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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古镇限商路径选择及成效:旅游+视角下的研究

时间:2023-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3年6月16日,周庄镇向商业经营业主及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限制周庄古镇区经营真丝类商品的通知》。25户经营户对此表示强烈反对,无法接受转行或歇业的现实。(二)乌镇限商举措之一:买断原住民民居产权乌镇在东栅与西栅的开发中,对原住民经商问题处理有所不同。在古镇保护问题探讨中,原住民的外迁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江南古镇限商路径选择及成效:旅游+视角下的研究

(一)周庄限商:政府与经营户的冲突

周庄历史上就是个商业重镇,因河成街,前店后坊或者上店下坊的格局,正是区别于同里等其他江南古镇的特色所在。21世纪初,周庄古镇区的万三蹄店和丝绸店等商业门店迅速增多,商业味太重现象引发了游客异议。自2003年开始,为保护“原汁原味”的周庄风情,周庄拉开“减商”活动序幕。

2003年6月16日,周庄镇向商业经营业主及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限制周庄古镇区经营真丝类商品的通知》。这个通知明确,为进一步弘扬古镇优秀的历史文化,更多地展现水乡文化特色,减少古镇区商业氛围,决定在古镇区停止新批、新开各类饭店、万三蹄售卖店、茶水店的基础上,进一步限制古镇区经营各类真丝类商品。限制经营时间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自发文之日起,工商部门不再新批古镇区限制经营范围内商店的营业执照,对目前古镇区内从事限制经营各类真丝类商品的店铺,在2004年营业执照年检时取消经营范围内所限制的内容和商品,对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各类真丝商品的,工商部门负责查处。

2004年,周庄又出台了《关于限制古镇区经营真丝类商品的通知》,先从公房出租户入手,让建设管理所要求其下属的25户真丝经营户转行或歇业。通知明确指出:

各公房经营户:为进一步弘扬古镇优秀的历史文化,更多地展现水乡文化特色,减少古镇区商业氛围,根据周政发〔2003〕44号文件的要求,决定对古镇区经营各类真丝类商品进行限制。具体为:一、古镇区限制经营的商品是指包括真丝领带围巾服装等在内的各类真丝类商品;二、真丝类商品限制经营范围是:中市街、城隍埭、蚬江街、北市街、南湖街、西湾街、后港街、福洪街、南市街、蚬园弄等在古镇区内的公房店铺;三、古镇区各类真丝类商品限制经营时间为:2004年3月10日止。望所有公房经营户接到通知后,及早停止进货、处理库存,或转产经营具有周庄水乡浓郁地方特色的民间民俗商品。逾期不执行的公房经营户,我所将收回其所租赁公房。

2004年2月19日,周庄镇建设管理所有关人员突然对承租的25家真丝经营业主口头告知:为减少古镇区商业氛围,希望业主尽快转行或撤离古镇。25户经营户对此表示强烈反对,无法接受转行或歇业的现实。他们提出底线要求,即使转行或歇业,政府部门也得给他们一段适应时间,以便他们把损失降到最低。如果这个最低要求得不到满足,经营户只能选择走“民告官”的路。[66]

2005年3月,周庄又出台了《周庄古镇保护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将古镇区的“万三蹄”销售店从24家减少到15家。在各类媒体上,镇政府反复表明此举是“壮士断腕”,实质上是强行推动制度变迁,众多的居民及经营户为此付出了代价。事实上,当地政府已发现问题,类似“减商”的措施虽然一直在艰难地进行着,但成效并不明显。

(二)乌镇限商举措之一:买断原住民民居产权

乌镇在东栅与西栅的开发中,对原住民经商问题处理有所不同。东栅景区构建了“古镇现代社区”的构想:在不破坏“形”和“神”的前提下,让古镇景区适当“现代化”。保留了两百多户原住居民,重新铺设了排污管道,公家出资为居民家庭安装抽水马桶,还在整个街区设置现代化的消防设施。对于原住民的开店经商问题,乌镇专门开辟新建的旅游商品交易区,无偿提供给老街居民设摊。这些措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了历史街区商铺林立、千店一面的尴尬局面。[67]

