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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德麟文集:毛泽东同志《实践论》浅释

时间:2023-1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践论》浅释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论》和《矛盾论》发表26年了,新中国成立后重新发表也有十几年了。其中李达同志的《〈实践论〉解说》和《〈矛盾论〉解说》受到毛泽东同志本人的高度评价,特别值得重视。我的报告只是想结合我们在今天学习《实践论》过程中的思想情况,对这篇论著作一些更通俗的解释,供同志们参考。《实践论》就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马克思列宁主义路线和机会主义路线的矛盾而写作的战斗文献。

陶德麟文集:毛泽东同志《实践论》浅释

实践论》浅释(1)

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论》和《矛盾论》发表26年了,新中国成立后重新发表也有十几年了。许多理论家写过水平很高的论著来阐释“两论”,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其中李达同志的《〈实践论〉解说》和《〈矛盾论〉解说》受到毛泽东同志本人的高度评价,特别值得重视。我的报告只是想结合我们在今天学习《实践论》过程中的思想情况,对这篇论著作一些更通俗的解释,供同志们参考。我打算谈三个问题:

(1)《实践论》的历史背景和重大意义;

(2)《实践论》的基本内容;

(3)《实践论》的基本结构。

一、《实践论》的历史背景和重大意义

革命导师们的论著都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了解决一定的问题而写的。如果不了解论著的历史背景和当时要解决的问题,就读不懂这些论著。要读懂《实践论》,就要弄清楚这篇论著是在什么条件下为了解决什么问题而写的,在当时起了什么作用,在今天又正在起着什么作用。

(一)历史背景

《实践论》是一篇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论著。毛泽东同志写这篇论著时的基本形势是:(1)红军已经胜利地完成了二万五千里长征,到达了陕北,建立了新的革命根据地;(2)1935年1月的遵义会议实际上结束了机会主义错误路线在党内的统治,确立了毛泽东同志的领导地位;(3)日本帝国主义要变中国为它的殖民地,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4)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有效努力,迫使国民党接受了“停止内战,一致对外”的主张,初步形成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总的说来,当时面临着革命的新高潮。摆在党面前的伟大而艰巨的任务就是领导全国人民粉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争取民族解放的胜利,并为争取全国革命胜利作准备。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党有无数的工作要做,为什么毛泽东同志恰恰要以极大的努力抓哲学教育,写出《实践论》和《矛盾论》这样的哲学论著呢?因为这正是当时的革命斗争迫切需要的。

我们党从1921年7月成立起到1935年1月遵义会议的十三年半的时间里经历了翻天覆地的斗争,领导了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和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一方面,我们取得了很大的胜利;另一方面,我们党的中央领导机关犯了四次路线错误,使革命受到很大的损失,特别是以王明为代表的、以教条主义为特征的第三次“左”倾路线给革命事业造成的损失最大,使辛辛苦苦地积聚起来的革命力量在苏区损失了百分之九十,在白区损失了百分之百,迫使红军不得不实行战略大转移——长征。错误路线的统治使中国革命处于极端危险之中,一直到遵义会议实际上确立了毛泽东同志在全党的领导地位以后才转危为安。

这就很自然地发生一个问题:为什么在那么长的时期里中央机关多次犯路线错误?当然,错误路线的代表人物要负责任。但是事情并不那么简单。如果错误的原因仅仅在于领导人,那么更换领导人不就解决问题了吗?可是事实上,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正确路线早在1926年就形成了,许多同志却没有认识到,反而常常受错误路线的蒙蔽。有的人头一次拥护右倾错误,第二次又拥护“左”倾错误;或者头一次反对错误路线很坚决,第二次自己又支持另一种错误路线。于是领导人虽然多次更换,错误路线还是居于统治地位。党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如果大多数同志反对错误路线,它是当不了家的。可见,根本的原因还是大多数干部和党员的马克思主义水平还不高,还不能识别什么是正确路线,什么是错误路线;什么是真马克思主义,什么是假马克思主义。当然,经过多次血的教训,许多同志对某些领导人在政治上、军事上的具体错误已经逐步有了认识,否则不可能在遵义会议上结束错误路线的统治。但是当时多数同志还停留在就事论事的水平,不能提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如果不提高全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水平,形成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一致,以后仍然难免受机会主义的袭击。所以毛泽东同志认为:“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如果这个任务不解决,党的一切政治任务是不能完成的。”(2)

思想教育要抓什么问题呢?毛泽东同志在1935年12月作了《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的报告,深刻地批判了机会主义的政治路线的错误;接着,他在1936年冬天又写了《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深刻地批判了机会主义军事路线的错误。这些都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在毛泽东同志看来,这还没有触到机会主义的老根。机会主义可以在政治上、军事上、组织上采取多种多样的具体形态,但是如果从世界观的基础上分析起来,从认识论的出发点上分析起来,都有一个共同的根子,那就是主观主义,也就是主观与客观相分裂认识与实践相脱离,可以说是万变不离其宗。正确路线同错误路线的最深刻、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正确路线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础上的,是以主观和客观相统一、认识和实践相统一为特征的;而错误路线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形而上学认识论的基础上的,是以主观和客观相分裂、认识和实践相脱离为特征的。党内一切问题中最本质的问题是思想路线问题,是认识论的问题,是哲学问题。只有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把全党武装起来,使全党同志不仅仅懂得机会主义路线的个别形态的具体错误,而且懂得一切机会主义路线的共同错误,全党才有能力识别和抵制任何形态的机会主义。因此,必须把最基本的哲学问题放在思想斗争的最前列在哲学上打败机会主义。只有这样,才能为中国革命的胜利作好思想上的准备。

《实践论》就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马克思列宁主义路线和机会主义路线的矛盾而写作的战斗文献。1942年的整风运动,就是把《实践论》的思想变为全党的共同思想的一次伟大的思想革命运动。

(二)重大意义

《实践论》的第一个重大意义,就是保卫了党的理论基础,从哲学上彻底揭露了一切机会主义的理论基础,解决了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问题,在全党确立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这样一个进行一切工作的根本指针,为中国革命的胜利提供了根本保证。

究竟是按照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方向去制定政策、进行工作,还是按照理论和实践相脱离的方向去制定政策、进行工作,这是一个关系到党和革命事业生死存亡的关键问题。马克思主义是锐利的理论武器,是救国救民的真理,是一支好“箭”。没有这支“箭”,就无从射中国革命之“的”,中国革命就不可能胜利。从鸦片战争五四运动这八十年的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失败,充分证明了这个真理。可是,有了马克思主义,有了这支好“箭”,如果不会用,也还是不能解决问题。这支“箭”是随着“十月革命一声炮响”传进中国的,到了中国起了无比重大的作用,产生了中国共产党。但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讲的是普遍真理,在中国这个情况极为特殊的东方大国里如何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书本上并没有具体答案,十月革命的成功经验中也没有具体答案。当时年轻的中国共产党内(更不用说党外了)真正会用马克思列宁主义之“箭”来射中国革命之“的”的人是不多的,只有毛泽东同志和理解、支持他的一部分同志做到了这一点。当时在党内占据领导地位的“左”、右倾机会主义者都不会“射箭”,放“箭”没有对准“的”。结果是虽有马克思列宁主义之“箭”,却没有射中中国革命之“的”,走了十三年的弯路。林伯渠同志在中共“八大”会议上回顾鸦片战争以来一百多年的革命经验时说过:在革命没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指导的时候,革命不能胜利;虽然有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但是若不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革命也不可能胜利;而一当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时候,中国革命就无往而不胜了。这确实是从中国革命的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至理名言,是付出了血的代价、走了很多弯路才为全党所领悟到的真理。只有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作为我们进行一切工作的根本指针,中国革命的胜利才有保证,否则是没有希望的。

但是,这个真理要让全党都懂得,就要从理论上加以论证,说明为什么非这样不可。《实践论》做的就是这件工作。这篇论著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些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根本原理:(1)人的认识什么叫正确,什么叫错误?凡是符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的认识就是正确认识,不符合的就是错误认识。如果一个路线、方针、意见、办法不符合于客观外界的实际情况,那么无论它引证了多少经典,说得多么动听,都是错误的。(2)只有正确的认识才能使我们在实践中达到预想的目的,获得胜利和成功;而错误的认识一定会使我们失败、碰壁。从实际出发,使我们的路线、方针、办法等等符合于客观实际,是关系到党的存亡和革命的成败的头等大事。(3)怎样才能取得正确的认识?只有从实践中来,又到实践中去检验,也就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般原理指导下,对所处的环境进行周密系统的调查研究,找出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作为行动的向导,并在行动中考验这些认识是否正确。靠书本,靠主观设想,靠零碎经验,都不行。这就是《实践论》告诉我们的最根本的道理。用这些道理把全党武装起来,就可以从根本上识别正确和错误,不受机会主义的蒙蔽了。这样,“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这样一个根本指针才真正在全党思想上生了根,给正确路线奠定了一块坚固的理论基石。我们都看到,由于《实践论》的发表以及在《实践论》精神指导下的整风运动的胜利,造成了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空前统一,接着就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

还应该指出,《实践论》不仅解决了路线问题,而且还解决了工作作风的问题。我们党的著名的三大作风,即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作风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都是在《实践论》的精神指导下形成的。

《实践论》的第二个重大意义,就是对中国革命的丰富经验作了高度的哲学概括,充实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增添了新的财富

第一,《实践论》第一次系统深刻而又通俗生动地阐明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早就奠定了的,而且内容非常丰富。但是,他们对认识论的原理的论述,多半分散在各有关著作之中,或者贯穿在对具体问题的分析之中,或者以警言的形式写在读书笔记之中。列宁的《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是一本重要的认识论专著,但是它是以批判反面观点为主,而不是以从正面系统地阐明人类认识论规律为主的书,而且篇幅很大。马克思曾计划写通俗阐述辩证法和认识论的小册子,用以教育广大党员和工人群众,但是没有来得及做。《实践论》的发表可以说是完成了他的宿愿。《实践论》最鲜明的特点是:(一)全面系统。把认识论的最关键的问题都讲到了,而且体系严密,结构紧凑,使人读了能把握到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全貌。(二)深刻丰富。它不但概括了人类几千年来的认识成果,概括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基本思想,而且概括了前人从未经历过的中国革命的极其丰富的经验,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模范。(三)生动形象。用的是人民群众都能了解的语言,讲的是极深刻的道理。新中国成立后《实践论》重新发表时,苏联《真理报》社论认为这篇论著“把对复杂的哲学问题的深刻分析同叙述的形象性鲜明性巧妙地结合起来了”。这个评价是很正确的。这是《实践论》的一大特色,是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大发展。这些特点,决不能只看成是形式问题、技巧问题,而应当看成是涉及理论如何掌握群众,如何把哲学变成群众手中的锐利武器的问题。这正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要求。

第二,《实践论》为党的群众路线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实践论》和毛泽东同志以后的一些关于认识论的著作,把认识论同党的群众路线联系起来,融为一体,论证了认识的“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与领导工作中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同一个过程。这就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直接具体化为人人都能掌握的工作方法了。这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也是全新的贡献。

