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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末亂孔:襲爵範本-孔子学刊

时间:2023-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孔末亂孔”的故事,元尤其明人文集或史志中記載甚多,清多沿襲明人成説。[5]通過對元明清典籍、碑刻中記載的“孔末亂孔”故事情節的梳理,我们不難發现“竊世爵,弑光嗣,冒聖裔,为曲阜令”是故事内容的關鍵。其中,“竊世爵,冒聖裔”是“孔末亂孔”的核心,也是故事的起因,“弑光嗣”是手段和過程,“为曲阜令”是結果。所以孔末“竊世爵”而殺孔光嗣的説法是不確切的,“孔末亂孔”故事的起因實難成立。

孔末亂孔:襲爵範本-孔子学刊

“孔末亂孔”最早的記載見於元天曆二年(1329年)八月孔思晦所作《孔氏宗支圖記》:

宋文帝元嘉十九年,詔以闕里往經寇亂,墳塋荒蕪弗剪,魯郡民孔景等五户居近孔子墓側,蠲諸役,以給灑掃,種松拍。厥後孔景等遺胤浸致强横。有孔末者,承五季之擾,殺聖人子孫幾盡,惟泗水縣令光嗣之子仁玉,生才九月,隱於外家得免,寔四十三世孫也。末遂冒爲襲封□曲阜縣令,葬其父祖於孔林之東。時魯人以末之詐訟於上,蒙後周太祖罷末,以仁玉任曲阜縣令,襲封文宣公。

《孔氏宗支圖記》见元天曆二年所立孔氏家譜碑碑阴,此碑现存於山東曲阜孔廟崇聖祠院内,文字基本可辨。“孔末亂孔”的故事,元尤其明人文集或史志中記載甚多,清多沿襲明人成説。影响較大的有危素的《孔思晦神道碑》、文時中的《故虞城縣儒學教諭孔(思政)先生墓志銘》、張敏的《孔氏報本酬恩之記》碑、程敏政的《聖裔考》、陸釴的《山東通志》、陳鎬的《闕里志》、王世貞的《弇山堂别集》、孔繼汾的《闕里文獻考》等等。其中《闕里文獻考》綜合元、明人對“孔末亂孔”的記載,有所增添,故事情節最为詳細:

四十二代光嗣,昭宗天祐二年以齋郎授泗水主簿,遭世叛亂,遂失封爵。初,宋元嘉間蠲魯郡民孔景等五户供孔子廟灑掃役,其裔孫孔末見孔氏子孫單承,門祚衰弱,又多流寓他所者,乘時不綱,謀冒聖裔,竊世爵,遂計害公。卒年四十二,梁末帝乾化三年也。子一,仁玉。[5]

通過對元明清典籍、碑刻中記載的“孔末亂孔”故事情節的梳理,我们不難發现“竊世爵,弑光嗣,冒聖裔,为曲阜令”是故事内容的關鍵。其中,“竊世爵,冒聖裔”是“孔末亂孔”的核心,也是故事的起因,“弑光嗣”是手段和過程,“为曲阜令”是結果。

首先,“竊世爵”之説,指故事因孔末覬覦文宣公爵位而發生。换句話説,就是孔末之所以要殺孔光嗣,是因为光嗣當時有爵位在身,或者將來要承襲爵位,孔末出於“襲爵”的目的而殺光嗣。那麼,當時孔光嗣是否爵位在身或有承襲爵位的可能呢?從正史記載看,五代時承襲文宣公的另有其人,而非光嗣。

《舊五代史》中記載:

天成二年八月)丁酉,以吏部郎中、襲文宣公孔邈爲左諫議大夫。[6]

(天成四年夏四月)丙辰,諫議大夫致仕、襲文宣公孔邈卒。[7]

孔邈,文宣王四十一代孫。身長七尺餘,神氣温厚。登進士第,歷校書郎、萬年尉,充集賢校理,爲諫議大夫,以年老致仕。(案:《孔邈傳》,原本殘闕。考《册府元龜》云:乾寧五年,登進士第,除校書郎。崔遠在中書,奏爲萬年尉,充集賢校理,以親舅獨孤損方在廊廟,避嫌不赴職。)[8]

雖然《孔邈傳》中没有記載孔邈襲封文宣公的事,《東家雜記》《孔氏祖庭廣記》《孔子世家譜》《闕里文獻考》等也都没有提及,但《明宗紀》中兩次提及,其任文宣公當是無疑的。趙文坦先生考證说,孔光嗣生於唐僖宗光啓二年(886年),唐明宗天成二年(927年)即世(時年孔仁玉九岁,與《孔仁玉墓志銘》記述相符)。[9]天成四年(929年)孔邈卒,説明孔光嗣去世時,孔邈還在世,孔光嗣亦不存在承襲文宣公爵位的可能性。

