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楚文王与楚庄王的历史考订

楚文王与楚庄王的历史考订

时间:2023-09-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楚文王1.荆文王得茹黄之狗、宛路之矰,以畋于云梦,三月不反。王乃变更,召葆申,杀茹黄之狗,析宛路之矰,放丹之姬。保申趋出,欲自流,乃请罪于王。按:楚文王时楚国始都郢,在位时间十三年,即前689年至前677年。息侯闻之,怒,使谓楚文王曰:“伐我,吾求救于蔡而伐之。”此事发生于鲁庄公十年,即楚文王六年,即前684年。《新序》作楚共王,误,当为楚文王。前656年—前653年楚庄王1.荆庄王立三年,不听而好 。

楚文王与楚庄王的历史考订

楚文王

1.荆文王得茹黄之狗、宛路之矰,以畋于云梦,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听朝。葆申曰:“先王卜,以臣为葆吉。今王得茹黄之狗、宛路之矰,畋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听朝。王之罪当笞。”王曰:“不谷免衣襁褓而齿于诸侯,愿请变更而无笞。”葆申曰:“臣承先王之令,不敢废也。王不受笞,是废先王之令也。臣宁抵罪于王,毋抵罪于先王。”王曰:“敬诺。”引席,王伏。葆申束细荆五十,跪而加之于背,如此者再,谓王:“起矣!”王曰:“有笞之名一也。遂致之。”申曰:“臣闻君子耻之,小人痛之。耻之不变,痛之何益!”葆申趣出,自流于渊,请死罪。文王曰:“此不谷之过也,葆申何罪!”王乃变更,召葆申,杀茹黄之狗,析宛路之矰,放丹之姬。后荆国兼国三十九。令荆国广大至于此者,葆申之力也,极言之功也。(《直谏》)

【考订】《说苑·正谏》:荆文王得如黄之狗,箘簬之矰,以畋于云梦,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听朝。保申谏曰:“先王卜以臣为保吉,今王得如黄之狗,箘簬之矰,畋于云梦,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听朝,王之罪当笞,匍伏!将笞王!”王曰:“不谷免于襁褓,托于诸侯矣,愿请变更而无笞。”保申曰:“臣承先王之命,不敢废;王不受笞,是废先王之命也。臣宁得罪于王,无负于先王。”王曰:“敬诺。”乃席王,王伏,保申束细箭五十,跪而加之王背,如此者再,谓王起矣。王曰:“有笞之名一也,遂致之。”保申曰:“臣闻之,君子耻之,小人痛之。耻之不变,痛之何益?”保申趋出,欲自流,乃请罪于王。王曰:“此不谷之过,保将何罪?”王乃变行从保申,杀如黄之狗,折箘簬之矰,逐丹之姬,务治乎荆,兼国三十。令荆国广大至于此者,保申敢极言之功也。

按:楚文王时楚国始都郢,在位时间十三年,即前689年至前677年。

【系年】前689年—前677年

2.楚王欲取息与蔡,乃先佯善蔡侯,而与之谋曰:“吾欲得息,柰何?”蔡侯曰:“息夫人,吾妻之姨也。吾请为飨息侯与其妻者,而与王俱,因而袭之。”楚王曰:“诺。”于是与蔡侯以飨礼入于息,因与俱,遂取息。旋,舍于蔡,又取蔡。(《长攻》)

【考订】《左传》庄公十年:蔡哀侯娶于陈,息侯亦娶焉。息嬀将归,过蔡。蔡侯曰:“吾姨也。”止而见之,弗宾。息侯闻之,怒,使谓楚文王曰:“伐我,吾求救于蔡而伐之。”楚子从之。秋九月,楚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

按:《吕氏春秋·长攻》高诱注:“楚王,文王也。息、蔡,二国名。”此事发生于鲁庄公十年,即楚文王六年,即前684年。

【系年】前684年

3.荆文王曰:“苋嘻数犯我以义,违我以礼,与处则不安,旷之而不谷得焉。不以吾身爵之,后世有圣人,将以非不谷。”于是爵之五大夫。“申侯伯善持养吾意,吾所欲则先我为之,与处则安,旷之而不谷丧焉。不以吾身远之,后世有圣人,将以非不谷。”于是送而行之。申侯伯如郑,阿郑君之心,先为其所欲,三年而知郑国之政也,五月而郑人杀之。(《长见》)