2003年,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乌镇融资10亿元对西栅实施保护开发,保护工程是东栅景区的三倍多。与东栅保留原住民不同的是,西栅一开始就买断了原住民所有的民居产权,精心规划成“理想中的水乡”。其具体做法是,将所有的原住民迁出古镇,在古镇外围修建新的居住区,古镇管理公司再以员工聘任、店铺承租经营的方式,让符合条件的原住民继续在古镇从事旅游经营活动,这样可以从根本上对原住民的经商加以控制。西栅所有的宾馆服务员、作坊营业员,包括铁匠、鞋匠,全部是招募而来,他们都靠旅游公司发工资生存,变成纯粹的雇员。[68]整个西栅重新规划,在原有老建筑的基础上,对于古镇的布局、功能区一一做出细致规划。

让原住民迁出景区,势必影响到当地居民的利益,影响到原住民的产权与生计,所遇到的阻力是巨大的,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争论。但是,乌镇旅游开发公司董事长陈向宏坚持认为:“这一步是走对了,因为乌镇本身的历史建筑并不出色,好在风貌不错,我们选择做风貌是明智的。为了整体的风貌,我们不仅把所有的管线埋到地下,还把景区里所有店铺的产权都拿了过来。”[69]

景区原住户迁出,产生了古镇“空心化”问题,古镇原有生活气息逐渐消失,原住民文化难以为继。在古镇保护问题探讨中,原住民的外迁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主张“空心化”的专家认为,保住了建筑就是保住了古镇的全部,即将原来生活在古镇的居民全盘迁出,再对古镇、古宅、古街进行修缮,派管理人员、讲解人员等进驻。一些新闻报道甚至把古镇居民外迁视作一种古村镇遗产保护手段。如山西平遥据称为了更好地保护古城,在过去十几年间,通过逐步实施城内居民外迁,让这座具有2700多年历史的古城继续散发活力。从1997年开始,平遥就实施了居民搬迁,到现在已经搬迁出去3万余人。截至目前,古城内已有近一半居民迁到城外居住,大多数政府机关、单位也迁到城外办公,原住人口从申遗之前的6万人降到现今3万人左右。[70]

“反空心化”的专家则认为,“空心化”将丧失老百姓为古镇营造传统韵味的机会,不仅容易出现“千城一面”之景象,还会导致原有的文化韵味丧失。在非物质遗产环境和生态的整体保护中,非物质遗产司不赞成古镇古村落改造时赶走原住民变成空心遗址的做法。[71]应从非物质遗产的角度加强对非物质遗产传统街区和村落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技、艺、物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些因素共同依附于人的生产生活方式。因此,像意大利等一些国家很早就提出,在保护遗产的时候,必须同时保护原住民的生活方式,必须强调整体的保护。

阮仪三在《古城笔记》一书中,对乌镇的保护与开发成绩做了很大的肯定,同时也指出原住民外迁带来的问题,他写道:

在西栅利用一些大宅,内部做了大胆的更新改造,增加了许多新的功能,恢复了多处名人故居和图书馆博物馆等场所,基础设施全面更新,对旅游管理也引入了新的机制,成为一块新的古意浓郁的水乡旅游休闲地段。唯一的缺憾是在修缮时迁走了居民,当时给予了较好的条件,修完后,老居民不再回来了。古镇在更新改造中创造原居民的生活就业条件上存在疏漏,这是缺乏经验的,教人责难,据说最近已采取了不少措施,居民陆续迁回了。(www.xing528.com)

他继而提出,“古镇保护的关键是人”,这是我们在江南古镇保护与开发中必须记住的一个重要原则。

控制商业发展,也带来游客方面的矛盾。2014年8月,华声在线以“乌镇景区陷打人风波,旅游开发公司何来禁商强权”为标题,报道了发生在乌镇商业街的一起打人事件。

2014年8月16日中午,一对北京夫妻在乌镇景区旅游时,遭到保安莫名殴打。夫妻俩因为下雨,购买了景区内民宅商户的雨披,保安要求他们退还时,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其中丈夫的头部被保安打破,夫妻报警求助。乌镇旅游开发公司董事长陈向宏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乌镇景区规划伊始,为了不让古镇变成纷繁嘈杂的小商品市场,公司不允许当地百姓自由开店。在景区内,有专门的执法队伍沿街查处违规经营商户。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规劝和制止。虽然打人事件很快以双方和解告终,但事件引发的舆情危机却并没有停息。[72]

公开报道资料显示,乌镇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在游客必经之路上划出了一个禁商区,明令禁止住在景区内的居民开店营业,并专门组织了一个执法队伍,查处街上的违规经营商户。从早上8时到下午4时半,是乌镇景区的开放时间,在这期间,乌镇景区的管理者禁止沿街居民摆摊经商,甚至把东西卖给街坊邻居也属“违规”。[73]