孔光嗣失爵説,最早見於程敏政的《聖裔考》:“(璲之)傳七世生光[嗣]遭五季之亂,失爵,为泗水令。”[10]《闕里文獻考》中記述較为直接:“(光嗣)遭世叛亂,遂失封爵。”[11]《孔氏宗支圖記》《孔氏報本酬恩之記》等碑刻和其他史料中并未見有孔光嗣失爵之説。

宋史》記載:

自璲之至策,五世并襲封文宣公。策生振,(唐)懿宗咸通四年,舉進士甲科,歷兖州觀察判官,至刑部員外郎。振生昭儉,歷兖州司馬、曲阜令。自策至昭儉,三世歲給封絹,以供享祀。昭儉生光嗣,(唐昭宗)哀帝天祐中,爲泗水主簿,奉孔子祀。光嗣生仁玉,九歲通《春秋》,姿貌雄偉。後唐明宗長興元年,以爲曲阜主簿,三年,遷龔丘令,襲文宣公,晋高祖天福五年,改曲阜令。周高祖廣順二年,平慕容彦超,幸曲阜,拜孔子廟及墓,召仁玉,賜五品服,復以爲本縣令。[12]

由此可知,光嗣、父昭儉、祖父振,三世皆未襲封文宣公。距唐末五代時較近的孔氏家乘《東家雜記》中記載:“四十二代光嗣,齋郎出身,泗水令。”《孔氏祖庭廣記》中記載:“四十二代光嗣,齋郎出身,昭宗天祐中授泗水令,陵廟主,年四十二。葬祖墓西北。生仁玉。”其都没有孔光嗣襲文宣公爵位的記述。

綜上,故事發生時孔光嗣任泗水令(一説,泗水主簿),奉孔子祀,孔邈時任文宣公。孔光嗣去世時孔邈仍在世。所以孔末“竊世爵”而殺孔光嗣的説法是不確切的,“孔末亂孔”故事的起因實難成立。

其次,“冒聖裔”之説,指孔末冒为聖人之裔以自利,是为“以僞繼真”。《孔氏宗支圖記》《故虞城縣儒學教諭孔(思政)先生墓志銘》《聖裔考》《闕里志》《闕里文獻考》等稱孔末为“外孔氏”,或“灑掃户”,或“灑掃户孔景裔孫”。孔末“僞孔”之説,首見於張敏《孔氏報本酬恩之記》碑:

吾先世祖宗昭穆族屬甚衆,傳至四十二代有祖諱光嗣者,其室張氏,世爲曲阜張陽里人。時值五代,四方弗靖,有僞孔氏孔末者,因世亂心生奸計,意欲以僞繼真,將吾孔氏子孫戕滅幾盡。時光嗣祖任泗水令,生四十三代祖仁玉,在繈褓中。難興之日,光嗣被害,祖母張氏抱子仁玉逃依母氏,得免其難。孔氏之不絶者如一髮千鈞,紅爐片雪,幾何而不爲僞孔有也。[13]

張敏,孔、顔、孟三氏學教授。《孔氏報本酬恩之記》碑立於明宣德五年(1430年),现存於山東曲阜孔廟崇聖祠院内。兹文是張敏應孔子五十九代孫衍聖公孔彦縉、曲阜尹孔克中和孔庭族長孔思楷等族人的要求而撰寫的。

清代學者俞樾在《春在堂隨筆》中,曾對孔末“僞孔”之説提出疑問:“惟所云僞孔氏末者,不知何人。宋元嘉中蠲孔景等五户,亦必以为孔子之後也。孔末既其裔孫,則亦聖裔,何云僞乎?謂之以支庶奪嫡則可,謂之以僞亂真,恐未然也。”[14]

《宋書》中記載:(www.xing528.com)

(元嘉十九年)十二月丙申,詔曰:“……昔之賢哲及一介之善,猶或衛其丘壟,禁其芻牧,况尼父德表生民,功被百代,而墳塋荒蕪,荆棘弗翦。可蠲墓側數户,以掌灑掃。”魯郡上民孔景等五户居近孔子墓側,蠲其課役,供給灑掃,并種松柏六百株。[15]

由此可知,孔景在欽撥前就姓孔,是孔氏後裔,魯郡上民,俞樾言之有據。因此,孔末實为聖裔之後,因係出孔林灑掃户孔景,稱之为“灑掃户孔景裔孫”,或“灑掃户”,或“外院”“外孔”均可,稱之为“僞孔”難免附會。所以“冒聖裔”“以僞亂真”之説是不確切的。

再次,“为曲阜令”之説,指孔末殺孔光嗣後“遂冒为襲封□曲阜縣令”。史料記載表明,唐、五代時“曲阜令”非文宣公兼任,也非孔氏子孫世襲。從前述《宋史》可以看出,五代時期孔光嗣及以上諸代只有孔昭儉曾任曲阜令,且未承襲文宣公。其實,由文宣公(後改衍聖公)兼任曲阜令,始於後晋高祖時期襲封文宣公的孔仁玉,并延續至元朝時期。《舊五代史》中記載:

(長興三年五月)甲辰,以文宣王四十三代孫曲阜縣主簿孔仁玉爲兖州龔丘令,襲文宣公。[16]

(廣順二年)六月乙酉朔,帝幸曲阜縣。……遂幸孔林,拜孔子墓。帝謂近臣曰:“仲尼、亞聖之後,今有何人?”對曰:“前曲阜令、襲文宣公孔仁玉,是仲尼四十三代孫,有鄉貢《三禮》顔涉,是顔淵之後。”即召見。仁玉賜緋,口授曲阜令,顔涉授主簿,便令視事。仍敕兖州修葺孔子祠宇,墓側禁樵采。[17]

《册府元龜》中亦記載孔仁玉襲文宣公、授曲阜令事,較《舊五代史》詳細:

(唐明宗)長興元年正月,以文宣王四十三代孫陵廟主仁玉爲曲阜縣主簿。

長興三年五月甲申,以文宣王四十三代孫曲阜縣主簿孔仁玉爲兖州龔丘縣令,襲封文宣公。

晋高祖天福五年四月辛酉,以文宣王四十三代孫襲文宣公孔仁玉爲兖州曲阜令。[18]

後晋、後周皆以孔仁玉为曲阜令,兩朝間的後漢大約也是以孔仁玉为縣令的。孔仁玉卒後,其子、孫任曲阜令的記載,見於《宋史·孔道輔傳》《宋史·孔宜傳》《闕里文獻考·世系考》等书中,兹按時代先後順序列出:

(1)《孔宜傳》中記載:仁玉長子孔宜,乾德四年詔为曲阜主簿,太平興國三年加封文宣公。

(2)《孔宜傳》中記載:“(宜)子延世字茂先,以父死事賜學究出身,为曲阜主簿,歷閩、長葛二令。真宗至道三年十一月,詔赴闕,以为曲阜令,襲封文宣公。”

(3)《孔道輔傳》中記載:“(大中祥符元年)會真宗東封,躬詣孔子祠。帝問宰相:‘孔氏今孰为名者?’或言勖(仁玉四子)有治行,即召對,以为太常博士、知曲阜縣。”《孔宜傳》中記載:“(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時勖为殿中丞、通判廣州,王欽若言其有聲於鄉曲,召赴闕,改太常博士賜緋,令知曲阜縣,專主祠廟。”

(4)《孔道輔傳》中記載:“勖子道輔,大中祥符九年,遷大理寺丞,知仙源縣(大中祥符五年,曲阜改为仙源縣),主孔子祠事。”

(5)《孔宜傳》中記載:“(四十五代)延世子聖祐……天禧五年授光禄寺丞,襲封文宣公,知仙源縣事。後改名佑,遷太子中舍,卒年三十。”

(6)《闕里文獻考》中記載:“(四十六代聖佑)無嗣,以從弟宗願(孔宜次子孔延澤子)襲爵。(宗願)寶元二年授國子監主簿,襲封文宣公,知仙源縣事。”

(7)《闕里文獻考》中記載:“(宗願子)四十七代若蒙,字公明,神宗熙寧元年二月,襲封衍聖公,为仙源縣主簿。”

自孔仁玉始,宋金時期實行“祭祀政治合一”制度,曲阜縣令(或縣主簿)多以文宣公兼攝(文宣公轉他官,則有孔氏其他子孫繼任或保舉族人賢德者送部選授等情况)。《夜航船》中載:“後周始詔孔子後为曲阜令。”[19]所指應是從孔仁玉開始,文宣公兼曲阜令。《清史稿》中亦載:“當唐末五季,以文宣公兼曲阜令。”[20]元朝時期,曲阜縣尹(也稱縣令)不再由衍聖公兼任,幾乎全部由元初功臣孔元用的後人襲替。即使孔思晦承襲爵位後,也没有兼任曲阜縣尹。

由此可知,五代時期只有孔光嗣父孔昭儉曾任曲阜令,孔光嗣時任泗水令,當時没有“襲封曲阜令”之定制,所以“孔末亂孔”的直接結果“为曲阜令”是站不住脚的。至於孔末是否如《孔氏宗支圖記》中所記“遂冒为襲封□曲阜縣令”,其他史料均不見孔末任曲阜令的相關記載,當是附會之。

綜上所述,“孔末亂孔”故事中“竊世爵”“冒聖裔”“为曲阜令”等幾個核心内容,均與五代、宋典籍不符,孔末不存在冒險弑孔光嗣而亂孔的主觀和客觀上的可能性,“孔末亂孔”的故事當属子虚烏有或移花接木,非歷史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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