第三,《实践论》对中国两千多年来知行问题的争论作了科学的总结,为我国学术研究指出了惟一正确的道路。这个问题今天就不多讲了。

今天我们正在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毛泽东同志在新中国成立的前夕就指出过,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我们现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比民主革命时期复杂得多。我们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才搞了十几年,经验还很不够,许多规律性的东西还远不能说已经吃透了。这就需要在新的条件下重新学习《实践论》,按《实践论》的精神去做好各项工作,在工作中探索新的规律,来不得半点主观主义。主观主义在民主革命时期造成的危害太大了,正是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论》揭露了主观主义的错误才挽救了中国革命。可是主观主义有它的认识根源和社会根源,一不小心它还会滋生。前几年有些同志犯了瞎指挥的错误,就是没有按照《实践论》的要求办事的结果。这些同志不了解,生产上的指挥权,是要通过参加生产、总结生产实践的经验才能取得的。我们看,凡是领导生产搞得好的,就是由于能够按照生产的规律性办事,而不是凭主观愿望。最近《人民日报》上刊登的《盐碱地上好庄稼》(5月25日)和《科学实验在生产第一线》(7月23日)两篇文章,生动地说明了只有按《实践论》的要求去领导生产,才能把生产搞好。生产是这样,其他任何工作也都是这样。《实践论》并没有直接告诉我们怎样种地、怎样炼钢,可是告诉了我们做一切工作都必须遵循的立场观点方法,违背了这种科学的立场观点方法就会导致主观与客观相分裂、认识与实践相脱离,就会碰壁。这是头等重要的。我们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关系到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中华民族的兴衰,还关系到人类的未来,我们决不能重犯主观主义的错误。所以我们今天必须重新学习《实践论》,把我们的头脑再一次武装起来。

二、《实践论》的基本内容

(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总特点

《实践论》是一篇讲认识规律的论著(它的副标题就叫做“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实践论》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因此,学习《实践论》应当首先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总特点有一个概括的了解。

认识论就是以认识为研究对象的哲学理论,是对认识的认识。认识论主要研究这样一些问题:认识的来源问题:人的认识是从哪里来的?是主观自生的,还是客观世界的反映?认识的能力问题:人认识世界是否可能?能认识到什么程度?认识的过程问题:人的认识是怎样进行的?有什么规律?认识的真理性问题:什么是真理,什么是谬误?检验认识的标准问题:怎样判定认识是真理还是谬误?以什么为标准去检验认识的真假?认识的功能问题:认识能对人的活动起什么作用?对世界起什么作用?等等。这些问题,两千多年来一直有许多哲学家在研究。他们写了很多书,讲了很多道理,这些都是认识论。这些各种各样的认识论也是一代一代的人对认识的性质和规律的探索和总结,都对认识论的深化和发展作出了贡献,有的还提出了很深刻的见解,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对这些贡献应当作为宝贵的思想遗产加以批判的继承,而不能简单地一笔抹杀。如果没有这些先行的思想资料的积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也不可能凭空产生。可是,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的认识论都不能说是科学的理论。这不是因为那些哲学家不够聪明,而是因为他们都受着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主要是当时生产规模的狭小限制了他们的眼界,科学发展的不足限制了他们的认识水平,加上剥削阶级的立场使他们带有这样那样的偏见。所以他们当中即使最杰出的人物也只能发现片面的真理,并不能全面深刻地把握认识的本质和规律。这些认识论从出发点和落脚点来说无非是两种:一种是唯心主义的,一种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或旧唯物主义的)。只有产生于大工业时代、代表无产阶级根本利益的马克思主义才创立了科学的认识论。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就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它既与一切唯心主义的认识论对立,又与一切旧唯物主义(即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有原则的区别。要懂得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就要把这两条界限划清楚。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讲到文化与政治、经济的关系时引用了马克思的两句名言:“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而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从来的哲学家只是各式各样地说明世界,但是重要的乃在于改造世界。”然后接着说:“这是自有人类历史以来第一次正确地解决意识和存在关系问题的科学的规定。而为后来列宁所深刻地发挥了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之基本的观点。”(3)这里讲的“意识”比认识的外延要广泛些,但认识也是意识,意识与存在的关系的规定也适用于认识。所以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也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懂得了什么是反映论,就同唯心主义的认识论划清了界限;懂得了什么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就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划清了界限。所以我们现在分两层来说明:首先说什么是反映论,然后说明什么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1)什么是反映论?

反映论是一切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共同原则。为什么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叫做反映论呢?就是因为它把人的认识看作客观世界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反映”这个词在这里带有比喻的性质,这个比喻并不完全恰当(因为认识比照镜子复杂得多,这一点后面再说),但对理解问题是有帮助的,所以经典作家常常把认识比作“反映”、“映象”、“摄影”、“复写”、“模写”等等,都是同一个意思。按列宁的说法,认识就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一切唯物主义都承认物质世界是第一性的、本原的东西,意识是第二性的、派生的东西,因而也就把客观的物质对象看作认识的惟一来源,而把认识看作客观对象在人们头脑中的映象。就以照镜子为比喻吧:镜前之物是第一性的,镜中之像是第二性的。物不依赖于像,像却依赖于物。像是物作用于镜子的结果。没有镜外之物就没有镜中之像,镜子不能自己生出像来。认识也是这样。认识的对象(客观事物、客观情况)是第一性的,认识是第二性的。客观事物不依赖于认识,认识却依赖于客观事物。认识是客观事物作用于我们头脑的结果,而不是头脑里固有的。任何认识,无论是感觉还是思维,其根源都在客观世界,都是客观世界的反映。比如我们头脑里的洪山宝塔的观念,就是客观存在的洪山宝塔的反映。即使是抽象程度很高的概念,例如数学上的概念,也不是头脑凭空创造出来的,而是从客观实际事物中抽象出来的。一、二、三、四的数字,就是从现实的一个指头两个指头、一棵树两棵树、一头牛两头牛等等实际事物当中抽象出来的。有些观念似乎在客观世界中并没有“原型”,例如牛头马面、狮身人首、三头六臂之类的观念。可是只要一分析就可以看出,这些观念的“原料”还是来自客观世界,不过经过了加工、组合、变形而已。又如宗教的观念,也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恩格斯说:“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4)宗教说上帝创造了人,其实恰恰是人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上帝。我们看,每一个民族的神像穿的都是本民族的服装,中国的玉皇大帝穿的就是中国皇帝的服装。鬼神世界也是等级森严,也有一套国家机器。这些东西是从哪里来的?不过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现实情况的幻想的反映。上帝的“万能”,不过是人对“万能”的渴望的反映。即使是非常荒唐的观念,也仍然是客观存在的反映,不过不是正确的反映,而是歪曲的反映罢了,就像上海“大世界”门前的哈哈镜里的映象一样。

总之,我们的一切认识,无论是具体的还是抽象的,简单的还是复杂的,正确的还是错误的,都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来源都在客观世界。如果一个婴儿一生下来就闭目塞听,同客观世界根本绝缘,就根本不可能有任何认识了。这就是一切唯物主义都坚持的基本观点。列宁说过,做一个唯物主义者,就要严肃地、坚决地承认外部世界。又说,承认理论是模写,这就是唯物主义。这是一条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论路线,即反映论的路线。

这个道理,在一切不抱唯心主义成见的人看来是不难理解的。工人农民不怀疑工作对象的客观存在,解放军战士打仗不怀疑敌人的客观存在,医生看病不怀疑细菌和病毒的客观存在。可是事情并不那么简单。思想、观念这种东西一旦从客观世界产生之后,就有相对的独立性了。人们往往就忘记了它们的来源,把它们当成独立自在的东西,当成第一性的东西了。这就忘了本,颠倒了事实,陷入了唯心主义。例如概念这种东西,本来是人们从对客观事物的感觉和印象中经过思维的抽象形成的,根源在客观世界。“树”的概念是怎么来的?首先是客观世界里存在着千千万万棵各种各样的具体的树,人们接触了它们,感觉到了它们,然后把各种各样的树的差别忽略掉,把它们的共同的本质属性抽象出来,概括起来,用一个名词来标志它,这才形成了“树”的概念。这是概念产生的实际过程。可是唯心主义就不这么看。例如古希腊有个大哲学家柏拉图认为,首先有“树”的概念(他称为理念),然后才有一棵一棵具体的树。树的“理念”才是真实的,而具体的树倒是虚幻的,是“树”的“理念”的影子。这就把客观事物与认识的关系弄颠倒了。又如感觉这种东西,本来是客观实际事物的种种属性作用于人们的感觉器官,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红”的颜色的感觉是怎么来的?是一定频率的电磁波作用于我们的视觉器官,在我们头脑里产生的效应,是客观事物的属性的反映。其他的感觉(声音、气味、滋味、形状等等)也是客观事物的不同属性的反映。可是唯心主义者也不这么看。英国18世纪初有个大哲学家贝克莱就认为,首先存在的是我的感觉和观念,物质世界的事物倒是我的感觉和观念的产物。例如有个苹果在这儿,按照我们的常识当然不会怀疑这个苹果存在于我们之外。可是贝克莱说,我凭什么说这个苹果存在?无非是我有了一些形状、颜色、香味、甜味等等的感觉,所以苹果无非是“观念的集合”;说苹果“存在”无非就是说它“被感知”。这就把感觉和观念说成了本原的、第一性的东西,客观存在的事物反倒成了派生的、第二性的东西,把真相弄颠倒了。这当然不是说这些唯心主义哲学家的整个学说都一无是处。他们也有不少很深刻的见解。可是他们的唯心主义的出发点前提却是完全错误的。这些唯心主义的说法在我们听来也许觉得很可笑,但我们之所以感到可笑,是因为这些哲学家把话说得很露骨,而且又经过我们分析了一下的缘故。如果碰到比较隐蔽的唯心主义,要识别也不是很容易的,特别是实际工作中的唯心主义更不容易识别。比如前面讲的我们党历史上犯路线错误的同志,实际上就是按照唯心主义的认识论路线去办事的,是违背反映论的原理的。我们在工作中有时候也可能不自觉地违反了反映论的原理。我们不要以为在理论上不信奉唯心主义哲学就保险不犯唯心主义性质的错误。

我们马克思主义者是唯物论者,我们是反对唯心论的。我们在一切工作中都要自觉地按反映论的道理办事。什么叫做按反映论的道理办事呢?就是要严格地承认客观实际,努力地使我们的认识符合于客观实际。哲学上叫做物质世界或客观存在的,在实际生活中就是实际情况、工作对象、工作环境、群众要求、生产力发展水平等等,总之是我们意识以外的一切。而哲学上叫做思想或认识的,在实际生活中就是我们的路线、方针、政策、意见、计划、办法,总之是我们意识里的东西。后者应当符合于前者。比如我是医生,我就得承认病情是第一性的,诊断是第二性的,诊断要符合病情,不能闭着眼睛开处方;我是新闻记者,我就得承认事实是第一性的,报道是第二性的,报道要符合于事实;我是生产队长,我就得承认队里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等等是第一性的,生产计划是第二性的,计划要符合于客观条件;我是指挥员,我就得承认敌我双方的力量对比和地形地物等等情况是第一性的,作战计划是第二性的,计划要符合于情况;如此等等。这就叫做按反映论的道理办事。恩格斯说:唯物主义不过是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了解事物,而不给以任何外来的附加,就是这个意思。毛泽东同志经常说的“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也是这个意思。离开了反映论,就是离开了唯物主义,陷入了唯心主义,在实践中非碰钉子不可。

但是,反映论是一切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共同原则,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来说,还只是起码的初步的原则。如果只说到反映论为止,还不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如果把辩证唯物主义仅仅归结为反映论,那就把它降低到旧唯物主义的水平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当然也是反映论,但它不是随便一种反映论,而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2)什么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就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辩证法的反映论,它同旧唯物论的反映论是有原则区别的:

第一个原则区别在于:旧唯物论的认识论没有实践观点,而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却把实践观点当作首要的基本的观点。

旧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是客观事物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这是对的。但是这种认识论有一个根本缺陷,就是看不到认识依赖于实践。马克思在1845年写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第一次批评了这个根本缺陷。《实践论》的第一段也是批评这个根本缺陷的。

