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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与身体的统一:斯宾诺莎哲学研究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7]斯宾诺莎之所以把人的心灵称为人的身体的观念,把人的身体称为人的心灵的对象,也正是因为观念和对象表现了思想样态和广延样态的同一,观念离不开对象,对象离不开观念,同样,人的心灵离不开人的身体,人的身体离不开人的心灵,它们是同一个人的两种不同的表现。人的心灵和人的身体之间不存在任何相互影响或交感的关系。斯宾诺莎在《伦理学》里曾经用大量的例子来批驳人的心灵决定人的身体动作的普通看法。

心灵与身体的统一:斯宾诺莎哲学研究

人的心灵与人的身体的统一

正如我们在第二编“自然系统”里所说的,在斯宾诺莎体系里,广延和思想只是同一个实体的两种属性,对于广延属性的每一个样态,在思想属性里都有一个样态与它相对应,对于思想属性的每一个样态,在广延属性里也都有一个样态与它相对应。而且,正如思想的实体和广延的实体不是两个实体,而是同一个实体,每一个广延样态和与它相对应的思想样态,或者每一个思想样态和与它相对应的广延样态,也不是两个样态,而是同一个样态,只不过是从不同的属性去看罢了。他说:“凡是无限知性认作构成实体的本质的东西全都只隶属于唯一的实体,因此思想的实体与广延的实体就是那唯一的同一的实体,不过时而通过这个属性,时而通过那个属性去了解罢了。同样,广延的一个样态和这个样态的观念亦是同一的东西,不过由两种不同的方式表示出来罢了。”[36]同样,人的心灵和人的身体也是这样一种同一关系,人的身体是广延属性的样态,而这个样态在思想属性里的对应物就是人的心灵,人的心灵是思想属性的样态,而这个样态在广延属性里的对应物就是人的身体。因此,人的心灵和人的身体只是表现在两种属性里的同一个样态,人的心灵是实体的样态的思想的一面,而这同一个样态的广延的一面就是人的身体;人的身体是实体的样态的广延的一面,而这同一个样态的思想的一面就是人的心灵。X的心灵和X的身体只是同一个X的两种表现,一种表现为思想属性的样态,即心灵;一种表现为广延属性的样态,即身体,所以斯宾诺莎说:“心灵和身体是同一个体,不过一时由思想这个属性,一时由广延这个属性去认识罢了。”[37]斯宾诺莎之所以把人的心灵称为人的身体的观念,把人的身体称为人的心灵的对象,也正是因为观念和对象表现了思想样态和广延样态的同一,观念离不开对象,对象离不开观念,同样,人的心灵离不开人的身体,人的身体离不开人的心灵,它们是同一个人的两种不同的表现。

根据这样一种身心统一理论,斯宾诺莎阐述了下面两种身心关系:

第一,身心互不交感。因为人的身体和人的心灵是同一个人的两个方面,一个是属于广延属性,一个是属于思想属性,正如广延属性和思想属性是不同类的两种属性,人的身体和人的心灵在类上也是根本不同的,它们彼此之间没有任何共同之点,因此它们当中一个不能决定或产生另一个。斯宾诺莎论证道:

如果两物之间没有共同之点,则这物不能通过另一物而被理解,所以这物不能为那物的原因。[38]

物体不能限制思想,思想也不能限制物体。[39]

身体不能决定心灵,使它思想,心灵也不能决定身体,使它动或静,更不能决定它使它成为任何别的东西,如果有任何别的东西的话。[40]

观念的形式的存在只以神为其原因,但只是就神被认作能思想者而言,而不是就神为别的属性所说明而言。这就是说,神的各种属性的观念以及个别事物的观念都不承认观念的对象或被知的事物为其致动因,而只承认作为能思想者的神本身为其致动因。[41]

一切思想的样态皆以神为原因,这是因为神是一个能思想的东西,而不是因为神表现为某种别的属性。所以凡是决定心灵使其思想的,必是一个思想的样态,而不是广延的样态,换言之,即不是身体。……又,身体的动与静必起于另一个物体,而这一物体的动与静又为另一个物体所决定,并且,一般讲来,任何发生在身体方面的,必定起源于神,只就神被认为是构成某种广延的样态的东西,而不是构成某种思想的样态而言。这就是说,凡发生在身体方面的,必不能起源于心灵,而心灵乃是思想的一个样态。……故身体不能决定心灵使其思想,心灵也不能决定身体使其动或静。[42]