【考订】《说苑·君道》:楚文王有疾,告大夫曰:“筦饶犯我以义,违我以礼,与处不安,不见不思;然吾有得焉,必以吾时爵之。申侯伯,吾所欲者劝我为之,吾所乐者先我行之,与处则安,不见则思;然吾有丧焉,必以吾时遗之。”大夫许诺,乃爵筦饶以大夫,赠申侯伯而行之。申侯伯将之郑,王曰:“必戒之矣,而为人也不仁,而欲得人之政,毋以之鲁、卫、宋、郑。”不听,遂之郑,三年而得郑国之政,五月而郑人杀之。

《新序·杂事》卷一:楚共王有疾,召令尹曰:“常侍莞苏,与我处,常思我以道,正我以义,吾与处不安也,不见不思也。虽然,吾有得也。其功不细,必厚赏之。申侯伯与我处,常纵恣吾,吾所乐者,劝吾为之;吾所好者,先吾服之。吾与处欢乐之,不见,戚戚也。虽然,吾终无得也。其过不细,必亟遣之。”令尹曰:“诺。”明日,王薨。令尹即拜莞苏为上卿,而逐申侯伯出之境。

按:《左传》僖公七年:“初,申侯,申出也,有宠于楚文王。文王将死,与之璧,使行,曰,‘唯我知女,女专利而不厌,予取予求,不女疵瑕也。后之人将求多于女,女必不免。我死,女必速行。无适小国,将不女容焉。’既葬,出奔郑,又有宠于厉公。”结果,在这一年,“郑杀申侯以说于齐”。《新序》作楚共王,误,当为楚文王。郑杀申侯时间为鲁僖公七年,则申侯逃郑之年在此三年之前,即鲁僖公四年。

【系年】前656年—前653年

楚庄王

1.荆庄王立三年,不听而好 。成公贾入谏,王曰:“不谷禁谏者,今子谏,何故?”对曰:“臣非敢谏也,愿与君王 也。”王曰:“胡不设不谷矣?”对曰:“有鸟止于南方之阜,三年不动不飞不鸣,是何鸟也?”王射之,曰:“有鸟止于南方之阜,其三年不动,将以定志意也。其不飞,将以长羽翼也。其不鸣,将以览民则也。是鸟虽无飞,飞将冲天。虽无鸣,鸣将骇人。贾出矣,不谷知之矣。”明日朝,所进者五人,所退者十人。群臣大说,荆国之众相贺也。(《重言》)

【考订】《韩非子·喻老》:楚庄王莅政三年,无令发,无政为也。右司马御座而与王隐曰:“有鸟止南方之阜,三年不翅,不飞不鸣,嘿然无声,此为何名?”王曰:“三年不翅,将以长羽翼;不飞不鸣,将以观民则。虽无飞,飞必冲天;虽无鸣,鸣必惊人。子释之,不谷知之矣。”处半年,乃自听政。所废者十,所起者九,诛大臣五,举处士六,而邦大治。举兵诛齐,败之徐州,胜晋于河雍,合诸侯于宋,遂霸天下。

史记·楚世家》:庄王即位三年,不出号令,日夜为乐,令国中曰:“有敢谏者死,无赦!”伍举入谏。庄王左抱郑姬,右抱越女,坐钟鼓之间。伍举曰:“愿有进。”隐曰:“有鸟在于阜,三年不蜚不鸣,是何鸟也?”庄王曰:“三年不蜚,蜚将冲天;三年不鸣,鸣将惊人。举退矣,吾知之矣。”居数月,淫益甚。大夫苏从乃入谏。王曰:“若不闻令乎?”对曰:“杀身以明君,臣之愿也。”于是乃罢淫乐,听政,所诛者数百人,所进者数百人,任伍举、苏从以政,国人大说。

《说苑·正谏》:楚庄王立为君,三年不听朝,乃令于国曰:“寡人恶为人臣而遽谏其君者,今寡人有国家,立社稷,有谏则死无赦。”苏从曰:“处君之高爵,食君之厚禄,爱其死而不谏其君,则非忠臣也。”乃入谏。庄王立鼓钟之间,左伏杨姬,右拥越姬,左裯衽,右朝服,曰:“吾鼓钟之不暇,何谏之听!”苏从曰:“臣闻之:好道者多资,好乐者多迷,好道者多粮,好乐者多亡。荆国亡无日矣,死臣敢以告王。”王曰:“善。”左执苏从手,右抽阴刃,刎钟鼓之悬,明日授苏从为相。