旧唯物主义为什么看不到认识依赖于实践呢?就因为它在研究人的认识的时候离开了人的社会性和历史性。费尔巴哈在旧唯物主义者当中是最杰出的了,他的唯物主义曾经极大地影响过马克思和恩格斯,成为马克思主义的直接来源之一。可是他也不了解人的社会性和历史性。当然,他批判了把认识的主体说成脱离物质的精神实体的唯心主义谬说,指出认识的主体不是什么离开了肉体的意识(如唯心主义所说的“自我”、“绝对精神”之类的东西),而是有血肉之躯的实实在在的人。这是他的一大功绩。可是他心目中的“人”却是与社会关系无关、与历史发展无关的,只不过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这就不符合实际情况,也没有抓住人的真正本质。人当然也是自然界的产物,可是人从动物界分化出来以后就与一般动物不同了。最根本的不同就是动物只能消极地适应自然,而人却能按照自己的需要进行生产活动,积极地改造自然,创造一个属于人自己的世界。这种改造自然的活动,就是实践。正因为实践,人就创造了一定的生产力,并且结成了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又形成了各种其他的社会关系。人就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并且处在一定的地位,因而有了社会性。再者,随着实践的发展变化,社会关系也会发展变化,生活在社会关系中的人也就有了历史性。社会性和历史性就是人的本质。只要说到现实存在的人,比如张三李四,总是处在不同时代的人,不同社会关系中的人,或者在同一社会关系中处于不同地位的人。费尔巴哈理解的那种脱离了社会和历史的抽象的“人”,在天地间是找不到的。他自以为抓住了肉体的人就是抓住了一个非常实在的东西,实际上他抓住的恰恰是一个空洞的概念。处在不同社会条件下的人,本质是不同的。这种不同是实践造成的,反过来又使他们有各不相同的实践条件,得到各不相同的认识。如果不了解这个道理,我们就无法说明人的认识的规律,甚至连孔夫子为什么不知道汽车、也不知道股份公司都无法解释了。我们今天面对的这个世界早已不是太古洪荒之世,而是充满着人的创造物的世界,是人化了的世界。人通过实践不断地改造世界,又通过实践不断地认识世界。这就是认识发展的实际过程。离开了人的社会性和历史性,不了解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要想科学地说明认识是不可能的。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一切旧唯物主义者的根本缺陷就在这里。

与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相反,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实践理解为认识的基础,认为只有从实践的观点出发,才能科学地理解认识。首先,从认识的主体看,作为认识主体的人是生活在一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中的现实的人、具体的人。这种现实性是实践造成的。其次,从认识的对象看,自然界固然是人们认识的对象,但是作为认识对象的自然界并不是同人们的实践活动无关的。自然界只有在作为人的改造对象的时候才成为人的认识对象。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人的思维的最本质的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仅仅是自然界本身。”(5)而且,人的认识对象决不限于自然界。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关系也是人的认识对象,而这些正是人们的实践活动造成的。实践本身也是客观的物质活动,也是认识的对象。把认识对象归结为与实践活动无关的自然界,就不能真正理解认识的对象。最后,从认识的过程看,认识固然是客观事物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但是只有当人们通过实践活动去改造那些事物的时候,才能接触那些事物的现象,暴露那些事物的本质,使那些事物反映到头脑中来,取得对那些事物的认识。人们进行认识活动的目的,又正是为了改造客观事物。认识的正确与否,也要靠在实践中能否实现预期的目的才能判定。总之,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的目的,是认识的动力,又是检验认识的标准。离开实践的认识是不可能的。像旧唯物主义那样只看到认识是客观事物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而看不到这种反映只有在实践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就不能真正理解认识的实际过程,也不能有效地驳倒唯心主义。《实践论》指出:“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认为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排斥一切否认实践重要性、使认识离开实践的错误理论。”(6)这就把问题说透了。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第二个原则区别在于:旧唯物主义缺乏辩证法观点,而辩证唯物主义却始终贯串着辩证法,把认识理解为辩证的发展过程。

旧唯物主义的这个缺陷主要表现在:第一,它不理解认识与存在的辩证关系,只看到认识的内容是被存在所决定的,而看不到认识对存在的巨大的反作用,也就是看不到认识一旦反映了存在就能够通过实践改造存在,变革存在。换句话说,它只看到物质变精神,而看不到精神变物质。第二,它不理解认识运动的辩证规律,不了解认识是一个基于实践的由浅入深的辩证过程,而简单地把认识看成一次完成的动作,如同镜面对外物的反映一样。第三,它也不理解认识过程的诸因素、诸环节(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真理和错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等等)的辩证关系。例如在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问题上,它或者片面地夸大感性认识的作用而贬低理性认识的作用,或者片面地夸大理性认识的作用而贬低感性认识的作用,并且看不到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质的区别。正如列宁指出的:“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就是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7)这个根本缺陷是同它的第一个根本缺陷分不开的。

与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相反,辩证唯物主义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充分揭示了认识的辩证规律。它指出,唯心主义不承认思维是存在的反映,固然是错误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看不到思维对存在的反作用,也是错误的。实际的情形是:首先,人们通过实践使客观外界的情况反映到头脑中来,形成思想、理论、计划、方案,这是变客观的东西为主观的东西的过程,也就是物质变精神的过程;然后,人们依据这样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去改造客观世界,把它们变成现实,这又是变主观的东西为客观的东西的过程,也就是精神变物质的过程。它又指出,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不是一次完成的动作,而是充满矛盾的辩证运动的过程。列宁说得很清楚:“认识是思维对客体的永远的、无止境的接近。自然界在人的思想中的反映,应当了解为不是‘僵死的’,不是‘抽象的’,不是没有运动的,不是没有矛盾的,而是处在运动的永恒过程中,处在矛盾的发生和解决的永恒过程中。”(8)《实践论》说得更简洁明了:“客观过程的发展是充满着矛盾和斗争的发展,人的认识运动的发展也是充满着矛盾和斗争的发展。”(9)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依据对立统一规律解决了认识过程中的诸因素、诸环节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分析和综合、归纳和演绎、真理和错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等等的相互关系问题,从而科学地揭示了认识过程的规律性。

总之,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自有人类历史以来惟一正确地揭示了人类认识的本质和规律的科学的认识论,也是自有人类历史以来惟一能够指导革命人民进行实际斗争的革命的认识论。

(二)认识依赖于实践

上面说过,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实践论》的第1段到第5段就是阐发这个问题的。

首先要弄清楚马克思主义所说的“实践”是什么涵义。

“实践”这个名词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早就有了。但中外各派哲学家使用这个名词时的涵义也彼此互不相同,这里不去一一分析了。从总体上说,唯心主义哲学家们讲的“实践”说到底是指精神活动;旧唯物主义哲学家讲的实践又脱离了人的社会性和历史性。他们都没有科学的实践概念。第一次给实践的概念规定了科学涵义的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概念与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实践概念有原则性的不同,它有两大特点:

(1)实践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改造世界的物质活动

人与动物不同。动物与自然界的关系是适应关系,它们只能适应自然界,而不能提出计划、方案来按照自己的需要改造自然界,更谈不上改造它们的“关系”。而这恰恰是人的特点。即使是发展水平很低的原始人,也能够有意识有目的地改造世界——既改造自然界,又改造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从古到今,人的一切活动说到底就是两件大事: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改造世界就是实践。认识世界本身还不是实践,但也要以实践为基础,通过实践。只有通过改造世界才能认识世界。精神、意识的作用当然很大,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在精神、意识的指导下进行的,这正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点;但精神、意识活动如果不转化为物质的活动,就还是停留在头脑里的东西,并不能引起客观物质世界的变化,不能起改造世界的作用。精神、意识活动本身并不是马克思主义讲的实践。

(2)实践是社会的历史的活动

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而社会关系又是有历史性的。不同时代的人,处在不同社会关系中的人,具有不同社会地位和不同处境中的人,他们的实践的内容和方式是不同的。即使看起来好像是纯粹个人的活动,实际上也还是社会的历史的活动。至于群体的活动就更不用说了。不把握这一点,就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所讲的实践的涵义。

马克思主义所讲的实践的内容是非常广泛的。主要的有如下几方面:

首先是生产活动。那就是人们制造并使用劳动工具来改造自然物以满足自己的需要的活动,也就是谋取物质生活的资料的活动。《实践论》把它叫做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叫做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东西。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第一,人类历史的最基本的事实就是:人首先要吃、要喝、要穿、要住才能生存,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的活动。无论怎样伟大的政治家、科学家、艺术家,他不吃饭、不穿衣、不住房子,能生存吗?能搞政治活动、科学活动和艺术活动吗?这是非常简单明了的道理。可是要吃、喝、穿、住,就得有物质生活资料,而这些东西是不能从天上掉下来的,只能靠人自己运用工具去改造自然界,把它们生产出来。所以说,假如没有生产活动,整个人类社会就根本不能存在,其他一切活动都谈不上了。第二,人类其他一切活动的内容,归根到底也是由生产活动所决定的。人们的政治、法律、宗教、艺术等等的活动包括些什么内容,就是由一定的经济制度所决定的;而为什么一个时代、一个民族会有那样的经济制度,说到底,又是由前人和当代人生产斗争的总成果——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决定的。所以,《实践论》告诉我们,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东西。

但是,人们的实践活动不限于生产活动一种形式。由于人们在社会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物质利益的不同,总是会划分为不同的集团、不同的群体,在阶级社会中主要是划分为不同的阶级。不同的利益群体之间、人与人之间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斗争的,这就是社会活动,这种活动会引起社会关系的变化,也是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在阶级社会里,当然也有多种多样的社会活动,但是阶级斗争是其中最主要的社会活动,是特别重要的一种实践活动。离开了阶级斗争,阶级社会里的种种现象就不能得到说明。阶级斗争对认识的影响也特别深刻。正如《实践论》告诉我们的,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

此外,为了服务于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人们还要从事科学实验。科学实验也是变革研究对象的,即使是似乎没有变革研究对象的观察和调查活动,也改变了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并不只是头脑里的精神活动。所以科学实验也是重要的实践。

实践的涵义说清楚了,现在再来看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3)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A.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B.实践是检验认识的标准。先讲第一个问题。

A.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a.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动力

认识是在头脑里进行的活动,有它自己的特殊规律,而且往往要以前人遗留下来的思想材料为出发点,因此常常容易使人产生一种错觉,以为推动人们去进行认识活动的动力是人的一种求知的本能。实际上,从根子上看,认识的目的是实践的需要,认识的动力是实践。

以人们对自然现象的认识为例,在欧洲整个古代只有三门自然科学:天文学、数学、力学。天文学的产生和发展是由于当时的畜牧业和农业需要确定季节;数学的产生和发展是由于当时的农业生产需要丈量土地、衡量容积、计算时间,同时也由于天文学发展的需要;力学的产生和发展是由于当时水利、建筑、造船、航海等方面的需要。欧洲中世纪自然科学衰落的原因,除了宗教压迫外,根本的原因还是生产的停滞。文艺复兴时期自然科学又“复活”了,是因为新兴的资产阶级要靠它来发展生产,追求利润。我国解放前和解放后的科学发展速度的对比也说明了这个问题。解放前旧中国的生产关系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自然科学和技术很少有用武之地。许多爱国志士一直想着科学救国,中国也确实出了一些杰出的科学家,他们的才能一点也不比外国科学家差,可是他们的研究条件很恶劣,他们的研究成果也发挥不了多少作用,总的说来是报国无门,有的科学家只好到外国去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自然科学怎么能不落后?新中国成立以后情况根本改变了,工业、农业、国防建设中不知道有多少问题需要科学家和技术人员去解决,现在不是研究成果没有人需要的问题,而是研究成果赶不上社会需要的问题,所以自然科学和技术就迅速地发展起来了。正如恩格斯说过的,社会上一旦发生了技术上的需要,就会比十几所大学更加把科学推向前进。

再看看人们对社会现象的认识。无论哪一种社会学说、历史理论,都是为了适应社会需要而产生的。不管搞理论的人是否自觉,是否承认,都是一样。所谓“为理论而理论”,实际上是没有的事。在社会还存在利益差别的时候,世界上没有不为一定的社会集团的利益和需要服务的社会学说,只不过绝大多数学说不承认罢了。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社会科学不同,它就公然申明自己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

