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历史编纂的传统观念-元史学

历史编纂的传统观念-元史学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过了一代人之后,伏尔泰采用了同样的策略写道:“历史是表现为真实之事实的叙述。相反,传说则是表现为虚构之事实的叙述。”然而,伏尔泰在人类过失和愚昧的真实表现,与通过弄虚作假来写作以便用于诽谤的历史之间划出了界限。尽管如此,事实均被当成了史学家不可侵犯的客观关系结构。这种致力于事实性本身的历史写作,其实践者是18世纪的博学派大师、穆拉托利与帕莱[2] 、文献史料编纂学的杰出代表。

历史编纂的传统观念-元史学

在18世纪,思想家通常区分三类史学,即传说的历史、真实的历史和讽刺的历史。传说的历史被认为是一种纯粹臆想的产物;其事实是以历史的观点进行虚构并呈现的,但方法是,为了娱乐而赋予人们在想象中希望相信的东西一种真实面貌。不必说,对培尔和伏尔泰这样的思想家而言,这种浪漫剧式的历史是不足挂齿的,学者不应写,而正经读者也不应读。史学家写作的是真实的东西,而不是其他别的什么,这样其理论才有效。培尔在其《历史词典》中写道:

一般而言,历史是一位作家能够写作的最难的作品,要不就是最难写作的作品之一。它需要大量的判断、出众而又条理简练的风格、虔诚的公道之心、绝对正直、精益求精的材料,以及将这些材料妥善排列的技艺;更重要的是,还需要一种抵制宗教热情的本能力量,这种本能促使我们贬低那些料想是真实的东西。[I,第170页]

依我看,真实是历史的灵魂,是一种历史作品远离谎言的根本;所以,倘若缺少真实,它即使在其他方面完美无缺,也不可能是历史,而只是一种神话或传奇。[第173页]

于是,史学家不得不在人力可能的范围内忠于事实,不惜任何代价避免“虚构性”,不能创造任何无法用事实证明的东西,另外还要压制他自身的偏见和党派利益,以免令自己遭受诽谤罪的控诉。这正如培尔所说:

生活在世外之人和世内之人一样,风气如此堕落,以致一个人越是尽力揭示事物之间真实可靠的联系,他越是冒着不过在写作诽谤性文字的危险。[“历史与讽刺文学”]

培尔的冷嘲热讽应引起我们的注意。他暗示着,任何与人类相关的纯粹真实性描述都易于具有一种诽谤的外观,这完全是因为人类惯常的叙说更有可能是不光彩的,这样,真实性本身也因此更有可能具有诽谤中伤的特征。

过了一代人之后,伏尔泰采用了同样的策略写道:“历史是表现为真实之事实的叙述。相反,传说则是表现为虚构之事实的叙述。”(《作品集》,X,第61页)这完全是对称的。然而,伏尔泰在人类过失和愚昧的真实表现,与通过弄虚作假来写作以便用于诽谤的历史之间划出了界限。在提起某些近时出现的“欺骗性回忆录”(以曼特农夫人的名义出版)时,伏尔泰评论道:

几乎每一页都被虚伪的陈述,以及对王国中的王室和其他显贵家族的谩骂所糟蹋了,作者对他的诽谤没有做哪怕是最小的一点掩饰。这不是撰写历史,而是进行诬蔑,人人应唾弃之。[《哲学词典》,见《作品集》,X,第86——87页。]

当然,在他自己的《历史哲学》[1] 这样的著作中,伏尔泰没有为了他所致力的事业——那就是以真实对抗虚伪、以理性对抗愚昧、以教化对抗迷信与无知——而歪曲事实和他对这些事实的评论。不过,其中辩论的旨趣很明显,而且,他对世界历史的反思有着一种批评性短文的样式,而非就事实之真相如何进行某种学术探索。事实仅仅偶尔用来确认更普遍的真理,伏尔泰希望以适当的风格形式将这些真理呈现在读者面前。(www.xing528.com)

像伏尔泰的《查理十二史》这样的著作则完全不同。此处的事实也是用来证明一种观点,即一位统治者的力量和才干无论怎样强大,靠征服与战争来寻求“荣耀”总归是“愚蠢的”。正如莱昂内尔·戈斯曼指出的,这部历史写成了一部“嘲弄般的史诗”,他的意思是指,书中构成查理生平的事迹经过构思描绘出一部近乎悲剧的作品,这部悲剧由于激励着主人公的目的本质上是“愚蠢的”,因而有点不对劲。并且,伏尔泰从不放过任何机会评论或可称之为查理的事业或追求的东西本质上甚为愚蠢,或是将它描绘成一幅能在读者的脑海中浮现却又无须明言的类似图画。尽管如此,事实均被当成了史学家不可侵犯的客观关系结构。伏尔泰承认,人们思考一堆特定事实便可能得出诸多不同的结论;但是,他坚持认为,事实的确定、事实的真相必须与道德的、审美的和知识上的真理完全区别开,后者是人们通过对事实进行反思而试图谋求的,所以我们不能责备他撰写了一部“虚构性的”或“讽刺性的”历史,而应称赞他撰写了一部“真实”的历史。

