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语词交叉印证确立法律文本模糊语词关联规则

语词交叉印证确立法律文本模糊语词关联规则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包容性模糊语词的立法运用便应当遵从这一语言规则。可计量性模糊语词的语义关联性侧重于数值的递进关系。根据此类语词的数值特征,可以推论出这样一种模糊语词运用规则,即值域化规则。同时,采用支持率与信任度两种测量方法形成交叉印证,以确定语义值是否应当被语词所采纳。

语词交叉印证确立法律文本模糊语词关联规则

语义关联规则的运用不在于发现相近语词之间的运用边界——那是近义语词规避规则的任务——而在于通过临近语词的意义联结,寻找到最能体现立法者意图的表达方式。为了清晰地说明语义关联规则的运用机制,有必要针对法律文本中的三类典型性模糊语词分别加以论述:

(1)对于包容性模糊语词而言,语词外延的模糊性尤甚于其内涵的模糊性。因此,实现包容性模糊语词的语义明确化,最主要的任务在于引入语词外延的辨明机制。在此,我们借鉴汉语语言学家陈保亚的 “平行周遍规则”,来述明包容性模糊语词的规范运用问题。在陈保亚看来,平行周遍规则在语词运用上设置了以下三个条件:“①被替换的部分具有平行特征。②在被替换部分保持平行特征的前提下,组合关系平行。③整个组合在分布上平行。”[12]言下之意是,平行周遍规则应当注重语义类比与语词概括。包容性模糊语词的立法运用便应当遵从这一语言规则。例如 《环境保护法》 中 “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的运用,立法者在 “其他” 一词的运用中,应当注意该包容性模糊语词的语义类比范围和概括内容。就其类比范围而言,“其他” 的范围显然与条款中述明的 “重金属” 形成类比关系,使得人们能够按照某一类比标准发现其他事物同重金属的相似性。而这一类比标准的确定,则需要通过概括内容加以明确。显然,重金属属于一种有毒、有害的物质,因此,“其他” 一词的外延确定应当与 “重金属” 共同分享 “有毒” “有害” “物质” 三个判断标准。前述三个条件在此主要用于外延的类比,以发现彼此概念的可印证性。

(2)可计量性模糊语词的语义关联性侧重于数值的递进关系。根据此类语词的数值特征,可以推论出这样一种模糊语词运用规则,即值域化规则。所谓 “值域化规则”,是指将可计量性模糊语词的意义范围,按照数值取值区域的差异性进行分段,不同阶段的数值表示不同语义范围,由此对应不同的法律权利、义务和责任。值得说明的是,可计量性模糊语词的划分,需要借助某些具备量化可能的语词予以组合,如 “合理期限” “数额巨大” “相应的责任” 等语词组合形态。这也是可计量性模糊语词同程度性模糊语词相区别之处。在可计量性模糊语词的值域确定中,立法者应当根据数值与法律行为的关系加以判断,保证值域划分同法律行为之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同时,为了避免连锁推理悖论的出现,立法者应当谨守形式主义的立法标准,设定相邻值域之间的边界。在这一点上,《刑法》 关于 “以上” “以下” 等明确性释义可以作为立法者的有力借鉴。(www.xing528.com)

(3)程度性模糊语词的语义关联性关乎一种状态的有序衍变,只是人们对此种状态的判断过多地限于主观评价之下,从而使得语词意义与客观事实之间缺乏可证立性,影响了法律适用的公正性。为此,程度性模糊语词的量化转变成为人们解决该问题的重要手段。西方法学界对于模糊度的引入即证明了量化转变的可行性。但是,模糊度的运用仅构成一种初级意义上的模糊语词量化方法。在此引入一种软件科学领域的 “数值算法”,来构建程度性模糊语词的 “语义值规则”。在软件科学领域,“语义值规则” 借助隶属度来发现语义值的最大值,从而确定模糊语词的标准参数(在语言学领域,往往通过探明模糊语词的核心语义的方式来发现标准参数)。同时,采用支持率与信任度两种测量方法形成交叉印证,以确定语义值是否应当被语词所采纳。[13]语义值规则的运用,旨在对程度性模糊语词的合理边界进行划分,并转化成一系列的语义值,从而便于人们判断某一行为应当承担何种法律后果。由于该种规则需要专业人士的参与,在立法领域内的运用有可能受到抑制。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语义量化规则的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模糊语词运用的规范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