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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预防理念的兴起及实践需求探析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风险预防理念发展的两大宏观政策缘由随着二战后福利国家理念的兴起,社区矫正不仅是犯罪处遇制度,其对犯罪人的治疗复归也被纳入国家福利体系,成为处遇对象享有的福利权利。因此,首要行刑需求就变为了风险预防。

风险预防理念的兴起及实践需求探析

(一)风险预防理念发展的两大宏观政策缘由

随着二战后福利国家理念的兴起,社区矫正不仅是犯罪处遇制度,其对犯罪人的治疗复归也被纳入国家福利体系,成为处遇对象享有的福利权利。然而,全球化时代社会矛盾加剧和开支激增,以犯罪人福利式保护为着眼点的社区矫正效果有限且不堪重负,着眼于对传统行刑安全性隐忧的批判思路及其代表性的密集监控论被重新提及吸纳并结合时代需求进行范式转换,向风险预防理念演化发展。

一方面,兴起的新自由主义思潮要求国家收缩不计成本的福利矫正思路,从产出效益角度重新评估社区矫正的性质与机能。与之相适应,背离于传统以社会决定论为核心的“自我犯罪学”逻辑,“他者犯罪学”(Criminology of Others)[25]兴起,认为犯罪人不是“孺子可教”的矫正对象,而是需监控防范的异己分子,处遇重点不应是信任式的人身危险性评估与改造,而是防范式的依风险程度的分流转处和密集监控。就保障社会安全而言,密集监控的效率和效益要远远高于个案矫正。另一方面,对社会冲突的持续担忧催生了风险社会[26]意识,时代发展已经进入风险因素纵横交错和愈加难以把控的风险高发态势。在这种意识影响下,危机重重的社会首要任务是风险管理,社会刑事政策应从传统的危害追究和罪犯改造范式向犯罪风险管理与预防范式转型,不仅在犯罪预设方面前置法益保护和扩张危险犯罪名,而且更为紧要的是,刑罚处遇的主要机能应从内在矫正恢复犯罪人的合社会性道德理念(corrections)向外在控制剥夺罪犯风险制造能力(incapacitation)转型。这就要求作为刑罚处遇方式的社区矫正也需着重风险预防的评估与直接管控,处遇技术逻辑从个人责任追究与人身危险矫治转变为犯罪人风险标定与分级监管。

(二)风险预防理念发展的行刑实践需求(www.xing528.com)

1970年代开始,世界范围内社会的犯罪控制实践的发展,越来越显示出这种风险预防理念的影响力超越了其他传统理念。第一,随着前所未有的矫正机构和矫正人口数量的剧增,使得传统成本高昂的个殊化教育矫正不堪重负也无法达成,解决和安排前所未有的服刑人员成为刑事司法的首要任务。因此,为了能最大程度地安排服刑人数,行刑的其他考量纷纷让位于风险预防必要性的原则,只要是能够压制风险和预防风险的方法就能够优先适用。因此,首要行刑需求就变为了风险预防。美国行刑实践中私营监狱、改造营和电子监控的大量适用正是这一转变的体现。第二,如前所述,随着福利国家的衰退,以福利为出发点的矫治帮扶经费遭到了大量削减,严格的预算限制导致行刑无法再过多深入考量个案矫治的精致规划进程和多措施综合适用,而更强调矫治中的安全即风险预防状况,对矫治工作人员的绩效评价已经从未来再犯比率转变为当下安全比率,矫治工作逻辑也转向风险预防。第三,以更有效的风险预防为核心的“中间行刑”这种刑罚执行理念迅速发展,不仅影响行刑实践,甚至影响量刑和刑罚立法状况,体现出超越行刑范围的整个刑罚体系都注重有利于风险预防的新理念和制度这一趋势。第四,整体社会治理都愈加重视对风险的预警和管理,以对风险预防进行更高效、反应更灵敏、更富创造性的服务。其中一个突出体现是情境预防理念的大行其道,不仅行刑领域,整个社会都重视环境因素的综合规划和调整,以适应风险预防的需求,安全监控设备和风险语境系统已经成为城市治理和犯罪控制的标准配置。

世界犯罪控制领域的种种实践做法已经不约而同地越来越显示出对风险预防这一目标的优先强调,因此,这表明传统的行刑领域的理念应该拓宽视角,将风险预防纳入整合考量的范围之内,明确行刑体系内部风险预防理念的定位和特征,并持续以实践加以推动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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