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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多渠道教育经费筹资体制:教育财会改革探究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从1985年开始探索建立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投资体制与机制。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改革和完善教育投资体制,增加教育经费。”“要逐步建立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资集资和设立教育基金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

建立多渠道教育经费筹资体制:教育财会改革探究

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学校是政府的所属部门,接受政府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其经费来源是单一的国家财政拨款,经费支出项目也由国家指令性安排。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1978年以前,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的98%来自国家财政拨款。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从1985年开始探索建立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投资体制与机制。1985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高等院校“可以在计划外招收少量的自费生,学生应缴纳一定数量的培养费”。在改革高等院校助学金制度后,高校开始收取少量的学杂费和培养费,高等教育经费筹措向多渠道迈出了重要的一步。1987年,国家开始推行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摊和回收制度,把原来的助学金改为奖学金、助学金和贷学金制度,并鼓励高等院校拓宽经费来源渠道。1989年1月15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教委《关于高等学校开展社会服务有关问题的意见》,鼓励高校以多种形式开展社会服务,进一步拓展了高校经费来源渠道,增加了学校收入。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改革和完善教育投资体制,增加教育经费。”“要逐步建立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资集资和设立教育基金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53条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2003年10月出台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2004年2月,国务院批转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规定:“非义务教育的办学经费,以政府为主渠道,由政府、受教育者和社会共同分担。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满足公共教育需求的、稳定和可持续增长的教育投入机制。”为确保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国家提出了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20世纪末应达到4%的目标,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增长应当高于财政性收入的增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并以法律形式加以确立。

经过改革与探索,中国教育投入完成了从单一财政拨款向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的转变。现在的教育投入体制概括地说,是由财(财政拨款)、税(教育税费)、费(教育收费)、产(校办产业收入)、社(社会捐资集资)、基(教育基金)、科(科研经费)、贷(教育贷款)、息(利息)等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组成。这一教育财政投入体制明确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投资形式的多样化格局,强调了国家财政的主渠道作用,为教育投入的稳定和可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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