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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魏晋南北朝史:校勘正史记载的谬误

时间:2023-08-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类人物传记为校勘正史之误提供了佐证。而“桢”与“元幹”取“国之桢干”义,字顺理通。可是,长期以来,人们只注重纪传体史书中的列传,而忽视或不重视叙述人物始末的独立成书的人物传记这一宝贵的史学遗产。

春秋战国魏晋南北朝史:校勘正史记载的谬误

各类人物传记为校勘正史之误提供了佐证。如,《晋书·刘伶传》:伶惟酒是务,“尝渴甚,求酒于其妻,妻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酒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儿之言,慎不可听。’”此处上言其妻,下云妇儿,语不可通。按《太平御览》卷四八〇。引《竹林七贤论》“妇儿”作“妇人”,可知《晋书》误。又如,魏郎中令袁涣之“涣”字,《晋书》各本均作“焕”,按《世说新语·任诞》注引《袁氏家传》,“焕”作“涣”,又《三国志》本传、《隶释》卷二七引《袁涣碑》《元和姓纂》《资治通鉴》卷九五及胡三省注亦并作“涣”,《晋书》误字,殆无疑义。再如,《宋书·礼志》:“何桢《许都赋》曰”云云,各本“桢”均作“祯”。《三国志·管宁传》注引《文士传》:“何桢字元幹,庐江人。有文学器干,容貌甚伟。历幽州刺史、廷尉,入晋为尚书、光禄大夫。”又《太平御览》卷五八七引《文士传》云:“青龙元年,天子特诏曰:‘扬州别驾何桢,有文章才,试使作《许都赋》。成,封上,不得令人见。’桢遂造赋,上甚异之。”当即其人。我们知道,古人名与字相应,互为表里,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先命名,取字时应据名而定。循此,“祯”与“元幹”毫无联系。而“桢”与“元幹”取“国之桢干”义,字顺理通。《文士传》所言为是。

总之,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人物传记,有其史料上的价值和作用。它既能补正史之不足,又可正正史之乖违,诚如欧阳修所云:“古者史官其书有法,大事书于策,小事载之简牍。至于风俗之旧,耆老所传,遗言逸行,更不及书,则传记之说,或有取焉。然六经之文,诸家异学,说或不同;况于幽人处士,闻见各异,或详一时之所得,或发史官之所讳,参求考质,可以备多闻焉。”[10]

从上可知,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选举制度的变化、社会思潮的变革和地方经济的开发,人物传记得到空前发展。这些人物传记不仅为史学的发展充实了丰富的内容,而且为研究当时的社会历史提供了宝贵的资料,殊堪珍视。可是,长期以来,人们只注重纪传体史书中的列传,而忽视或不重视叙述人物始末的独立成书的人物传记这一宝贵的史学遗产。无可否认,这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魏晋南北朝史学,尤其是政治、经济、思想、文化诸方面的深入研究。

(1991年7月)

【注释】

[1]《史通·列传》。

[2]赵翼:《陔余丛考》卷五。

[3]《四库全书简明目录》。(www.xing528.com)

[4]李宗邺:《中国历史要籍介绍》,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207页。

[5]《隋书·经籍志》。

[6]《晋书·职官志》。

[7]《宋书·恩幸传论》。

[8]《隋书·经籍志》。

[9]《晋书·姚兴载记》。

[10]欧阳修:《崇文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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