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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保护地方法规的普遍确立与优化

时间:2023-07-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2年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出台了《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两项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颁布施行后,先后有宁夏、浙江、新疆、广东、贵州、重庆、山西、江苏、云南、河南、山西、河北、安徽、山东共14个省份出台了非遗保护地方性法规。中国现在仅有14个省份出台了非遗保护地方性法规,是远远不够的,像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却相对出台较晚,这种情况应该尽快改变。

非遗保护地方法规的普遍确立与优化

中国非遗学术界几个代表性的学者中国社科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所长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副理事长刘魁立、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陈勤建、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副院长田兆元等人都在呼吁:在国家层面非遗相关法律不断完善的背景下,相关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行政法规和制度,地方行政法规不仅可以充实非遗社会化保护的具体内容,还可以充实整个文化领域的法制体系。

苏州是吴文化的发祥地、举世闻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是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地区。苏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门类众多、技艺精细,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938个,这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同类城市中都鲜有匹敌。古村落是苏州传承数千年农耕文化的结晶和历史文化演变的重要载体,是苏州市“古城—古镇—古村”三级历史文化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传承的物质基础和环境条件,而作为农耕文明产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构成了苏州古村落历史文化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不过在今天现代化、全球化城市化的多重冲击下,根植于农耕文明的古村落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面临着存续的危机。2012年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出台了《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两项法规。《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从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保护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级、分类保护,传承、传播的激励机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从古村落的认定和规划,保护资金筹集,内部建筑抢救与流转,保护和利用,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5]两项法规互为表里,相互支持、相互依存对于苏州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使国家《非遗法》可以在苏州地区得以具体落实。(www.xing528.com)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颁布施行后,先后有宁夏、浙江、新疆、广东、贵州、重庆、山西、江苏、云南、河南、山西、河北、安徽、山东共14个省份出台了非遗保护地方性法规。各个地方相关法规的颁布不但是国家《非遗法》在各个地方的具体执行,更是保护该地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际需要。但上海非遗相当一部分保护项目还没有根本扭转濒危的状况,如黄道婆棉纺织手工艺青浦山歌等因社会环境的变化逐渐失去生存土壤,后继乏人、濒危失传,这种现象在全国都普遍存在。学术界再三呼吁:要及时解决这些问题,亟需相关地方法规的出台。中国现在仅有14个省份出台了非遗保护地方性法规,是远远不够的,像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却相对出台较晚,这种情况应该尽快改变。单靠国家的《非遗法》远远不够,必须出台更为具体的地方法规才能更好地实现整个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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