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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立,加强抗灾救援

时间:2023-11-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成立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防灭火4个专项指挥部,统筹指挥协调自然灾害应对处置工作,明确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抗震救灾办公室职责,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从省级防灾减灾救灾经费中安排了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采购补充救灾物资。定期组织灾情会商会,开展灾害趋势预测会商研判、核定季度灾情报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并对外发布。

云南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立,加强抗灾救援

【灾情综述】 2019全省先后发生了春季和初夏干旱、金平“6·24”洪涝楚雄“6·24”4.7级地震、永胜“7·21”4.9级地震、巧家“9·05”山体滑坡、盐津“9·30”山洪泥石流等一系列严重自然灾害,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全省16个州(市)124个县(市、区)1035.78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61人,失踪8人,紧急转移安置1.23万人次;房屋倒塌617间,严重损坏2440间,一般损坏4.56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659.83千公顷,其中绝收125.76千公顷;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6.35亿元。

与2018年相比,受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和绝收面积有较大幅度增加,其余指标均有所减少。与2001年至2018年均值对比,除农作物受灾面积外,其余灾情指标均偏轻3—9成。

【灾害特点】 2019年,全省灾情表现三个特点:一是干旱灾情突出,农作物受灾严重。高温少雨导致3月下旬开始出现气象干旱,此后区域不断扩大、等级逐步攀升。进入5月,气象干旱加速发展,重、特旱面积占比不断上升。5月21日气象干旱强度最强时,全省气象干旱面积占全省的94%,其中重旱及以上占全省面积的66%。据统计,干旱灾害造成全省16个州(市)95个县(市、区)692.24万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1350.42千公顷,占全部农作物受灾面积的83%,其中绝收79.25千公顷,占全部绝收面积的66.1%;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5.62亿元,占全部直接经济损失的64.2%。二是旱涝急转,局地洪涝和地质灾害较重。7月,昭通、怒江红河临沧等州(市)因强降雨导致20人死亡(失踪);8月,丽江市永胜县遭遇强降雨,县城严重积水,600余间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9月5日,昭通市巧家县突发滑坡灾害,造成2户房屋被埋,9人死亡;9月30日,昭通市盐津县强降雨引发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10人死亡(失踪),房屋倒塌或受损严重。三是小震多发,大震风险较高。今年以来,4级左右地震多发频发,最大地震是7月21日在丽江市永胜县发生的4.9级地震,5级以上地震异常平静。据监测研判,全省发生6.0级以上地震的风险持续偏高。

2019年9月30日盐津县洪涝灾害

【省政府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 2019年10月31日,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在昆明召开,提出要强化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为决战第四季度及明年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安全稳定打好坚实基础。副省长、省应急委副主任、省安委会副主任董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着力建立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新机制】 一是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推动建立完善新的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机制。成立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防灭火4个专项指挥部,统筹指挥协调自然灾害应对处置工作,明确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抗震救灾办公室职责,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二是建立应急、地震、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间信息共享、灾情会商和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应对各种突发自然灾害。三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衔接配合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将受灾人员救助政策和临时救助等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有机结合,强化部门协作,健全工作机制,拓宽救助渠道,丰富救助形式,提高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增强救助效果。

【扎实做好应急救灾各项工作】 成功应对处置昭通巧家“9·05”泥石流、盐津“9·30”山洪泥石流等灾害。每次灾害发生后,都在第一时间启动省级救灾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协助指导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灾情统计上报、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共下拨中央和省级救灾资金6.68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4.346亿元)、下拨救灾帐篷970顶、棉被2017床、折叠床3281张、床垫3100床、床上用品2500套等物资,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18年度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任务。

省应急管理厅李国材副厅长、省民政厅林辉副厅长带队的工作组在墨江县通关镇慰问受灾群众。

【做实做细防震备灾各项工作】 防范大震风险,做实防震减灾工作。修订印发《云南省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制定《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应对处置地震灾害工作方案》;收集整理2014年鲁甸“8·03”6.5级地震相关资料,汇编成册,印发各州(市)供参考借鉴。开展两次防震应急准备工作检查,深入地震重点危险区对救灾物资储备、预案修订、应急值守、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地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防大震、救大灾的思想意识,做实做细防震备灾各项工作;开展两次省级重特大地震应急处置模拟演练。(www.xing528.com)

【建立完善救灾物资保障机制】 修订印发《云南省省级救灾物资管理办法》,制定物资调动工作流程,建立救灾物资快速调拨和紧急配送制度机制。从省级防灾减灾救灾经费中安排了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采购补充救灾物资。

【加强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及会商研判】 制定出台《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南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自然灾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举办全省灾害信息员培训班,对16个州(市)以及129个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灾害信息员160余人进行了培训;,采取“按需授课、送课上门”的方式,先后派出干部深入部分州(市)、县(区)协助开展培训,将参训人员覆盖到乡(镇),延伸到村级。定期组织灾情会商会,开展灾害趋势预测会商研判、核定季度灾情报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并对外发布。

【扎实做好综合防灾减灾工作】 联合省财政厅下拨1.94亿元防震减灾资金,用于实施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重点工程。组织指导相关成员单位在认真总结2008年以来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精心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高效性。联合省地震局、气象局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全省有20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

【开展“5·12”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 5月10日,由省减灾委办公室、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云南省“5·12”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在昆明呈贡区举行。活动现场设置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展板,展示应急救援装备,向群众发放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手册、宣传单,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问题,普及防灾减灾知识。省减灾委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省长和良辉出席活动并讲话。

和良辉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全国防灾减灾日” 为契机,突出“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 主题,要开放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气象科普教育基地等设施和场所,开展防灾减灾公众体验活动,进一步面向社会公众普及地震、洪涝、台风、风雹、地质、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生态环境等各类灾害以及安全生产、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的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深入推进防灾减灾知识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要建立防灾减灾救灾教育长效机制,将防灾减灾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现在校学生全面普及。要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县和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定期开展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居民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开展消防通道专项宣传教育和整治,提高社会对生命通道重要性的认识,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和良辉副省长指出,近年来,云南省坚持“主动防灾、充分备灾、科学救灾、有效减灾”的方针,以实施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全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防灾应急“三小”工程等重大政策措施为抓手,全力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在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强化灾害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能力、提高灾情管理和灾害损失评估水平、构建防灾减灾救灾多元参与格局。全省自然灾害监测预报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科技支撑能力、宣传动员能力进一步增强。特别是2018年,应急、消防、水利、地震、财政、发改、住建、交通等部门积极适应新体制新要求,坚持边组建边应急,机构改革和业务衔接平稳有序,成功应对处置了麻栗坡洪灾、通海地震、墨江地震、金沙江白格堰塞湖等重大自然灾害,最大限度降低了灾害损失,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省、市、区减灾委成员单位和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机关、学校、社会组织志愿者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参加了活动。

(胡利平 车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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