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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家创造、评判与传达的目标预期

时间:2023-08-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将特定的艺术构思中具体目标的制订称为“目标预期”,其实已经包含了艺术传达总体目的的作用。因此,主动预期乃是艺术构思中理想状态的目标预期;而艺术家们所崇尚、追求的自由创造,也主要体现在艺术构思的主动预期。事实上,艺术传达能否成为艺术家的自由创造,关键不在这一行为是出自艺术家的自我目的还是出自外在目的,而是在于艺术家在其艺术构思中的目标预期能够有多大程度的自主性。

艺术家创造、评判与传达的目标预期

艺术家个体从事艺术传达必有其目的。与康德在其《判断力批判》中所提出的“审美是没有目的的合目的性”不同,[15]古今中外艺术家个体无论是出于对艺术的热爱、自我愉悦、自我表现,还是因为谋生的需要、完成某项任务,其社会性的艺术传达都明显地体现着主观目的与客观目的混杂。[16]换言之,艺术家在艺术传达中并不像美学家们那样排斥功利性、强调审美活动的纯粹性,相反,他们大多是出于功利性的目的,即使是自我娱乐,作为社会性的艺术传达也不得不考虑个体行为与社会接受之间的关系。艺术传达的基本结构“我—传—达彼”,正是艺术家显性精神创造的目的性的体现。

有学者认为:“艺术就是这样,既具有自我目的性,又具有传达性。就是说艺术中包含着两种相互不同的作用。即,自我目的性使行为具有其自身的意义,传达性是艺术传达的手段,它使作为信号的作品具有意义,这两种应有的状态对艺术都十分重要。”[17]这一观点显然未能摆脱传统美学的影响,将艺术的自我目的性与传达性(即功利性或外在目的性)对立起来,而没有认清艺术的自我目的性正包含于其传达性之中,乃是艺术传达的基本属性之一。如前所述,作为艺术家的显性精神创造,艺术传达本具目的性;“我—传—达彼”这一基本结构所体现的,即是艺术传达的自我目的性(我传)与外在目的性(达彼)的统一。尽管在艺术传达的其他结构变式中,“我—传我—达我”或“我—传彼—达我”偏向于自我目的性,“我—传我—达彼”或“我—传彼—达彼”偏向于外在目的性,但是,前者因暗含着“达彼”而兼具外在目的性,后者因暗含着“我传”而兼具自我目的性,二者皆因实现了自我目的性与外在目的性的统一而成为完整的、有效的艺术传达;所以,无论是何种结构变式的艺术传达,其目的在本质上都是一致的。

目的是抽象的,有艺术传达的总体目的,就会有特定的艺术构思的具体目标。在特定的艺术构思中,艺术家个体必须充分考虑和制订如何运用素材、选择何种形式、造成怎样的效果等等具体的目标。将特定的艺术构思中具体目标的制订称为“目标预期”,其实已经包含了艺术传达总体目的的作用。显然,根据艺术家个体艺术传达目的之偏重的不同,其艺术构思中的目标预期主要包含有两大类型:一是主动预期,一是被动预期。

所谓主动预期(或称自主预期),是指艺术家个体出于对艺术的热爱,或受自己的艺术之现实的触动,以自我愉悦、自我表现为目的,在特定的艺术构思中自主制订目标。无论是由日常积累而在瞬间闪现的似乎不假思索的灵感,还是精心构思,甚至反复预演排练,只要是出自艺术家主动的艺术传达的特定构思,都或隐或现地包含着其主动预期的因素。一般说来,当艺术家个体主动从事艺术传达时,能够在特定的艺术构思中自由地依据自己的艺术之现实的形式炼化状况提取素材,自主地寻找相宜的表现形式来组织甚至改造素材,从容地按照设想的效果重新考虑素材和形式,或按照现有的素材、形式重新设想可能的效果,以期尽可能缩短由借助形式而造成的艺术传达与艺术观照之间关系的间接性。换言之,在主动预期的状态中,素材、形式、效果之间既没有次序关系(即艺术家个体可以从任意一点切入构思),也没有强制关系(即艺术家个体无需强迫自己运用某种素材、选择某种形式、造成某种效果);其自由与宽松能够最大限度地展现艺术家个体的艺术理想或自主性的艺术意图,有利于实现其艺术传达与艺术之现实的自然对接。因此,主动预期乃是艺术构思中理想状态的目标预期;而艺术家们所崇尚、追求的自由创造,也主要体现在艺术构思的主动预期。

