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周武王克商带来的巨大成就-《古史新探》

周武王克商带来的巨大成就-《古史新探》

时间:2023-10-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周武王克商,是先秦歷史上一件改朝换代的大事。武王在位的年數不長,即位後四年就取得克商的大勝利,克商後二年就去世。武王之所以能够克商,首先是四代接連經營的結果,特别是文王經營五十年的結果。文王就是在“力”和“德”兩方面造成了“克商”的基礎。不幸文王在克崇一年後去世,克商的計劃來不及實現,就留待武王進一步規劃和實現了。武王在甲子一天内取得克商的戰果,瓦解了殷貴族的抵抗。

周武王克商带来的巨大成就-《古史新探》

周武王克商,是先秦歷史上一件改朝换代的大事。武王在位的年數不長,即位後四年就取得克商的大勝利,克商後二年就去世。武王之所以能够克商,首先是四代接連經營的結果,特别是文王經營五十年的結果。太王派遣長子太伯和次子仲雍帶領一支周族東進到今山西平陸附近創建虞國,這是“實始翦商”的一個重要戰略步驟。到季歷即位以後,太伯的虞國和季歷的周邦,就成爲兩國相互幫助的兄弟國家,即《詩·大雅·皇矣》所謂“帝作邦作對,自大伯、王季”。季歷之所以能够替殷商抵禦和戰勝不少戎狄部落,贏得商王的信任而給以“牧師”的封號,並借此得以伸展周人東進的勢力,就是憑藉虞國這個牢固的基地。這是季歷和太伯友好合作的結果。否則的話,季歷統率孤軍深入,絶不可能取得如此成就的。與此同時,姬姓貴族在今陝西朝邑縣南所建的芮國,正是從周到虞之間的中間連結站,對於季歷以及此後文王的東進得勝,都是起了重要作用的。所以“八虞”成爲文王重用的大臣,芮伯成爲成王、康王之際的重要大臣。當時商王要借重周君以抵禦西北強大的戎狄和制服不服從的諸侯,先後給季歷以“牧師”封號和文王以“方伯”封號,而季歷和文王借此逐漸壯大自己的力量,擴展佔有的地盤。於是商王又採取打擊的措施,因而季歷爲商王文丁所殺,文王一度也被商紂所囚。到文王的晚年,即文王所謂受命稱王之年,周人的力量已經長大,就計劃逐步克商了。等到文王在黄河以北攻克邘(今河南沁陽西北),在黄河以南攻克崇(今河南嵩縣附近),已從南北兩路對商的王畿(即所謂“大邑商”)形成包圍形勢。文王不僅團結好姬姓貴族以及周圍小國,還重視選拔人才,並重用投奔前來異姓貴族,在諸侯中造成極高的威信。《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記衛國北宫文字説:“周書數文王之德曰:大國畏其力,小國懷其德,言畏而愛之也”(杜注:《逸書》)。文王就是在“力”和“德”兩方面造成了“克商”的基礎。

不幸文王在克崇一年後去世,克商的計劃來不及實現,就留待武王進一步規劃和實現了。好在武王重用的大臣就是文王所選拔而重用的大臣,因而很方便的保持推行政策和規劃的連續性。武王即位後二年,在盟津約期與諸侯會盟,由武王主盟而發表盟誓,説明伐紂出於民意和天命,殺伐是討其殘暴,並分析形勢,對比力量,指出勢在必勝。特别重要的是宣佈對敵政策,把商紂稱爲“獨夫”,而歸罪於一人,所有百官和貴族可以寬大對待,一概無罪。目的在於加強參與伐商諸侯的必勝信念,同時分化瓦解商紂的抵抗力量,使商紂陷於孤立無援的地步,以便一舉殲滅。這次武王統率大軍在盟津與諸侯會盟,還具有大規模行軍與軍事演習性質,以便做好此後定期在此會師渡河北上決戰的準備。這一次與諸侯會盟目的本來不在會合出兵北伐。因爲原本《太誓》失傳,後人發生誤解,誤認爲武王先後兩次誓師北伐,第一次因“天命未可”而“還師歸”。這樣就不能正確理解武王這次會盟諸侯而作《太誓》的目的和作用了。