当然,说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动力,并不是说每一个具体的认识活动都是直接为了某种实践的目的。实践对认识的推动,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有些科学探讨同实践需要之间确实存在着许多中间的、过渡的环节,这些中间环节有时非常复杂,以致使人们不容易看清楚科学探讨与实践需要之间的联系。有些理论研究甚至根本没有应用价值。但是,这只是孤立地来看某一个研究才是如此。如果把各门学科联系起来看,还是会发现,即使是这样的认识活动归根到底也还是被实践的需要所决定的。

b.实践决定认识的内容

人的头脑好比“加工厂”,这“加工厂”的“原料”或“半成品”只能来自客观世界,否则“加工厂”就生产不出任何“成品”来。可是外界的“原料”怎么会进到这个“加工厂”里来呢?它不会自己跑进来,而要靠我们把它“运”进来。这“运”的办法,就是实践,而且只能是实践。就是说,只有当我去进行生产劳动,去进行社会变革,去进行科学实验的时候,一句话,只有当我们动手动脚地去改造客观对象的时候,我们的肉体感官(眼、耳、鼻、舌、身)才能够同客观对象的各个方面接触,才能够使它们反映到我们的头脑里来。如果我们根本不去改造某件事物,不去接触它,它怎么会反映到我们的脑子里来呢?这是任何不带成见的人都可以理解的道理。《实践论》很通俗地告诉我们:“你要有知识,你就得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亲口吃一吃。你要知道原子的组织同性质,你就得实行物理学和化学的实验,变革原子的情况。你要知道革命的理论和方法,你就得参加革命。”(10)宋代诗人陆游有两句诗:“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可以说是朴素地体会到了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的道理。鲁迅也谈过他吃荔枝的经验,他说他起初吃过罐头荔枝、干荔枝,由此推想到新鲜荔枝的滋味。可是后来到了广东实际吃过新鲜荔枝以后,才发现根本不是原来想象的那么回事。要学游泳,就得下水,光听体育老师讲课,看“游泳术教材”,是学不会游泳的。“望梅止渴”这句话,只对吃过梅子的人有效。根本没有吃过梅子的人,见了梅子也不会流出口水来。没有实际作战的经验,只会“纸上谈兵”的人,不会真正懂得打仗的规律,这样的人一遇到实际的战争就要打败仗。《三国演义》里的马谡之所以丢了街亭,并非因为他笨,也并不是因为他没读过军事书,相反,他倒是“自幼熟读兵书,深通韬略”的。为什么他一出马就碰那么大的钉子呢?就因为他没有指挥战争的实际经验,一下子就指挥那么大的战役,恰恰又碰到一个实际作战经验非常丰富的对手司马懿。这种例子,无论在古代和现代都多得很。《实践论》反复强调:“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11)

根据这个原理,毛泽东同志一贯强调亲自参加实践、在实践中学习的极端重要性。他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中写道:“读书是学习,使用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从战争中学习战争——这是我们的主要方法。没有进学校机会的人,仍然可以学习战争,就是从战争中学习。革命战争是民众的事,常常不是先学好了再干,而是干起来再学习,干就是学习。”(12)毛泽东同志自己就是师范学校毕业的,没有上过军事学校,可是他是伟大的军事家。我们国家的元帅、将军有好多也不是军事学校毕业的,他们的军事知识、军事才干主要还是从实践中学习得来的,是“身经百战”的结果,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武器总结了丰富的实际作战经验的结果。我们在中国搞社会主义建设,当然要靠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还要借鉴别人的经验,但是中国有中国的国情,究竟如何搞法,马克思主义的书本上并没有现成的处方,别人的经验也不能照搬,说到底还得靠我们中国人自己的经验。可是我们自己的经验从哪里去取得呢?坐着不动,经验是不会产生的。如果等经验足够了再干,那就永远也干不成了。毛泽东同志说过,这种经验不能用坐着不动的方法去取得,而只能用走进社会主义革命的斗争中学习的方法去取得。对于干部的培养,不应当采取前怕狼后怕虎的态度,而应当让他们做,在做的当中得到教训,增长才干。自然科学和技术中的新发明创造,绝大部分是由那些与生产实践密切联系的人或者是努力进行科学实验的人做出来的。社会科学也是这样。革命导师之所以能够创立和发展无产阶级革命的科学理论,除了他们的天才条件之外,主要是由于他们亲身参加了革命实践。没有后一个条件,任何天才也是办不到的。

那么,这是不是说,任何一个人只能从自己亲身接触过的东西里得到知识呢?不是的。这就涉及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关系问题。一个人做过某件事,接触过这件事,他就知道了这件事,这就叫做取得了这件事情的直接经验。但是一个人的毕生精力和活动时间都是有限的,哪能事事直接经验呢?何况有些事情是难以取得直接经验的,有些事情甚至是不可能取得直接经验的(如古代的事情)。如果不是直接经验过的就不能知道,那我们的知识岂不是太贫乏了吗?实际上,我们还是可以知道的。从哪里知道?从书本上,从报纸杂志上,从广播、电影里,从别人的谈话里,等等。这些对我们来说就是间接经验。“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在技术不发达的古代是一句空话,在现在却有相当的真理性了。对于个人来说,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这两个方面都要重视,只重视直接经验,不重视书本知识或别人的经验,那是很愚蠢的。事实上在人的知识仓库里还是间接经验的东西居多。人类文明发展大道上积累起来的浩如烟海的知识我们都应当吸取。那么,这是不是说认识有两个来源,或者许多来源呢?也不是。对我来说是间接经验的东西,对别人还是直接经验。归根到底,认识还是从直接经验中来,从实践中来的。直接经验好比“源”,间接经验好比“流”。而且,我们之所以能够接受某种间接经验,也还是要以相当的直接经验为基础,从自己的直接经验中考证这些间接经验,否则还是不能懂得的。

总而言之,人的认识只能有一个来源,这就是实践。任何英雄豪杰,他的思想、意见、计划、办法只能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其“原料”或“半成品”只能来自前人、别人或自己的实践。离开了实践,就断了认识的源头,一切都说不上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实践经验之“米”,就做不出思想认识之“饭”。我们不否认世上有“天才”,但“天才”的知识和智慧也不是从娘胎里带来的。天才只不过是他的遗传素质比一般人好,学习比一般人勤奋刻苦,经历的实践经验比一般人丰富,比一般人更善于总结经验而已。知识的问题是一个科学的问题,任何的虚伪和骄傲,调皮和取巧,都是不行的。只有做一个尊重实践的老实人,才能获得真知。尊重实践,就是尊重唯物论,尊重辩证法。

既然实践是认识的惟一来源,那么很自然的,从实践与认识发生的秩序来说,就只能是实践在先,认识在后。对于一定的客观过程,只有经过多次的反复的实践,认真地总结实践的经验,才能摸到它的规律,提出正确反映这一过程的理论、计划、方案等等。在某种实践之前根据一般规律作出大致的预见是可能的,但要确切地知道这件事情的具体情况及其规律性却是不可能的。孔夫子也不认为他自己是“生而知之”的人。他说:“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他说得很对。我们不承认有“生而知之”的人,只承认有“学而知之”或“困而知之”的人。人们只能在“行”的过程中逐渐地“知”,并且只反复地“行”才能深刻地“知”。

例如,毛泽东同志的军事思想,从井岗山时期的“十六字诀”到解放战争时期的“十大军事原则”,是怎么形成的呢?这是毛泽东同志从长期的革命战争实践中,从无数的大仗和小仗、胜仗和败仗中科学地总结出来的。试想:一个没有亲身参加并领导中国革命战争的人,即使他再聪明些,别方面的知识再丰富些,军事理论书籍读得再多些,能够创造出合乎20世纪中国革命战争实际情况的战略战术理论吗?

不仅军事思想如此,我们党的任何一条路线、方针,也都是靠总结实践经验形成和完善起来的。任何一套符合实际的路线、方针、办法,不仅不可能在一定实践尚未发生之前产生出来,而且也不可能在实践的初期很快地完善起来,这需要有反复的、多次的实践,积累丰富的经验——包括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经验。

有的同志也许会问:照这么说,总是要先有实践,然后才能有认识,那我们岂不是永远只能做“事后诸葛亮”吗?这不是否认了科学预见吗?

不,不是这样的。实践在先,认识在后,说的是认识的来源问题;科学预见,说的是认识对于实践的作用问题。这是不同的两回事。当我们考察认识的来源问题的时候,我们说,一定的认识只有在一定的实践提供了相当的经验材料之后才能产生出来,这就是实践在先、认识在后的道理。不承认这条道理,就不是唯物主义的观点。但是,当我们考察认识的作用问题的时候,我们又说,一定的认识既然在一定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出来了,它又可以说明现在,预见将来,反过来指导实践,“跑到实践的前面去”。不承认这条道理,就违反了辩证法,成了消极的反映论了。只有同时承认以上两个方面,才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

那么,为什么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理论又可以跑到实践的前面去呢?

第一,在一定的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认识(如果它是正确认识的话)反映了一定过程的客观规律性,我们在认识了这种规律性之后,就可以把这种认识应用于同一个过程,指导这个过程的实践。规律是事物间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是有重复性的,并不是出现一次就完了。只要那个过程继续存在,或者继续发生,那个过程的规律也就不会消失。所以,只要认识了某一个过程的规律,下一次再碰到这个过程的时候我们就知道如何处理了。比如说,天花这种病在过去很长的时期里曾经是无法治疗也无法预防的,因为人们不知道它的规律。可是经过长期的医疗、实验、观察等等的实践,爱德华·坚勒医生终于认识了它的规律,发明了种牛痘的方法,把这个难题解决了。显然,从认识的来源上说,坚勒的认识无疑是在实践之后发生的。如果没有关于医治天花的长期科学实践,坚勒就不可能对天花的规律有任何科学的认识。可是,他既然在实践的基础上认识了天花的规律之后,他就能够根据这种认识,找出预防天花的办法了。这不又是认识跑到实践的前面去了吗?我们常常说,某人做某项工作是“内行”。什么叫“内行”?无非是因为做这项工作的时间久,经验丰富,认识了这项工作的规律,所以遇到同样的工作他就知道如何去处理罢了。这样的情况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是天天可以碰到的。

第二,在一定的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认识(如果它是正确认识的话)既然反映了一定过程的规律性,它就不仅可以预见同一个过程,而且还可以预见下一个过程。这又是为什么呢?这也没有什么奇怪。客观世界本来就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整体,是一个合乎规律的发展过程。任何一个过程都不是无缘无故地发生的,而是由前一个过程准备好了并从前一个过程中合乎规律地发生出来的。因此,很自然的,我们既然知道了前一个过程的规律性,也就能够大体上推断出下一个过程将要如何发生。马克思并没看见过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可是他能够知道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某些特点,例如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共产主义社会的分配原则是按需分配;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要有无产阶级专政,到了共产主义时期国家要消亡,等等。他怎么知道的?就是从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中推断出来的。毛泽东同志的《论持久战》是在抗日战争打了十个月的时候写的,他怎么能够对此后战争的发展趋势和总体结果作出那么准确的预见?这也是因为他对中日双方的基本特点以及当时的国际形势有了规律性的了解,所以能够预见未来。当然,对下一个过程的预见,只能知其大略,知其概要,要像算命先生自夸的那样造出一本“流年”来是不可能的。要认识下一个过程的全部具体内容,还是只有等到下一个过程实际上发生了的时候才有可能。