然而,现实的艺术传达并非都源自艺术家的主动行为;事实上,对于职业艺术家而言,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的艺术传达行为都是被动的,即他们从事艺术传达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娱自乐、表现自我,而是受雇于人,为谋生的需要而完成某项任务。在此种情况下进入特定的艺术构思,其目标预期大多呈现为被动预期(或称他主预期),即艺术家个体须依据雇主或赞助人的意图,依据经纪人的市场导向来制订特定的艺术传达的具体目标;也就是说,被动预期的主要依据是他人的意图、要求,带有显著的他主性。在此情况下,艺术家个体(尤其是初出茅庐者)进入特定的艺术构思,往往不能完全根据自己的艺术之现实的形式炼化情况提取素材,也难以按照自己所理解的最合适的表现形式来组织素材,而在所要达到的效果方面更容易受到他人意图的干扰,其艺术传达与艺术观照之间关系的间接性必然会增大。艺术构思的被动预期常常表现为,或素材、或形式、或效果(或以上三者)都受到他人的要求,形成强制或半强制关系,艺术家个体必须从受到明确要求的那一点切入构思,因而艺术家个体展现其艺术理想或自主性艺术意图的自由度较小,不利于实现其艺术传达与艺术之现实的自然对接。无疑,被动预期乃是艺术家个体从事艺术传达常常不得不面对的挑战。(www.xing528.com)

诚然,作为个体性的精神创造活动与社会化的艺术传达相连接的桥梁或通道,艺术家并不存在纯粹的主动预期,他必然要考虑既有的形式规约与社会化艺术评判标准,或依据评委会的惯例,或依据艺术史家的遴选标准,乃至要考虑特定受众群体的需求和眼光,并由此作积极的自我调整,亦即艺术家的主动预期中必然包含着“达彼”的考虑。换言之,除非艺术家个体仅仅寻求自我满足而根本不考虑其艺术传达的社会价值的实现,他即使是主动从事艺术传达,也不可能一意孤行,其特定的艺术构思中主动预期的自主性或自由度必然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他主预期的制约——绝对自主自由的主动预期只存在于理论研究中。[18]正是由于兼顾了他主预期的制约,艺术家才能够在充分发挥主动预期的想象力创造力的同时,又不至于信马由缰而丧失艺术传达的有效性。

而真正的艺术家从来不会完全屈从于他人的要求而使自己的目标预期沦为简单迎合;无论被动预期的约束力有多强大,只要是“我传”,其中必然会带入艺术家的主动预期。事实上,艺术传达能否成为艺术家的自由创造,关键不在这一行为是出自艺术家的自我目的还是出自外在目的,而是在于艺术家在其艺术构思中的目标预期能够有多大程度的自主性。因此,他们总是在充分理解他人的意图或要求的基础上,将其与自己独特的艺术观照方式和艺术之现实融合起来,在艺术构思中寻找相宜表现形式与他人形式要求的契合点,据此设计应有的效果并以各种方法说服他人接受,由此实现被动预期向主动预期的转化。在中西艺术史上,许多画家雕塑家被要求创作同一题材的作品,许多歌唱家被要求演唱同一首歌曲,许多表演艺术家被要求扮演同一个角色(这种现象多为社会受众喜闻乐见的经典题材或宗教题材的艺术传达)[19],平庸的艺术家只能生搬硬套他人的既有之作,杰出的艺术家却能以独到的方式加以演绎,创造出既符合社会受众要求又具有完美的个人风格的作品来,二者的差别在很大程度上正取决于其被动预期能否实现向主动预期的转化与契合。

概言之,对于艺术家来说,最有利于其艺术构思的目标预期是主动预期,但在现实的艺术构思中,个体的主动预期的自主性与自由度总是相对的,其中必然或多或少、或隐或现地存在着“自主—他主”结构,这就需要艺术家自觉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将暗含的他主预期因素作为对主动预期的补充及其有效性矫正。而外在目的性的艺术传达,同样存在着构思的主动预期的可能;艺术家若能将被动预期调整为主动预期,外在目的的艺术传达同样可以成为自由创造。因此,艺术家个体应当正确理解艺术传达的目的与艺术构思的目标预期之间的关系,正确对待被动预期对自由创造的束缚,努力使之作为“他主—自主”结构而存在,进而实现向主动预期的转化。中西艺术大师的实践证明,如果个体善于将被动预期作为调整习惯性自主预期的手段,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自主预期的功能,往往能够打破艺术家个体的艺术构思的固定套路,进而打破其艺术传达的程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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