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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活儒学》:实现主体自由

时间:2023-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前所说,“去生活”作为一种意义的构造必然意味着主体性的建构。对此,“生活儒学”指出人类社会历时地呈现为宗族、家族、个体三种生活方式,它原初地规定着社会主体由前现代的宗族主体、家族主体,转变为现代的个体主体。这意味着我们要在现代性的生活方式下重建当代的主体性。所以,黄先生强调:传统形而上学及其主体性已被解构。

研究《生活儒学》:实现主体自由

如前所说,“去生活”作为一种意义的构造必然意味着主体性的建构。在此,尚需声明的是,哲学上的主体并不限于“个体”主体(事实上,个体成为主体是由近现代哲学确立起来的主体观念),甚至未必指“人”,也可以指外在于人的“理念”“上帝”或“天理”。[20]但不论怎样,所谓主体总是指思想言行的主动者、能动者,同时也是社会的根本价值所在。这一特质决定了主体的在世状态必然是自由,否则也就不是主体。主体的存在是以主体性为根据,因此,主体的确立根本在于主体性的建构。在这个意义上,主体性的建构与主体自由的确立是同一问题。

要知道,任何主体性建构的实质都是对生活本身的一种对象化解释,正因如此,主体性的建构不能脱离生活本身。然而,生活本身不是任何现成的存在物,而总是生生不息的衍流,它历时地呈现为生活方式的变迁,这就要求主体性的建构必须与时偕行、不断更新。对此,“生活儒学”指出人类社会历时地呈现为宗族、家族、个体三种生活方式,它原初地规定着社会主体由前现代的宗族主体、家族主体,转变为现代的个体主体。这意味着我们要在现代性的生活方式下重建当代的主体性。所以,黄先生强调:

传统形而上学及其主体性已被解构。因此,当代中国哲学的任务是重建形而上学,首先就是重建主体性。[21](www.xing528.com)

当然,主体性本身分为两个层面,即形上绝对主体性和形下相对主体性。因此,重建主体性也需要从形上、形下两个层面展开:重建形而上学以确立绝对主体性,重建形而下学以确立形下主体性。与此相应,主体自由也就需要基于本源自由进行重建,既要重建形下的相对自由,也要重建形上的绝对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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