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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中的礼乐活动及其反映

时间:2023-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从《诗经》来看,其中保留了不少有关当时社会的各种风俗礼仪、典章制度以及各社会阶层祭礼活动的宝贵资料。礼仪完毕,则将牺牲上贡并举行宴飨。鼓钟是祭祖礼仪中奏乐的场面。周代后期诸侯的势力日渐壮大在祭礼中有时也有违反礼仪规定而用乐的情况。故这首诗认为在淮水处举行祭礼是背于“礼” 的行为。

《诗经》中的礼乐活动及其反映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它所收录的作品在时间跨度上很大,大约从西周初年(公元前11世纪)一直到春秋中叶(公元前6世纪),前后五百多年。其中最早的作品可以算是《豳风·破斧》,最晚的作品也许是《陈风·株林》。从《诗经》来看,其中保留了不少有关当时社会的各种风俗礼仪、典章制度以及各社会阶层祭礼活动的宝贵资料。

(一)自然崇拜的祭祀礼仪

《诗经》分三大类,即《风》《雅》《颂》。《风》包括周南、召南、邶、廊、卫、王、郑、桧、齐、魏、唐、秦、豳、陈、曹十五个地区和国家的诗。《雅》分为《大雅》《小雅》。…《颂》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作品产生的地区,分布于今黄河流域的陕西、山西、河南、山东、河北和长江流域的湖北北部。在这广大的地区当时盛行各种各样的祭祀活动,其中尤其以自然崇拜的祭祀礼仪特别引人注目。

宛丘(《陈风》一)是陈国青年男女在宛丘之下击鼓、击缶,举行山川祭礼的场景描述。在规定的某一季节,要在某座大山或河流处设坛祭奠。这一风俗习惯已有相当长的历史。由于人类初期对自然界的天然恐惧,加之山川河流可以造福于人,也可能带来灾害,敌人们认为在这背后一定有某种超自然的力量在操纵这一切,山川祭礼即是希望通过对山神或水神的祭奠来免除自然灾祸。当时的诸侯列国这种季节性的祭祀活动是十分频繁的。每逢这种时候,各国的男女都要聚集在特定的山川河泽之处,举行歌舞表演。譬如为祈雨而在河岸举行祭礼,由两队表演者载歌载舞装扮成水中之蛟龙。礼仪完毕,则将牺牲上贡并举行宴飨。陈国的山川祭礼所用基本为打击乐器舞蹈道具也比较简单。由于这是民间祭礼,故与宫廷的豪华、铺张的祭礼迥异。

溱洧(《郑风》二一)描述的是在春水上涨季节,青年男女集于溱水与洧水两河的交汇处采摘兰花,互相唱和,这正是仲春时节郑国举行春季祭礼的时候。祭礼通常在漆水与洧水水势非常大的时候举行。水流的高涨加之冰消雪化,一片春色,男女青年春心萌动,如同沉睡了一冬的大自然一样,生机盎然,充满了生命的活力。这样的春之祭,不仅古代有之,就是在今天的一些少数民族中仍遗风犹存。云南纳西族每到春季便在泸湖畔举行祭奉“千木女神”的春之祭。祭祀完毕,男女相携,双双隐没山林之中。这和郑国的春祭几乎一样。《毛诗·正义》:“郑国淫风大行……有士与女适野田,执芳香之兰草兮,既感春色,托采香草,期于田野,共为淫洪。”采兰是这个祭礼的特色之一,除了作为男女之间的信物,另外一个目的则是为了驱除邪气和虫毒,因此这也可说是祓除的仪礼

简兮(《邶风》十三)中举办这样大型的宗庙山川祭礼,时间安排在“之方中,仲春之时”。诗中所说的“简”即指规模宏大。祭祀者手执吹管乐器篱和“千羽”表演“万舞”。“万舞”是一种比较古老的原始宗教性舞蹈,殷商时代便已流行,用于宗庙山川祭祀。《毛诗·正义》“万舞之名未必始自武王也,以万者舞之抱名,干戚与羽箫皆是故云:以干羽为万舞,以祭山川宗庙。”表演万舞所用的道具有一定的符号意义。篇羽表示“文事”,而干戚象征“武事”。

(二)祭祖礼仪

有瞽(《周颂》十五)是在太祖庙庭上演奏音乐,祭祀先祖的情景。礼仪中,育人乐官瞽演奏各种乐器,这里既有打击乐器应鼓(小鼓)、…四鼓(大鼓)、悬鼓;又有箫管和编钟、编磬。“设业设虞,崇牙树羽”,表明悬挂乐器的架子装饰十分华丽、繁缛,也说明这是些编组的敲击乐器。由瞽这样的专业乐官演奏整个祭祀音乐,这无疑是十分正式的祭奠活动。瞽的演奏技艺非常精湛,合奏的乐声喹哩,而且节奏肃敬和谐,仿佛先祖的神灵都降临人间,聆听这些美妙的音乐。从乐队编制来看,祭祀祖先的礼仪比较隆重,规模较庞大,乐器配制很齐全。这和古人重视祖先崇拜有一定关系。

