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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讨普改进学校和教会歌唱教学:德国音乐教育史

时间:2023-1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伯恩哈德·克里斯托夫·路德维希·纳讨普与费佛尔和奈格利一样,是最有贡献的人物,使得音乐成为所有国民学校中的义务课程。纳讨普试图重新确定音乐在学校中的地位,并改善它的教学方法。这两种方法成为了19世纪国民学校歌唱教学的基础。1804年,学校委员会经由波鸿学校协会委托他负责。

纳讨普改进学校和教会歌唱教学:德国音乐教育史

伯恩哈德·克里斯托夫·路德维希·纳讨普与费佛尔和奈格利一样,是最有贡献的人物,使得音乐成为所有国民学校中的义务课程。他深受音乐伦理教育价值的熏陶。在他的《演唱说明》中[60](1813)引用了两条座右铭,强调古时歌唱的重要性,明确了其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在米蒂利尼人获得统治权之后,他们惩罚了他们的盟友,盟友的孩子不再被教导学习阅读,也不再被教导音乐;而是不得不在无知和粗鲁中生活,这是他们认为一个民族可遭受的最严厉的惩罚。[伊良(Aelian)]

毕达哥拉斯认为,人的形成必须从感官的形成开始,尤其是年轻人必须看看美丽的造型,必须唱高贵的歌曲,还要倾听。在音乐的引领下,他开始成长。他相信,旋律和节奏会改善人的情感,调和所有的智力,治疗身体和心灵的疾病。[贾母布利希(Jamblich)]”

图3.4 高级教会监理会委员伯恩哈德·克里斯托夫·路德维希·纳讨普(1774—1846)。

纳讨普试图重新确定音乐在学校中的地位,并改善它的教学方法。在裴斯泰洛齐的精神指引下,他追求一个普通的民众教育想法。但音乐“只是作为艺术来被传授,作为艺术技能被练习”,只用于提高人们的“文化素养”,使民众的“情感得到提升”成为可能。这就退回到行家和爱好者对纯艺术的保护上,也就是当时业余爱好者对艺术的态度上,而在教育问题上他是站在对立面上的。他更注重的是一个普遍的大众教育,应该有助于教会庆典的精致化和整个民众生活的美化。[61]他所有的教学著作如下:

●《与一些学校教师和学校友人的交流信件》,三卷,埃森,1811、1813和1816。

●《给国民学校教师的演唱说明》,第一部分,埃森,1813,(1816第二次出版、1818第三次出版、1824第四次出版、1837第五次出版);第二部分,1820(1834第二次出版)。

●《歌唱艺术教科书——给国民学校中的青少年》,教程一,埃森,1816(1832第七次出版),教程二,埃森,1820(1827第二次出版)。

纳讨普从裴斯泰洛齐的教育心理基本原则出发,并且可能比费佛尔和奈格利更好地理解了裴斯泰洛齐的理论,在费佛尔和奈格利的声乐教学法之外,又有意识地编写了一套自己的教学法指导。这两种方法成为了19世纪国民学校歌唱教学的基础。

伯恩哈德·克里斯托夫·路德维希、纳讨普[62],1774年出生于威尔登(鲁尔区),来自一个神学和法律家庭。他于1792年在哈勒学习神学。在图林根州旅行时,他遇到了教育家萨尔茨曼(Salzmann)。在埃尔伯菲尔德临时担任教师和在汇科斯瓦根临时担任牧师之后,他于1798年接管了埃森的一个教区办公室,在那里他再次处理学校问题。1804年,学校委员会经由波鸿学校协会委托他负责。威廉·冯·洪堡通过作品关注了纳讨普。此后,纳讨普任职于库马克政府的宗教理事会和学校理事会,前往波茨坦(1809—1816)工作,为了“库马克的学校能达到好的品质和完美的程度,成为其他省份的典范和仿效的对象”。[63]从1816年到1846年他去世之前,纳讨普一直都在明斯特(威斯特法伦)担任高级教会监理会委员和学校理事会委员。

“歌唱在我们的国民学校中再次有了适当的位置,这标志着为歌唱课铺设了一条更好的道路,应在新时期为我们保留。”用这句话,纳讨普打开了他的“歌唱指导”之路。他在第22封《给一些学校老师和学校友人的交换信件》中第一次勾画出这条更好的道路。在信中,他提出了一个新观点,该观点在裴斯泰洛齐学校出现的,由老师米洛口头传讲,在歌唱基本要素教学方法理念应用草案的基础上重新编制的。[64]他借助文学式的艺术手法,在继承裴斯泰洛齐要素教学方法的同时,仍然能够与费佛尔和奈格利的声乐教学法保持关键性的差异。他在裴斯泰洛齐理念的基础上建构自己的教学理念,同时拒绝费佛尔的歌唱理论,纳讨普可能是第一个认识到他们之间差异的人。因此,米洛和纳讨普指出“部分是极其冗长和无聊的方法论书籍”(第226页),批判日常课程为“机械的驯兽练习”,它阻止任何自由活动(第234页),并抱怨要素教学法的第一节课带有太多的教导(第236页)。他正确地认识到声乐教育的一个主要缺点是缺少歌曲教学。“人们似乎认为,如果初学者在课程一学习中的基础练习太少,就不能很好驾驭歌唱性强的歌曲”(第236页)。对此,他明确指出“我不这么认为”(第236页),同时他认为“这偏离了瑞士人奈格利和费佛尔根据裴斯泰洛齐理念建立和发展的教学法”(第229页)。米洛有策略地表明:“关于我这样做的原因,并选择了不同的路线,我很乐意给你一个口头报告”(第230页)。纳讨普如此以米洛的名义批判费佛尔和奈格利的声乐教学法,他谨慎地将指导作为一种方法论的尝试,“从裴斯泰洛齐理论中形成声乐要素教学法”,这对国民学校教师的教学实践是很容易理解和一目了然的,没有额外的要求“声乐教学理论扩大、改正或精确”。[65]

