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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市场机制建设:政府治理模式研究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各种类型的水不断运动、相互转化以及地区之间的差异使得水资源很难进行公平交易,水市场不能形成一个完全的市场。所以基于此,我国水资源市场机制建设要从以下方面考虑。

水资源市场机制建设:政府治理模式研究

第二节 水资源市场机制建设

根据前文关于水资源市场机制的理论分析及案例实证分析,水资源市场机制的优势在于:①通过市场作用,使水资源从低效益的用户转向高效益的用户,从而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部分消除指令分配各地区各行业水量的不合理性;②市场交易具有动态性,能够反映总水量的变化和用水需求的变化,一定情况下能够通过市场重新分配现有水资源来满足城市化与工业化对水资源的需求,而抑制或避免新建供水工程;③通过市场交易机制,还可使买卖双方的利益同时增加,例如,上游多用水就意味着丧失潜在收益,即用水要付出机会成本,而下游多用水要付出直接成本,这就为上下游都创造了节水激励;④地区总用水量通过市场得到强有力的约束,必然会带动其内部各区域水资源配置的优化,区域又会拉动基层各部门用水优化,这样通过一级一级的“制度效仿”,可以大大加快微观层次上的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因此,在我国培育和发展水市场,允许水权交易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www.xing528.com)

但是,我国国情决定了我国的水市场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而是一个“准市场”。原因在于:一是水资源交易受时空条件的限制,较高的沉淀成本使得供水单位不能自由进入和退出市场;二是多种用水功能中只有发挥经济效益的部分才能进入水市场;三是水资源的政治商品属性决定了水价不可能完全由市场决定;四是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连,不同地区、不同用户之间的差别很大,难于进行公平竞争。水商品的非自由流动性公共产品特性和政治商品属性及水生产的非充分竞争特性,决定了水市场只能在供水、水电、灌溉等这些具有私人物品特性的有限领域发挥作用。另外,水资源还有独特的地域特征,以流域或水文地质单元构成一个统一体,每个流域的水资源是一个完整的水系。由于各种类型的水不断运动、相互转化以及地区之间的差异使得水资源很难进行公平交易,水市场不能形成一个完全的市场。所以基于此,我国水资源市场机制建设要从以下方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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