由此可见,实践在先的原理和科学预见是并不抵触的。不但不抵触,而且是相辅相成的。科学预见之所以可能,正因为认识来源于实践。“事后诸葛亮”这个称号,往往带有讽刺的意味。当然,有一种人,在别人干事业的时候冷眼旁观,别人出了一点毛病他又说风凉话,表示自己的高明,对这样的“事后诸葛亮”讽刺一下也未尝不可。可是一般地反对做“事后诸葛亮”就不妥了。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观点看来,一定的认识总是只能产生在一定的实践之后,从这个意义说,任何人都只能是“事后诸葛亮”。但我们又不仅仅是“事后诸葛亮”。如果我们认真地总结实践经验,摸到了事物的规律,我们就能够有科学的预见性,变成真正的诸葛亮了。《三国演义》上写诸葛亮的“料事如神”有时写得太夸张,鲁迅批评说是“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其实诸葛亮在很多问题上有预见,并不是靠什么仰观天象、掐指一算之类的办法得来的,而是因为他善于总结实践经验,摸到一些事物的规律,所以对许多事情有相当准确的预见性。事实上,他也是先做“事后诸葛亮”,然后才成为真正的诸葛亮的。所以说,我们是可以而且应该做诸葛亮的;但是为了做真正的诸葛亮,首先就得老老实实地做“事后诸葛亮”,就是说要虚心体察客观情况,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努力探索客观规律,别的“捷径”是没有的。

B.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

当我们认识了某个事物之后,就发生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这个认识到底正确不正确?我们凭什么判断它正确不正确?这就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问题,可以简称为真理标准问题。这个问题在哲学史上争论了两千多年,有各种各样的说法。但是在马克思主义以前是没有人真正解决了这个问题的。我们试举出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来看看:

第一种:以“圣人”的意见为标准。汉代的扬雄说:“万物纭纷,则悬诸天;众言淆乱,则折诸圣。”就是说,如果大家争论不休,请个“圣人”来评判就行了,“圣人”说谁正确就是谁正确,圣人的意见就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在中国,在很长的时间里通常是以孔夫子的意见为标准的,凡是合乎孔子之言的就是对的,违背孔子之言的就是错的。不管什么话,只要找到“子曰”做根据就好像驳不倒了。在欧洲,通常是以《圣经》为标准的。哪怕是千真万确的真理,只要同《圣经》抵触,就是邪说谬论,就是大逆不道。哥白尼说太阳是宇宙(实际上是指太阳系)的中心,达尔文说人是由类人猿进化来的,都违反了《圣经》,都要被宣布为谬论。这算什么真理标准?“圣人”的意见也是一种意见,本身是不是真理也得靠实践来检验,怎么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呢?

第二种:以多数人的意见为标准。就是说,多数人同意的就是真理,多数人不同意的就不是真理。这看起来好像比前一种主张“客观”一点,其实同样是不对的。认识是不是真理,是不能靠少数服从多数的。事实上,真理在开始的时候总是只能为少数先进分子所发现、所坚持,然后经过曲折的斗争,才能一步一步地掌握多数群众,为大家所公认。这恰恰不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多数服从少数”。达尔文提出进化论的时候,不但宗教界骂他,许多不了解情况的普通人也骂他,坚持维护达尔文学说的赫胥黎也被人骂得狗血淋头,人们说他们违背了《圣经》,侮辱了人类。那时达尔文的进化论真是绝对的少数了。可是,难道因为多数人不同意进化论,进化论就不是真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刚发表的时候也有许多科学家反对,难道它不是真理?马克思主义一出世就受打击,资产阶级咒骂它,许多人也不了解它,也是少数。难道马克思主义就不是真理?毛主席的正确路线在我们党内开始也没有为多数同志所了解和支持,难道它不是真理?

当然,我们说多数人同意的不一定是真理,也并不是说多数人同意的就一定不是真理。我们只是说多数人同意不同意不能作为评判真理的标准。真理在开始的时候通常是为少数人所发现,这是事实;但是只要是真理,归根到底总是要为多数人所承认的,这也是事实。不过即使如此,一个认识也并不是因为被多数人所承认才是真理,恰恰相反,因为它是真理才终于被多数人所承认。

第三种:以“我”的意见为标准。这一派人认为凡事都要“求之于心”,“以吾心之是非为是非”。这些人不管“圣人”不“圣人”,也不管“多数”不“多数”,主张凡事要自己用“心”去想一想,凭“良知”去判断是非。这在当时是有反迷信的进步作用的。可是这个主张本身同前两种一样荒谬。这等于说:我认为什么是对的就是对的。这不是主观主义到家了吗?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意见就是真理,那才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哪里还分得清谁是谁非呢?

第四种:以“有用”为标准。这个主张是实用主义提出来的。实用主义认为,一个观念,只要它“有用”,能够带来“利益”,它就是真理,否则不是真理。实用主义的创始人之一詹姆斯就认为“上帝”这个观念是真理。何以见得它是真理呢?因为“上帝的观念至少能给人以安慰的效果”,“至少可以给我们以休息日的利益”。胡适在中国宣传实用主义的时候说得更直截了当:“真理原来是人造的,是人造出来供人用的,是因为它们大有用处,所以才给它以真理的美名的。我们的所谓真理,原不过是人的一种工具。真理和我手里这张纸、这条粉笔、这块黑板、这把茶壶是一样的东西,都是我们的工具。”这样说来,要检验一种认识是不是真理,就看它是不是“有用”了。可是对谁有用呢?一个投机商人打个歪主意发了一笔横财,这歪主意对他“有用”极了;一个骗子靠撒谎骗到了一笔钱,这谎言对他有用极了。按照实用主义的“标准”,这歪主意和谎言就都该算“真理”了。按照这种标准,我就可以把一切对自己“有利”的东西都说成“真理”。这不是为混淆是非大开了方便之门吗?

以上举的只是几个典型的例子。此外,还有以概念是否清楚明晰为标准的,以认识是否合乎以往的理论为标准的,以对方是否同意为标准的,还有像我国的庄子那样主张“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干脆否认任何标准的,各种各样。所有这些,总的说来都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都是主观标准,实际上等于没有标准。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第一次科学地解决了这个问题。马克思在1845年写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2条里说:(www.xing528.com)

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gegenst-ndliche)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13)

恩格斯和列宁对马克思的这个思想又作了许多次的发挥,这里不一一列举了。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里是这样写的: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实际的情形是这样的,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物质生产过程中,阶级斗争过程中,科学实验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14)

这里说得很清楚,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此外没有别的标准。

为什么说在实践中达到了预想的结果,认识的真理性才被证实了呢?

当我取得了对某个对象的认识的时候,是变客观的东西为主观的东西的过程。这时候,我的认识是不是同对象相符合,是无法判定的。为什么呢?因为认识是主观的东西,是我头脑里的东西,是不可能直接同头脑外面的客观对象相比较的。那么,要使不能相比较变成能够相比较,有什么办法呢?惟一的办法,就是把我头脑里的东西又变成头脑外面的东西,也就是变主观的东西为客观的东西。这就是说,按照我的认识去实践,去引起物质世界的变化,造成一定的结果,这个结果已经不是脑子里面的思想,而是客观存在了。拿这个结果去同原来的认识对象相比较,就完全可能了。如果比较的结果是一致的,那就证明了我的认识是同对象相符合的,是真理;否则不是真理。在这种情况下,用来评判我的认识是否真理的标准就不是主观的东西,而是作为实践结果的客观的东西了。这才真正是客观标准。例如,到底是毛泽东同志路线正确还是“左”右倾机会主义者的路线正确,这不能靠引经据典来评判,也不能靠一个时期中有多少人同意来评判,而只能靠社会实践的客观结果来评判。“左”右倾机会主义者也有一套“预想”,他们尽可宣布这一套“预想”是百分之百的马克思主义,可是根据这种“预想”去进行实践活动的时候,所得到的结果(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却总是同他们“预想”相反,“事与愿违”。这就证实了他们的认识不符合客观实际,不是真理。而按照毛泽东同志的路线去进行中国革命的实践,得到的结果却与预想的结果相符合,这就证明了毛泽东同志对中国革命规律的认识符合客观实际,是真理。

在说到实践是检验认识的惟一标准的时候,要注意这个标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首先,实践标准有它的绝对性。凡是根据一定的认识制定了实践的方案,又在实践中实现了预想的结果,就证明了这个认识与对象的符合。这一点是绝对的。否则这个标准就靠不住,不成其为标准了。可是,我们也要看到实践标准还有它的相对性。任何对象总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的对象,实践也总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的实践。所谓实践证实了某种认识与对象相符合,是说具体的实践证明了认识与这个具体对象相符合。如果社会历史条件变了,对象的特点也变了,原来的那个认识就也得跟着变,才能在新的条件下与变化了的对象相符合。这时就得由新的实践来证明新的认识与新的对象相符合。如果对象变了,你还以为原来的老实践证明过的老认识会与新对象相符合,那就弄错了。这就是实践标准的相对性。有些同志为什么犯经验主义的错误呢?原因之一,就是没有看到实践标准的相对性的一面,以为过去的实践证明过的真理对变化了的条件来说也还是真理,把它盲目地搬到新的条件下来了。

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是不是轻视逻辑证明呢?绝对不是。逻辑证明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非常重要而且不可代替。就以判定认识是否正确来说,逻辑证明也是不可缺少的手段。例如某项计划、方针或工程设计等等在付诸实践之前,是必须从理论上严格论证的,在这里逻辑证明的作用绝对不能缺少。如果我们架一座桥缺少了这一步工作,等到垮了再重架,那岂不荒唐之极?那么,这是不是说真理有两个检验标准呢?也不是。逻辑规则本身就是在亿万次的实践中产生出来并且被亿万次的实践检验过了的;逻辑证明的前提又必须是在从前的实践中被证实了的真理性的知识。而且,有许多事情,逻辑证明也还不能作出最后的判断,还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才能最后判定它的真理性。所以,逻辑证明的作用无论怎么巨大,它毕竟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仍然是实践。

(三)认识发展的辩证规律

上面我们说到了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知道了认识只能从实践中来又回到实践中去的道理。那么,认识从实践中来又到实践中去的具体过程是怎样的呢?这个过程的规律是怎样的呢?这是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因为只有了解了认识过程和它的规律,我们才能自觉地按照规律去进行认识活动,去取得正确的认识。《实践论》的第6段到第24段就是阐发这个问题的。

人们对任何一个具体事物的认识,包括两个在实践基础上互相联系着的过程。第一个过程是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第二个过程是由理性认识到实践。

(1)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的两个不同的阶段。

什么叫感性认识阶段呢?

