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陶德麟文集:人道主义与伦理原则

陶德麟文集:人道主义与伦理原则

时间:2023-1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两种伦理原则一、人道主义是伦理原则而不是历史观在近来关于人道主义问题的讨论中,有些同志把人道主义也看成一种世界观或历史观,我以为这并不符合历史事实。他们在人道主义的名义下提出来的东西是人的行为规范和评价标准,是伦理原则。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也可以引申出人道主义的伦理原则。而任何与此相反的伦理原则,必然同科学社会主义的性质相抵触,也必然同唯物史观的根本原理相违背。

陶德麟文集:人道主义与伦理原则

两种伦理原则(1)

一、人道主义是伦理原则而不是历史

在近来关于人道主义问题的讨论中,有些同志把人道主义也看成一种世界观或历史观,我以为这并不符合历史事实。历史上的人道主义者并没有用他们的人道主义学说来解释世界或人类历史,也不可能这样做。他们在人道主义的名义下提出来的东西是人的行为规范和评价标准,是伦理原则。它同人性不是一回事。当然,人道主义同人性论有密切的联系。马克思主义以前产生的人道主义是以人性论这种历史观(它是唯心史观的一种)为理论基础,从它引申出来的。但是,是不是只有从人性论的历史观才能引申出人道主义的伦理原则呢?并非如此。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也可以引申出人道主义的伦理原则。从不同的历史观引申出来的人道主义是有共同点的,所以都叫做人道主义。然而正因为它们的历史观基础不同,它们的内容也就有许多原则的差异。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和无产阶级的人道主义(或称为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的关系,我以为就是如此。

二、两种不同哲学基础的人道主义

有人认为从人性论引申出人道主义是顺理成章的,从唯物史观引申出人道主义却是悖理的。这种看法的根源可能在于以下两点:第一,是把唯物史观这种解释全部人类历史的普遍理论和方法与它在运用到人类历史的一个特定阶段时得出的特殊结论——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等同起来了。第二,是把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同人道主义对立起来了。而这两点都是不对的。

唯物史观的根本论点是:社会发展史归根到底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发展史;而人民群众是生产者,是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历史发展的最根本、最深层的动力。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思想的科学的社会主义就是关于社会发展到了现阶段以无产阶级为主体的人民群众实现自身解放的条件和途径的理论。因此,科学的社会主义不可能不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宗旨,不能不以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衡量行为的是非善恶的标准。而这正是无产阶级的人道主义即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的伦理原则。而任何与此相反的伦理原则,必然同科学社会主义的性质相抵触,也必然同唯物史观的根本原理相违背。

如果说,在社会主义制度还没有建立的情况下,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事实上还不可能成为整个社会的伦理原则,而只可能在具有社会主义思想的革命者当中以革命的人道主义的形式出现的话,那么,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伦理原则就具备了充分的可能和完全的必要了。它将作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的反映,又反过来对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起巨大的保护作用和推动作用。社会成员的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将成为巨大力量,使人们得到普遍的温暖和幸福。这正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必然表现和特征。它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也不是时有时无的东西,而是与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血肉相连的东西。建国以来,我们党以各种形式在全社会范围内宣传和实行了社会主义人道主义,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是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在从50年代后期到“文革”结束的这段时间里,由于“左”的错误,确实做了一些违反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错事和蠢事,至于“文革”十年中林彪、“四人帮”的法西斯暴行更是连一切人道主义的共同原则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不仅在实践上如此,在理论上对待人道主义也有严重的失误。由于当时的苏联领导人把马克思主义归结为人道主义甚至等同于人道主义(这当然是错误的),我们在50年代后期就花了很大的气力去批判人道主义。但当时的批判是缺乏分析的:既不区别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和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又不区别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和具体环境中的不同的意义和作用,把整个人道主义都作为同马克思主义根本不相容的东西,作为“修正主义”的反动思潮来抨击。这件事在全世界损害了马克思主义的形象,损害了社会主义的形象,在客观上为“文革”中的反人道主义的行为提供了借口。这个教训是深刻的。余波所及,至今也还有不少的人误认为人道主义是“坏东西”;而且,由于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利己主义思想的影响,由于经济落后、文化落后,违反人道主义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我国社会生活的许多角落里,宣传和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还会遇到阻力。正因为如此,我们就必须正确地总结以往的教训,决不能不加分析地否定一切人道主义。