《太誓》雖然已經失傳,只見先秦古書所引的片段,但是我們從這些片段,結合其他有關武王的文獻,還可以看到這是一篇理論性很強的盟誓。他自稱奉天命討伐商紂同時指出天命是順從民意的,實際上就是根據民意進行討伐,還著重指出,所以要大張殺伐、耀武揚威,爲的是討其殘暴,這將比商湯伐夏更有光彩。而且又指出,少數人的“同心同德”可以戰勝多數人的“離心離德”。自稱有治臣十人“同心同德”,可以勝過商紂有“億兆夷人亦有離德”。這種根據天命和民意進行討伐的主張,針對其殘暴大張殺伐的方針,少數人同心同德可以戰勝多數人離心離德的決策,都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提出的,以前不曾見過的,影響是十分遠大的。不僅在當時政治上和軍事行動上發生了無比威力,對武王克商發生巨大的作用,而且對於後代政治思想發生了重大影響,常被有遠見的政治家和思想家所引用。特别是《太誓》把商紂稱爲“獨夫紂”,或者稱爲“一夫紂”,到戰國時代孟子荀子儒家就進一步加以發揮成爲在思想界有很大影響的“湯武革命”理論。

由於武王會盟諸侯於盟津的成功,所作《太誓》發揮了作用,分化瓦解了商紂的抵抗陣營,加強了武王的伐商陣營。武王就在會盟諸侯之後二年,選定日期,統率西方諸侯聯軍渡盟津北上,制定了一個在殷商駐防重兵的地點牧野,進行速戰速決的戰略。在甲子這天清早,他指揮自己最精鋭的兵車三百乘,虎賁三千人,向殷商車陣猛烈衝擊,一下子就衝得殷的車陣崩潰而不可收拾,武王繼續指揮大軍追擊,到夜晚就取得全勝,迫使商紂奔入宫内,登鹿臺而自焚死。只經過甲子一天的戰鬥,就取得了克商的輝煌戰果。接著,武王就命令太師吕望進擊不在牧野作戰的重要殷將,追殺了和崇侯虎同樣“助紂爲虐”的將領如惡來、飛廉等人。同時武王下令分兵四路南下,討伐南國諸侯。由於南國諸侯的頑強抵抗,特别是有些諸侯聯合集中對抗,戰鬥比較激烈,殺傷和俘虜的人比較多。先後經過四十六天的連續戰鬥,終於把對抗的諸侯全部征服或撲滅了,據説一共征伐九十九國,得馘首十七萬七千多,俘虜三十一萬多人。

武王在甲子一天内取得克商的戰果,瓦解了殷貴族的抵抗。武王執行了在過去《太誓》中已經宣佈的對敵政策,除了追殺已經自殺的商紂和二妻的頭顱以外,只捉拿了與紂共惡的臣一百人,没有追究一般官僚和貴族的罪責。但是,遺留下來的問題,是十分嚴重的,殷貴族的勢力在原來商的王畿内是根深柢固的。爲此,武王召集殷商的各級貴族,發表告誡的講話,這就是《逸周書·商誓篇》。告誡的範圍包括“冢邦君”、(諸侯)“舊官人”(原來官僚)、“太史友”“小史友”(二“友”字原誤作“比”和“昔”,從孫詒讓校正,即史官所有僚屬),及“百官”“里君”(“君”原誤作“居”,從王國維改正,即一里之長)、“獻民”(即貴族)等,對他們告誡的内容,主要有下列五點:

(一)克商出於天命,甲子日牧野之戰是“致天之大罰”。由於商紂昏(泯)憂(擾)天下,“昏虐百姓”,上帝“乃命朕文考(即文王)曰:殪商之多罪紂,肆予小子發(武王自稱)弗敢忘”,“予惟甲子剋致天之大罰”。

(二)歸罪於紂一人,稱之爲“一夫”,也即“獨夫”;同時宣稱商之百姓(指貴族)無罪,只須聽從周的命令,便可安居。如説:“昔在我西土,我其有言,胥告商之百姓無罪,其惟一夫。予既殛紂,承天命,予亦來休。命爾百姓、里君(“君”原誤作“居”,今改正),君子,其周即命”。

