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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规划层次编制要点|海绵城市建设与雨水资源综合利用

时间:2023-10-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详细规划层面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在总体层面的海绵城市专项的基础上,结合规划区的用地布局、建设项目、排水系统、水系等更为准确和细致的本地特点,细化和深化海绵城市规划方案,将分解到排水分区或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的管控要求再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地块和市政设施,为构建区域雨水排水管理制度奠定基础,以更好地指导实施地块管控和建设实施,满足各地块规划建设管理诉求。

详细规划层次编制要点|海绵城市建设与雨水资源综合利用

详细规划层面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在总体层面的海绵城市专项的基础上,结合规划区(试点区域或重点发展片区)的用地布局、建设项目、排水系统、水系等更为准确和细致的本地特点,细化和深化海绵城市规划方案,将分解到排水分区或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的管控要求再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地块和市政设施,为构建区域雨水排水管理制度奠定基础,以更好地指导实施地块管控和建设实施,满足各地块规划建设管理诉求。主要编制内容如下所述。

1.综合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条件

重点分析规划区土壤、地下水、下垫面、排水系统、历史内涝点、水环境质量等条件,识别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设需求。

2.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

根据总体规划层面专项规划制订的管控单元目标,确定规划区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并对此目标进行复核,确定是否可达。参照《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和总体规划层面的指标体系,提出规划区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体系。

3.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思路

(1)问题导向

针对城市内涝问题,落实排水防涝规划要求,从雨水径流源头控制、雨水管网系统建设、竖向调整、雨水调蓄、雨水行泄通道建设、内河水系治理等方面构建完善的排水防涝系统。

针对黑臭水体问题,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清水补给;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的技术路线具体实施。

(2)目标导向

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实现城市建设与生态保护和谐共存,构建“山、水、林、田、湖”一体化的“生命共同体”。转变城市发展理念,从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资源等方面出发,规划先导,在不同城市发展尺度上,集成构建“大海绵、中海绵、小海绵”相衔接的三级海绵城市体系。即以水库、河流为生态本底,保障生态用地比例,构建生态安全格局的“大海绵”体系;统领涉水相关规划,从供水安全保障、防洪排涝、水污染治理、水资源等方面,构建水安全保障度高、水环境质量提升、水资源丰盈的“中海绵”体系;落实低影响开发建设理念,源头削减雨水径流量、峰值流量,控制雨水径流污染,构建具备恢复自然水文循环功能的“小海绵”体系。通过不同层级海绵体系的层层递进,共同助力海绵城市建设。

4.海绵城市指标分解与管控要求

采用EPA-SWMM模型或其他技术手段构建规划区水文模型,反复分解试算区域雨水径流控制目标,评估及验证控制目标的可行性。

(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分解的一般思路

①地块划分。按照地块规划及现状建设情况将地块划分为新建项目、改造项目以及现状保留项目。其中,新建项目和改造项目为开展径流控制的重点项目,现状保留不作为主要的径流控制项目。在每个类别中,再依据各地块的用地性质,将地块分为居住类、公共建筑类、道路广场类、公园绿地类等。

②初次设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在地块分类的基础上,初次设定各个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其中,新建项目目标设定较高,改造项目目标设定较低。

③布置低影响开发设施。基于地块设定的目标,根据各类用地的下垫面分布特点(建筑屋面、绿地、铺装等),布置绿化屋顶、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等海绵设施。基于模型,模拟评估布置的低影响开发设施是否满足地块目标,并优化设施布置。

④调整径流控制目标。基于构建的模型,模拟评估各类型地块初步设定的目标是否达到区域径流控制总体目标。如果不达标则反复调整和优化,进而得到各地块合理的年径流控制目标。

⑤模型输出。经模型模拟评估并优化后,得到各个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作为各地块控制的约束性指标,从而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分解。(www.xing528.com)

(2)年径流污染削减率指标分解

面源污染控制目标采用年径流污染削减率指标表征,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同步实现,主要是通过优化采用具有海绵功能的设施类型实现对面源污染的控制。面源污染控制目标通常以SS和COD削减率计。

通过在各类建设项目中合理布局海绵城市设施,在实现径流量控制的同时对面源污染实现净化处理,进而实现面源污染控制指标。

(3)管控思路

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将所在分区的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径流污染控制目标分解为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绿地等地块的指标,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径流污染削减率等指标作为城市规划许可的管控条件,纳入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程序,引导和鼓励建设项目海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结合现有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工作要求,发改、环保、建设、水务等部门按照自身职责分别对海绵城市管控指标进行审查。

5.海绵城市工程规划

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布局灰绿基础设施解决涉水问题。结合规划区的特点,从自然海绵体布局和保护详细规划、排水防涝详细规划、河道综合整治详细规划、供水安全保障规划、污水系统详细规划、雨水资源化利用规划、再生水利用规划、内涝点整治规划、黑臭水体治理措施等方面制订详细的海绵城市工程规划方案。

应确定规划区内重要海绵设施的布局、规模和建设要点,调蓄池、水系生态化断面等,可按建设用地类型分别给出海绵城市规划设计详细指引,指导各类项目的具体设计和建设。

6.明确近期建设重点

确定海绵城市近期重点建设项目,并制订建设时序安排和投资估算。

7.保障措施和实施建议

提出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道路、排水防涝、绿地、水系统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建议。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相关体制机制建立的建议,确保将规划理念、要求和措施全面落实到建设、运行、管理各环节。

提出针对规划方案的监测和考核要求,客观、真实评价海绵城市建设的效果。详细规划层面专项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图集以及相关必要的专题研究报告等,成果的表达应当清晰、准确、规范。对文本和说明书的要求与总体规划层面保持一致。

详细规划层面专项规划图纸应与规划说明书内容相符合,内容清晰、准确,图纸范围、比例、图例等应保持一致。主要的图纸名称和内容要求见表3-2。

表3-2 详细规划层次专项规划图纸名称及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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