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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工程4.0:营造与管理实践-总体规划的主要成果与亮点

时间:2023-08-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总体规划》秉承节能环保原则,把生态照明理念具体化。《总体规划》明确提出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的原则,建立公共财政与社会多元投入机制,筹措建设和维护经费,确保景观照明规划的正常实施。《总体规划》首创了规划自我完善的机制,明确提出要建立景观照明总体规划实施效果评估机制,组织专家和市民定期对核心区域、重要区域和发展区域景观照明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提升和优化规划及其实施方案。

照明工程4.0:营造与管理实践-总体规划的主要成果与亮点

《总体规划》以上海市总体规划及上海特有的人文、地域特色为基础,统筹夜景布局、亮度、色温动态照明、彩光应用、光污染控制等涉及景观照明品质的全方位因素,通过专业化、系统化的统筹,建立了上海景观照明规划体系,不但填补了上海没有景观照明规划的空白,并且规划内容的很多方面在全国是首创,为上海景观照明在未来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总体规划》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鉴于景观照明对扩大城市影响力,对促进旅游、商业、地产、文化等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明确提出,景观照明是城市公共设施的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落实责任,推进景观照明建设与运营管理。

《总体规划》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面向上海城市发展“五个中心”和国际文化大都市的目标,在目前已有的“全国领先、世界一流”的城市景观照明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城市夜景目标。

《总体规划》秉承节能环保原则,把生态照明理念具体化。根据上海的实际情况,明确提出“控制总量,优化存量,适度发展”的思路,采用适宜的照度、色温,实现中心城区景观照明能耗零增长;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的光源灯具和智能控制系统,避免光污染。

《总体规划》首次打破行政分区的概念,从全市范围统筹城市夜景布局,提出“一城(外环线内中心城区)多星(郊区新城镇)”的总体布局和中心城区里黄浦江两岸、苏州河沿线和延安高架道路—世纪大道沿线以及人民广场、徐家汇静安寺等区域、节点的“三带多点”夜景框架,明确了具有上海特征的城市夜景整体形象。

《总体规划》明确了市域范围景观照明发展的核心区域、重要区域、发展区域、一般区域及禁设区域,从生态节能、光污染控制等方面提出了禁止性、控制性和限制性要求,并根据景观照明载体的性质、特点、材质的差异,对照明方式、亮度、照度、色温、彩光应用和动态照明等要素提出了详尽的控制导则,使规划目标的实现和规划的实施具有可操作性。

《总体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分别编制了黄浦江(吴淞口至徐浦大桥)两岸、苏州河(外白渡桥至外环)沿线、延安高架道路—世纪大道(外环至世纪公园)沿线、人民广场地区、世博会地区、国际旅游度假区景观照明概念性规划,为这些区域实施景观照明建设提供针对性的指导,保障重要区域景观照明效果的整体和谐。(www.xing528.com)

《总体规划》明确提出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的原则,建立公共财政社会多元投入机制,筹措建设和维护经费,确保景观照明规划的正常实施。

《总体规划》明确落实分级管理责任,规划“三带”范围的景观照明实施方案须经市景观照明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核;其他重要区域、发展区域内的景观照明实施方案须经所在区景观照明主管部门审核;一般区域景观照明建设由业主根据本规划和有关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各区景观照明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指导。

《总体规划》明确景观照明建设应结合规划区域开发和改造建设时序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审定城市基础设施、工业区、住宅区、环境绿化、附属公共设施工程等新建、改建、扩建方案时,应当征询景观照明管理机构的意见。规划中核心区域、重要区域、发展区域范围内地块转让过程中,应将景观照明建设、维护纳入转让要求。

《总体规划》首创了规划自我完善的机制,明确提出要建立景观照明总体规划实施效果评估机制,组织专家和市民定期对核心区域、重要区域和发展区域景观照明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提升和优化规划及其实施方案。

|“一城多星”景观照明总体布局示意图

|中心城区“三带多点”布局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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