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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ICT消费的模范选择及自我授权策略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大学生所选择的ICT产品,往往被其认为是该类商品中的“模范”,是独特的。ICT产品无时无刻不在打造自己新科技的面孔,科技、技术都是时尚化的表现形式,大学生不断追求软硬件升级带来的速度体验,已经超出了产品实际的使用价值。对符号的抵制源于从属者要对他们的生活加以控制的欲望,他们对于ICT产品的迷恋所产生的自我授权的感觉,在社会权利关系中实现了转移,它们是从属者在这一体系中勉强应付并对付它的策略。

大学生ICT消费的模范选择及自我授权策略

(一)对新、异的追求机制

对于大学生群体来讲,大学生这一身份并不能产生必然的相应的认同,而必须通过合适的内容使人们和自己相信,自己是大学生群体的一分子,与非大学生的同龄人群体是存在差异的。与大学生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消费可以作为其确认自己身份的素材。大学生群体尽管还没有自己独立的、稳定的经济来源,但这并不能阻挡他们积极参与各种文化消费的热情和实际行动,这是消费成为大学生身份认同的现实基础。

具有一定经济资本的学生可以不时地把玩新上市的ICT产品,也可以通过“海淘”来追逐异国产品,体验那种原装进口产品带来的符号体验,他们追逐那种始终领先的感受。在保持时尚的过程中,这部分大学生是根据ICT产品的不断更新,通过海外购物方式来完成的。最新的产品拿在手中,与时尚潮流同步,很少碰到同款的产品,即使碰到同款,从国外直接买回来的产品也赋有一层更优越的意义。“很炫”这个词,是大学生群体中运用频率很高的一个“褒义词”,寓意很时尚。另外,“海淘”这种消费方式给他们带来了足够的遐想空间,异国的、具有国外购买经验的。这样的大学生可以不断追求ICT产品的新,可以从国外购买东西回国,以突显自己的优越感

(二)主动的创新机制

消费的意义化和公共化使其成为主动性的行为,不再仅仅作为被决定的、客观身份的外在表现,也是大学生主动的决定身份归属的因素。个体属于什么群体的认同,不再是由其客观身份来决定,而是由其自身的行为来决定。在消费认同中,一个人的消费行为方式决定他属于什么群体,这里所强调的是在面对既定的社会结构时,在消费行为中发挥主动的积极作用,而不仅仅是由所属身份决定了的消费能力的被动反应。ICT产品被赋予知识性、文化性、年轻化和象征性意义,而使用ICT产品就是对新价值、新用语、新空间、新体验的追求,一方面,ICT产品品牌本身所包含的声望带给大学生自我优越感,另一方面,对于这类产品的使用方式,比如在手机上下载自己喜欢的软件,通过刷机,来增加此类产品的性能,大学生以此彰显自己的趣味与众不同。(www.xing528.com)

在消费社会中,人们所购买、使用的各种商品,都是建立在自我选择的基础之上。大学生所选择的ICT产品,往往被其认为是该类商品中的“模范”,是独特的。而ICT产品经销商也会通过种种努力来标榜产品的与众不同,从而构成与其同类产品的差异,如颜色、配件以及其他细节方面的处理等。经过这种改造,商品满足了人们对“模范”产品的需求心理。如大学生所追捧的小米手机,通过“为发烧而生”“在线抢购”“技术升级”等方式,打造出自己与其他手机的不同之处,使得大学生在使用小米的时候感受到一种与众不同的“技术范”。即使同样的小米手机,购买人群不同,购买方式也不同,大学生通过网上“秒”的方式与其他群体的购买方式形成差别。

大学生在ICT消费实践过程中,理解了ICT产品被赋予的各种象征意义,还会主动寻找另一种诠释方式,从而使得编码者所要表达的意义完全不同。对于他们来讲,这是推翻了编码者的主导意识,从而获得一定的主动权。他们在这类产品符号生产的过程中,投射自己的理想和希望。

“现代技术消费已由终端消费者间接消费技术产品转向直接消费技术,技术消费已经演变成众多‘小人物’被动或主动直接参与创造消费价值的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12]大学生在ICT消费实践过程中,并不完全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他们通过对已有的消费符码重新排序,或者通过创造、改编新的符码来实现自己的主动性和创新性。这种创新性的消费行为的内涵是,每个人都有渴望实现自我主体的内在需求,这种内在的渴望体现在消费社会中,就是在消费对象上实现外化,以达到自我完成、自我成就的目的。ICT产品无时无刻不在打造自己新科技的面孔,科技、技术都是时尚化的表现形式,大学生不断追求软硬件升级带来的速度体验,已经超出了产品实际的使用价值。对于新技术的开发更新和应用资讯的敏锐捕捉,成为个体始终保持动态更新时尚的手段。对ICT产品的符号体验,其实是大学生们自身需要与意识的舞台演出。

对符号的抵制源于从属者要对他们的生活加以控制的欲望,他们对于ICT产品的迷恋所产生的自我授权的感觉,在社会权利关系中实现了转移,它们是从属者在这一体系中勉强应付并对付它的策略。威廉姆森认为,消费者的文化利益本质上是控制的利益,主要是一种对意义的控制感。在大多数人的生活中,来自他们所消费物品的自觉选择的意义比来自他们所生产物品的要多得多。消费提供了对于个人及其社会关系的公共意义的一种控制感,它提供了在某种程度上对日常生活背景进行控制的一种手段,并创造或修改它所承载的许多意义,消费者做出选择的时刻也就是授权的时刻。[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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