执竞(《周颂》八)是祭祀武王的礼仪,以演奏钟鼓等乐器为主。武王的祭礼即是祭祖的礼仪。武王为周代之先祖,《毛诗·正义》中“今得太平,由武王所致,故因其祀,述其功。”歌颂武王的功德,便是歌颂先祖的业绩,以乞先祖的神灵庇佑后人,降福子孙。而乐队的钟鼓之声越是和谐悦耳,祖先所降之福就越多。祭祖礼仪既威严又庄重堂皇,如诗所云:“威仪反反。”祭祀之后,伴有大型宴響。诗中虽对礼仪用乐情况没作更详细的描述,但它却强调了祭祖音乐的风格特征,必须庄严肃静,和谐悦耳,方能使祖先降下福祉;也表明祭祖音乐与山川祭礼音乐不同,即为严格的钟鼓之乐。(www.xing528.com)

鼓钟(《小雅》四八)是祭祖礼仪中奏乐的场面。周代后期诸侯的势力日渐壮大在祭礼中有时也有违反礼仪规定而用乐的情况。按周礼规定,钟鼓之乐应用于朝廷祭奉祖先,在山川野地河流之处,使用严肃的宗庙之乐,是违反礼仪的行为。而像祭祀所用的牺尊、象尊(酒器),本只能陈列在朝廷宗庙之内,不能出国门的,钟磬嘉奠的音乐也不应作于野外。笺云:“为之忧伤者,嘉乐不野合,牺象不出门。今乃于淮水之上,作先王之乐,失礼尤甚。”故这首诗认为在淮水处举行祭礼是背于“礼” 的行为。但是,这种祭礼的描写从侧面却反映了当时乐器活动的情况,也说明了祭祀的性质和乐器使用情况,还提到演奏的曲目。

(三)宴饗仪礼

宴饗之礼是古之遗制。早在原始时期,人类便有会食聚宴的礼仪。在经过艰苦的狩猎或其他形式的辛勤劳作之后,便聚宴欢庆,载歌载舞。周代是中国古代奴隶社会的极盛时期,它继承了殷商及更早的原始习俗。在礼仪方面则进行了大规模的修订,建立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礼仪制度,宴礼即是其中之一。周之宴礼已逐渐抛弃了原始时期露天野外的宴饗方式,而主要在庭院室内举行,但宴礼的初衷并未有实质性改变,主要通过宴请宾客增进情感交流。宴饗时,大都演奏笙、簧、琴、瑟,或钟鼓乐,这要视燕礼的礼节需要而定。琴瑟的选择带有某种象征,琴瑟和鸣在古人眼里标志友谊和美好的感情。

彤弓(《小雅》十五)是首欢宴有功诸侯的诗。君王赏赐有功诸侯以彤弓为礼物相赠。盛典之中,“王设乐,饗酬”,说明举行庆功宴会时君王驾临主持。《毛诗正义·疏》曰:“诸侯受天子所赐彤赤之弓,骀然而驰,既天子以此赐我,我则于王受之矣。既受之,我当于家藏之,以子孙不忘大功也。于时王既赐诸侯以弓,又夔礼礼之,我有嘉善之宾,中心至诚而贶。赐之以钟鼓,既为之设,一旦早朝大设礼而響之。”这与前一首宴礼时的用乐情况大不相同。没有使用瑟琴等吹管乐器,几乎采用了祭祖礼仪的音乐安排,钟和鼓为主奏乐器。由此看来,规格较高。从出席礼仪的人员看,君王亲临宴会,将彤弓赐予有功诸侯,并设宴款待,并根据宴礼的规格安排盛乐。“赐之以钟鼓”,显然音乐的运用受制于高规格礼仪,而非随意性质。

(四)祈年、祭神礼仪

周代中国进入稳定的农耕社会,这一祭礼已成为盛大的国家祭礼。通过这一礼仪,一方面祭祀祖先鬼神(周氏族的祖先神就是“后稷”,即土地神,周氏族是比较早进入农耕的氏族);另一方面,则通过祭祀“田祖”,表示天子对农业的关心。

整个礼仪过程大致如下:礼仪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孟春月为祭祀季节。主管农业的官吏向君王汇报农业情况,国王通知公卿、官吏、庶民准备举行祭奠,并在郊外“社”这个场所设坛。乐官瞽主技音乐演奏。祭礼开始,要举行宴饗礼仪。正式举行礼仪时,由君王掘一块土,以示祈祷。然后公卿、大夫、老百姓效法耕遍全部田地。此后再用牺牲祭奉“田祖”。在祭祀神灵的礼仪中,音乐已出现了娱神向娱人方面转换的萌芽。

《诗经》中的一些诗篇记述了当时各种宗教礼仪活动。音乐的使用主要集中于山月季节祭礼;祖先崇拜祭礼;祭祀田祖、祈求丰年的祭礼;宴请宾客的礼仪;军队出师王献的祭礼等。这些礼仪基本是周代最为主要的,在《周礼》《仪礼》中都有这些祭祀的详细介绍。在《诗经》所涉及的地域内,大部分属周文化范畴,因此,大部分礼仪均遵循周礼。而对于南方巫文化的礼仪情况,在《诗经》中则少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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