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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谱和族谱也应该有一个传承的标志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家谱、族谱、宗谱等,是明血统、序昭穆,记载家族历史的一种著作。它也有着自己特定的著述格式和内容,也就是说它是有自己要求的,这就是它的“谱”。所以这里要向有关专家和读者请教,研究家谱该不该也有个谱?章学诚在谱牒分类时,只是将家传、家训等附在家谱之后,而没有直接把它看作家谱,这自然是有其道理。班固以还,不载谱系,而王符《氏姓之篇》、杜预《世族之谱》,则治经著论,别有专长,义尽而止,不复更求谱学也。

家谱和族谱也应该有一个传承的标志

家谱、族谱、宗谱等,是明血统、序昭穆,记载家族历史的一种著作。它也有着自己特定的著述格式和内容,也就是说它是有自己要求的,这就是它的“谱”。从内容来说,诸如族姓的源流、世系谱表、郡望支派、移住始末、恩荣表述(制诰、族节、恩例、进士等)、祠堂家墓(族规、祠产、义庄等)、家传著述和家训等等。而每一项也并非三言两语,自有一定的要求。至于其书的组成,一般都应当有表、牒、图、传等,正如章学诚在《家谱杂议》中说:“修谱本为家史,体例自有一定,岂得出入任情,茫无成法欤!”[13]而表、牒、图、传在家谱中是肩负着不同的任务,按照章学诚的说法,“家谱系表,旁行斜上,乃是周谱旧式,后史所本者也”[14]。又在《家谱杂议》中说:“夫旁行斜上,周谱之法,原取便于稽检,使夫昭穆亲疏,一望可晓耳。”这就是说,谱表主要是叙述家庭世系,应该自上而下,贯彻始终,即使向上追溯二三十世均可。而牒则是谱牒另一组成部分,并且自有其任务,“牒者,表之注也,表仅列名,而人之行次、字号、历官、生卒、妻妾姓氏、子女所出、茔墓方向,皆当注于名下,如履贯然,表线所不能容,故著牒以详之”[15]。“牒有专门,则世系之表,但书名讳辈行,不复须加子注。表无子注,则尺幅之间,约字无多,而二三十世可绳贯矣。”[16]至于图、传的作用无需多说,大家都很明白。唯其如此,那种把西周青铜器上所刻之世系表一律称为家谱,恐怕很难让人接受。这种世系表作为谱牒内容,自然名正而言顺,而作为私家之家谱显然不能成立。首先要作出回答的倒不是内容、体例、格式是否符合后世产生的私家之谱,而是后世这种私家西周时存在吗?尤其是在当时能够铸造青铜器的,该是一个怎样的家庭,恐怕也无需多作考证。这里不妨引赵光贤先生《周代社会辨析》一书中一段论述宗法制度的文字,或许有助于理解这一问题:“宗法制度是周人在新的封建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并为它服务的一种上层建筑。它是直接以维持大小贵族的土地所有制为目的,间接以巩固封建秩序为目的的,所以说宗法制度是支持封建社会的主要支柱。战国以前,宗法制度本来是贵族阶级所专有的,与庶民无关。”[17]为了维护这个宗法制度不被打乱,故还设了专门机构,有专官来管,编纂谱牒,正是他们所采取的具体措施,这就是“古谱牒掌于官”或“谱牒之掌,古有专官”的实质。屈原三闾大夫,虽也“叙其谱属”,但这并不是他主要的工作。所以那种把西周青铜器上所刻之世系表与后世私家之谱等同来看显然是不妥当的。至于将《太史公自叙》和班固的《汉书叙传》都一律说成“自叙家谱”,真使人不敢想象,若是这样的话,那自叙家谱或他叙家谱,简直就多到无边无际了。魏收的《魏书》,沈约的《宋书》,都有自叙传,自然都可视作自叙家谱自不必说,而《史记》中30世家,除少数外,都可视作家谱;至于70列传,凡是论及家世者自然也可视作家谱。以此类推,一部廿四史或者廿六史,不就成了千千万万家谱所组成吗?所以这里要向有关专家和读者请教,研究家谱该不该也有个谱?章学诚在谱牒分类时,只是将家传、家训等附在家谱之后,而没有直接把它看作家谱,这自然是有其道理。而私家之谱何时产生,自然可以讨论,事实上邵晋涵论述谱学发展三个阶段,并没有说私家之谱只有到了宋代才产生,三个阶段只不过是讲主流而已。史书记载,魏晋时期不是有那么多私家家谱吗?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幾所撰之《刘氏家乘》,显然就是私家家谱。为了辨清问题,现将章学诚关于这方面的一段论述摘引如下:

