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生态保护法规环境的优化措施

生态保护法规环境的优化措施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档案信息保护的行政法规具有权威性、稳定性、命令性和动态性等特点。目前,我国档案信息保护的行政法规是相对较为完整和系统的,为保护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级地方政府依法制定的关于档案信息保护的规范性文件。

生态保护法规环境的优化措施

法规环境是指档案信息生态性保护所依赖的社会规范体系,具体表现为具有强制性的各种法规性文件,不仅包括法律范畴的立法性文件,例如法律、条例、规章、规则等,还包括具有强制力的非立法性文件,例如行业标准、行业规范等。其主要功能是维系良好的档案信息保护秩序,控制生态性保护系统良性运行。

其一,法律层面的保护。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档案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已相对较为完整和系统,如颁布了《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保护法》等。这些法律根植于深厚的社会实践基础、组织基础和思想基础,保障了档案信息的完整与安全,促进了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现有的法律体系已不能适应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时代发展要求,有些法律所规定的保护对象和保护措施比较抽象、笼统,应当适时进行调整和补充,使之更具原则性、操作性、针对性、前瞻性和系统性。

其二,行政法规层面的保护。档案信息保护的行政法规一般可分为三类:一是关于档案信息管理行政事务的系统规定;二是关于某一方面的档案信息管理事务的局部性规定;三是关于某一项档案信息管理事务的具体规定。档案信息保护的行政法规具有权威性、稳定性、命令性和动态性等特点。目前,我国档案信息保护的行政法规是相对较为完整和系统的,为保护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然而,由于档案信息保护的发展具有动态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关的保护行政法规也应适应这种变化而进行适时的调整,在兼顾继承性与发展性的基础上,制定出更符合档案信息生态性保护的规律和特点的行政法规。(www.xing528.com)

其三,行政规章层面的保护。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级地方政府依法制定的关于档案信息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其作用是为解释、说明和执行有关档案信息保护的政策法规,提供具有操作性和具体性的行为规范。目前,这一类文件是最多的,各级地方政府都出台多种有关档案信息保护的行政规章文件。以广西为例,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业务建设规范(试行)》等。为适应法治化建设新时代的需要,新的档案信息保护行政规章应具有制定程序简便性、内容专业性、操作具体性、地方民族性、保护主体多元性等时代特点。

其四,标准体系层面的保护。档案信息保护的标准体系是包括档案信息保护基础标准和业务技术标准两种类型的指导性文件集群。基础标准是具有广泛的档案信息保护指导作用的整体性标准。业务技术标准是具有专门性业务对象的档案信息保护工作标准。标准体系按使用范围划分,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据不完全统计,与档案保护有关的国际标准有24项,我国国家标准有25项、行业标准有25项、部队标准有1项。[10]综观我国的档案信息保护标准,涉及了档案的载体保护、信息保护、库房环境保护、自然环境保护、社会环境保护、工作人员资质宏观和微观领域,可以说完整的保护标准体系已经形成。今后的标准体系建设应更注重适时修订,避免老化,并拓展标准制定范围,提高民间组织的参与度,建立与图书、文博等事业机构的沟通机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