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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制度自信的对比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证明,中国实行西方的宪政民主是行不通的。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建立了中国第一个民主共和国,结束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中国正在构建一个不同于西方的体系来实现民主。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制度自信的对比

历史已经证明,“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也不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的政治制度模式。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各国国情不同,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都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当今西方世界,乱象丛生,经济危机长期难以复苏;主权债务危机频频使政府陷入信任危机,福利社会难以维系;难民问题常常引发社会冲突和政治危机;等等。在国内治理面临如此复杂多变的重重问题,已经陷入制度性困境的背景下,这些国家还热衷于将他们的宪政民主制度嫁接到其他国家,居心何在?近年来,多个国家的政治实践反复证明,西方宪政民主输入到哪个国家,就会导致哪个国家经济发展停滞、政治体制不顺、社会动荡不安、人民生活在苦难之中,扼杀人民对未来的希望和憧憬,与人民最初的期望大相径庭甚至是南辕北辙。

与西方世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持续改善,人民民主权利依法保障,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生态文明建设成绩斐然。所有这一切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集中体现,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过去和现在一直生长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之中,未来要继续茁壮成长,也必须深深扎根于中国的社会土壤”。因此,我们有理由坚持走自己的路,坚定自己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大多数美国人会认为,政府的政策是通过有条不紊、尊严而又合理的程序制定出来的。但是实际上我们发现其中存在着冲突和混乱。其实,政府决策不是一种严肃的过程,而是一条曲折的道路;不是井然有序,而是杂乱无章。

——肯尼迪总统任内的助理国务卿罗杰·希尔斯曼

有些人将我们党强调的依宪执政、依宪治国与西方宪政民主混为一谈,或者用西方宪政民主的理论和制度模式加以评判,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以为然、极力排斥,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贴上“人治”“专制”的标签加以反对,其实质是企图否定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坚强领导,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阻碍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反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或者企图用西方宪政民主理论和观点来“解读”依宪执政、依宪治国,其实质就是要用西方宪政民主价值观念和制度模式诠释、扭曲乃至取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宪法制度,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和宪法制度引入西方宪政民主的窠臼,引向歧途。

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证明,中国实行西方的宪政民主是行不通的。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从器物层面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提倡“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但没能改变中国积贫积弱的面貌。日本宪政所取得的富国强兵成就,让康有为梁启超等一批中国政治精英推崇民主制度,以建立君主立宪制作为维新变法的主要目标,但由于当时缺乏建立西方宪政民主的条件,这场改良运动以失败告终,使当时的先进分子认识到以改良方式建立近代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道路行不通,便发动了资产阶级革命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建立了中国第一个民主共和国,结束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从“康梁变法”的君主立宪制到辛亥革命的总统共和制,这种嫁接的西方民主制度未能触动封建制度的根基——封建土地所有制,导致了此后持续了13年的军阀混战。南京国民政府虽然在形式上实现了国家统一,但始终无法走上西方的民主政治道路,最终无法完成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标志着中国进入新民主主义革命新阶段,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于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从此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第一次真正当家作主,成为国家的主人。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仅仅用了不到40年的时间,取得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数百年的现代化建设成就,领导人民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历史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团结带领全国人民朝着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力迈进。历史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制度、文化,是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选择和人民的选择,并且经过了100多年以来实践的反复检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以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其民主的真实性、广泛性和现实性赢得了人民的广泛拥护和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在当代全球化和民主化浪潮中经受住了各种风险的严峻挑战,正日益彰显其制度优势,逐渐成为充满生机活力、特色鲜明和富有效率的政治制度,最适合中国的国情,具有无比的优越性。因此,中国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自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绝不能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绝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民主的真谛就是人民做决定。至于民主的具体程序和制度,每个国家可以有所不同。中国正在构建一个不同于西方的体系来实现民主。这种模式较之西方的民主拥有更加长远的目光。

——世界著名的未来学家、《大趋势》作者约翰·奈斯比特

(一)坚持制度自信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它是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形成的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坚持制度自信,就是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能够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坚强制度保证。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必须首先坚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善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必须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

(二)坚定制度自信必须坚持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www.xing528.com)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由宪法所规定的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法律制度和体制机制构成的相互衔接、彼此协调、充满活力、有机统一的制度体系。坚持制度自信就是要毫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基本制度。我国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就是围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民主政治的核心内涵所构建起来的基本制度体系。坚持制度自信,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坚持制度自信,必须要坚持改革和创新,深化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不断破除制约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发挥的体制机制弊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努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

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仅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体系,还是一个高度开放、兼容包蓄的体系。坚持制度自信还要大胆学习和借鉴人类一切有益的制度文明成果,凡是能够为我所用,有利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成果,都可吸收借鉴。

(三)坚持制度自信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

坚持制度自信,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要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二要坚持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三要完善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四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五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六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七要坚持和改善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建设,保证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坚持制度自信,还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的影响,旗帜鲜明,敢于亮剑;要坚决同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道路、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错误言行作斗争;决不能落入西方错误思想和司法独立的“陷阱”,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道路。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

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9月6日。

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2年12月5日。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

(执笔人:刘旺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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