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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民海外贸易:明代海上丝绸之路史

时间:2023-10-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隆庆年间,福建部分开海,允许商民出海贸易,但不允许外国商人前来福建进行贸易。[115]面对兴盛的走私贸易,官府不得不调整政策,允许商民自广州出海贸易。故广东商民出海贸易以中南半岛国家为贸易对象,如越南北部的交阯、中部的广南、柬埔寨和暹罗等地。明代后期,地方政府虽然允许商民自广州出海贸易,不过在严峻的海防形势下,出海贸易政策时有反复。

广州商民海外贸易:明代海上丝绸之路史

澳门开埠后,允许外商前来澳门进行贸易;同时,中国商人也允许下澳贸易。隆庆年间,福建部分开海,允许商民出海贸易,但不允许外国商人前来福建进行贸易。对于福建、广东不同的贸易政策,时人多有认识。如荷兰人玛得力夫(C. Mare lie)言:“假如我们要寻求贸易机会,就只能前往广州。因为中国皇帝颁令,漳州可发舶前往各国,但不准外国人前去。与此相反,外国人可到广州,但不许华船从广州前往外国。违者处以重刑。”[114]

广州实行“交易会”贸易形式,允许外商赴广州贸易,对外贸易政策进一步开放。明代后期,广东沿海商民私自出海贸易更是屡禁不止,据《登坛必究》载:“闽广商民以贩海为业,寸板不许下海,其禁难矣。”[115]面对兴盛的走私贸易,官府不得不调整政策,允许商民自广州出海贸易。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明世宗下令对“开互市”问题进行讨论。郑若曾就广州出海贸易问题言道:“一面修吾海防,不容夷船舶近岸。贩货出海者,关口盘诘,勿容夹带焰硝之类;载货入港者,官为抽税,以充军饷。岂不华夷两利,而海烽晏如也,此之谓以不治治之也。见今广东市舶司处西洋人用此法。”[116]广东海商允许出海贸易一事也得到嘉靖间担任过广州府知府的福建人谢彬的证实,据他所言:“前在广州,患乌槽之为害,逐一编号,轮流上班。该班者藉其兵力出海捕贼。下班者听其揽载商货,前往海南等处贸易。彼有所利自不为盗,而官府亦赖其用,足省兵粮。”[117]由此可见,嘉靖后期已经开放广东沿海乌槽船出海贸易。乌槽船型细小,多以沿海航行为主。故广东商民出海贸易以中南半岛国家为贸易对象,如越南北部的交阯、中部的广南、柬埔寨和暹罗等地。隆庆年间,何维柏建议广东政府允许商民出海贸易,“稍弛报税之禁,以通岛舶之利。居民大贾,听其自行打造,随便贩贸,则乌艚巨舰日渐众多,一旦有急,输流刷掳,可济险艰,……且弛税通商,生理阜通,则骁悍之徒日鲜从贼。”[118]何维柏认为开放海外贸易,收税通商,有利于民生,百姓就不会沦为贼寇。

万历年间,总督两广兵部右侍郎张鸣冈指出浙江不开市,福建则是“有往无来”,广东开放互市,然而在具体管理上也存在隐忧:

粤与闽、浙同一防倭也,而浙未尝与夷市,闽市有往无来。彼瞭海上双凫龙飞,皆湾弧向之,无敢闯入。乃粤则与诸夷互市而谢绝之难,市则夹带,倭夷杂处,而辨别之难。澳夷盘据内地,近且匿养倭奴以为牙爪,则驱逐之难。闽、广奸人窜入澳中,搬唆教诱,则提防之难。至近日白艚盛行,在闽者,以贩米为名,拒之则病邻,而不拒则交通百出。在粤者以贸货为名,禁之则阻绝生理,而不禁则通澳通倭,弊不胜究,法不胜设。然为地方弭隐忧,则必严禁曲防,毋姑息养乱之为得也。[119]

万历六年(1578年),朝廷允许广东、福建地方政府在对海外贸易严加管制的前提下,准许商民出海贸易,史载:“今(两广)总督凌云翼议将下番船舶,一一由海道挂号,验其丈尺,审其货物,当出海回籍之候,俱欲照数盘验,不许夹带违禁货物。福建刘思问一谓漳州澳船,须令赴官告给,船由文引,并将货物登记。二谓泉、漳商船无可办查,要行该有司将大小船只编刻字号,每船十只,立一甲长,以文为验。”[120]根据上述史料可知,商民出海贸易需要先取得官方发放的文引,然后将船只尺寸、所带货物进行详细登记,还需要经过官员的检验,严禁商民夹带违禁货物。(www.xing528.com)

明代王鸣鹤《登坛必究》记载:“今开之于收汛之时,则商贾之利通;禁之于出汛之时,则接济之奸绝。且出汛官兵,凡遇海上异船,便可扬帆追击,而贼船不得假商船以入内地,此海防上策也。然必闽广通行,使商民明知春汛四阅月以清明前为始,冬汛二阅月以霜降前为始,惟此二汛,海禁不得故违,余时听其往来,则航海者知其趋避,而防汛、通商两不相病矣。噫!常情难与虑始,惟在决断行之耳。”[121]此则史料说明,禁绝闽广商民出海贸易几无可能,只能加强海防,对出海贸易进行严格管理,使“防汛、通商两不相病”。

对于明后期广州商民出海贸易情况,屈大均在其《广东新语》中也有详细记载:“广州望县,人多务贾与时逐,以香、糖、果、箱、铁器、藤、蜡、番椒、苏木、蒲葵诸货,北走豫章、吴、浙,西北走长沙汉口,其黠者南走澳门。至于红毛、日本、琉球、暹罗斛、吕宋,帆踔二洋,倏忽数千万里,以中国珍丽之物相贸易,获大赢利。”[122]海外贸易使广州商人受益颇巨。

明代后期,地方政府虽然允许商民自广州出海贸易,不过在严峻的海防形势下,出海贸易政策时有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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