(三)諸侯如果違命,也將奉行天罰。如説:“爾冢邦君,無敢其有不告見,于我有周。其比冢邦君,我無攸愛,上帝曰必伐之,今予惟明告爾。”

(四)所有“多子”“百姓”(指貴族),聽從天命和周的命令,安處而不作亂,便可得到保護。如説:“爾多子,其人自敬,助天永休于我西土;爾百姓,其亦有安處在彼,宜在天命,弗反側興亂,予保奭其介”(“弗”字原脱,“反”原誤作“及”,從丁宗洛校補)。

(五)所有“冢邦君、商庶、百姓”,如果不聽命,就要按天命殺滅如説:“今紂棄成湯之典,肆上帝命我小國曰:革商國。肆予明命汝百姓,其斯弗用朕命,其斯冢邦君、商庶、百姓,予則肆劉滅之”(“劉”上“肆”字原缺,從孫詒讓校補)。

武王發表這篇比較長的文告,就是已經看到殷貴族人數衆人,勢力龐大,存在發生叛亂的危險,因而宣佈這個安撫和殺滅兼施的政策,用以防止叛亂的發生。

與此同時,武王也已見到自己王位繼承上存在危機。因爲殷貴族的勢力還很強大,要平定此後殷貴族所發動的叛亂,鞏固新創建的周朝的統治,是十分艱巨的一個政治任務;武王自己的兒子年紀尚幼,如果武王一旦去世,由幼子即位,就很難擔當起這個重任,爲此,武王要傳位給周公。《逸周書·度邑篇》載:“王傳于後”,這兩個缺字,朱右曾以爲“欲旦”二字,唐大沛以爲“命旦”二字。大體是不錯的。《度邑篇》又記武王説:“乃今我兄弟相後,我筮龜其何所即,今用建庶建。”唐大沛注:“兄先弟後,殷人傳及之法也,後即上文傳於後之後。”朱右曾又以爲不傳子而傳弟故曰庶建。這個理解也是正確的。《度邑篇》下文説:“叔旦恐,泣涕共(拱)手”,就是周公表示不接受。於是武王把建設國都於雒邑的大事,囑託給周公。武王規劃在雒邑營建都城的目的,就是爲了“圖夷兹殷”,也就是平定這個殷商,鞏固周在中原的統治。武王死後,周公因成王年幼,奉成王而攝政稱王,等到平定三監和武庚叛亂,東征得到勝利,全國統一,局勢大定,周公奉著成王與召公一起策劃營建東都成周,待成周建成便歸政于成王,而成王任命周公繼續留守成周,作爲“四輔”(即四方之輔),主持以後東都的政務。可以説,所有這些都是執行了武王遺囑。所以《何尊》記載:“惟王(成王)初,宅于成周”(成王初次升登王位,建都於成周),成王來到成周的京室,要鄭重地宣告“宗小子”“宅兹中國”(即“宅于成周”)是武王克商之後“廷告于天”的大事。

武王克商以後,從原來商的王畿中分割一部份地區作爲王子禄父(即武庚)的封國,同時在他周圍設置“三監”加以監督控制,這樣採用安撫和監督兼施的辦法,是萬分不得已的,因爲殷貴族在原來商的王畿以内勢力還很強大,不得不加以安撫籠絡。猶如春秋初期鄭莊公攻克許國,許莊公出奔,“鄭伯使許大夫百里奉許叔(許莊公之弟)以居許東偏”“乃使公孫獲處許西偏”(《左傳》隱公十一年)。又如戰國中期秦惠王攻滅蜀國,殺死蜀王,因爲“戎伯尚強”(《華陽國志》卷三“蜀志”),分封蜀王後裔,“貶蜀王更號爲侯”,作爲秦的屬國,同時“使陳莊相蜀”“以張若爲蜀守”,加以監督控制。

