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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检察机关在体系性构建中的作用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笔者认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两法,强化体系性构建,牢固系统性思维。最后,充分认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检察机关的新要求,充分发挥两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能、新任务,主动落实司法保护责任,把司法保护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未检力量。王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

重视检察机关在体系性构建中的作用

王亮[3]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低龄化的问题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共鸣,成为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之一。对这些孩子该如何做到“提前干预,以教代罚”,避免“一罚了之、一放了之”的困境,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2019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明确要求“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家庭教育、分级处遇、保护处分制度”,南浔区人民检察院抓住机遇,顺势而为,顺势有为,打造检校合作教授工作室模式,将姚建龙教授团队的理论研究运用到未检部门案件办理过程中,做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制度构建的先行者,成为各地检察机关实践探索学习的样板。

笔者认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两法,强化体系性构建,牢固系统性思维。首先,深耕细作未检刑事案件,规范落实涉未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重点推动提高社会调查的比例和质量,健全完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人格甄别机制,促进对罪错未成年人的精准处遇和个性化帮教。其次,持续探索未检融合式监督模式,加强涉未案件背后问题的成因分析,坚持督导而不替代,通过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实现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最后,充分认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检察机关的新要求,充分发挥两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能、新任务,主动落实司法保护责任,把司法保护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未检力量。

接下来,希望南浔区人民检察院依托“姚建龙学术团队工作室”理论研究为基础,以贯彻落实两法为契机,以精细化办案为基础,以加快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为抓手,以深化未检领域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努力打造好“智童”涉未监督治理平台,助力涉未社会综合治理,最大限度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司法保护。

【注释】
(www.xing528.com)

[1]沈勐儿,南浔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

[2]刘悦,姚建龙教授学术团队工作室成员、鲁东大学博士研究生。∗∗王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

[3]∗刘悦,姚建龙教授学术团队工作室成员、鲁东大学博士研究生。∗∗王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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