此次打人事件虽已因双方和解而告终,乌镇旅游开发公司方面并未就这一结果在其官方平台进行任何说明,但事件引发的舆情危机却并未平息。因此事涉及乌镇景区管理乱象,旅游公司违法执法、强权禁商等多方话题,引起了国内媒体的强烈评议和网络舆论的大肆质疑。限定时间2014年8月16日到8月22日,在百度新闻中搜索关键词“游客乌镇”,可得到199篇相关新闻报道。人民网、新华网、光明观察、中国日报、商都网、中国经济网、法制晚报、新浪腾讯网易凤凰等多家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对此进行了评论和报道。设置相同时间相同关键词,新浪微博中可搜索到3906条结果。其中中国经营报、法制日报、北京晚报、和讯网、微博头条、旅游新媒体观察等国内等知名媒体都对此事进行了评论性传播和报道。截至8月22日17时,相关微博话题“北京游客乌镇被打”达到667万阅读量。[74]

中国青年网池墨的文章就此次乌镇打人事件提出了三大疑问。禁商理应是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的职能,怎么变成了旅游开发公司的分内事?禁商本该由专门的执法队伍来执行,保安多管什么闲事?禁商应该是管理经营者,怎么变成了殴打消费者?该文章指出,作为由地方政府组建的企业,乌镇旅游开发公司的身份是“半商半官”,因此,其也就具有了一些政府监管部门的职能,文章认为这显然是喧宾夺主,鸠占鹊巢。乌镇禁商的背后,其实是利益之争,是乌镇旅游开发公司凭借其拥有绝对的市场领导权和支配权与民争利。[75]

华声在线报道指出,因为与当地居民争利、给游客带来不便等因素,乌镇的禁商令制造了大量的潜在矛盾,而这些矛盾随时都有可能成为再次引爆舆情危机的导火索,值得警惕。[76]

(三)同里的限商:商业集中布局,再现古镇繁华

同里早在明代中前期商业已相当繁荣。明代诗人吴骥在《南市晓烟》一诗中写道:

地带三吴远近至,桥通一水东西分。白粲连艘何济济,青蚨满箧常欣欣。

凭着此处水路交通的便利,货船麋集,商品繁多,更有饭馆酒楼,一片热闹景象,而且贸易规模也十分可观。到了清代,镇区进一步充实,除原濠潭和其西侧的磕头坟、荷花荡和其北侧的周家坟这几片荒地外,几乎没有其他成片空地,并逐渐向周边地区扩展。史载:“同里在清代居民日增,市镇日扩,原里仁桥凌芦丛生的荷花荡,填塞筑屋,形成闹市。新填地由此而得名。”同里古街坊建街已有130多年历史,由新填地(明清街)、竹行埭、东埭及暮湾尚休闲街区组成。清代中期这里已是店铺林立,富庶繁荣。明清街的中段毁于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的一场大火。明清街原来逶迤至东溪桥畔,现只存中川桥至叶家墙门一段。

同里在发展旅游过程中,一面为景区的商业发展腾挪空间;一面特别邀请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对每个片区、每一条街道制定了详细业态发展规划,并在江苏省内首推行政联审制度,将审批“关口”前移,规范古镇景区业态发展,确保各街道实现差异化。此外,针对民居客栈餐饮业蓬勃发展但品质良莠不齐的情况,同里还特别成立同里镇商会民居客栈分会和旅游餐饮行业协会,加强管理和引导,着力提升相关品质。

早在1996年,为了避免旅游开发所带来的商业气息过浓的现象,同里镇政府投入1000多万元在原新填地老街的基础上,整修了一条明清街,专门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明清街整修后正式拓展开街,街全长800多米。保留了江南特有的上街、下街,两街并行的格局,保留了下店上宅、前店后坊的建筑格局。街口增设仿古街坊,入口处匾额由著名学者费孝通题书“明清遗风”。街中段是世德堂,1997年开放为旅游景点,2002年改为宾馆,是食宿一体的古式宾馆。此外还有香格酒楼等6家饭店及民居客栈,在明清街上食宿,犹如回到昔日。

1996年10月,同里古街坊建成。整个街坊集旅游、购物、餐饮、娱乐、休闲众多功能于一身。业态布局上以老字号商铺、传统食品、街居小作坊、民间工艺品、酒店、茶楼为主体,形成历史古迹商贸旅游特色区,以地方特色经营,吸引八方游客,商品以地方特产为主,各类商铺200多家,成为“旅游者必到、苏州人常到”的商贸旅游特色街区,年接待海内外游客600余万人次。[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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