《新序·杂事》卷二:楚庄王莅政,三年不治,而好隐戏。社稷危,国将亡。士庆问左右群臣曰:“王莅政事,三年不治,而好隐戏,社稷危,国将亡,胡不入谏?”左右曰:“子其入矣。”士庆入,再拜而进隐曰:“有大鸟,来止南山之阳,三年,不蜚不鸣,不审其故何也?”王曰:“子其去矣,寡人知之矣。”士庆曰:“臣言亦死,不言亦死,愿闻其说。”王曰:“此鸟不蜚,以长羽翼;不鸣,以观群臣之慝,是鸟虽不蜚,蜚必冲天;虽不鸣,鸣必惊人。”士庆稽首曰:“所愿闻已。”王大悦士庆之问,而拜之以为令尹,授之相印。士庆喜,出门顾左右笑曰:“吾王,成王也。”中庶子闻之,跪而泣曰:“臣尚衣冠御郎十三年矣,前为豪矢,而后为藩蔽。王赐士庆相印,而不赐臣,臣死将有日矣。”王曰:“寡人居泥涂中,子所与寡人言者,内不及国家,外不及诸侯,如子者,可富而不可贵也。”于是乃出其国宝璧玉以赐之。曰:“忠信者,士之德行也;言语者,士之道路也。道路不修治,士无所行矣。”

按:此事在楚庄王三年,即前611年。

【系年】前611年

2.荆有善相人者,所言无遗策,闻于国。庄王见而问焉,对曰:“臣非能相人也,能观人之友也。观布衣也,其友皆孝悌纯谨畏令,如此者,其家必日益,身必日荣矣,所谓吉人也。观事君者也,其友皆诚信有行好善,如此者,事君日益,官职日进,此所谓吉臣也。观人主也,其朝臣多贤,左右多忠,主有失,皆交争证谏,如此者,国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谓吉主也。臣非能相人也,能观人之友也。”庄王善之,于是疾收士,日夜不懈,遂霸天下。(《贵当》)

【考订】《韩诗外传》卷九:楚有善相人者,所言无遗美,闻于国中。庄王召见而问焉,对曰:“臣非能相人也,能相人之友者也。观布衣者,其友皆孝悌笃谨畏令,如此者,家必日益而身日安,此所谓吉人者也。观事君者,其友皆诚信有行好善,如此者措事日益,官职日进,此所谓吉臣者也。人主朝臣多贤,左右多忠,主有失败,皆交争正谏,如此者,国日安,主日尊,名声日显。此所谓吉主者也。臣非能相人也,能观友者也。”王曰:“善。”其所以任贤使能,而霸天下者,始遇之于是也。

《新序·杂事》卷五:楚人有善相人者,所言无遗策,闻于国。庄王见而问于情,对曰:“臣非能相人,能观人之交也。观布衣也,其交皆孝悌笃谨畏令,如此者,其家必日益,身必日安,此所谓吉人也。观事君也,其交皆诚信有行好善,如此者,事君日益,官职日进,此所谓吉士也。主明臣贤,左右多忠,主有失,皆敢分争证谏,如此者,国日安,主日尊,天下日富。此所谓吉主也。臣非能相人,能观人之交也。”庄王曰:“善。”于是乃招聘四方之士,夙夜不懈,遂得孙叔敖、将军子重之属,以备卿相,遂成霸功。

按:此章所言之事当在楚庄王得孙叔敖之前。因庄王即位前三年待机,未有用人,故此事发生时间可定为庄王三年至八年之间。

【系年】前611年—前606年。

3.孙叔敖、沈尹茎相与友。叔敖游于郢三年,声问不知,修行不闻。沈尹茎谓孙叔敖曰:“说义以听,方术信行,能令人主上至于王,下至于霸,我不若子也。耦世接俗,说义调均,以适主心,子不若我也。子何以不归耕乎?吾将为子游。”沈尹茎游于郢五年,荆王欲以为令尹,沈尹茎辞曰:“期思之鄙人有孙叔敖者,圣人也。王必用之,臣不若也。”荆王于是使人以王舆迎叔敖,以为令尹,十二年而庄王霸。此沈尹茎之力也。(《赞能》)

【考订】《淮南子·人间训》:孙叔敖决期思之水而灌雩娄之野,庄王知其可以为令尹也。

按:毕沅曰:“‘茎’当作‘筮’。”孙叔敖何时为楚令尹,史书未有明确记载。此章是珍贵史料。这里云“荆王于是使人以王舆迎叔敖,以为令尹,十二年而庄王霸”,则在楚庄王称霸之前十二年,孙叔敖为楚令尹。据《史记·楚世家》,庄王十七年,楚庄王率兵与晋国战,庄王“大败晋师河上”。庄王二十年,又围宋,导致宋城中食尽,“易子而食,析骨而炊”。二十三年,庄王即卒。如果以庄王称霸以围宋达到鼎盛时期算的话,则是庄王二十年。往前推十二年,即庄王八年,孙叔敖为令尹。根据本篇“沈尹茎游于郢五年”判断,而沈尹筮入郢比此事还要早五年,即庄王三年,沈尹筮即入郢。直至庄王卒。此事发生时间为楚庄王八年,即前606年。

