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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活动组织与实施:形象思维的重要性

时间:2023-08-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幼儿认知水平不高,其生理、心理水平有限,思维方式更多局限于形象思维,因此决定了幼儿律动主要是以身体动作来模仿和表现律动内容。幼儿律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活动以形象性动作为主,形象性、直观性的动作能帮助幼儿更好地发展形象思维,认识外部世界。

幼儿活动组织与实施:形象思维的重要性

一、简述律动

律动是听觉上产生的一种与音乐节奏内容相适应的感情,自然而有节奏地通过身体动作与姿态表达出来。在体验音乐的节奏、速度、力度、时值变化的同时,以培养学生用听觉获得轻松、协调的节奏感为目的。幼儿律动是幼儿随着音韵的规律,在相关情境的引导下,合拍地做出相应感受的肢体动作,从而表现出对生活的认知与感悟。达尔克罗兹认为,音乐的本质在于情感的反映,人是通过自身的运动将内心的情感转译为音乐的,人体本身就是乐器。因此,在要进行音乐训练时,只训练耳朵、手指等是不够的,还应该练好人的体态、姿势及各种形体动作。单教儿童用手指弹奏乐器是不够的,首先要启发他们进入产生乐曲的激情中去,把乐曲的情感转化为动作、节奏和声音,以达到唤醒天生的本能,培养对人体极为重要的节奏感,建立身心的和谐,使感情更加细腻敏锐,使儿童更加健康活泼,激发想象力,促进各方面学习之能力。

二、律动的特点

1.律动具有形象性、直观性

幼儿律动活动具有形象性、直观性的特点。幼儿律动的内容主要是表现动物植物、各种自然现象和简单的社会生活,所以律动活动的形象性和直观性是很重要的。幼儿律动活动的开展与编创要符合幼儿认知能力和身体发育水平,这样便于幼儿体验、学习和理解律动音乐。

2.律动具有模仿性

人的学习大多是从模仿开始的,幼儿更是如此。由于幼儿认知水平不高,其生理、心理水平有限,思维方式更多局限于形象思维,因此决定了幼儿律动主要是以身体动作来模仿和表现律动内容。

3.律动具有游戏性

游戏是幼儿的天性,游戏化教学是幼儿学习的最好手段,以此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幼儿律动活动以游戏化方式开展,能充分调动幼儿的学习积极性,达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4.律动具有重复性

重复性是幼儿律动活动很重要的特点。通过不断重复单一动作或同一组动作,强化记忆促使幼儿形成相对固定的动作模式,达到感受和理解音乐的目的。

5.律动具有节奏感

幼儿律动活动开展的目标之一是通过律动来培养幼儿的节奏感,能准确地通过肢体语言表现一些节拍的音乐,从而形成一定的节奏感及乐感。

三、律动的作用

1.律动促进幼儿身体协调性的发展

幼儿时期大脑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正处于生长发育的重要阶段,此时大脑支配能力还较弱,因此幼儿动作的协调性和平衡感较差。幼儿在进行律动时,身体各个关节、肌肉都在运动,律动中动作的活动性、对称性、方向性以及上下肢的配合等,都有效地促进了幼儿身体的协调发展。

2.律动有助于培养幼儿的感知能力

幼儿正处于感知能力迅速发展和不断完善的时期,运用视觉、听觉、触觉器官来感知外部世界是幼儿的一个重要认知特点。因此对幼儿感知能力的培养是幼儿园智育的基础和重要内容,也是幼儿园智育区别于小学教育的一个重要特征。在律动活动中,幼儿通过观看不同的动作形态、聆听音乐、触碰等环节来培养感知能力,从而促进幼儿智力发展。

幼儿的思维方式以形象思维为主。幼儿律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活动以形象性动作为主,形象性、直观性的动作能帮助幼儿更好地发展形象思维,认识外部世界。

3.律动能促进幼儿节奏感与音乐感受力的发展

音乐、舞蹈都是表现性的艺术,而在教学中,律动活动的开展则是把音乐感受和身体运动密切结合起来的有效手段。音乐是幼儿律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感受音乐、以身体动作表现音乐是幼儿律动的基础。节奏是音乐的重要元素,任何音乐都离不开节奏,都是按照一定的节奏来进行,节奏的变化、速度的快慢、力度的强弱,影响着律动动作的幅度、力度与情绪的变化。开展幼儿律动活动,教师以形体动作和语言启发幼儿理解和感受不同节奏的特点,引导幼儿用不同的体验方式对不同的节奏做出相应的反应。

此外,教师运用形象、生动、富有感染力的语言,同时借助图片和其他教学手段的帮助,引导幼儿根据音乐的节拍、情绪、速度认识和了解音乐,并以动作“外化”音乐,逐步培养幼儿对音乐的感知能力,使其逐渐投入到音乐的情境中,增强幼儿对音乐的感受力和理解力。

4.律动能培养并加强幼儿的合作意识(www.xing528.com)