人们在实践活动中,肉体感官(眼、耳、鼻、舌、身)同客观对象相接触,客观对象的外部特点和属性就通过肉体感官和相应的神经系统传达到我们的大脑里来,首先就形成了感觉。例如,从物体上发出来的电磁波同我们的眼睛相接触,刺激我们的视觉器官,通过相应的神经传达到大脑中来,就产生颜色的感觉。由空气振动而造成的声波同我们的耳膜相接触,刺激我们的听觉器官,并通过相应的神经传达到大脑里来,就产生声音的感觉。嗅觉、味觉、触觉也是这样形成的,这些都叫做感觉。许多感觉综合起来,形成关于一个事物的某种完整的形象,就叫做印象或表象。例如苹果的形状、颜色、气味、滋味刺激了我们的视觉器官、嗅觉器官和味觉器官,通过相应的神经通路传达到大脑,我们就产生了圆的、红的、香的、甜的种种感觉,把这些感觉综合起来,就产生了苹果的完整印象。感觉和印象反映的是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而不是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一阶段,总起来叫感性认识

但是认识并不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还要继续前进。人们在实践过程中,反复地接触某一类事物,积累的感性认识材料相当多了,我们就会把那一类事物的表面的、偶然的、个别的特点撇开,而抽出它们内部的、必然的、共同的东西了。这时候在我们的脑子里就发生了一个突变(即飞跃),产生了概念。概念这个东西,同感觉和印象是有质的区别的。概念反映的不是事物的具体形象,而是撇开具体的形象而抽出来的事物的共同性质,它所反映的已经不是事物的表面现象和外部联系,而是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内部联系、事物的规律了。例如我们在接触了很多苹果、香蕉、梨、桃等等之后,去掉它们的表面特点,而把它们的共同性质抽象出来,就形成了“水果”的概念。一个一个具体的水果是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但“水果”的概念就不同了,它既不是指的某个苹果、香蕉、梨、桃等等,可是它又是指的一切香蕉、苹果、梨、桃等等,因为它反映了它们的共同的、一般的特点,反映了它们的本质。有了概念之后,我们就可以进一步运用概念去作判断和推理。例如水果是富于营养的,吃水果是有益于身体的,等等。概念、判断、推理是认识过程的第二阶段,叫做理性认识

《实践论》为了说明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发展,举了五个例子。第一个例子在第7、8两段。第7段讲考察团的先生们到延安后取得印象的过程,即感性认识阶段;第8段讲考察团的先生们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的工夫得出结论的过程,即理性认识阶段。另外,从第11段到第14段又举了四个例子:无产阶级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认识,中国人民对帝国主义的认识,战争的指挥员对战争规律的认识,革命工作人员对一项新的工作的认识。这些在原文上写得很清楚,不必重复了。现在我们要着重分析的是《实践论》对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是怎样论述的。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这两个阶段的关系如何,是哲学史上争论很激烈的问题,也是与我们的实际生活关系很密切的问题。《实践论》告诉我们,要正确把握两者的关系,必须抓住两个要点:第一个要点是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第二个要点是感性认识有待于上升到理性认识。这两个要点是理解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互关系的关键。忘记了任何一个要点,就必然要离开辩证唯物主义,陷入唯心主义或形而上学。

先说第一个要点: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

从认识发生的秩序来说,感性认识是第一阶段,理性认识是第二阶段;必须先有感性认识,才可能有理性认识。这个秩序是不能颠倒的。为什么呢?因为理性认识之所揭示的事物的本质或内部联系本来就存在于感性材料之中,不过在感性认识的阶段,这种联系还没有被发现、被揭示罢了。理性认识所做的工作,就是把本来存在于感性材料中的东西揭示出来。理性认识决不能在感性材料之外去臆造事物的内部联系,而只能在感性材料之中发现事物的内部联系。如果我们不首先取得感性材料,我们从什么地方去发现事物的内部联系呢?所以《实践论》强调说,离开了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

《实践论》批评了哲学史上的一个派别——唯理论。这一派的特点就是只承认理性认识是可靠的,而认为感性认识是不可靠的。他们举出了很多证据来证明感觉不可靠。例如,一个小木棒,本来是直的,把一半插入水中,我们看起来就成了弯的;在冬天里,我们用手去摸一块铁,会觉得比一块木头冷些,其实铁和木头的温度是一样高的。这不是感觉“欺骗”了我们吗?因而他们得出结论说,感觉是相信不得的,感性材料再多也没有用。要取得可靠的认识,惟一正确的办法是从最简单的“公理”出发,用逻辑的方法去“推演”出一套道理来。17世纪法国的哲学家笛卡儿就是这样主张的。实际上,感性认识是不是像他们所说的那样不可靠呢?不是的。木棒插在水中看起来是弯的,这是因为从木棒的上半截发出的光是通过空气投射到我们的眼睛里来的,从木棒的下半截发出的光则首先通过水,然后才通过空气投射到我们的眼睛里来,空气的折射率与水的折射率是不同的,我们的感觉正好反映了事物的客观实际。物理学告诉我们,木头和铁都有导热的能力,但是铁导热快,木头导热慢。我们的手在接触铁时,手上的热很快就传走了,所以觉得冷些;接触木头时,手上的热就传走得慢些,所以觉得温暖一些。这种不同的感觉正确地反映了木头和铁的不同的导热性能,怎么能说不可靠呢?当然,这并不是说人就不会产生错觉,个别人产生错觉完全是可能的。问题在于,第一,尽管个别的人可能产生错觉,但全人类的感觉总起来说还是可靠的,总不能说全人类的感觉都是错觉。如果真是这样,大家都把火当成水,把悬崖陡壁当成康庄大道,把沙子当成米饭,那岂不是连吃饭、走路都无法进行了吗?那就不要说改造世界,就连像一个普通动物一样活下去都有困难,人类早就灭亡了。人类能够生存、发展,而且有成效地改造世界,这件事实本身就证明了感觉是可靠的。第二,个别人的错觉也不是无法纠正的,可以通过自己的其他感官或别人的帮助得到纠正。所以总的说来,感性认识是可靠的,是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否认感性认识的可靠性的那些论据并不能成立。

唯理论也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分。唯心主义的唯理论根本不承认理性认识是客观外界的规律性的反映,这种错误很明显,不去说它了。《实践论》中着重分析的是唯物主义的唯理论。唯物主义的唯理论,承认理论认识是客观世界的规律性的反映,是靠得住的,从这一点说,它是唯物主义的,所以我们说它还有片面的真理性。可是它不承认理性认识来源于感性认识,认为只有理性认识靠得住,而感性认识是靠不住的东西,认为我们要获得理性认识,不仅不需要去取得大量的感性认识,反而应该避开感性认识去作推论,这就错了。从这一点说,它又不是唯物主义,而是唯心主义了。《实践论》认为这一派的错误就在于颠倒了事实。他们不懂得理性认识之所以“靠得住”,正因为理性认识是来源于感性认识的。试问:如果理性认识不是从感性认识来的,而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或者是脑子里自己长出来的,怎么会靠得住呢?怎么会成为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呢?从来没有接触过任何具体的水果的人,不可能有“水果”的概念。一个人如果生下来就闭目塞听,没有任何感性认识,同时也就不可能有理性认识,更不用说有反映客观规律的正确的理性认识了。

《实践论》批评唯理论,针对的是我们党内的教条主义错误。这种教条主义的错误大体上属于唯物主义的唯理论的性质。王明一类教条主义者相信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是反映客观规律性的理性认识,就这一点说,还是唯物主义。可是,有两个问题他们搞糊涂了:一个问题是,这些著作里边写的那些道理、那些理性认识是从哪儿产生出来的?是马、恩、列、斯的天才头脑凭空创造出来的吗?他们实际上是这样认为的。他们不了解这些理论之所以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规律性,正因为是从总结人民群众的革命斗争的经验得来的,是从大量的感性材料中得来的。马克思说:“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15)马克思写《资本论》花了40年的时间还没有全部完成,他搜集的材料可以说浩如烟海。列宁为写《帝国主义论》搜集的材料之丰富也是惊人的。如果他们不做详细占有材料的工作,能写出反映客观规律性的书来吗?显然是不可能的。再一个问题:中国革命的理论和路线应当从哪儿产生出来?教条主义者实际上是认为,只要把马、恩、列、斯著作中讲的一般原理照搬过来,往中国的情况上面一套就行了。他们不了解,中国革命的理论和路线只能在马列主义的一般原理的指导下,从中国革命的实际经验中总结出来。他们不去认真地搜集和整理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的具体材料,也不肯认真地去研究这些材料,只凭书本,只凭热情和幻想,把书本上的公式拿来到处乱套,当然非失败不可。例如,关于如何对待中间力量的问题,斯大林有一个公式,说在各种不同的革命时期,基本的打击方向应当是使当时的中间势力陷于孤立。其实,斯大林的这个公式只能说在有些情况下是正确的,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正确。可是教条主义者却不管中国的实际情况,硬把这个公式搬到中国来,把民族资产阶级当成“最危险的敌人”来加以“孤立”,结果并没有孤立真正的敌人,反而把自己孤立了,做了大蠢事。教条主义者似乎很“重视”理性认识,但是实际上却切断了理性认识的源头,使理性认识落空了。他们否认了感性认识,否认了认识过程的正常秩序,企图越过认识过程的第一阶段而直接跳到第二阶段去,企图不要感性认识而凭空取得理性认识。这样的“理性认识”,当然只能是主观自生的靠不住的东西了。《实践论》说:“任何知识的来源,在于人的肉体感官对于客观外界的感觉,否认了这个感觉,否认了直接经验,否认亲自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他就不是唯物论者。”(16)又说:“如果以为理性认识可以不从感性认识得来,他就是一个唯心论者。”(17)所以说:“认识开始于经验——这就是认识论的唯物论。”(18)

正因为这样,毛泽东同志一贯强调调查研究的极端重要性。他有一句名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当时的教条主义者反对这句话,说这是“狭隘经验论”。其实,这句话正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如果你对某一件事情没有调查,没有取得感性认识,你也就不可能有什么理性认识。如果你一定要发言,还不是信口开河,瞎说一通吗?这种“无知妄说”比不说坏得多。毛泽东同志说有的人到一个地方什么情况也不了解,一下车就哇啦哇啦地发议论,这也批评,那也指责,这种人是十个有十个要失败的。这种发言权难道不应该取消吗?

这里有一点需要说明:我们说必须先有感性认识然后才能有理性认识,是就整个认识长河的发源而言的。至于个人对某个具体事物的认识,倒不一定非从感性认识开始不可。先从书本上取得理性认识也是常有的事。比如学习物理学的定理,并不需要你从亲身的实验中去重新发现这些定理。学习其他的理论也是同样的道理。但是,有两点要明确:第一,书本上的理性认识也是前人和别人从感性认识即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这经验对你来说是间接经验,对前人和别人来说仍然是直接经验。从认识的长河来看,还是先有感性认识然后才有理性认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秩序还是不能颠倒。第二,你从书本上取得的理性认识也还要经过你自己的实践经验的印证,乃至补充和修正,你才能真正掌握和运用。所以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的原理还是颠扑不破的。

再说第二个要点:感性认识有待于上升到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起点,好比一个“大门”,不通过这个“大门”,客观对象就无法反映到头脑里去。但是,感性认识有一个大缺点,就是只能反映事物的表面现象,而不能揭示事物的内在本质。如果认识仅仅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就抓不住事物的规律性,就不能自觉地、有效地去处理事物,就没有预见性。《实践论》告诉我们,认识的真正任务在于经过感觉而到达于思维,也就是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仅仅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就可以说是没有完成认识的任务。

《实践论》批评了哲学史上的一个派别——经验论。这个派别与唯理论相反,只承认感觉经验(即感性认识)的可靠性,而不承认理性认识的可靠性。这一派也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分。唯心主义的经验论认为,一切都是感觉,感觉就是一切。不但不承认理性认识,而且根本不承认感觉之外的客观物质世界的存在。这种观点我们在讲反映论时已经分析过了,这里不重复。《实践论》着重批判的是唯物主义的经验论。唯物主义经验论的主要代表是17、18世纪英国的一批哲学家。这一派承认感觉经验是客观世界的反映,而且是认识的惟一可靠的来源。他们反对盲从、武断、迷信,主张要获得正确的认识必须搜集事实材料,进行实际的观察和实验。这些观点在反对唯心主义的斗争中起过进步作用,有过很大的功绩。他们的错误就在于看轻了理性认识的意义,看不到理性认识与感性认识的质的区别。按照他们的理论,认识的作用归根到底无非是把感觉经验系统化、条理化,还是停留在事实的表面。这一派的形成与那时的自然科学的思维方式有关,反过来又影响了自然科学。当时的自然科学家多数是经验论者。他们只顾埋头进行实验,搜集事实,钻进材料里出不来,不能去思考问题的本质。他们认为只有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才是真实的;他们极力贬低抽象思维的意义,看不起哲学。他们当中有些人甚至连“时间”、“空间”这样的概念也不承认,而只承认一分钟、两分钟,一立方厘米、两立方厘米。他们认为这种态度才是科学的态度。实际上这是不是科学的态度呢?不,这恰恰是反科学的态度。因为客观事物本来就有现象方面和本质方面,本质是潜藏于现象之中的,是感觉不到的。我们能看到日月的升降,星辰位置的变化,但谁也不可能“看”到天体运行的规律。科学的任务恰恰在于透过现象抓住本质,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只是把材料搜集起来,分分类,作一番表面的说明,而不去发现事物的本质,不去揭示事物的规律性,不上升到理性认识,那算什么科学呢?这些经验论者所谓的科学态度,正是不要科学的态度。这种科学家,正是不要科学的科学家。这种被狭隘的经验论封闭了头脑的自然科学家闹的笑话是很多的。例如19世纪一些鼎鼎大名的科学家竟然津津有味地去搞“降神术”,有些人甚至郑重其事地拿着弹簧秤和化学药品来研究“灵魂学”。为什么闹出这样的笑话呢?因为按照他们的看法,究竟有没有鬼神这件事是要靠“实验”来证明的。结果一些狡猾的江湖骗子可以毫不费力地玩个花样来糊弄这些老实的科学家,让他们受骗上当。这些人就是迷信经验,相信“眼见为实”,不动脑子去想一想。恩格斯嘲笑那些拿着各种各样的仪器去研究“灵魂学”的科学家,说他们什么仪器都带上了,就是忘了带一个主要的仪器——一个善于思维的头脑,结果他们只有被别人牵着鼻子走,一直走到科学的反面去了。这种狭隘的经验论者自以为是很注重事实、尊重证据的,他们的出发点也确实是唯物主义的,可是结果如何呢?正像恩格斯所说的:甚至最清醒的经验论者也陷入了现代唯灵论,恰恰走到了他们出发点的反面。这实在是人类认识史上一个极有价值的教训。