能不能因为我们过去犯了不加分析地否定一切人道主义的错误,今天我们就不加分析地肯定一切人道主义呢?我认为不应该这样做。这样做,在理论上、科学上也站不住脚。凡是理论上、科学上站不住脚的东西,都应该为我们所不取。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与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当然决不是没有相通的东西,更不是所谓“毫无共同之点”,但两者的历史观基础确有不同,两者的具体内容也有许多原则的差异,这也是事实。我们应该讲清楚两者的区别,正确地宣传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应该批评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唯心史观理论基础,批评它的那些不切实际的、软弱无力的甚至虚伪的成分,同时又如实地肯定它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具体环境中的合理成分和进步作用。这才是科学的态度。

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区别

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和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的主要区别,除了它们所依据的历史观的对立以外,就它们的具体内容而言,我以为有如下几点:

第一,资产阶级人道主义以不触犯资本主义制度为界限,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则与消灭一切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理想相一致。

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并不一定公开宣布维护资本主义制度,资产阶级人道主义者也并不一定都自觉地为资本主义制度唱赞歌。事实上,资产阶级人道主义者(伪人道主义者又当别论)一般说来对于他们看来是“过分”的剥削和压迫行为是反对的,对法西斯是坚决反对的,还可以对资本主义制度下出现的那些违反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原则的现象进行抨击。但是,既然他们的人道主义伦理原则是从抽象的人性论引申出来的,而他们描绘的“人性”实际上又是以资产阶级的特性为模特儿的,他们就必然认为只有资本主义制度是最合乎“人性”的制度。如果他们也骂资本主义社会,那也只是因为觉得这个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不理想,因而要对它痛下针砭,把它改进成为理想的、模范的资本主义社会。根本改变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设想的。这就是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不可逾越的界限。至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者中间有些人后来变成了社会主义的同情者、支持者,甚至成了马克思主义者,成了共产党员,那是他们个人突破了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并不是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原则本身有什么改变。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与此相反,它以消灭一切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为目的。因此,它必然以是否有利于建立、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作为衡量人们行为的是非善恶的标准。而某种行为是否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要根据各国的具体特点以及不同发展阶段的具体特点作出具体分析。有的行为在某个国家或某一特定发展阶段是有利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巩固和发展的,在另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或另一个发展阶段则可能并非如此;反过来也是一样。在我国的现阶段,一切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行为都是善的、正义的,一切有损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阻碍生产力发展的行为则是恶的、非正义的。

第二,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反对阶级斗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相一致的。

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宣传普遍的无差别的“人类之爱”,主张“勿抗恶”,认为一切阶级斗争都是非人道的。其实这种无差别的“人类之爱”在阶级社会里根本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正如鲁迅说过的,从圣贤一直敬到骗子屠夫,从香草美人一直爱到麻疯病菌的人,是找不到的。“勿抗恶”也只能是纯粹的空话。事实上,资产阶级在对付他们认为“恶”的社会力量的时候从不排斥使用暴力。只要看看他们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如何对付封建统治阶级,在巴黎公社时期如何对付革命的无产阶级,就洞若观火了。如果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真的听信了这种无差别的“人类之爱”和“勿抗恶”的说教,照此实行,就会吃亏上当。

