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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活儒学的理念-生活儒学研究

时间:2023-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生活儒学”认为“理”出于“情”。“理”对应于“思”,认知性的“认知之思”。尤其“理智”是源于“仁爱情感”且服务于制度安排的一种工具理性。要言之,生活儒学不但在“情感”方面有一种颠覆性的理论效果,而且在“理性”方面也同样具有颠覆性。在西方哲学中,理性总是在所谓“目的理性”与“工具理性”之间纠缠不清。[53]此外,“生活儒学”阐明了理性的生活情感渊源,从而彻底克服了西方哲学之“思”的先验性与独断性。

研究生活儒学的理念-生活儒学研究

生活儒学”认为“理”(即“知”“思”)出于“情”。“理”对应于“思”,认知性的“认知之思”。关于“思”与“情”的关系,黄玉顺说:“‘思’与‘爱’(或‘仁’)是儒家思想中两个并行的核心观念”[42];“思不是爱;思源于爱;思确证爱”[43]。黄玉顺认为,“思首先是情感之思,是爱之思”[44],因为有“爱”才有“思”;“思”乃是一种“想”,故谓之“思→想”。[45]这种本源性的“情感之思”进而转为一种“意欲之思”,而“正是在这种意欲之思当中,主体性被给了出来”[46]。进而,主体性的“想”中会有“相”“象”,因为主体的行为总是一种对象化的行为,总是有所指的行为,这就有了认识论的“主—客”架构。而且,当“意欲之思”发生的时候,主体对本来是“浑沌一体”的共在存在者就有了“表象”;而“所谓‘抽象的’思维其实就是表象式的把握”[47],“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乃是表象的方式,……认知性的思维,西方哲学意义上的‘思’,包括神学,都是以表象的方式去把握存在者”[48]。这就从“意欲之思”转到了“认识之思”。至此,我们看到了从“情感之思”经“意欲之思”再到“认知之思”,即认知理性的生成过程。这一思想洞见彻底解决了认知理性的来源问题,理性不再是一种先天独断的东西,而是源于生活、源于仁爱情感的东西。

“思”不但源于爱、确证爱,而且服务于爱。因此,“思”也有两种显现方式:“良知”与“理智”。

源于“爱”的“思”首先显现为对本源性存在的“一种生活感悟”[49]。此种生活领悟实质是对自身仁爱情感能力的一种直觉,故曰“良知”;此“能”又是一种本源性的情感能力,故曰“良能”。这种本源性的“良知”是向“本然的‘恻隐之心’、‘羞恶之心义之端’的‘反身而诚’”[50]。这种“良知良能”“能够直觉地、直截了当地判断是非”[51]而且是智之端。不过,这仅仅是“端”,而还不是“智”。(www.xing528.com)

其次,“思”的另一种显现方式则是工具性的理智或理性。仅有内在的是非判断能力,并不意味着就有一套正义的制度规范;将内在的是非判断转变为正义的制度安排,还必须由理智能力来达成。黄玉顺认为,这种工具性的理智能力在先秦儒家荀子处是有详细阐述,他将之称为“智虑”,而“虑”乃是“由情生欲,由欲生虑”[52]。这就是说,明辨是非、熟知利害的智慧和理智能力仍然是源于本源的仁爱之情而非先天先验的东西。尤其“理智”是源于“仁爱情感”且服务于制度安排的一种工具理性

要言之,生活儒学不但在“情感”方面有一种颠覆性的理论效果,而且在“理性”方面也同样具有颠覆性。在西方哲学中,理性总是在所谓“目的理性”与“工具理性”之间纠缠不清。黄玉顺明确指出:“理性只是工具,而绝非建构伦理规则的动因、根据。理性尤其是所谓纯粹形式的理性,远远不是建构伦理原则的绝对基础。”[53]此外,“生活儒学”阐明了理性的生活情感渊源,从而彻底克服了西方哲学之“思”(“理性”)的先验性与独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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