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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免)税-《税法实务》

时间:2023-12-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率有17%、14%、13%、11%、9%、5%六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继续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办法。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300万元。

出口货物退(免)税-《税法实务》

第七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政策

我国的出口货物税收政策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

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销售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这是把货物出口环节与出口前的销售环节都同样视为一个征税环节;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

(二)出口免税不退税

出口不退税是指适用这个政策的出口货物因在前一道生产、销售或进口环节是免税的,因此,出口时该货物的价格中本身就不含税,也无须退税。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出口不免税是指对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某些货物的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环节照常征税;出口不退税是指对这些货物出口不退还出口前其所负担的税款。适用这个政策的主要是税法列举限制或禁止出口的货物,如天然牛黄、麝香、白银等。

下列企业出口满足相应条件的货物,给予免税并退税:

(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二、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出口货物的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现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率有17%、14%、13%、11%、9%、5%六档。

三、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

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了两种退税计算办法:一种是“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另一种是“先征后退”办法,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

(一)“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继续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办法。

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1.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

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其中: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

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

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如果当期没有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前述公式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以及后面公式中的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就不用计算。

(2)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

减额

其中: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①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②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

2.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实例

【例2-10】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09年10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6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款62万元通过认证,货已入库。上期期末留抵税额20万元,当月内销货物销售额400万元,销项税额68万元,本月出口货物销售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本期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免抵税额。

【解析】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应纳增值税额=400×17%-(62-8)-20=-6(万元)(www.xing528.com)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当期期末留抵税额6万元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26万元,故当期应退税额等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6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26-6=20(万元)

【例2-11】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9年10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8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36万元通过认证。上期末留抵税款6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4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解析】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400×(17%-13%)=16(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200×17%-(136-16)-66=-152(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400×13%=52(万元)

(4)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52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52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52(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该企业当期免抵税额=0(万元)

【例2-12】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9年10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1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68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17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收款234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3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100×(17%-13%)=4(万元)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300×(17%-13%)-4=12-4=8(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200×17%-(68-8)-17=34-60-17=-43(万元)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材料出口货物退税税率=100×13%=13(万元)

(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300×13%-13=26(万元)

(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即该企业应退税额=26(万元)

(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该企业免抵税额=26-26=0(万元)

(8)8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17万元。

(二)“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

1.外贸企业“先征后退”的计算办法

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其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其收购货物的成本部分,因外贸企业在支付收购货款的同时也支付了生产经营该类商品的企业已纳的增值税款。因此,在货物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税率计算退税退还给外贸企业,征、退税之差计入企业成本。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金额和退税税率计算。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税率

2.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税规定

(1)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发票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12类出口货物,同样实行销售出口货物的收入免税并退还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办法,农产品按5%的退税率计算退税,其他出口货物按其实际征收率3%计算退税。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是普通发票,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没有单独计价,但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的增值税也是价外计征的,这样,必须将合并定价的销售额先换算成不含税价格,然后据以计算出口货物退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销售金额÷(1+征收率)×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退税率

对出口企业购进小规模纳税人特准的12类货物出口,提供的普通发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使用规定,否则不予办理退税。

(2)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按以下公式计算退税: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退税率除农产品为5%外,上述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均为6%。

3.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出口货物的退税规定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税率计算原辅材料应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货物的退税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

【例2-13】某进出口公司2009年10月出口美国平纹布5000米,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单价40元/平方米,计税金额200000元,退税税率13%。试计算应退税额。

【解析】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金额和退税税率计算。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税率=200000×13%=26000(元)

【例2-14】某进出口公司2010年1月购进某小规模纳税人抽纱工艺品600套全部出口,普通发票注明金额12000元;购进另一小规模纳税人西服200套全部出口,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金额10000元,退税税率5%。试计算该公司应退税额。

【解析】

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发票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12类出口货物,同样实行销售出口货物的收入免税并退还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办法。应退税额=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销售金额÷(1+征收率)×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退税率=6000÷(1+3%)×5%+5000×5%=541.26(元)

【例2-15】某进出口公司2009年10月购进牛仔布委托加工成服装出口。取得牛仔布增值税发票一张,注明计税金额20000元(退税税率13%);取得服装加工费计税金额3000元(退税税率17%)。

【解析】

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按以下公式计算退税: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退税率

    =20000×13%+3000×17%=3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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