武王死後所以會發生三監和武庚以及聯合東夷的叛亂,就是由於強大的殷貴族的存在,這個問題没有得到妥善的解決。武王生前擔憂的就是這點,他之所以要傳位於周公和囑託周公營建東都,也是爲了這點。武王這樣的主張是很有遠見的。後來周朝平定殷貴族叛亂、東征東夷勝利、統一全國而創建東都的大業,都是周公奉著成王來完成的。周公爲了完成周朝開國的大業,曾攝政稱王,但是所有這些大事都是名義上奉著成王來進行的,等到東都建成也就歸政於成王。關於這方面,當另外寫作論文加以闡明。《詩·周頌》有一篇《昊天有成命》,説“二后”(即文王、武王)承受天的“成命”,由成王繼續完成。《吕氏春秋·下賢篇》説:“文王造之而未遂,武王遂之而未成,周公旦抱少主而成之,故曰成王”。馬融所引解釋“成王”的三種説法之一,也説:“以成王年少,成二聖之功,生號曰‘成王’(《尚書·酒誥》正義引)。”成王之所以稱“成”,該即取義於周朝開國大業的完成。東都“成周”之所以稱“成”,也該由於完成了“成命”,建成了周朝統一四方的國都。武王在完成周朝開國大業過程中,是承前啟後的,是起著關鍵性的重大作用的。

【注释】

[1]例如《尚書·顧命》所説“金縢之書”,是指武王生病時,周公禱告太王、王季、文王的祝辭,事後保藏于金縢之匱中的。《尚書·召誥》説:“周公乃朝(早)用書命庶殷”,“書”是指周公對庶殷發佈從事工作的命令。

[2]顧頡剛《逸周書世俘篇校注、寫定與評論》,刊於《文史》第二輯,北京中華書局一九六三年出版。

[3]屈萬里《讀周書世俘篇》,刊於《慶祝李濟先生七十歲論文集》上册。

[4]楊寬《中國古代陵寢制度史研究》中編第六節“殷墟王陵東區排葬坑的祭祀對象問題”,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五年出版。

[5]王國維:《周開國年表》,收入《觀堂别集》卷一。

[6]楊寬《釋何尊銘文兼論周開國年代》,刊於《文物》一九八三年第六期。(www.xing528.com)

[7]王國維《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收入《觀堂集林》卷九。

[8]《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富辰所説文王之子十六國,其中有酆,杜注:“酆國在始平鄠縣東。”不確。此爲文王建都之地,不可能用來分封其子。近年洛陽東郊龐家溝西周墓出土有“豐白(伯)戈”與“豐白劍”,豐當是成周附近之封國。《韓非子·難二篇》説:“昔者文王侵盂、克莒、舉豐,三舉而紂惡之,文王乃懼,請入洛西之地。”豐當離洛西不遠。《路史·國名紀》所記“商世侯伯”有豐,認爲即是後來屬於楚國的豐,在今陝西省山陽縣,正當洛水西南,其説可信。

[9]童書業《盟津補證》,刊於《中國古代地理考證論文集》,上海中華書局一九六二年出版。童書業《春秋左傳研究》第一卷第一一七條“孟津”,有相同的論述。惟引《詩·大雅·大明》:“涼彼武王,肆伐大商,會朝清明”來作證,有錯誤。根據《大明》的上文,很清楚是在描寫牧野之戰的情況,和武王在盟津與諸侯會盟無關。

[10]楊寬《中國古代陵寢制度史研究》中編第五節“周武王上祭于畢是否墓祭問題”。

[11]陳夢家《尚書通論》第二十五頁,北京商務印書館一九五七年出版。惟陳氏曲解《孟子·滕文公下》所引《太誓》所説“侵于之疆,則取于殘”的“于”,是文王所伐于國,認爲《太誓》另有“文王伐邘本”,是錯誤的。

[12]楊寬《商代的别都制度》,刊於《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一九八四年第一期。