谱牒之掌,古有专官。司马迁以《五帝系牒》、《尚书》集世记为《三代世表》,氏族渊源,有自来矣。班固以还,不载谱系,而王符《氏姓之篇》、杜预《世族之谱》,则治经著论,别有专长,义尽而止,不复更求谱学也。自魏晋以降,迄乎六朝,族望渐崇,学士大夫,辄推太史世家遗意,自为家传,其命名之别,若《王肃家传》、《虞览家记》、《范汪世传》、《明粲世录》、陆煦《家史》之属,并于谱牒之外,勒为专书,以俟采录者也。至于挚虞《昭穆记》、王俭《百家谱》,以及何氏《姓苑》、贾氏《要状》诸篇,则总汇群论,编分类次,上者可裨史乘,下或流入类书,其别甚广,不可不辨也。

族属既严,郡望愈重。若沛国刘氏,陇西李氏,太原王氏,陈郡谢氏,虽子姓散处,或本非同居,然推言族望,必本所始。后魏迁洛,则有八氏、十姓、三十六族、九十二姓,并居河南洛阳。而中国人士,各第门阀,有四海大姓、州姓、郡姓、县姓,撰为谱录。齐梁之间,斯风益盛,郡谱州牒,并有专书。若王俭、王僧儒之所著录,《冀州姓族》、《扬州谱钞》之属,不可胜纪,俱以州郡系其世望者也。唐刘知幾讨论史志,以谓族谱之书,允宜入史。其后欧阳《唐书》撰为《宰相世系》,顾清门巨族,但不为宰相者,时有所遗。至郑樵《通志》,首著《氏族之略》,其叙例之文,发明谱学所系,推源史家不得师承之故,盖尝慨切言之。而后人修史,不师其法,是亦史部之阙典也。[18](www.xing528.com)

章学诚在这段文字中,既肯定了谱牒应属史学范畴,又指出了有些著作虽是专门撰写的家史,诸如家传、家记、世传、家史等等,却并不是家谱,“并于谱牒之外,勒为专书,以俟采录者也”。为什么这样区分,显然值得我们注意。他不仅是位独树一帜的史学评论家,而且是位具有丰富谱学理论的谱学家,一生穷困潦倒,从未有过一官半职,因而编纂方志,修撰家谱,便成为他经济生活重要来源。多次编修家谱,自然积累了许多谱学理论。他在《刘忠介公年谱叙》中又说:“余惟谱历之学,仿于《周官》,所以奠系属,分经纬,太史公集《尚书》、《世纪》,为《三代世表》,其遗法也。魏晋以还,家谱图牒,与状述传志,相为经纬,盖亦史部支流,备用一家之书而已。而前代文人,若韩、柳、李、杜诸家,一时皆为之谱,于是即人为谱,而儒杂二家之言,往往见之谱牒矣。”[19]这里讲得更加明确,“家谱图牒”与“状述传志”并不同属一类,而是并列关系,两者“相为经纬”,而于年谱,则归之于谱牒,可见泾渭分明,毫不含混。以上事实说明,家谱的本身的确是有自己应当具备的“谱”,尽管它的产生与其他著作一样,有个由简到繁的过程,但是那种简单的世系毕竟不能直指为家谱,因此,我们的研究也就不能太离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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