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不排斥阶级斗争,它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是一致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存在是一种事实。这种事实在马克思主义以前就已经由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揭示出来了;马克思主义的新贡献仅仅在于论证了阶级和阶级斗争并非从来存在,也不会永远存在,它只是漫长的人类历史中一个特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已经由于生产力的一定发展状况而必然地产生,也会由于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进一步改变而归于消灭,而无产阶级专政则是消灭阶级、走向大同的必由之路。如是而已。马克思主义并不“爱好”阶级斗争,无中生有地去“煽动”阶级斗争,它只不过指出了客观事实和历史的必然规律。如果说,马克思主义不仅不掩饰这种事实和规律,而且还要为消灭阶级对立、促进世界大同而努力奋斗的话,那么,这中间就包含着对阶级社会中不可避免的反人道主义现象(压迫、剥削、战争、掠夺、种族歧视等等)的义愤,包含着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崇高理想。这正是比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广阔无比、深刻无比的人道主义,这中间有什么不一致、不协调呢?难道闭眼不看阶级社会里那样惊人的不人道的事实,不去为消灭它们而创设条件,倒更合乎人道吗?当然,正因为马克思主义所主张的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以承认阶级和阶级斗争在现阶段的客观存在为前提的,它也就不能承认无差别的“人类之爱”。我们不能因为希特勒和墨索里尼也是“人”,就去“爱”他们,就去“尊重”他们,“帮助”他们,“宽容”他们屠杀千百万人民的暴行。假如真的这样做,就无异乎纵容和支持这些人类之敌的暴行,就是最大的不人道。这一点,真诚的资产阶级人道主义者在事实面前也是承认的,他们当中有些人的实际行动与“勿抗恶”的信条也并不一致。

第三,资产阶级人道主义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以集体主义为核心。

这里有必要指出,个人主义并不等于利己主义,并不等于“只顾自己不顾别人”。事实上资产阶级人道主义者也决不都是自私自利者,他们当中有不少富于自我牺牲精神的人物。恩格斯曾举文艺复兴时代的一批“巨人”以及狄德罗这样的人物来说明这一点。我们说资产阶级人道主义以个人主义为核心,是说这种原则的出发点是把个人的解放看作社会进步的前提。它把“个性解放”、个人的“自我完善”、个人的“自由”、“幸福”等等看成高于一切的东西。胡适对易卜生的“淑世主义”推崇备至。易卜生也确实对资产阶级的利己主义、市侩主义和资本主义社会的虚伪丑恶现象进行过尖锐的揭露,但他鼓吹的改革社会的方法完全是个人主义的。他在给友人的信中说:“要使你有时觉得天下只有关于我的事最要紧,其余的都算不得什么。……你要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有的时候我真觉得全世界都像海上撞沉了船,最要紧的还是救出自己。”(2)这就是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典型表现。(www.xing528.com)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与此相反,它认为个人的解放只能以集体的、群众的、社会的解放为前提。有人说马克思主义漠视个人利益,总是要求个人把属于自己的一切都牺牲掉,奉献给“崇高而空洞”的“集体利益”。这是曲解。马克思主义当然承认,如果每个社会成员都没有个人利益可言,所谓“集体利益”、“社会利益”也就是“空洞”的。但是问题恰恰在于: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如何才能实现?在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社会里,成千成万被剥削被压迫的群众也是一个一个的“个人”,他们的个人利益有保障吗?能“救出自己”吗?就拿《玩偶之家》里的娜拉来说吧(她还不是什么被剥削的劳动人民),易卜生给她安排的出路是弃家出走。但她走到哪里去?下落怎样?易卜生没有说,也无法说下去。显然,只要造成她那种处境的资本主义社会结构不改变,娜拉是不能“救出自己”的。她只走出了使她成为玩偶的家庭,却走不出造成千千万万这种家庭的社会,出走的办法决不会使她的处境有根本的改善。要使成千上万的“个人”得到解放,就要造成一种使这种解放能够实现的社会条件,而这种条件是任何个人的力量也不可能造成的。在旧中国,个人不可能推翻“三座大山”;在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个人也不可能实现四个现代化。而没有这些,个人的“目的”、“价值”、“幸福”等等又怎样能实现呢?“个人奋斗”、“自我设计”这些说法,如果是指的在社会的、人民的利益的前提下为确定的目标而奋斗,那就不仅无可非议,而且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如果指的是不顾人民利益和社会需要、离开现实可能的“奋斗”和“设计”,那就错了。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原则只能是以人民的利益为前提和基础,而把个人利益包括在人民的利益之中,而不能是相反。