与“真实性”历史毗邻的一边是“虚构性”历史,另一边是“讽刺性”历史。毫无疑问,其中存在着一种不确定性。它表面上让人觉得“历史写作”的种类分三类,其中两类错误,一类正确,其差异不言自明。然而,事实上,如果人们承认其间的差异是正确的,那么显然就必须假定第四类史学意识,即一种立于三类史学(虚构性、讽刺性和真实性史学)向读者可能提出的主张之上,又在其中进行评判的元史学意识。简言之,人们对于这三类历史写作的区分,并非依据完全真实和彻底虚构之间的对立,而是将它们设想成真实与想象在不同程度上的混合,这本身就体现了在史学意识中一种积极的成果,即一种在史学意识上超越前一时代的进步。这一成果应是属于启蒙运动的。

就历史著述而言,启蒙时代自身的态度通常是反讽的。它不仅像此前诸时代那样,用历史知识服务于党派的或论辩的目的;而且充分意识到在这样做和为历史自身缘故或常说的单纯运用历史、实践历史之间,原本有可能进行选择。这种致力于事实性本身的历史写作,其实践者是18世纪的博学派大师、穆拉托利与帕莱[2]文献史料编纂学的杰出代表。他们率先做的便是按科学原则对文献进行编辑和批判性地评价。道德与思想上的真实可能源于对编年史或年代纪的研究,编年史或年代纪依据“科学”原则被确定为过去“所发生事情”的可靠记录,但是,以此为基础的批判原则却并不是由博学派大师在理论上奠定的。

启蒙运动的理性主义者如培尔、伏尔泰、孟德斯鸠、休谟、吉本、康德,以及那位古怪的并非理性主义者的詹巴蒂斯塔·维柯,都承认需要批判的,即元史学的原则。有了它,依照往事的个体性和具体性来思考它们而得出的普遍真理,才可能在理性的基础上得到证实。然而,他们无法提供这样的原则,这并不是因为其思考方法不当,而是由于其思考的内容不妥导致的。18世纪缺乏一种合适的心理学理论。哲人们需要一种人类意识理论,使理性不再像用真理的基础对抗谬误的基础那样,被设置为想象的对立面,而是理性与幻想之间的连续性能够得到承认。它们的关系模式,作为人类探索并不完全了解的世界这一更普遍过程的一部分,也应进行研究;并且,幻想或想象对于揭示真理所具有的作用,也应当像理性自身所做的那样可以认识到。

启蒙思想家相信,一切真理的基础是理性及其能力。理性有能力对感觉经验的产物做出判断,并从感觉经验中提取出纯粹真理性内容,以便区别于想象希望这些经验应当是的那种东西。这样,就如伏尔泰在其《历史哲学》中主张的,理性好像成了历史中在真实与谬误之间做出区分的一种简便的东西。在历史文献中,人们只需要运用常识与理性,在真实的和虚构的内容之间,以及在理性支配的感觉经验的产物和那种看起来由想象支配的产物之间,进行区分。人们因此能将真实的东西从虚构的东西中分离出来,从而写作一部只有“真实的”事物被视为“事实”的历史。从这些“事实”中,将有可能得出更为普遍的(精神的、道德的和美学的)真理。

这意味着,过去的大量材料(包括在传说、神话、寓言中的一切)不再作为确证过去之真实性的潜在证据。对于试图完整地重构生活,而不仅仅是在其最富理性主义的明证之上来重构的历史学家而言,此类材料本来能直接呈现过去历史的一个方面。由于启蒙思想家自身致力于理性,并且热衷于确立起理性在反抗其所处时代的迷信、无知与专制方面的权威,对于以神话、传说、寓言及诸如此类形式存在的文献,虽然它们所属的时代在其中表现出了自身的真实性,但启蒙思想家认为这些文献除了证明过去时代在本质上是非理性的之外,别无其他用处。维柯在他那个时代独自认识到,历史的困难准确地说在于确定这个问题:若要作为理解特定历史生活和行为之基础,依据理性的任何一种标准,在何种限度上对世界进行一种纯粹“杜撰的”或“虚构的”理解是恰当的。

如同维柯看到的,历史的困难在于要在人类想象的最无理性之处揭示其中暗含着的理性。在一定程度内,这些想象事实上充当了社会与文化制度结构的基础,人们又正是能够凭借着这种社会与文化制度的结构与自然本身同一或对立地过着自己的生活。问题在于,(维柯所处时代认识的)理性又是如何从更基本的非理性中起源、生长出来的——我们应当假定古人受这非理性所支配,并且在非理性的基础上建构起文明生活的原初形态。由于启蒙思想家按照一种对立而非一种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来看待理性与幻想之间的关系,他们也就无法以一种历史编纂式的有益方式来阐明这个问题。

对于人类意识中想象所要求的部分,启蒙思想家并不否认,但是,他们考虑的问题是,如何规定那些允许想象合理、充分表现出来的人类感情领域,以及那些想象不得进入的领域。他们倾向于认为,只是在“艺术”的领域内,想象可以要求主宰的全权。“艺术”这个领域相对的是“生活”本身,其关系大致与启蒙思想家认为的“非理性”与“理性”之间具有的对立关系相同。“生活”与“艺术”不同,它必须受理性支配,而“艺术”恰好必须在对“真实”与“想象”之间差别的充分自觉中进行实践。这样,既然历史首先“与生活相关”,其次才“与艺术相关”,那么写作历史就不仅要接受理性的指导,而且要在“与理性相关”的最广阔视野之下,运用历史可能提供的与“非理性”相关的任何知识,在生活与艺术二者中促进理性的事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