《实践论》批评哲学史上的经验论,针对的是我们革命队伍中的经验主义错误。这种经验主义的思想实质同哲学史上的唯物主义的经验论差不多。有许多同志很有实际经验,这本来是极可宝贵的东西。如果把这些经验科学地总结起来,使它们上升为理性认识,那就不是经验主义,而是辩证唯物主义了。经验主义者之所以为经验主义者,不是因为他们看重经验,更不是因为他们拥有的经验太多了,而是因为他们看轻了理论,看轻了理性认识,不懂得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必要性。其结果,他们的认识就只能停留在感性认识的阶段,不能了解事物的规律性,看不到事物的发展前途,而只能成为庸俗的事务主义者。经验主义者重视经验、重视感性认识是对的,但是因为他们否认了理性认识,结果就限制了感性认识,使本来很可宝贵的感性认识归于无用。在我们党内教条主义思想统治的时期,经验主义者是作为教条主义者的附庸出现的,完全被教条主义者牵着鼻子走。教条主义者有一套“理论”,能引经据典,好像学问很大,样子很吓人;经验主义者没有这个本钱,可是他们也有一套本钱,这就是一口满装着各种经验的“百宝箱”。教条主义者这样说那样说,他们都可以从箱子里拿出一些经验材料来“证明”。一个出观点,一个出材料,合作得很好。毛泽东同志说,教条主义者如果没有经验主义者做他们的助手,就不会造成那么大的声势,流毒全党。所以《实践论》批评的主要锋芒固然是指向教条主义的,但是同时也批评了经验主义。

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是从不同的两个极端发生的东西:一个是轻视感性认识,否认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一个是轻视理性认识,否认感性认识有待于上升到理性认识。两者的共同点,就是割裂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统一,因而都陷入了主观和客观相分裂认识和实践相脱离的境地。它们是主观主义的两种形式。毛泽东同志说,一切比较完全的知识都是由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阶段构成的,对于个人来说,单纯的书本知识和没有经过总结的实际经验都是不完全的知识,教条主义者和经验主义者都只有不完全的知识。一般说来,做实际工作而没有系统地学习过理论的同志比较容易犯经验主义的毛病,缺乏实际经验的同志比较容易犯教条主义的毛病。怎么补救呢?毛泽东同志指出的方向是:使书本知识和实际经验结合起来。“有书本知识的人要向实际方面发展,然后才可以不停止在书本上,才可以不犯教条主义的错误。有工作经验的人,要向理论方面学习,要认真读书,然后才可以使经验带上条理性、综合性,上升成为理论,然后才可以不把局部经验认为即是普遍真理,才可以不犯经验主义的错误。”(19)

以上说的是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相互关系问题。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问题。

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是通过什么途径实现的呢?是在实践的基础上,经过一个对感性材料进行整理和改造的过程,这是一个思维的过程。要通过这个过程达到正确的理性认识,有两个必备的条件:第一,是感性材料要十分丰富而且合乎实际;第二,是思维方法要力求科学。我们有不少同志有这样的苦恼:自己辛辛苦苦地、诚心诚意地下去搞调查研究,结果得出的结论还是不对头。这是什么缘故呢?是调查研究不灵了吗?不是的。这里的问题,是因为我们违反了上面两个基本条件中间的一个,或者是两个都违反了。

先说第一个条件:感性材料十分丰富

理性认识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形成的,如果感性材料本身就零碎不全,或者不合实际,由此得出的结论当然不可能正确。有的人在作出错误结论的时候,往往并不是毫无事实根据的,相反地,他还自以为是经过了调查,有“事实”为据的(否则他也不会那么自以为是和振振有词了)。问题在于:他所说的“事实”,不过是一鳞半爪、零碎不全的材料,或者是不合实际的材料,他就根据这些材料以偏概全地作出了结论。盲人摸象的故事,是大家都很熟悉的。摸着耳朵的盲人说象像蒲扇,摸着尾巴的盲人说象像鞭子,各人都有一点“事实”,但这点“事实”是零碎不全的,所以得出结论也就是错误的。要获得十分丰富而且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很不容易。只有像毛泽东同志要求的那样,以满腔的热忱,放下臭架子,甘当小学生,深入到群众中去,深入到实际中去,进行艰苦深入的调查研究工作,才能做好;而昂首望天,蜻蜓点水,东张西望,道听途说,是得不到丰富可靠的感性材料的。有人以为感性认识反映的不过是暴露在事物表面的现象,很容易取得。其实不然。例如地上有蚂蚁,这本来是一眼就可以看到的现象。可是,如果我们只顾昂着头大踏步前进,不肯低头去看,就看不见脚底下的蚂蚁。看花也是这样,“走马观花”只能看个大概,真要看清楚还得“下马观花”,甚至“驻马观花”。要调查一个工厂、一个公社,也只有蹲下来多方面地接触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各样的事物,才能真正获得丰富可靠的感性材料。有了这样的感性材料做基础,我们想问题、下结论才有坚实的根据。调查研究出问题,往往出在这个环节上。我们这些年在这方面有不少深刻的教训。

再说第二个条件:思维方法合乎科学

感性材料十分丰富可靠了,能不能就保险得出正确的理性的认识呢?还不能保险。因为感性认识毕竟只是“原料”,顶多是“半成品”。如果“加工”的方法不对头,做出来的“成品”还是不会合用的。因此,在取得了十分丰富可靠的感性材料之后,还要有科学的思维方法。《实践论》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十六个字深刻而又通俗地说明了这种方法。

首先是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即在实践的基础上,对丰富的感性材料进行整理。在实践中获得的感性材料往往很庞杂,并不是任何材料对揭示事物的本质都有意义。如果不分精粗、不分真伪地把一切感性材料统统作为造概念、下判断和进行推理的基础,就会妨碍认识事物的本质。因此,首先必须“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所谓“粗”,就是那些对于揭示事物的本质没有意义或没有重大意义的材料。所谓“精”,就是那些对于揭示事物的本质具有重大意义的材料。例如,对于揭示帝国主义的本质来说,像帝国主义国家的某个统治者的个人出身和性格这样的材料就只有很次要的意义;相反地,垄断资本的利润的增长,劳动者的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比例的下降,国家机器的加强,扩军备战的加紧,侵略扩张的加剧等材料,则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去掉那些没有意义的材料,留下那些有意义的材料,这就叫做“去粗取精”。其次,感性材料不一定都是可靠的,还要去掉错觉,去掉不实的材料,留下可靠的材料,这就叫做“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属于整理材料的工作。做完了这一步工作,还不等于已经完成了理性认识,还必须“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即对已经整理过的材料进行改造。“由此及彼”,说的是探求这一材料同那一材料之间的内部联系(例如把帝国主义者的“和平”言论同他们的扩军备战的行动联系起来考察,判明它们之间的内部联系;等等);“由表及里”,说的是透过事物的表面现象(也包括那些能够说明问题本质的假象)而揭露事物的本质。只有完成了这一步工作,才算达到了理性认识阶段。

要做好这两步工作,关键是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追求真理的决心,排除先入为主的成见和偏见。实用主义者胡适提倡过一种方法,叫做“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这个方法曾经在我国知识分子中间有很大的影响,被许多人当作科学的方法。这个方法从字面上看似乎很有道理,甚至无懈可击。因为假设和求证是科学史上常见的方法,而且科学家作假设的时候也确实需要有突破传统的勇气,需要“大胆”;求证的时候也确实需要十分严密,需要“小心”。但是,仔细分析一下胡适的具体论证,特别是看看他自己怎样运用这个方法,就发现问题了。科学的假设(例如自然科学里的假说)是要以十分丰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为依据才能提出的,这才是首要的前提;离开了这个前提,光靠“大胆”是没有用的,往往越“大胆”越犯主观主义。科学的求证也要以实践的客观结果为标准,光说“小心”也是没有用的。胡适在1920年4月发表的《我们走哪条路?》这篇文章里反对把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作为革命对象,认为“我们真正的敌人是贫穷,是疾病,是愚昧,是贪污,是扰乱。这五大恶魔是我们革命的真正对象”(20),他断言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根本不存在,是“向壁虚造的一些革命对象”,“好像捉妖的道士先造出狐狸精山魈木怪等等名目,然后画符念咒用桃木宝剑去捉妖”(21)。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那时80年间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残酷侵略,中国人民前仆后继、可歌可泣的反抗斗争,那么丰富的铁的事实,他统统视而不见。这样的“假设”也真够“大胆”的了。他“求证”了没有呢?也“求证”了,而且非常“小心”。例如他说:“帝国主义为什么不能侵害美国和日本?为什么偏爱光顾我们的国家?”(22)这就是他的“求证”。同志们要是去读一读这篇文章,就知道胡适提倡的“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是怎么一回事了。这是以科学的外貌出现的主观主义,而且是为他的政治主张服务的。我们做实际工作的同志恐怕很少有人读过胡适的书,也说不上受什么影响。可是我们在犯主观主义错误的时候往往也不自觉地把“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的方法用上了。前几年有过一个流行的口号,叫做“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这个口号大大助长了浮夸风,害人不浅。一亩地能产多少粮食,是有客观界限的。靠“大胆”就能无限地增产吗?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当时那些“大胆”地报出来的产量许多都是胡吹瞎说,“求证”的方法也无非是弄虚作假。我们吃了大苦头,该从哲学上好好总结一下了。现在也还有的同志做调查研究的时候是先抱着一个主观成见,甚至在调查之先就在心里把结论作好了;下去之后就专门搜集那些似乎能够支持那个成见的材料。这并不困难。客观事物很复杂,为了证明任何一个哪怕是很荒谬的观点,要找到一两件“事实”作“证据”也是不困难的。至于别的材料就看不见,听不进。如果陷入这种情况,即使你再多作些调查研究,结论也还是错误的。我们要想得到正确的结论,就要反对这种大胆的主观主义的假设、小心的主观主义的求证的反科学的方法。

(2)由理性认识到实践

说到这里,我们才说完了人们对于某一具体事物的第一个认识过程即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也就是物质变精神的过程。这当然是认识过程中的一个重大的飞跃。但是,《实践论》指出:“如果只到理性认识为止,那末还只说到问题的一半。而且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说来,还只说到非十分重要的那一半。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23)又说:“认识从实践始,经过实践得到了理论的认识,还须再回到实践中去。认识的能动作用,不但表现于从感性的认识到理性的认识之能动的飞跃,更重要的还须表现于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个飞跃。”(24)由此可见,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过程即精神变物质的过程,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实践论》的第19段就是说明这个问题的。

为什么说从理性认识到实践是认识运动的更重要的一半呢?