[13]王國維《周開國年表》説:案《史記》係月與《武成》、《書序》不同。師渡盟津,《書序》係之一月,《武成》言惟一月壬辰旁死霸,則戊午爲一月之二十八日。惟《史記》係之十二月,殊不可解。疑十二兩字乃一字之誤。若史公意,果爲十一年十二月,則下月甲子上,當書十二年或明年,以清眉目。又二月又當改爲一月,以十二月有戊午,則甲子不得在二月故也。十二兩字明出後世傳寫之誤。王氏此文寫作年代當早于《生霸死霸考》,仍從劉歆之説,以一月壬辰爲初二,因定戊午爲一月二十八日,謂《周本紀》十二月乃一月之誤。如果司馬遷在《周本紀》用周正之説,“十一年十二月”的“十二月”當爲“二月”之誤,下文“二月”當爲衍文。如果《周本紀》也如《齊世家》一樣採用殷正的話,可能原文作“一月”或“正月”,“二月甲子昧爽”的“二月”當爲衍文,原文應作“十一年正月師畢渡盟津……甲子昧爽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總之,牧野之戰自當在十一年。《新唐書·曆志》引《竹書》:“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未載月份,“庚寅”二字是唐代一行根據《武成》月日,用大衍曆推算而得來,非《古本竹書紀年》原文。《吕氏春秋·首時篇》説:“武王立(莅)十二年而有甲子之事”,當是併文王最初受命稱王之年計算在内。

[14]王國維《兮甲盤跋》,收入《觀堂别集》卷二。

[15]《國語周語下》記伶州鳩説:“昔武王伐紂,歲在鶉火”,又説:“歲之所在,則我有周之分野也。”韋注:“歲星在鶉火,鶉火,周之分野也。歲星所在,利以伐之也”。當時周人可能認爲歲星出現是戰勝的吉兆。但是,敘述在“甲子朝(早)”之後,並不恰當。如果把“歲”解釋爲歲祭,“鼎”解釋爲貞問,也有問題。這樣克商的大事,不可能僅僅記録歲祭、貞問的結果。

[16]于省吾《利簋銘文考釋》,《文物》一九七七年第八期。

[17]《文物》一九七八年第七期《關於利簋銘文考釋的討論》。

[18]楊寬《商代的别都制度》,刊於《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一九八四年第一期。

[19]勞榦、屈萬里校注《史記今注》第一册卷四“周本紀注”,臺灣“叢書委員會”一九六三年出版。

[20]楊寬《西周初期東都成周的建設及其政治作用》,刊於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歷史教學問題》一九八三年第四期。

[21]顧頡剛《逸周書世俘篇校注、寫定和評論》説:《爾雅》《釋言》,替,廢也。替,滅也。是廢與滅同義,即殺。按《爾雅》郭璞注:“亦爲滅絶”。看來“廢”是滅絶之意,比殺還要厲害。

[22]伐字,甲骨文像以戈殺頭的形象。初字,從“刀”從“衣”,有剪裁之意。看來“廢”“伐”“初”是三種不同等級的殺俘方式。

[23]越戲方,孔晁以爲紂之三邑,不確。朱右曾以爲戲即戲陽,在内黄縣北;方即防陵,在安陽縣西南,都不確。商代諸侯常稱爲“方”,越戲方當爲一方國名。這時周武王正分兵向南國諸候進攻,當以《路史》的解釋爲是,越戲方即在春秋時代鄭國的戲,亦稱戲童,見於《春秋》經傳成公十七年。

[24]磿,盧文弨以爲即黄歇説秦云“割濮磿之北”的“磿”,在商畿内,不確。這時武王正向南國諸侯進軍,磿,該即西周、春秋間鄭國的歷,亦作櫟,在今河南禹縣。

[25]朱右曾云:“愚謂今山東東昌府濮州南有歷山,泰安府泰安縣西有蜀亭,河南懷慶府修武縣北有濁鹿城,然距朝歌俱遠,非五日能往返也。”按朱氏認爲把“磿”解釋爲濮州南的歷山,“蜀”解釋爲泰安西的蜀亭或修武北的濁鹿,都離朝歌太遠,不是五天所能往返。現在知道,當武王下令分兵南下時,武王本人早已不在朝歌,而坐鎮於管邑,即今鄭州。因此磿、蜀、宣方都該在今鄭州以南。屈萬里以爲蜀即春秋時代魯國近衛之蜀邑,不確。當從沈祖緜之説,定爲戰國時代魏國的濁澤,在今禹縣東北。

[26]屈萬里以爲宣方“可能是甲骨文中常見的亘方,《殷墟卜辭綜述》(第二七六頁)以爲亘方就是《漢書·地理志》之垣,在今垣曲縣西南二十里”。這一推斷並不可信。垣曲縣在今山西省東南部,離河南禹縣很遠,不可能成爲與蜀、磿同時進攻的目標。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