在斯宾诺莎看来,思想和广延是两种不同的属性,彼此之间没有任何共同点,因此一个不能是另一个的原因。当事物是广延样态,其因果关系就必须用广延属性来解释;当事物是思想样态,其因果关系则必须用思想属性来解释。人的身体是广延属性的样态,所以只能用广延属性来解释;人的心灵是思想属性的样态,所以只能用思想属性来解释。它们各有一因果系列,彼此不发生任何关系。人的心灵不能决定人的身体,人的身体也不能决定人的心灵,人的身体的动作只能依赖于人的身体,而不依赖于人的心灵的意志或思想的力量。相反,人的心灵的思想只能依赖于人的心灵,而不依赖于人的身体的动作或物理的力量。人的心灵和人的身体之间不存在任何相互影响或交感的关系。

斯宾诺莎在《伦理学》里曾经用大量的例子来批驳人的心灵决定人的身体动作的普通看法。按照通常的看法,人的身体的运动和静止完全依赖于人的心灵的意志和思想的力量,也就是说,完全唯人的心灵的命令是听。例如有人说,如果人的心灵不能思想,则人的身体便不能运动;只有人的心灵才有说话、静默或做别的事情的力量。斯宾诺莎对此反驳说,如果认为人的心灵不想则人的身体不动可证明人的心灵支配人的身体,那么人的身体不动则人的心灵不想岂不也可证明人的身体支配人的心灵吗?“因为只要身体处在沉睡状态,心灵即随之陷于沉睡状态,也就没有能力像清醒时那样地思想。并且我相信,人人都可凭经验知道,心灵并不能永远同等地思想同一对象,而是按照身体能够或多或少地感受到为外物所激起的这一意象或那一意象,因而决定心灵能够或多或少地考察这一对象或那一对象。”[43]按照斯宾诺莎的观点,人的身体完全不需要人的心灵的命令,“单是按照它自身性质的规律,即可以做出许多事情来,对于这些事情那身体自己的心灵会感到惊讶的(例如梦游者在沉睡中所做的事,当他自己醒来时也会感到惊讶)。……由此可见,如果有人说身体的这一行动或那一行动起源于心灵对肉体的支配,那么他们就不知道他们所说的是什么”[44]。至于说到只有当人的心灵想说话或沉默我们才说话或沉默,斯宾诺莎反驳说,这其实并不是因为人的心灵的命令,而是由于我们的欲望或冲动。他说:“经验已经十分充足地昭示我们,人类最无力控制的莫过于他们的舌头,而最不能够做到的,莫过于节制他们的欲望。……那投入母亲怀中的婴儿自信这是出于自由意志,那愤怒的幼童相信他想要报仇是出于自由意志,怯懦的人自以为依照自由意志而开小差,醉酒的人相信出于他的心灵的自由命令,他说出些他清醒时所不愿说的话。这样看来,疯人、饶舌妇人、儿童以及其他类似的人,都相信他们说话是出于心灵的自由命令,而其实是因为他们没有力量去控制他们想说话的冲动。”[45]冲动在斯宾诺莎看来,只是一种身体的欲望(cupiditas)。因此人之所以说话或沉默,与其说是由于人的心灵的命令,还不如说是由于人的身体的驱使。

第二,身心同时发生。虽然人的身体和人的心灵是属于两个不同的属性或类,它们当中一个不能决定或影响另一个,但是它们两者都是同一个东西的两个方面,因此必是同时发生的,有了一方,必有另一方,它们有一种一一对应不相分离的关系。斯宾诺莎论证道:

广延的一个样态和这个样态的观念亦是同一的东西,不过由两种不同的方式表示出来罢了。……无论我们借广延这一属性,或者借思想这一属性,或者借任何别的属性来认识自然,我们总会发现同一的因果次序或同一的因果联系,换言之,我们在每一观点下,总是会发现同样的事物连续。[46](www.xing528.com)