首先,这是因为,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实现认识的目的

人们不是为认识而认识的,认识的目的是指导实践,是改造世界。无产阶级认识世界的目的,就是革命地改造世界。理性认识哪怕再正确一些,如果只是停留在头脑里或口头上,并不用它去指导实践,那就不会引起世界的任何变化,不会对改善人类的生存状况起任何作用。马克思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25)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根本的特点的体现。实践不仅是认识的来源,而且也是认识的归宿。如果仅仅承认认识要从实践中来,而不承认认识必须回到实践中去,那仍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其次,这也是因为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得到检验和发展

认识是从实践中来的,是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所得的“成品”。这个理性认识是否符合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呢?这个“成品”是否合用呢?这个问题,在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中是没有完全解决、也不可能完全解决的。只有让这种理论回到实践中去,按照这个理论去制订计划和方案,付诸实践,看实践的结果是否与预想的目的相符合,才能判定这种理论是否正确。许多错误的或不完全的理论,只有经过实践才能纠正其错误性或不完全性。很显然,如果不经过这一阶段,连认识正确不正确的问题都还没有解决,怎么能说认识过程已经完成了呢?同时,理论回到实践中去,不仅为检验理论所必需,也为发展理论所必需。因为理论归根到底不过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只有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才能保持理论的真理性。

这个由理性认识到实践,即精神变物质的过程,是认识的第二个过程。

把第一个过程同第二个过程联系起来,我们就得到这样一个公式:物质——精神——物质,也就是由感性到理性,又由理性到实践。这叫做对于一个具体对象的认识过程的一次循环

经过这样的一次循环,能不能完成对于一个具体事物的认识呢?一般说来还不能。《实践论》第20段就是讲这个问题的。《实践论》指出,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时候,常常要受到种种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的限制,认识不符合或者不完全符合客观世界规律性的事是常有的,也就是说,错误是难免的。认识的对象越是复杂,认识过程中的错误就越是难免。现在我们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从取得感性认识的过程看,尽管我们主观上力求取得十分丰富而且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但是真正做到毫无遗漏,完全正确,决不是轻而易举的事。这一方面是因为客观过程本身的矛盾往往还没有充分展开,还没有把它的面貌鲜明地摆在人们面前,使人们无法取得丰富的感性材料,掌握它的全部现象;另一方面也由于人们本身不能不受到许多条件的限制(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本人的具体知识的限制,本人所处的环境给予他眼界上的限制,等等),以致对于客观上已经暴露出来了的现象也不一定能够完全把握,甚至会产生某些错觉。因此,在实践的初期,感性认识不十分丰富,不完全正确,是很难免的。

其次,从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看,尽管我们力求按照科学的思维方法去思考,防止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但是,真正做到这一点也很艰难,百分之百地做到几乎不可能。特别是片面性的毛病,常常容易发生,在实践的初期甚至可以说是不可避免的。为什么呢?因为客观事物总是矛盾的统一体。在一定的时期内,矛盾的双方往往并不是同样鲜明地摆在我们面前,让我们一目了然,一览无余。相反地,它要经过一段比较长的过程才能充分显现出来。在这以前,有时甲方比较突出,乙方就容易被忽视;乙方比较突出,甲方又容易被忽视。只有经过不断地纠正片面性的过程,也就是反复实践的过程,才能做到比较全面。何况比较复杂的事物是由许多矛盾组成的,各对矛盾又有复杂的关系。因此,在实践过程中,认识不完全符合于客观实际也是难免的。

再次,即使感性认识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了,看问题的方法也完全科学了,由此得出的理性认识也合乎世界的规律性了,那么是不是就可以保证毫无阻碍地把原定的理论、计划、方案实现出来呢?还没有那么简单。在由理性认识到实践即由精神变物质的过程中,还是可能出问题的。为什么呢?至少有这样几方面的原因:第一,正确的理性认识无非是客观过程的规律性的反映,因此,它通常只能反映最基本、最主要的东西,不可能包括一切细节。但是在实践过程中,细节也会起作用。所以,按规律办事,也仍然只能使我们方向对头,不出根本性的错误;至于在具体问题上的具体错误,还是可能发生的。比如说,建设社会主义必须高速度和按比例,这是正确的理性认识,反映了客观规律,按照它去办事,总的方向就对了;但是,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某一个具体时期的速度究竟应当高到什么程度才最恰当,比例究竟应当如何安排才最恰当,在另一个时期又应当怎样才最恰当,这却是高速度、按比例的规律本身所不能回答的。在没有取得这方面的具体经验之前,这样或那样的主客观不相符合的情况还是会发生的。第二,领导者认识了规律,不等于被领导者(下级机关、干部、群众)也同样认识了规律,要使领导者的正确意见变成被领导者自己的意见,这是一个艰巨的过程,要通过被领导者的切身经验才能解决,这就需要时间,在这段时间中发生这样那样的错误也是完全可能的。

由上面的分析就可以使我们明确一个十分重要的道理:即使我们完全按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道理去进行认识活动,仍然不能完全避免错误。以为经过“由感性到理性认识,又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一次循环,就能达到主观和客观相符合,从而在实践中达到预期的目的,那是幻想,是做不到的。所谓不犯任何错误的“神人”,不打一次败仗的“常胜将军”,古往今来都是没有的。对于任何一个具体事物的认识,即使在正确的世界观指导下,往往也要经过多次的循环多次的反复不断地总结经验纠正错误才能逐步达到主客观的一致

我们在分析主观主义的时候,说凡是主观主义都是主观同客观不相符合。这是正确的。可是如果把这句话倒过来,说凡是主观与客观不相符合就是主观主义,那就不对了。主观主义的主客观不相符合不是一般的不相符合,而是经常的、一贯的不相符合,是主观与客观相分裂相脱离。这是世界观和方法论出了问题的结果。可是认识过程中的某些错误却不是由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错误造成的,即使世界观和方法论正确也不能完全避免。如果不分青红皂白,把所有的主客观不相符合的情况统统说成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问题,说成是主观主义,那就无异乎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人不是主观主义者了。最近报纸报道了上海沪光仪表厂的青年工人王林鹤为了解决高压线的问题,经过了270次的试验,都失败了,到了第271次才成功。难道可以说王林鹤在前270次的试验中都犯了主观主义的错误,只有第271次才不是主观主义吗?当然不能这样说。我们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是全新的伟大实践,我们做的许多事情都是前人没有做过、我们自己也没有做过的,要想一点错误也不发生,那是幻想。你想学会骑自行车,总免不了要摔几跤;你想学会游泳,总免不了要喝几口水。难道你没有主观主义就能保证一跤不跌就学会骑自行车?一口水不喝就学会游泳?那是做不到的。上学要付学费,在实践中学会新本领也要付“学费”。在认识过程中犯的错误,付出的代价,就是我们付的“学费”。这种犯错误的经验,只要善于总结,就与成功的经验同样宝贵。这样的错误常常是正确的先导,是走向真理的阶梯。列宁说过,聪明人并不是不犯任何错误的人,而是不犯大的错误,而且能够迅速地纠正错误的人。列宁的话是很深刻的。要想一点错误也不犯,那就只好什么工作也不干;但是不干工作本身就是一个大错误。

所以,根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道理,我们是主张“错误难免论”的。不过,我们主张的“错误难免论”是积极的,是鼓舞人们去改造世界的。它告诉我们,只要方向对头,只要是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我们就应当大胆地、勇敢地去工作,去创造,即使出了错,只要善于接受教训,也没有什么可怕。但是,话也得说回来,那就是决不能把“错误难免论”解释成了替主观主义辩护的挡箭牌,决不是说任何错误都难免,都不算主观主义。付“学费”也要分析一下是不是非付那么多不可,能不能少付一点。我们这几年犯了一些错误,对这些错误要作实事求是的分析,看哪些是属于认识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哪些是主观主义造成的。这样才能真正总结经验,接受教训,使我们今后的工作少走弯路,少犯错误,避免大的错误。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知道,由感性到理性,又由理论到实践的一次循环还不能取得对一个具体事物的正确认识,必须经过多次的循环。那么,要循环到什么时候才算完成了对于一个具体事物的认识呢?《实践论》告诉我们,一直要到人们的主观认识同客观事物的规律性相符合,因而在实践中把预定的目的变成了事实的时候,才算是完成了。

(3)认识运动的总规律

上面讲的是人们对一个具体事物的认识过程。我们对这一个具体事物认识正确了,对这个事物的认识运动就算是完成了。可是,能不能说,我们只要认识了这个事物,就可以不再前进了呢?决不能这样说。《实践论》的第21段和第24段就是讲这个问题的。

尽管我们对一个具体事物的认识正确了,可是这个事物本身不能永远照老样子存在下去,它是要发展变化的。如果它变了,你的认识还停留在原处,守着老皇历不变,那就要由原来的主客观符合变成不符合,由正确变成错误了。打个比方,我3岁的时候照了一张相,正确地反映了我3岁时的形象。可是后来我变成成年人了,还说那张照片是我现在的形象的正确反映,行吗?认识的情形也与此相仿佛。客观事物向前推移变化了,认识也得跟着推移变化。如果没有跟上去,就叫做思想落后于实际。在一般情况下,思想落后于实际是常有的事。如果发现了落后就及时跟上去,还不会造成恶果。但如果一贯地落后,并把这种落后情况固定起来,不想改变,那就会犯右倾保守主义的错误。当然,如果客观事物还没有变到另一个阶段去,我们的思想跑得太快了,把将来的事当现在的事来办,那也会陷入“左”倾空谈主义的错误。这两种情况都会导致主观与客观的分裂、认识与实践的脱离。这就告诉了我们,主观和客观的统一不是离开具体对象的抽象的统一,而是以一定的客观对象为基础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离开了具体对象来谈论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是没有意义的。在民主革命阶段,我们的认识就要符合民主革命阶段的实际;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我们的认识又要符合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的实际;做一件具体工作,我们的认识就要符合这个具体的工作对象的实际。这就叫做主观和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客观过程向前推进了,认识也必须向前推进。客观过程的发展变化永远没有完结,认识运动也永远没有完结。把一个过程认识清楚了,另一个新的过程又有待于我们去认识。这就像长江后浪推前浪,永远没有止境。我们永远没有理由说已经把世界上的一切都认识完毕,不需要再认识了。毛泽东同志说:“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因为一骄傲,认识就停滞了,可是实际生活还在向前发展,这样我们就当然落后。有谦虚的精神,承认自己永远需要认识新的事物,就可以不断进步了。

《实践论》最后用了这样一段话来概括整个人的认识运动的规律:

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26)

【注释】

(1)本文是作者1963年为中共湖北省委直属机关业余大学高中级干部班作的辅导报告,1964年4月作为学习资料印发。收入本书时作者作了删节。

(2)毛泽东:《论联合政府》。《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94页。

(3)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64页。

(4)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66~667页。

(5)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9页。

(6)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4页。

(7)列宁:《哲学笔记》。《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版,第311页。

(8)列宁:《哲学笔记》。《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版,第165页。

(9)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95页。

(10)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87~288页。

(11)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86~287页。

(12)毛泽东:《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81页。

(13)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5页。

(14)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84页。

(15)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1872年第2版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1页。

(16)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88页。

(17)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90页。

(18)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90页。

(19)毛泽东:《整顿党的作风》。《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18~819页。

(20)《胡适论学近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47页。

(21)《胡适论学近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46~347页。

(22)《胡适论学近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39页。

(23)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92页。

(24)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92页。

(25)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7页。

(26)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96~2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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