在幼儿园的日常生活中,幼儿一日的饮食起居,包括学习活动和游戏,多以群体的形式进行,幼儿律动也不例外。由于律动活动主要以集体形式开展,相互的交流、配合、协作是必不可少的,在表演过程中每个人都是活动的一部分,例如有队形的变化、角色的配合、动作的对应等。这就要求幼儿在活动中应兼顾他人,考虑与他人的联系,而不可我行我素,独自发挥,要有一定的群体意识和相互配合的要求。

四、律动的分类

1.行进律动

指幼儿随行进类音乐进行律动。行进律动以行进中的舞步、动作练习为主。通过练习使其在行进中动作协调,富于节奏感。

2.节奏律动

指幼儿随音乐做节奏练习的律动。可以通过拍手、拍腿、跺脚、点头、摇头、手腕转动等方式来培养幼儿的节奏感。

3.模仿律动

指幼儿随音乐有节奏地模仿从日常生活实践中提炼出来的动作。如洗衣服、动物的叫声等。

4.舞蹈律动

指幼儿随音乐学练简单的舞蹈动作律动,通过练习走、跑、跳跃、弯腰、屈膝、伸展、摇摆手臂和手等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动作,掌握部分舞蹈动作素材,为幼儿学习舞蹈打下良好的基础,初步培养幼儿的舞蹈韵律感。

五、关键经验

1.3~4岁幼儿律动能力的发展(幼儿园小班)

3岁以后,幼儿的动作渐渐进入了初步分化的阶段,随着幼儿动作发展分化渐渐精细,其动作的协调程度以及幼儿对动作的速度、幅度等表现能力逐渐发展起来,并具有一定的可塑性。大多数的小班幼儿已经掌握了拍手、跺脚、点头或摇头、晃动手臂,用手指点或拍击身体的部位,小幅度、慢速度地运动躯干等原位动作,以及对下肢肌肉力量及弹性要求不是太高的单纯的移位动作,如小碎步、小跑步等。但由于该阶段的幼儿平衡感和自控力较差,腿部力量较弱,脚部缺乏弹性,身体因失衡易左右摇摆,所以对跳跃动作、上下肢复合动作及较精细动作的掌握还有一定困难。

3~4岁幼儿与婴儿阶段相比,利用动作来表现音乐的经验更丰富了,肢体动作得到了初步的发展,比以前灵活、协调,这一阶段的幼儿听到喜爱或熟悉的音乐时,会自发地跟着音乐做简单的肢体动作,但不一定能做到完全合拍。

3~4岁幼儿在律动活动中的肢体动作表现一般以自我为中心,他们还不善于运用肢体动作与同伴配合、交流、共享。但他们在肢体动作的创造性表现方面有了初步的意识和发展,能根据音乐的变化,用相应的肢体动作模仿、表现日常生活中熟悉的事物,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情感体验。如根据音乐速度调节律动动作的速度,动作随音乐速度的加快而加快,动作随音乐速度的变慢而缓慢平稳。

2.4~5岁幼儿律动能力的发展(幼儿园中班)

4~5岁幼儿掌握大幅度动作的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掌握走、跑、跳等下肢动作及精细动作的能力也得到逐步提高,能够比较轻松地做跳步、垫步等连续性的移位动作。在律动活动中,手部动作出现频率较高,运动路线以直线、曲线为主,身体中间的动作出现频率最高,移位式动作出现的频率较低,多数幼儿在自由律动中会出现两种及以上动作,比较喜欢做重复性动作。

4~5岁幼儿的动作协调性得到进一步提高。这不仅表现在能够跟着音乐节奏做动作,而且做与音乐相配合的动作更加协调自如。其节奏的稳定性也更加明显,多数幼儿对简单的音乐(以儿歌为主)具有基本的结构感、节奏感。如能在熟悉的音乐的前奏(或间奏)与主体部分间以不同的动作加以表现,而较细的乐段感、乐句感的发展相对滞后。在合作交流方面,该年龄阶段的幼儿开始产生和同伴进行肢体动作的合作、交流意识,如在律动活动中和同伴和谐共享空间,与同伴配合表演动作等。同时,4~5岁幼儿主动编创的意识和积极调动已有经验的能力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3.5~6岁幼儿律动能力的发展(幼儿园大班)

5~6岁幼儿的动作进一步分化且更为精细。从能掌握大幅度动作到掌握小幅度的精细动作,且对动作的自控力更强,能自如地变化上下肢动作的速度及幅度,做更复杂的上下肢相配合的联合动作,掌握更为复杂的连续移位动作、腾空跳跃过程的简单动作,但稳定性还有待提高。

5~6岁幼儿对鲜明而有特点的节奏、旋律和舞蹈律动具有浓厚的兴趣,跟随音乐律动的能力有了更明显的提高。这不仅表现在能够较自如地、熟练地表现音乐的节奏、节拍等方面,还表现在对附点节奏、切分节奏等比较复杂的节奏做出反应,能较灵敏地用动作反应音乐的速度和力度变化。

5~6岁幼儿在律动活动中的合作意识越来越强,合作的能力也得到增强,并体会到与同伴共同参与律动活动的快乐,能用动作、表情等在律动过程中与同伴进行合作交流。在律动活动中,幼儿会借助已有经验努力创造与别人不同的动作。能积极地用律动动作创造性地表现音乐,在编创过程中体会到用基本动作词汇进行自我表达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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