观念自思想的属性而出与观念的对象自其所隶属的属性而出或推演而出,其方式是相同的,而且具有同样的必然性。……观念的次序和联系与事物的次序和联系是相同的。[47]

思想和事物的观念在心灵内是怎样排列和联系着,身体的感触和事物的形象在身体内也恰好是那样排列和联系着。[48]

心和身乃是同一的东西,不过有时借思想的属性,有时借广延的属性去理解罢了。因此,无论我们借这个属性或那个属性去认识自然,事物的次序和联系却只是一个。因此,我们身体的主动或被动的次序,就性质而论,与心灵的主动或被动的次序是同时发生的。[49]

心灵的命令、欲望和身体的决定,在性质上是同时发生的,或者也可以说是同一的东西,当我们用思想的属性去观察,并且用思想的属性去说明时,便称为心灵的命令;当我们用广延的属性去观察,并且从动静的规律去推究时,便称为身体的决定。……所以心灵的命令之起于心中与现实存在着的事物的观念之发生具有同样的必然性。[50]

这里可以说集中了斯宾诺莎关于人的心灵和人的身体同一关系的最精彩的论述。广延和思想虽然是两种根本不同的属性,但它们却是同一个实体的表现,广延属性内的物体虽然有自身的必然因果联系和次序,即每一物体必为其他物体所决定而运动和静止,思想属性内的观念虽然也有自身的必然的因果联系和次序,即每一观念必有另一观念为其原因,但广延领域内的因果联系和次序与思想领域内的因果联系和次序却不是两个因果联系和次序,而是同一个秩序和联系。因此人的心灵和人的身体虽然是属于两个不同的属性或类,人的身体不能决定人的心灵使其思想,人的心灵也不能决定人的身体使其动作,一方不能是另一方的原因或结果,但人的心灵和人的身体却是同一个人的两种表现,它们是同时发生的。人的身体的每一变化,必同时伴有作为这个身体的观念的心灵的变化;相反,人的心灵的每一变化,也必然同时伴有作为这个心灵的对象的身体的变化,无论我们从哪一方面去认识这种变化,我们都可以发现同一的因果次序和同一的因果联系。因此,虽然人的心灵和人的身体互不影响或交感,但它们却能相互配合,一一对应,表现了一种同一的关系。

就拿上述所谓说话或沉默是出于人的心灵的自由命令的例子来说,表面上看,好像人的心灵想说话,我们就说话,人的心灵想沉默,我们就沉默,其实这里只是一种同时发生的关系,人的心灵想说话和我们身体(舌头)动作,人的心灵想沉默和我们身体(舌头)不动,在性质上并不是两回事,而是同一回事,它们是同时发生的,只是由于我们只意识到心灵一面,而无视身体行为的真正原因,故认为人的心灵决定人的身体动作。斯宾诺莎写道:“所以经验也像理性一样明白教导我们,人们之所以相信他们自由,只是因为他们自己意识着自己的行为,而毫不知道决定他们行为的原因。经验又教导我们,心灵的命令不是别的,而是欲望本身,而欲望亦随身体情况之不同而不同。因为每一个人所做的事,都是基于他的情感。凡为相反的情感所激动的人不知道他们所需要的是什么,而凡不为任何情感所激动的人,每遇着一件小事,都易陷于没有主见,左右摇摆。这一切都足以明白指出,心灵的命令、欲望和身体的决定,在性质上是同时发生的,或者也可以说是同一的东西,当我们用思想的属性去观察,并且用思想的属性去说明时,便称为心灵的命令;当我们用广延的属性去观察,并且从动静的规律去推究时,便称为身体的决定。……所以心灵的命令之起于心中与现实存在着的事物的观念之发生具有同样的必然性。由此可见,凡相信他们说话、不说话或做别的事情皆出于心灵的自由命令的人,实无异于白日做梦。”[51]

