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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效率

时间:2023-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61]在实践中,政务信息资源配置的结果可能会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有效率,另一种是低效或无效。或者说,当政务信息资源配置已经达到有效率的状态时,在不损害公众满意程度的情况下已无法使政府与公众任何一方的满足增加。图7-1政务信息资源配置效率的实现条件

提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效率

政务信息资源配置要求政府机构依据法律规定,合理安排公开的内容和共享的规模,使政府各部门以最小的共享成本换取最大程度上公众知情权的满足,提升政府绩效,获取公信力提升的社会效用价值。因此,对政务信息资源配置的效率评价等同于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效率的评价,有效率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意味着实现了政府与公众联合收益的最大化和联合成本最低。[61]

在实践中,政务信息资源配置的结果可能会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有效率,另一种是低效或无效。这里,“有效”即指政府安排的共享规模与公开内容取得了令公众满意的理想结果。具体来说,就是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达到了“帕累托最优”,也即在现有的技术和资源条件下,无论对政务信息资源配置格局(如数量、规模等)做何种改变,都不可能使公众知情权的诉求得到更进一步的满足。或者说,当政务信息资源配置已经达到有效率的状态时,在不损害公众满意程度的情况下已无法使政府与公众任何一方的满足增加。在这个时候,整个社会的联合成本最低,联合收益最大,社会福利不再因某种努力而增长,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效率达到最大。反之,如果政务信息资源配置是低效或无效的,那么就有必要调整现有政务资源的分配格局,扩大或缩小现有的公开范围和信息共享规模,提高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的交付绩效,满足公众普遍的信息诉求,并通过获取公信力的效用价值弥补因公开信息或扩大共享规模产生的行政成本。也就是说,在政务信息资源配置低效或无效时社会福利还可以进一步增加,因而有必要对现有的政务信息资源配置格局加以调整和变革。

具体地,从“成本—收益”角度分析政务信息资源配置,需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净收益非负,即政务信息资源使用的总收益(包括政府收益、公众收益和外部收益)大于总成本(政府成本、公众成本和外部成本);净收益最大化,即政务信息资源使用的总收益与总成本之差最大。由于政务信息资源的使用总成本会随着共享程度的变化而改变,总体倾向于递增,如随着公众知情权意识不断增强,要求获取和共享政务信息资源的诉求不断涌现,政府为了满足公众的要求,需要提供更多的政务信息,因而加工、处理政务信息的成本就会出现并不断增加,也包括政府为克服来自各方的公开阻力支付的成本;而同时存在着政务信息资源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如政府主动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公众的知情权得到保障,所感知的社会福利、信息福利不断增多,对政府的支持度和社会公信力也不断提升,这时可以认为政务信息资源配置的总收益达到了最大值,而随着共享范围的继续扩大有可能造成过重的行政负担而对公众社会福利的增加也没有益处,因此政务信息资源的总收益在达到一定程度后会随着共享度的扩大而倾于递减。如上述分析,政务信息资源的总成本和总收益与配置状态的关系可用图7-1[62]表示。当Q<Q1(即共享不足),或Q>Q2(即共享过度)时,政务信息资源配置的总成本始终大于其总收益,此时的资源配置是无效率的。当Q1<Q<Q2(且Q≠Q*)时,政务信息资源配置的总收益始终大于总成本,满足了有效配置的第一个条件,实现了帕累托改善,但是它仍是低效率的;当资源配置处于Q*时,政务信息资源配置的总收益与总成本之差最大,满足了有效配置的第二个条件,实现了帕累托最优,此时的政务信息资源配置最有率。(www.xing528.com)

图7-1 政务信息资源配置效率的实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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