[83]

2007年,栾川县委、县政府提出了“以工业反哺旅游,以工促旅”的旅游发展思路。栾川民营企业瑞丰工贸有限公司有意投资老君山,并与老君山林场达成共识。2007年8月23日双方签订了《合作开发老君山景区合同》,注册成立河南省老君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确立公司从事老君山景区的开发、经营和管理。公司实行股份合作制,实行董事会领导体制,聘任总经理等组成经营管理机构,设置六部一室等常设工作机构。瑞丰公司拿出800万元帮林场还债,林场以现有景区内的实物资产(林木资产、上山公路,土地除外)1375万元投入新公司,占20%的股权,瑞丰公司以6300万元货币资金投入公司,占80%的股权。瑞丰公司经理杨植森出任董事长,老君山林场场长孙欣欣出任副董事长。前者主要负责老君山深度开发工程,后者负责为公司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办理林地报批手续。双方共同聘请李伟出任总经理,负责经营。由此,瑞丰公司得到了70年的景区合作经营权。[84]2010年游客已达到65万人次,景区综合收入达到1800多万元。月收入超过200万元,旅游旺季将近300万元。[85](www.xing528.com)

老君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是特定历史背景下的产物,也是在景区方面公私合作的典型例子。虽然属于公私合资(并合营)混合企业的老君山公司是私法人,但其李姓游客免门票的行为并不必然就是属于经营自主权的范围。例如,国企受令平抑物价,将相关商品的价格以低于市场价抛售,该行为就不能视为经营自主的行为,国企是在执行行政任务,应该受到公法的规范。[86]免票行为的性质有待进一步考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