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网络舆论引导与舆情应对指南!

网络舆论引导与舆情应对指南!

时间:2024-0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行动迟缓、久拖不决,一般源于侥幸心理和恐惧心理,以为拖一拖就过去了。2012年1月14日,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当事人静乐县县委书记杨存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月15日,山西省常委会作出决定,免去杨存虎静乐县县委书记职务。

网络舆论引导与舆情应对指南!

行动迟缓、久拖不决,一般源于侥幸心理和恐惧心理,以为拖一拖就过去了。其实,一定要转变观念,没事不必拖,真有事拖也没用,只会越拖越糟。因此,有事不能拖,一拖难免节外生枝,尾大不掉,后悔莫及,悔不当初。

2012年初,山西省静安县出现了一起网络热炒的“县委书记女儿吃空饷”事件。在山西省疾控中心人事科,有一名叫王烨的科员,2011年7月从山西省中医学院本科毕业、当年10月第一次到省疾控中心上班,却从5年前入读大学时,就每月领取由财政全额拨付的基础薪、生活补贴及住房公积金等,5年的学费亦由省疾控中心承担。王烨被指连续五年“吃空饷”累计10余万元。

2012年1月7日,经济观察报发表题为“一个县委书记女儿的职业轨迹疑问”的报道,披露山西静乐县委书记之女“吃空饷”5年的事实,随后被各网络媒体转载,并冠之以“静乐县委书记之女5年吃10万空饷”等更吸引读者眼球的标题,助推了此新闻事件的传播。同日,山西省纪委新闻发言人表示,对群众反映静乐县委书记之女“吃空饷”一事,已组成调查组,正在进行调查。虽然山西省纪委表态进行调查,但是并没有消减网民对此事的关注度,在山西省纪委表态后,“吃空饷”事件的舆情热度仍不断升高。

随着事件的发展,网络媒体对新闻进行传播的同时,传统的电视媒体如广东卫视、江西卫视、安徽卫视、浙江经视等对此新闻也进行了报道,进一步扩展了事件的传播面。在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的共同作用下,山西静乐县委书记之女“吃空饷”事件逐渐走向舆情高点。

在“吃空饷”事件的传播过程中,王克勤扮演了重要角色。作为经济观察报的总编助理,王克勤一方面支持所在媒体对该事件进行曝光,另一方面在自己的博客和微博对新闻事实进行传播,关于这则新闻的博文点击量高达11万,微博则有3567人转发。

2012年1月14日,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当事人静乐县县委书记杨存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月15日,山西省常委会作出决定,免去杨存虎静乐县县委书记职务。对相关部门亦作出了相关的处理决定。

从山西县委书记之女“吃空饷”事件可看出拖延行动迟缓和久拖不决带来的舆情弊端: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有关分析数据表明,从山西官方事件应对看,在舆情潜伏期,山西疾控中心未能以诚恳的态度掌握信息转播主动权;在舆情初发期,山西省纪委及时回应,却因传播渠道有限、表态不明确而没有得到网友认可。

该事件经传统媒体首先报道,博客、微博客的二次传播,继而使得网络媒体、电视媒体及平面媒体全面关注,事件进入舆情的“高危区”,然而此时却未见官方的任何回应,使得官方的形象和公信力受损。在舆情热度高涨期,山西官方的集体“失声”,显现出官方舆情应对时的缺位。(www.xing528.com)

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在此次事件中核心的问题就在于山西省地方政府没有意识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没有坚持公开透明的办事原则,妄图使用“拖延法”糊弄网民,为此网民进行了剧烈的还击,如潮的批评声不得不迫使山西省于2012年1月15日免去杨存虎县委书记一职,代价是巨大的。

可见,在新媒体时代,我们应该摒弃“拖延”的工作作风,在面对气势如虹的网络舆情时应该第一时间主动公开、公正办案,这样才能在事发初期赢得网民的尊重,才能在舆情的高压下寻得一丝话语权[3]

不仅面对网上舆情不能拖,面对现实工作中的舆情更不能拖。

2011年9月21日和11月21日,广东省陆丰市乌坎村村民两次群体上访,向当地政府反映土地和基层选举问题,在没有得到满意答复之后,村民开始维护自身利益,驱赶村支书,成立临时代表理事会,试图“收回”被私卖的土地。12月初,村民的维权行动在村民薛锦波死于看守所后出现了升级,出现大规模群体事件。此后,广东省高层迅速介入,将当地政府原来定性的境外势力干扰,修改为村内利益纠纷。12月20日,广东省委工作组做出“陆丰乌坎村群众的主要诉求是合理的,基层党委政府在群众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失误,村民出现一些不理性行为可以理解”等五项承诺,乌坎的村民维权行动开始走上和解之路。

12月26日,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社工委主任朱明国在全省群众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说,群体事件,久拖不决,易酿严重后果。他说,现在有三种不良作风:一些是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疾苦置之不理;一些是做群众工作方法简单,习惯于发号施令,居高临下;一些则是群众工作不扎实,见困难就拖,见问题就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久拖不解决,甚至放任不管,以致酿成严重后果。

朱明国还特别以乌坎事件为例讲到,村民就提两个诉求,一是土地问题,乌坎村13000多人,7个自然村,78个姓,乌坎村有9000亩土地,现在卖了6700多亩了,剩下2000多一点,既没把村民变成市民,又没解决城市的低保,村民的要求是合理的,省里处理事件时,五项承诺中第一项就是群众的主要诉求是合理的。朱明国批评说:“现在一些国家干部哪有想过农民没地吃什么,没地我照吃好粮,不种地照吃好粮,不养猪照吃好肉,甚至不用上街当着官有人送。他哪里想老百姓之艰难?”乌坎村村民反映的第二个问题是村民反映了村务不公开,反映村干部贪污受贿,卖地不跟他们商量的情况。“村民们告诉我说,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种地不交税还有补贴,上学不交钱,我们不反共产党,共产党很好!我们就反对村里卖地不告诉我们。”朱明国表示,“如果早一点解决这些诉求,用得着闹这么大的事吗?”所以他认为,群众利益真无小事,我们也看到,群众最可爱、群众最可敬、群众最可亲、群众最可怜,但是群众也最有力量。群众已经被激怒起来了,你才知道什么叫力量。所以我们一定要为困难群众着想,设身处地为农民、工人,为弱势群体着想,设身处地地为草根、为底层的群众着想。

彭宇案也是同样,到现在也没有搞清楚到底怎么回事。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彭宇表示无辜。他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彭宇继续说,接下来,事情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此事掀起了舆论的轩然大波,不仅伤害了好心人,也伤害了人们向善的心。事件被不断演绎和发酵,成了好人被冤枉的典型案件。直到2008年双方当事人才达成了和解协议。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在一次发言中说道,对公众密切关注的案件,应该及时公布事实,把真相告诉公众,“不要像彭宇案过了好多年,才有政法委书记站出来说话,说彭宇承认自己确实撞了人。但出于对当事人的尊重,没有对外公开。可是这个真相公布得太迟了,在公众心目当中,彭宇案被不断演绎和发酵,已经成了好人被冤枉的典型案件,让公众感到司法不公,感到失望,我们应该从这些事情吸取经验教训”。

人有病,不能拖;网有事,拖不得。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