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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自然灾害频繁,主要为气象灾害

时间:2023-08-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人口增长,人类活动强度加大,自然灾害的频率也在增长。甘肃生态环境脆弱,对外界扰动的承受力差,主要表现为自然灾害种类多,区域性和季节性强,发生的频率高,损失大。种类繁多的气象灾害已占到我省自然灾害的88.5%。此外,因气象原因引发的地质灾害和病虫害也频繁出现。其中,干旱是甘肃省出现机会最多、持续时间最长、危害范围最广、经济损失最大的一种自然灾害,因而有“三年两头旱”、“十年九旱”的说法。

甘肃省自然灾害频繁,主要为气象灾害

随着人口增长,人类活动强度加大,自然灾害的频率也在增长。甘肃生态环境脆弱,对外界扰动的承受力差,主要表现为自然灾害种类多,区域性和季节性强,发生的频率高,损失大。其中,气象地质灾害是影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主要自然灾害,旱灾、暴洪、霜冻、冰雹、大风、沙尘暴干热风等自然灾害频发,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常有发生。

(1)气象灾害

甘肃气候的不利因素很多,主要有干旱、冰雹、暴雨、风沙、霜冻、干热风等气象灾害。种类繁多的气象灾害已占到我省自然灾害的88.5%。此外,因气象原因引发的地质灾害(滑坡泥石流)和病虫害也频繁出现。其中,干旱是甘肃省出现机会最多、持续时间最长、危害范围最广、经济损失最大的一种自然灾害,因而有“三年两头旱”、“十年九旱”的说法。建国以来,全省年平均农田受旱面积占受灾(旱、雹、风、霜冻、洪涝等)总面积的比重超过55%。全省每年干旱受灾面积为16.7~206.7万hm2,减产粮食5~10亿kg。重旱年给甘肃农业造成的损失之重,对全省经济影响之大,在全国均属罕见,已成为制约甘肃发展的重大气候问题。

(2)地质灾害

甘肃省地处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和内蒙古高原的交会部位,地质地貌条件复杂多样,气候水文条件差异大。特殊的地质环境条件,决定了甘肃省地质灾害多发的的状况。近几十年来,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加剧,灾害范围有逐渐扩大趋势,危害程度也越来越高,甘肃已成为我国地质灾害重灾区之一。据现有资料,甘肃省地质灾害的类型几乎包括了陆地地质灾害的全部,有地震、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区域地下水位下降、上升造成的灾害等。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有活动性滑坡4万余处,具潜在危害的泥石流沟2万余条,涉及面积约11万km2,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4%,遍布全省14个市、州,主要分布在陇南白龙江流域、西汉水中上游地区和陇中黄土覆盖区。(www.xing528.com)

(3)地震

甘肃省地震活动强烈,是我国地震灾害较为严重的省区之一。全省4/5以上国土面积位于Ⅶ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地震活动分布广、频度高、强度大、震害重。据历史资料统计,甘肃省地震活动水平,自明朝(1368年)至今在中国列第八位。仅1951~2000年的50年中,甘肃省就发生过4.7级以上破坏性地震43次。其中1900年以来,地震频次明显增加,平均每两年就有一次有感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在甘肃省内造成严重灾害的地震主要有公元143年甘谷7级地震,180年高台西表氏7.5级地震,734年天水西南7级地震,1125年兰州7级地震,1352年会宁7级地震,1609年酒泉东7.25级地震,1654年天水8级地震,1718年通渭7.5级地震,1879年武都8级地震,1927年古浪8级地震,1932年玉门昌马7.6级地震,1954年山丹7.25级地震及1920年海原(当时属甘肃管辖)8.5级地震等。据不完全统计,死亡达45万人之多。仅1920年海原地震,甘肃省境内就有40多个县遭受直接破坏损失。

以上述主要自然灾害为评价对象,合理选取评价指标并确定指标权重,计算自然灾害综合评价值,得到全省87个县(区)主要自然灾害危险性评价等级:①危险性极大(Ⅴ),陇南山地西部和中部(武都、文县、宕昌、舟曲、礼县)是全省最为严重的灾害源区,以滑坡、泥石流、地震、洪涝为主要灾害类型;②危险性大(Ⅳ),甘南高原、陇中黄土高原以及西秦岭交汇地带(临潭县、漳县)、祁连东部边缘(永登、古浪)与陇南(西和),属自然灾害危险性大的高危源地;③危险性较大(Ⅲ),陇西和陇东黄土高原西部北部、祁连山地东部(天祝)属于自然灾害危险性较大的较高危源地;④危险性略大(Ⅱ),陇中北部西南部与东南部、河西西南部、陇东东南部、陇南东南部、甘南中部北部区域,属自然灾害危险性略大的非高危源地;⑤危险性小或无(Ⅰ),河西西部中北部与甘南西南(玛曲、碌曲)属于相对单一灾害分布区,前者自然灾害以沙尘暴为主,后者以冰雹、低温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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