【系年】前606年

4.荆庄王染于孙叔敖、沈尹蒸。(《当染》)

【考订】《墨子·所染》:楚庄染于孙叔、沈尹。(www.xing528.com)

《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子北,师次于郔。沈尹将中军,子重将左,子反将右,将饮马于河而归。闻晋师既济,王欲还,嬖人伍参欲战。令尹孙叔敖弗欲,曰:“昔岁入陈,今兹入郑,不无事矣。战而不捷,参之肉其足食乎?”

按:沈尹蒸,《尊师》篇作“沈尹巫”,《赞能》篇作“沈尹茎”,《察传》篇作“沈尹筮”,《新序》作“沈尹竺”。蒸、筮、巫、茎、竺,皆传写之误,实为一人。五字之中,“筮”与其他四字之间形状均接近,产生讹误率高,故应为沈尹筮。沈尹筮与孙叔敖同时在楚庄王时。根据上文《赞能》篇所云,沈尹筮在楚庄王三年入郢,孙叔敖在其后入郢,并经沈尹筮推荐做了令尹。故将此章所言之事时间定为楚庄王三年至二十三年,即前611年至前591年。

【系年】前611年—前591年

5.楚庄王师孙叔敖、沈尹巫。(《尊师》)

【考订】《说苑·敬慎》:“孙叔敖为楚令尹,一国吏民皆来贺。有一老父衣粗衣,冠白冠,后来吊。孙叔敖正衣冠而见之,为老人曰:‘楚王不知臣之不肖,使臣受吏民之垢,人尽来贺,子独后吊,岂有说乎?’父曰:‘有说:身已贵而骄人者民去也,位已高而擅权者君恶之,禄已厚而不知足者患处之。’孙叔敖再拜曰:‘敬受命,愿闻余教。’父曰:‘位已高而意益下,官益大而心益小,禄已厚而慎不敢取。君谨守此三者,足以治楚矣。’孙叔敖对曰:‘甚善,谨记之。’”

按:据上引《左传》宣公十二年,孙叔敖为楚庄王令尹,沈尹筮为将军。

【系年】前611年—前591年

6.世人之事君者,皆以孙叔敖之遇荆庄王为幸。自有道者论之则不然,此荆国之幸。荆庄王好周游田猎,驰骋弋射,欢乐无遗,尽傅其境内之劳与诸侯之忧于孙叔敖。孙叔敖日夜不息,不得以便生为故,故使庄王功迹着乎竹帛,传乎后世。(《情欲》)

【考订】《史记·循吏列传》:“孙叔敖者,楚之处士也。虞丘相进之于楚庄王以自代也。三月为楚相,施教导民,上下和合,世俗盛美,政缓禁止,吏无奸邪,盗贼不起。”

按:孙叔敖到达楚国时间未见记载,但可以推测出来。据上《赞能》篇所言则为楚庄王八年至二十三年。

【系年】前606年—前591年

7.荆庄王欲伐陈,使人视之。使者曰:“陈不可伐也。”庄王曰:“何故?”对曰:“城郭高,沟洫深,蓄积多也。”宁国曰:“陈可伐也。夫陈,小国也,而蓄积多,赋敛重也,则民怨上矣。城郭高,沟洫深,则民力罢矣。兴兵伐之,陈可取也。”庄王听之,遂取陈焉。(《似顺》)

【考订】《说苑·权谋》:楚庄王欲伐陈,使人视之。使者曰:“陈不可伐也。”庄王曰:“何故?”对曰:“其城郭高,沟壑深,蓄积多,其国宁也。”王曰:“陈可伐也。夫陈,小国也,而蓄积多,蓄积多则赋敛重,赋敛重则民怨上矣;城郭高,沟壑深,则民力罢矣。”兴兵伐之,遂取陈。

按:《史记·楚世家》:“十六年,伐陈,杀夏征舒。征舒弑其君,故诛之也。已破陈,即县之。”则楚灭陈在楚庄王十六年,即前598年。

【系年】前598年

8.孙叔敖疾,将死,戒其子曰:“王数封我矣,吾不受也。为我死,王则封汝,必无受利地。楚、越之间有寝之丘者,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恶。荆人畏鬼而越人信禨。可长有者,其唯此也。”孙叔敖死,王果以美地封其子而子辞,请寝之丘,故至今不失。(《异宝》)