第四,资产阶级人道主义有很大程度的非现实性,不可能彻底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现实的、可以彻底实行的。

这当然不是说资产阶级人道主义者都是故意撒谎的骗子。骗子当然是有的,但决不都是。有许多真诚的资产阶级人道主义者是真像他们所说的那样想的、那样做的。但是这种伦理原则的性质决定了它必然至少有一部分与实践相矛盾。这种以抽象人性论为基础的伦理原则采取的是“普遍性的形式”,他们说的“人”是脱离了一定社会关系的抽象的“人”,总是说“人”应该如何如何,好像是指一切的人,而实际上在有阶级存在的社会里人与人的利益常常是互相冲突的。遇到冲突的时候怎么办?你怎么能使一切“人”的利益都同样得到满足而不受到损害?希特勒、墨索里尼、东条英机也是“人”,可是当他们把屠刀砍向人民的时候,你能不能对所有的“人”都一视同仁地关怀,对屠杀者和被屠杀者都实行人道主义呢?你如果闭眼不管,甚至自己也引颈就戮,从一方面说倒是把“勿抗恶”的原则贯彻到底了,但那岂不对千百万被屠杀的人民、甚至包括你自己都太不人道吗?这不是实际上成了法西斯暴行的纵容者、赞助者,大有悖于人道主义吗?如果你竟然反抗,参加消灭法西斯的斗争,那又违背了“勿抗恶”的原则。说服、规劝那些法西斯暴徒吧?他们不理睬你怎么办?只此一例,就足够说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原则要全部贯彻到底是不可能的,事实上也从来没有贯彻到底过。

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与此不同。它根本不采取抽象的“普遍性的形式”,不承认在有阶级存在的历史阶段里有什么无差别的人类之爱,公开宣布人道主义原则对不同的人实行起来是有差别的,这种原则的实现程度也是取决于社会发展的程度、取决于各种具体情况的。它不用美丽而空洞的辞藻代替具体切实的分析。因此,它不是虚幻的东西,而是可以彻底实行的原则。

由于两种伦理原则的对立,我们在社会主义社会里要坚持宣传和实行的只能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如果以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伦理原则作为判别行为是非善恶的标准,就会在许多原则的问题上得出错误的结论。

四、有分析地对待历史和现实中的资产阶级人道主义

指出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原则区别,批评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局限性,决不等于全盘否定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相反地,对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在历史上和当前现实生活中的积极作用,都应该作如实的估计。

我们必须肯定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历史作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伦理原则首先是作为封建主义伦理原则的对立物而出现于历史舞台的。它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出现以前人类历史上最进步的伦理原则。这并不是因为它比奴隶主阶级或封建地主阶级的伦理原则更合乎所谓“人的本性”,而是因为它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发展资本主义的要求,促进了先进的资本主义制度代替腐朽的封建制度,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的要求。尽管这种伦理原则从产生之日起对于劳动人民说来就有极大的虚伪性,但它毕竟给了劳动人民以较之在封建主义伦理原则的统治下大得多的活动余地,为劳动人民积蓄力量、组织队伍、发展阶级意识、提高文化水平等等提供了更大的可能。这种进步的历史作用是不能抹煞的。

在无产阶级登上了政治舞台,革命人道主义或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已经作为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对立物产生之后,对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作用也仍然要分别不同的情况予以不同的估计,采取不同的态度。

