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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卜,宾贞,岳河神,甲骨文读本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戊午卜,宾贞:酒[1](祷)年于岳[1]、河[2]、[3]。一说是自然神,即后世的河神。但有学者认为“高祖河”应该理解为“高祖”和“河”。在五行系统中,少皞氏蓐收得金德,以继黄帝土德,故又称金天氏,或认为指商的另一位先祖帝喾。[2][5]侑:甲骨文写作“”、“”、“”、“”,是一种为祈求福佑而举行的祭祀。[6]燎:甲骨文写作“”或“”、“兼”、“”,表示正在燃烧的树木。

戊午卜,宾贞,岳河神,甲骨文读本

【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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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文】

(1)戊午卜,宾贞:酒[1](祷)年于岳[1]、河[2][3]。乙卯卜,宾贞:甗(献)龟,翌日。十三月[4]

(2)贞:告,既㞢(侑)[5]、于上甲。

(3)乙亥卜,高祖[6]廿牛。

(4)癸未卜,贞:燎于土[7](祷)于岳。

【著录】

(1)=《合集》10076  (2)=《合集》1205  (3)=《屯南》4528  (4)=《合集》14399

【注释】

[1]岳:卜辞常见祭祀对象。一说是自然神。一说是祖先神。所指不明。

[2]河:卜辞常见祭祀对象。一说是自然神,即后世的河神。一说是商人的祖先神,卜辞有“高祖河”。高祖即远祖。但有学者认为“高祖河”应该理解为“高祖”和“河”。

[3]甲骨文又写作“”、“”等,学者以为指商先祖少皞(也写作少昊)氏蓐收。“蓐”的声母与“收”的韵母,古音相拼为“”。《国语》描述其形象“人面白毛,虎爪执钺”,和甲骨文字相合度较高。在五行系统中,少皞氏蓐收得金德,以继黄帝土德,故又称金天氏,或认为指商的另一位先祖帝喾。在《史记》中,蓐收和帝喾都是少昊氏玄嚣的子孙,黄帝苗裔。(www.xing528.com)

[4]甗:容器甗的象形文字,在此读为“献”。龟,乌龟的象形文字。翌日,除表示第二天,也指举行周祭的翌祭(参看本章“三报二示”条)。十三月,商代的闰月[2]

[5]侑:甲骨文写作“”、“”、“”、“”,是一种为祈求福佑而举行的祭祀。《诗经·小雅·楚茨》:“以为酒食,以享以祀,以妥以侑,以介景福。”表示劝慰神明享用供奉的食物(所谓“劝食之祭”)。甲骨文“受㞢又”和“受又又”都是“受有祐”的意思(例如第二章“髳”字条“受㞢又”例和第五章“狗”字条“受又又”例)。但据学者分析,为了求得好年成举行的“侑”祭,只写作“又”,不写作“㞢”。

[6]燎:甲骨文写作“”或“”、“兼”、“”,表示正在燃烧的树木。堆积柴薪焚烧祭天,是为“尞”,后作“燎”。《说文》:“尞,柴祭天也。”学者指出,殷墟小屯村东北建筑遗址丙组中发现的灰坑,有柴灰和焚烧过的牺牲骨骼,应该是当时举行“燎”祭或“实柴”之祭的遗迹

[7]土:卜辞接受祭祀的“土”,指商人先祖“相土”。《诗·商颂·长发》:“相土烈烈,海外有截。”是先商时代开疆拓土的重要首领。相传相土作乘马,《荀子·解蔽》又称之为“乘杜”。“乘”指作乘马,“杜”是“土”的通假字

【延展阅读】圣”,还是感叹文献不足,讲夏、商事实,很难做到信而有征。

孔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孔子生活的时代,汉魏以来说是“去古未远”——距离上古并不遥远。可是,享有这种天时地利的“天纵之录中,保留了商代君王的信息。有些仪式上同时祭祀某一类商王(例如说直系诸王、旁系诸王、几代之内的先王),从第几代到第几代。综合这些资料,可复原商王世系。这个世系和《史记·殷本纪》记载的商王世系,大同小异。长期面对那些认为《殷本纪》商代世系为伪造的质疑,想要辩解却苦于拿不出证据的学者,终于也能“拿证据来”了。

商代甲骨文大部分内容是“占卜”。占卜祭祀祖宗神明之事留下的记

商人建立王朝之前的那些领袖,学者又习惯合称为“先公”。综合《史记》的《五帝本纪》和《殷本纪》,商人族源大致如下(从黄帝到商汤):

从甲骨文看,传世《殷本纪》有错字。例如“振”就是王亥之名“亥”的错字(参看本章“王亥王恒”条)。

《殷本纪》的先公“契”,在商先公先祖系统中有正统第一的地位。《殷本纪》司马贞索隐:“契是殷家始祖。”甲骨文有“”、“”,和商人先公“上甲”等一起接受祭祀,有学者认为是指“契”。而最近蔡哲茂先生认为例(1)注3提到的“”才是“契”。在东周古史系统中“,契”是夏禹的“司徒”。从契到汤,和夏朝历时大致相当。此外,裘锡圭先生指出,战国竹简《子羔》说,契出生时“生而呼曰金”。正是五行系统中商得“金德”的传统说法。

此外还有不见于《殷本纪》,但出现在甲骨文中的祖宗神明。例如“岳”。甲骨文写法很多,如“”、“”、“”、“”、“”、“”等等。孙诒让先生释为“岳”,罗振玉先生改释为“羔”。董作宾先生把前述字形分两类,部分释为“岳”,部分释为“羔”。关于这个字所指的商人祖先,丁山先生等认为是“帝喾”,金祖同先生认为是“昭明”,容庚、于省吾先生认为是“冥”。赤塚忠先生等认为这类字上从“羊”下从“山”,表示羊族的族神。近年出版的《新甲骨文编》,把这类字形列在“崋”字条下。

又如作为祭祀对象的“河”,陈梦家先生认为,“河”古文字从“丂”声,和帝喾的“喾”是通假字,“帝喾”是从河神转变而成的祖先神。杨升南先生则认为是商人先祖“冥”。冥为夏王朝治理黄河,担任“水官”,最后以身殉职,死于黄河,成为水神。散见于《国语·鲁语上》、《礼记·祭法》、《今本竹书纪年》等文献。在先秦文献中,“冥”确实是商人格外重视的先祖,可以和帝喾、契、汤并列。

除了前文提及的“先公”,《殷本纪》和甲骨文所见商王大致有如下这些:[3]

计其数,甲骨文有27位,加上帝乙、帝辛(纣王)合计29位。《殷本纪》32位,但明确说太丁、祖已并未即位。《史记集解》引《汲冢纪年》说,商自汤至纣,合计“二十九王”,总数合于甲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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