这是一种很特殊的身心统一理论,按照这种理论,任何生理事件都是由其他生理事件所决定的,而不是为心理事件所决定的,相反,任何心理事件都是由其他心理事件所决定的,而不是为生理事件所决定的,生理事件和心理事件各有自己的因果系列。但是,任何生理事件和与之相应的心理事件并不是两个事件,而是同一个事件。对于这种身心统一理论,我们可以做这样的解释:每一心理事件实际上并不是单一的心理事件,而是心—身事件,而每一生理事件实际上也不是单一的生理事件,而是身—心事件,只不过根据我们考察的目的和方式而有强调那一方面的隐显不同。例如,如果我们从心理学方面考察,我们可以把要考察的事件称为以心为显、以身为隐的事件,即心—身事件(着重号表示显),相反,如果对同一事件我们要从生理学或物理学方面考察,我们则可以把该事件称为以身为显、以心为隐的事件,即身—心事件(着重号表示显)。因此生理事件的因果系列和心理事件的因果系列,实际上并不是两个不同的因果系列,而是同一个因果系列,只不过由于我们考察的目的和方式不同而对它们做出了两种不同的描述。

为了便于理解,下面我们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斯宾诺莎的这种身心同一理论。罗素在其《心的分析》一书中曾对这种身心观点提出这样一种反对意见:“这种心和物在因果上彼此独立的观点,除了形而上学理论外,是没有基础的。对我们说来,实没有必要做这种假定,这种假定很难于同明显的事实和谐的。我收到一封信,请我去吃中饭,信是一个物理事件,而我对它的内容的理解则是一个心理事件,这样我们就有了一个从物到心的结果。在我对这封信的内容理解之后,我按时赴宴去了,这样,我们就有了一个从心到物的结果。”[52]按罗素的说法,如果身心不相互作用的话,我们就不能在看了一封信后按时去赴宴,既然赴宴是一个事实,所以身心彼此独立的观点就不能成立。但是,按照上面我们所解释的斯宾诺莎的观点来说,罗素的这种错误在于他把身体的活动看成是纯粹的生理事件,把理解、决心和意志看成是纯粹的心理事件,因而认为心理事件可以作用于生理事件,生理事件可以作用于心理事件。实际上,理解、决心、意志,以及眼看、手的伸展和腿的运动皆是心—身事件或身—心事件,它们的因果关系完全是同一的因果关系。譬如,我说“我想写一封信”,从斯宾诺莎的统一理论看来,这句话的真正意思是:我有一个心—身事件(注意,这里是心显身隐),这个事件称为“想写一封信”,这个“想”显然是由前面某些—身事件所影响或产生的。这个“想”继而又产生一个新的—心事件(这里是身显心隐),即“写一封信”。“想”之所以能过渡到“写”,就在于“想”不纯粹是一个心理事件,而是一个—身合一的事件。只有因为“想”既是心理事件又是生理事件,所以就能产生出心理的结果和物理的结果,如果单是心理事件,那就不可能产生出物理事件的结果来。按照斯宾诺莎的看法,纯粹的心理活动是不可能干扰纯粹的物理过程的,我们的目的和意志之所以得到客观的效果,乃是因为我们的目的和意志是与大脑的生理过程分不开的,通过脑—身生理机制的因果关系,我们的目的和决心才得以实现。

这样,我们可以把斯宾诺莎的身心统一理论简明扼要地归纳为如下三点:

一、人的心灵和人的身体是不同类的东西,它们彼此之间没有任何共同点,因而人的心灵不能决定人的身体,人的身体也不能决定人的心灵,人的心灵和人的身体不能发生任何影响或交感作用。心理活动只能用思想属性来解释,身体活动只能用生理过程来说明。

二、人的心灵和人的身体虽然是不同类的东西,但它们又是同一个东西的两个方面,因而它们是同时发生的,所以我们可以说心理事件实际上是—身事件,生理事件实际上是身—心事件,只不过根据考察的方面而有隐显不同。

三、人的心灵和人的身体既然是同时发生的,所以它们的因果次序和联系是相同的,彼此相互配合、一一对应,我们可以从它们之中一个的次序和联系推知另一个的次序和联系,这样,虽然否定了它们相互作用的实在,却能说明它们相互作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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