【考订】《列子·说符》:孙叔敖疾,将死,戒其子曰:“王亟封我矣,吾不受也。为我死,王则封汝。汝必无受利地。楚越之间有寝丘者,此地不利而名甚恶,楚人鬼而越人禨,可长有者唯此矣。”孙叔敖死,王果以美地封其子。子辞而不受,请寝丘,与之,至今不失。

《淮南子·人间训》:昔者楚庄王既胜晋于河、雍之间,归而封孙叔敖,辞而不受,病疽将死,谓其子曰:“吾则死矣,王必封女,女必让肥饶之地,而受砂石之间有寝丘者,其地确石而名丑,荆人鬼,越人禨,人莫之利也。”孙叔敖死,王果封其子以肥饶之地,其子辞而不受,请有寝之丘。楚国之俗,功臣二世而爵禄,惟孙叔敖独存。

按:据《淮南子·人间训》则孙叔敖受封在楚庄王十七年胜晋之后。孙叔敖死,详细时间暂无可考。今系于楚庄王十七年。

【系年】前597年

9.庄王围宋九月,康王围宋五月,声王围宋十月。楚三围宋矣,而不能亡。非不可亡也,以宋攻楚,奚时止矣?(《慎势》)

【考订】《史记·楚世家》:(楚庄王)二十年,围宋,以杀楚使也。围宋五月,城中食尽,易子而食,析骨而炊。宋华元出告以情,庄王曰:“君子哉!”遂罢兵去。

《史记·宋微子世家》:(宋文公)十六年,楚使过宋,宋有前仇,执楚使。九月,楚庄王围宋。十七年,楚以围宋五月不解,宋城中急,无食,华元乃夜私见楚将子反。子反告庄王。王问:“城中何如?”曰:“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庄王曰:“诚哉言!我军亦有二日粮。”以信故,遂罢兵去。

按:康王围宋五月,声王围宋十月,《史记》均无记载,得《吕氏春秋》以保存史实。庄王围宋在楚庄王二十年,即前594年。因康王围宋、声王围宋时间无考,这里仅系庄王围宋一事。

【系年】前594年

10.楚庄王使文无畏于齐,过于宋,不先假道。还反,华元言于宋昭公曰:“往不假道,来不假道,是以宋为野鄙也。楚之会田也,故鞭君之仆于孟诸。请诛之。”乃杀文无畏于扬梁之堤。庄王方削袂,闻之曰:“嘻!”投袂而起,履及诸庭,剑及诸门,车及之蒲疏之市。遂舍于郊。兴师围宋九月。宋人易子而食之,析骨而爨之。宋公肉袒执牺,委服告病,曰:“大国若宥图之,唯命是听。”庄王曰:“情矣宋公之言也!”乃为却四十里,而舍于卢门之阖,所以为成而归也。(《行论》)

【考订】按:据上文,此事为楚庄王二十年。

【系年】前594年

11.荆庄哀王猎于云梦,射随兕,中之。申公子培劫王而夺之。王曰:“何其暴而不敬也?”命吏诛之。左右大夫皆进谏曰:“子培,贤者也,又为王百倍之臣,此必有故,愿察之也。”不出三月,子培疾而死。荆兴师,战于两棠,大胜晋,归而赏有功者。申公子培之弟进请赏于吏曰:“人之有功也于军旅,臣兄之有功也于车下。”王曰:“何谓也?”对曰:“臣之兄犯暴不敬之名,触死亡之罪于王之侧,其愚心将以忠于君王之身,而持千岁之寿也。臣之兄尝读故记曰:‘杀随兕者,不出三月。’是以臣之兄惊惧而争之,故伏其罪而死。”王令人发平府而视之,于故记果有,乃厚赏之。(《至忠》)

【考订】《说苑·立节》:楚庄王猎于云梦,射科雉,得之,申公子倍攻而夺之,王将杀之。大夫谏曰:“子倍自好者也,争王雉,必有说,王姑察之。”不出三月,子倍病而死。邲之战,楚大胜晋,归而赏功。申公子倍之弟请赏于王曰:“人之有功也于军旅,臣兄之有功也于车下。”王曰:“奚谓也?”对曰:“臣之兄读故记曰:‘射科雉者,不出三月必死。’臣之兄争而得之,故夭死也。”王命发平府而视之,于记果有焉,乃厚赏之。

按:从本章所述事看,当在楚庄王即位前三年,“不出号令,日夜为乐”时期较为合理。这里时间定为庄王在位期间,即前613年至前591年。

【系年】前613年—前591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