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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的意识形态理论:历史与逻辑的思想种子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与基督结合以接近上帝:个体同共同体的关系在1835年8月10日的宗教作文中,马克思遵照出题者的思路,论述了个体信徒与基督结合为一体的必要性和作用。进一步,马克思提出了个体与人类整体之间的关系的本质层面,即利益关系,个体有自己的利益,全人类也有自己的利益,但全人类的利益是普遍利益,马克思认为,两种利益不应该是彼此敌对和冲突的。

马克思恩格斯的意识形态理论:历史与逻辑的思想种子

1835年8月,马克思中学毕业考试做了三篇作文:《根据〈约翰福音〉第15章第1至14节论信徒同基督结合为一体,这种结合的原因和实质,它的绝对必要性和作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和《奥古斯都的元首政治应不应当算是罗马国家较幸福的时代?》。不管是不是命题作文,除了第三篇外,前两篇的思想可以说都生成了马克思以后理论道路的种子,当然也是他意识形态思想的种子之一。

(一) 与基督结合以接近上帝:个体同共同体的关系

在1835年8月10日的宗教作文中,马克思遵照出题者的思路,论述了个体信徒与基督结合为一体的必要性和作用。首先,人们都会深切渴望“一种更高的存在物”,以便通过这种存在物实现“对真理和光明的追求。”(1) 上帝就是这种存在物。为了接近上帝,必须借助“基督的道”(2) ,没有基督就不能达到目的,上帝就会抛弃我们,也就是说,基督是个体信徒接近上帝的中介。其次,个体信徒与基督结合为一体的方式,就像葡萄藤和枝蔓的关系,基督是葡萄藤,信徒是枝蔓,如果只是依靠自身力量,枝蔓是结不了果实的,同样,离了基督,信徒们就什么也做不了。通过这样的结合,一方面,葡萄枝蔓“会仰望栽种葡萄的人”,即“栽培人”——上帝;另一方面,因为是同一个种葡萄的人照料它们,同一个藤身把力量给了它们,所以枝蔓之间会相爱,与之相同,信徒也可以“同基督实现最密切和最生动的精神交融”,信徒对基督怀有最崇高的爱,基督将信徒紧密联结在一起,并愿意为信徒牺牲自己,信徒也会心向自己的弟兄们,而在这种结合中,信徒感受到了自己对上帝的“最热忱的感激之情”,从而“拜倒在他的面前”(3)

在以上这个一半比喻一半推理的论述背后是有缺陷的个体与完满的东西即神所构成的矛盾。基督教作为意识形态的核心问题是两个,一是上帝的有无,二是上帝与其创造物之间的关系。马克思这篇宗教作文的主题就是第二个问题。对于一般信徒来说,第一个问题不成问题,关键是第二个问题,并且要通过第二个问题的解决来回答第一个问题,也就是通过个人的主观世界来确证上帝存在。不管此时是否真的信仰上帝,至少文字表明,马克思不自觉地表达了这样的观点:个体可以接近完满,通过中介甚至可以实现与完满的精神交融。上帝这个完满是存在的,还有通向完满的中介即基督,从而有缺陷的个体就可以在上帝中实现这些追求。

这里留下的问题是:是否真的存在上帝或者类似上帝这种能够把有缺陷的个体交融在自身中的完满,是否真的存在引导个体与上帝这种完满交融的中介?从有缺陷的个体同完满整体的神之间的矛盾可以抽象出更一般的个体与其所从属的共同体之间的矛盾关系,而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矛盾背后则是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哲学问题。这个问题贯穿于马克思一生的思想实践中,也是他的意识形态理论的枢纽之一。

(二) “自身的完美”与“人类的幸福”:职业理想中的个人与人类的统一(www.xing528.com)

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马克思首先分析了各种影响青年选择职业的因素,然后提出应该把“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4) 作为选择职业时应遵循的主要指针。“人类的幸福”中的“人类”自然是一个个独立个体组成的,“我们自身的完美”中的“我们自身”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因此,人类的幸福与个人自身的完美自然就是密切联系的,但明显是一对矛盾。马克思提出,理论上不应该认为“这两种利益会彼此敌对、互相冲突,一种利益必定消灭另一种利益”(5) 。从人的本性来看,要达到完美,人们必须为同时代人的完美和幸福工作。相反,只为自己的人,即使成为著名人物,也永远不会成为完美和真正伟大的人物。从历史上看,那些为共同目标工作并且使自己变得高尚的人,才是最伟大的人物,历史赞美的最幸福的人是那些为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宗教也教诲“为人类而牺牲自己”的人是典范。(6) 基于以上理由,马克思提出了被后人普遍引用的职业观:“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那时我们所享受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7) 马克思认为,完全可以在“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中超越个人有限的和自私的乐趣,享受属于千百万人的幸福。这背后的哲理是个体利益即“享受”“幸福”和“职业”等可以与全体人类利益相统一。

显然,与前一篇宗教作文类似,这里的深层问题是个体同作为整体的共同体的关系问题。问题是个体与人类整体之间能否统一?进一步,马克思提出了个体与人类整体之间的关系的本质层面,即利益关系,个体有自己的利益,全人类也有自己的利益,但全人类的利益是普遍利益,马克思认为,两种利益不应该是彼此敌对和冲突的。问题是,全人类的利益是否真的存在?是否存在一种是所有个体共同具有的基于共同体整体的普遍利益?是否存在一种个体可以追求的整体利益和普遍利益?

(三) 意识形态思想进展

中学时期的马克思思想中已含有其意识形态理论的两个重要主题的种子,第一个是包括上帝和作为整体的人类在内的共同体,第二是基于共同体的普遍利益(整体利益和共同利益)与作为共同体单个成员利益的特殊利益之间的关系。前者预示了马克思的人类解放理论,后者则是整个经济、政治乃至意识形态领域中现实矛盾和理论问题的关键环节。直到《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才彻底破除了之前在利益问题上的迷思,即肯定一种满足和实现了共同体所有个体成员利益的整体利益和普遍利益的存在,从而否定了阶级社会中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完满结合,最终确认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和人类解放,在真正的共同体中,才能实现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真实的完满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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