第一,资产阶级人道主义虽然是社会主义的对立物,但它同时也是封建主义、法西斯主义和其他形式的反人道主义的对立物。它宣传的普遍的无差别的“人类之爱”虽然在今天还不免是无法真正实行的空谈,但毕竟比公开宣传仇视人类、憎恨人民好得多。它宣传的公平、正义、人格、良心等等虽然有很大程度的虚伪性,但它毕竟比公开宣传损人利己、不讲良心、不要人格的非道德主义好得多。它宣传反对一切暴力虽然是错误的,但毕竟比公开宣传用镣铐和绞索来对付人民的屠杀主义好得多。因此,当着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锋芒指向这些东西的时候,它的作用就不是消极的而是积极的,不是反动的而是进步的了。鲁迅对资产阶级人道主义作过深刻的批评,对它的软弱无用给了辛辣的嘲讽。但是当法西斯横行而有人大骂人道主义的时候,他对这种人的鞭挞却更不留情,对真诚的人道主义则给予恰如其分的肯定。他在谈到托尔斯泰“敢于向有权力的反动统治阶级抗争”时指出:“大家现在又在大骂人道主义了,不过我想,当反革命者大屠杀革命者,倘有真的人道主义者出而抗议,这对于革命为什么会有损呢?”(3)鲁迅的态度是正确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不是有大批的资产阶级人道主义者投入了反法西斯的洪流吗?他们不是共产党人、马克思主义者和工农群众的朋友和同盟军吗?

第二,资产阶级人道主义虽然在某些方面与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不同,但是两者之间并不是毫无共同之点的。认为对立阶级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毫无共同之点,善恶的标准一定是处处相反,事事相反,这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恩格斯在驳斥杜林的永恒道德论时指出,现代社会的三个阶级即封建贵族、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都各有自己的道德,因为人们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从他们的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但是这三种道德论(即伦理原则)中还是有一些共同的东西。为什么呢?就因为“这三种道德论代表同一历史发展的三个不同阶段,所以有共同的历史背景,正因为这样,就必然有许多共同之处(4)。例如诈骗、凶杀、背信弃义、粗野无礼等等,无论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还是从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伦理原则看来都不会认为是“善行”。这不是说资产阶级事实上没有这些行为,而是说反映整个资产阶级根本利益的伦理原则不能把这类行为作为“善行”加以认可或提倡。因为假如这些东西竟成了人人必须贯彻的行为原则,对资产阶级也将是不利的。因此,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伦理中有若干(当然不是一切)可以为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伦理原则有条件地承认或者批判地继承的东西,是毫不奇怪的。如果认为凡是资产阶级人道主义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凡是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那就是愚不可及了。即使在我们社会主义社会里,对于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伦理原则引申出来的实际结论和实际行动,也决不是一概都要加以反对。假如一个公民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伦理原则出发而反对林彪、“四人帮”的暴行,一位医生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伦理原则出发而关心病人,是应该受到支持和表扬,还是应该受到反对和指责呢?我想,恐怕没有一个有健全理智的人会主张反对和指责这种大有利于社会主义、大有利于人民的行为,去责令这样做的人检讨自己的资产阶级世界观。事实上,也决不会有哪一个顾客在售货员向他微笑的时候先去作一番调查,等核实了这位售货员的微笑究竟是出于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还是出于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之后,再决定是否接受他的服务。如果按照“左”的观点把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积极作用一笔抹杀,在理论上讲不通,在实际上也行不通,只能使我们陷入荒唐可笑的境地,自己孤立自己。

【注释】

(1)本文是作者的《人道主义的哲学基础》一文的续篇。原载《江汉论坛》1984年第5期。

(2)转引自《胡适文选》,亚东图书馆1930年版,第130页。

(3)见冯雪峰《回忆鲁迅》,人民文学出版社1953年版,第31页。

(4)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34页。着重号是引者加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