纳讨普不仅仅只是根据音乐元素,还根据教学原则把教学内容划分为四个课程,前两个单元用于国民学校中的普通教育,最后两个用于中学的高年级,特别是歌唱学校,“在我看来,部分应该是为了使民歌更为高雅和传播真正的民间诗歌,部分是为了通过引入更好的教会音乐来美化公众主日敬拜。”[66]这些课程分成了三个部分(节奏、旋律、力度),它们遵循费佛尔和奈格利的声乐教学体系。但是,各种课程中不再是一个接一个地严格训练,而是在一定程度上显现出学生在各个层面上的知识和能力。通过放弃节奏、旋律和力度的刚性划分,纳讨普有意识地偏离了费佛尔和奈格利的方法。然而,他在元素化和逐步建构中遵循裴斯泰洛齐的原则。在无害的情况下,他还“通过应用裴斯泰洛齐要素教学基本原则改进教学方式”的方法,来改写他第二部分的内容。(www.xing528.com)

然后纳讨普把各个部分的材料归入课程中。每课前面(非常现代的方式)都注明了一般学习目标(“在这个课程中,学生应该……”)。系统化建构的课程避免了详细的教学对话,取而代之的是简要的教学说明和内容丰富的练习。为了更好地促进自主学习,课程提倡实践练习(大声数数、打节拍、音节发音、演唱等)和从一开始就引入的较为短小的旋律作为练习的范例。明确地说,课程一的学习旨在“学习演唱句子和歌曲”。[67]对此,他偏爱一个简单的数字谱,在它的帮助下视唱会更容易,因为数字能更好地表述一个音阶的结构框架。数字谱可以表示出多声部乐句,这样学生就能演唱它们。纳讨普特别重视多声部歌唱的特殊价值,这是他努力“塑造教会合唱团”的结果。[68]

虽然与费佛尔和奈格利相比,他更多的是对准教学法,而且也为老师提供了教学法的评论和教学说明。但在1861年,纳讨普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具有概要性的《唱歌艺术教科书》,其中只包含了重要解释和实践练习。

在费佛尔和奈格利声乐教学法的背后,是裴斯泰洛齐无懈可击的权威;相反,纳讨普很早就通过莫里茨·所罗门(Moritz Salomon,1819)的一篇文章经历了第一个批判性的争议。[69]多个相隔不远的地方出现的有关纳讨普指导的版本,就证明了它们被热爱和广泛使用的程度。尽管费佛尔和奈格利的声乐教学法在实践中获得了成功,但是却对今后教学法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消极影响。

见习式培训学校首席老师里特(Ritter)于1916年对两部教材做了一个相当准确的比较:

“费佛尔和奈格利:

目的:有意识地通过对声音的观察来提高孩子声音的力量和对其的控制能力。如同每个民众都应该读,写,计算和绘画一样,他们每个人都应该能够识谱演唱。因此应该创作一首民族歌曲。优点:适应孩子的本性,使意识与才能、理解与能力之间能和谐一致。最高的清晰度、最明确的概念、看和听最敏锐的想象,通过感管符号再现精神上的想象,整体的严格逻辑建构。通过对旋律、节奏、力度、和声的一致观察,多方面地来想象和理解声音。缺点:节奏、力度、和声、旋律之间不是同时,而是先后出现。理论指导范围太大。要通过几年对要素部分的学习和练习,才能唱歌。太迂腐,太无聊。成果:对于国民学校来说范围太广和程度太深。对于声乐教师来说是非常有趣的。

纳讨普:

优点:旋律、节奏、力度不是在不同课程中一个接一个地出现,而是针对每一个阶段选择最简单和最合适的练习。编有丰富短小且带有歌词的乐句练习。引入卢梭所应用的数字作为音符记号。在练习中推荐使用钢琴竖琴管风琴。缺点:太过重视完美无缺的原则。一些歌曲太幼稚。成果:从1820到1830年,所有的歌唱学校都时而加入奈格利[律乐(Löhle)、盖尔斯巴赫(Gersbach)、菲舍尔(Fischer)],时而加入纳讨普[沃尔夫(Wolff)、亨茨奇、卡罗)]。”[70]

因此,纳讨普的《给国民学校教师演唱说明》在他的时代,是一种对费佛尔和奈格利声乐教学法可行性的变形。

图3.5 B.Ch.L.纳讨普(B.Ch.L.Natorp):《演唱指导说明》,课程二,埃森,第二版,1834,第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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