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新时代中国在世界舞台上地位的理论依据探析

新时代中国在世界舞台上地位的理论依据探析

时间:2023-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正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对于这一世界舞台层面的新定位主要可以从结构现实主义理论、自由制度主义的国际机制理论和全球治理理论中寻找理论解释。

新时代中国在世界舞台上地位的理论依据探析

中国正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对于这一世界舞台层面的新定位主要可以从结构现实主义理论、自由制度主义的国际机制理论和全球治理理论中寻找理论解释。

1.来自结构现实主义的理论阐释

结构现实主义理论中关于体系和单元层次的互动模型可以较好地分析和解释中国力量崛起带来的国际地位变化问题,论证新时代中国正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这一历史方位。结构现实主义理论流派的著名学者肯尼思·华尔兹认为,系统由结构和互动的单元构成。结构是全系统范围内的组成部分,使得系统能够被视为一个整体。[5]并且,其中结构界定系统内各部分的排列或顺序。[6]结构根据其组成部分的排列方式来加以定义,只有排列方式的改变才是结构性改变。[7]华尔兹将国际政治系统划分为国际体系、主权国家、个人三个层次。他认为国际社会是由体系、国家、个人三个层次有机组合而成,其中,体系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国际体系是国际社会中影响和决定国际事态发展的根本要素,国际体系的变化将从根本上影响国际事态的发展。

体系由结构和互动的单元构成,结构决定了单元的排列或顺序,要素的排列方式不同使得国际结构也不同。因此,国际体系决定了国际社会中各个层级的要素排列关系,国际体系的核心是国际格局,国际格局下几个主要的力量大国的势力对比关系是由国际体系决定的,同时大国间的力量组合的变化或者势力对比关系的变化也将带来国际格局的变化。在20世纪的国际体系中,美、苏、欧、中等力量中心的排列组合模式是由当时的国际体系所决定的。同时,体系作用力下的美、苏、欧、中的组合模式不同,所带来的结构就不同,在此背景下的国际事态发展也会产生根本的不同。而今,“大变局”最为重要的表现就是国际体系下主要的力量大国的势力对比发生深刻变化,其中尤其是以中国力量的崛起为标志,美、中、俄、英、法等主要力量大国的势力对比持续发生着变化,国际体系面临大调整,带动国际秩序转型。

2.来自自由制度主义的国际机制理论阐释

自由制度主义的国际机制理论可以较好地分析和解释中国在世界舞台上日益增强的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以支撑新时代中国正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这一历史方位的世界层面界定。众所周知,国际社会是一个“自助体系”即无政府社会,自由制度主义流派的学者们将研究焦点聚集于如何减少国家在合作中的背叛行为以增进国家“利益”,由此阐发出制度主义解释体系下的国际机制理论。按照国际机制理论的创始人之一斯蒂芬·克拉斯纳的定义,国际机制是指“在特定问题领域内行为者预期汇聚下的一整套明示或默示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8]。国际机制创设过程非常艰难,但其“所执行的功能是有价值的,它们降低合法交易的成本,增进非法交易的代价,减少行为的不确定性”[9]。在无政府社会里,国际机制为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架设起合作的桥梁,“它们最重要的功能在于推进政府之间的谈判,以达成互相有益的协议”。(www.xing528.com)

世界舞台上的国家在全球化浪潮中愈发面临着世界政治经济相互依赖而产生的冲突,国家利益可能因为其他行为体不可预料的变化而受到损害,“要限制纷争并避免激烈的冲突,政府间的政策必须作出相互的调整”[10],而建立和维持国际机制就是政府间实现这种相互政策调整的一条主要途径。但由于国际机制带有浓厚的公共产品属性,其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导致并非所有国家或国际组织都具备创设和维持国际组织的能力。国际机制创设的硬性条件是创设国必须具备强大的物质能力,以提供机制创设和运行所需的各类资源。此外,国际机制创设的软性约束主要表现为创设国对国际机制持有的价值理念,其是否具有坚定的意愿来弥合分歧、促成合作,并允许搭便车的行为。同时具备硬性条件和软性约束成为国际机制创设者的主要门槛,因此,历史上国际机制的创设者均为当时国家力量最为强大的国家,即国际体系内的主要力量体。20世纪以来,主要是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着国际机制的创设和维持,它们构建起全球金融、外贸投资、生态环境保护、疾病防控等多问题领域的国际机制。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力量主体的崛起,发展中国家开始具备创设国际机制的物质能力和价值意愿。

3.来自全球治理的理论阐释

全球治理理论可以为中国未来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提供重要的理论参考。全球化是当今时代最为鲜明而根本的特征。伴随全球化而来的是全球经济体相互依赖程度的加深及以全球金融安全、气候变化恐怖主义传染病传播等为代表的全球性挑战的加剧。这些全球性问题跨越了国界,超越了主权国家国家治理的范畴和能力,是单个主权国家无法自行解决的,必须开展全球合作。可以说,全球化不一定带来“一荣俱荣”的双赢或多赢局面,但是全球性问题如果不加以有效治理,却可以确定地带来“一损俱损”的双输甚至多输结果。20世纪下半叶以来,全球性问题带来的诸多挑战愈益威胁着国家安全,加之国家间相互依赖程度的逐步加深,使得安全威胁如多米诺骨牌,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使得开展国际合作治理全球性问题的紧迫性迅速攀升,也呼唤着全球治理理论的产生。

在此背景下,1995年联合国下属的“全球治理委员会”在联合国成立五十周年之际发表了名为《天涯比邻》的研究报告。报告指出全球治理是“个人和机构、公共和私人对一系列共同问题采取管理措施的多种方式的总和,它是一种可以持续协调冲突或多样化利益诉求促成行为体采取合作行为的过程,它包括具有强制力的正式制度和机制,以及个人和机构基于自身利益而同意的各种非正式制度安排”[11]。与此同时,全球治理理论的创始人之一詹姆斯·罗西瑙在《没有政府的治理》一书中将全球治理界定为“在国际政治领域中一系列活动领域里的管理机制,它们虽未得到正式授予权却能有效发挥作用”[12]。随后,学界掀起了全球治理理论的研究热潮,国际政治中的全球治理实践也进入一个新阶段。

遗憾的是,由于全球治理问题的争议性,“到目前为止学界虽然尚未形成一个严谨、统一的理论体系,但已经产生了罗西瑙的全球治理理论原型、奥兰·扬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国际机制论所涉及的全球治理理论、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提出的规范性全球治理理论、以斯蒂芬·克拉斯纳为代表的现实主义全球治理理论和以全球市民社会理论为代表的全球治理理论”[13]这五种代表性理论。学界在全球治理的行为主体、治理议题或对象、治理价值取向以及治理路径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共识,这对指导全球治理实践、降低全球性威胁具有重要理论指导意义。同时,现有全球治理理论的不断丰富也为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实践活动提供了理论参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