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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一般来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2012年12年10日,汽车公司与张某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汽车公司提出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张某及油漆厂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共计5万元。

经济法: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违反劳动合同法律责任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一)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我国相当部分劳动者认为违反劳动合同的一般都是用人单位,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所以往往在不经意的情况下违反劳动合同,承担本可以避免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思考】张某原系某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后到某汽车公司工作,岗位为汽车喷漆设备引进安装项目的主要负责人。2012年12年10日,汽车公司与张某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同年公司送张某等一批技术人员去日本考察培训,张某个人花去考察培训费2.7万元。2013年6月27日,张某向公司递交辞职书,第二天就离开了公司,耽误了进口设备的安装工程2.3万元。2014年2月,张某应聘到某市油漆厂工作。汽车公司提出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张某及油漆厂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共计5万元。

请思考:张某的辞职行为是否合法?张某和油漆厂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有以下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聘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www.xing528.com)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并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规定支付劳动和经济补偿的。

案例9-10

补休能否代替加班工资?

上海市徐汇区劳动部门曾接到一位女士的投诉电话,该女士一直在一家单位工作,在工作期间经常加班,但是用人单位一直没有计发加班费给她,后来当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离开该单位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补发其工作期间的加班费,但是原单位仅用很便宜的价格购买她多年积攒下来的补休单。

那么,到底职工加班,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用补休来代替加班工资?

显而易见,这是不可以的。《劳动法》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是平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二是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三是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因此职工遇到第一、第三种情况,单位用补休代替加班工资就是违法行为。根据《劳动法》,加班工资应高于平时正常工作的工资报酬,给予补休,只能反映加班收入与平时工作收入同等。显然,非休息日加班,用补休代替加班工资损害了职工的利益。

加班,是每个劳动者经常遇到的问题,那么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在加班期间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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