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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消费: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绿色消费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消费者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要求经营者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在绿色消费中,安全消费更加侧重于消费结果不危害消费者或他人的身体健康。实际上针对我国消费者绿色消费行为的调查显示,对普通产品的质量安全不信任,以及绿色产品有利于消费者自身的身体健康,是消费者采取绿色消费行为的重要原因。因此,安全消费日益不容忽视,也是绿色消费的应有之义。

安全消费: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绿色消费

所谓消费者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要求经营者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在绿色消费中,安全消费更加侧重于消费结果不危害消费者或他人的身体健康。当前,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企业生产者唯利是图等原因,消费安全问题在食品、药品、家居建材玩具、服饰等领域尤为突出。近年来,甲醇制酒事件、甲醛浸泡海产品问题、阜阳奶粉问题、苏丹红事件、三聚氰胺事件、地沟油问题、食用明胶问题等等,层出不穷。家居建材如人造板、油漆、涂料等不可避免地含有甲醛、VOC、苯等有毒有害物质,造成室内空气污染。在工商、质检等部门对玩具、服饰等产品的抽检中,屡屡爆出抽检产品质量不合格问题,邻苯二甲酸酯、芳香胺、甲醛、菌群等超标现象已经成为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重大隐患。安全消费形势之严峻,也更体现出绿色消费的必要性。实际上针对我国消费者绿色消费行为的调查显示,对普通产品的质量安全不信任,以及绿色产品有利于消费者自身的身体健康,是消费者采取绿色消费行为的重要原因。因此,安全消费日益不容忽视,也是绿色消费的应有之义。

2008年中国奶制品污染事件

2008年中国奶制品污染事件是中国的一起食品安全事故。事故起因是很多食用三鹿集团生产的奶粉的婴儿被发现患有肾结石,随后在其奶粉中被发现化工原料三聚氰胺。根据公布数字,截至2008年9月21日,因使用婴幼儿奶粉而接受门诊治疗咨询且已康复的婴幼儿累计39 965人,正在住院的有12 892人,此前已治愈出院1579人,死亡4人,事件引起各国的高度关注和对乳制品安全的担忧。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对国内的乳制品厂家生产的婴幼儿奶粉的三聚氰胺检验报告后,事件迅速恶化,包括伊利蒙牛光明、圣元及雅士利在内的多个厂家的奶粉中都检出三聚氰胺。该事件亦重创了中国制造商品的信誉,多个国家禁止了对中国乳制品的进口。9月24日,中国国家质检总局表示,牛奶事件已得到控制,9月14日以后新生产的酸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等主要品种的液态奶样本的三聚氰胺抽样检测中均未检出三聚氰胺。2010年9月,中国多地政府下达最后通牒:若在2010年9月30日前上缴2008年的问题奶粉,不处罚。2011年4月,卫生部等发布公告禁止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要求“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 mg/kg,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 mg/kg”。2011年,中国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调查发现,这一事件后7成中国民众不敢买国产奶粉,导致2008年后外资奶粉的进口量大增,不断蚕食国产奶粉的市场份额。2007年时,外资奶粉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还只有35%左右,到了2012年,就已经接近60%了,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位的均为外资奶粉。同时,销量较好的高端国产奶粉中,奶源大多也来自国外,因此,外资奶粉在中高端市场的占有率实际上可能超过80%。(www.xing528.com)

资料来源:http://finance.sina.com.cn/chanjing/cyxw/20150320/2225217719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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