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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时间:2023-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高校离退休干部生活保障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随着离休干部“三个机制”的健全和完善,高等学校离退休干部的各项待遇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各项服务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高校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高校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祝玉琴 谢崇方 张 三

作者简介:祝玉琴,西安交通大学离退休处副处长,副研究员;谢崇方,西安交通大学离退休处退休科科长;张三,西安交通大学离退休处离休科科长。

摘 要:文章从简述我国老干部离退休制度和生活待遇保障机制的建立入手,通过对高等学校离退休干部社会保障机制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分析,说明了社会保障机制的规范有效运行,是全面做好高等学校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根本保证,并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校离退休干部生活保障机制提出了具体思路和对策。

中共中央组织部[2008]1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10号文件),对完善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保障机制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在深入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实质的过程中,我们结合工作实践,围绕新时期高等学校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保障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些调研和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我国老干部离退休干部制度与生活待遇保障机制的建立

新华字典》对“机制”的解释其中一条是:借指有机体各个部分的构造、功能、特性及其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1]在社会科学中,应用“机制”一词时,一般是“指复杂系统结构各个组成部分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联结方式,以及通过它们之间的有序作用而完成其整体目标、实现其整体功能的运行方式”[2]

具体到离退休管理服务工作中,各种保障机制的建立,能够使离退休工作遵循一定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完整系统,从而使离退休工作协调发展,使之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整体目标。

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1980年10月国务院又公布了《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这两个文件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干部离退休制度的确立。1979年7月29日邓小平同志提出建立干部退休制度问题,1980年2月十一届五中全会讨论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明确提出要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1982年中央颁发了《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并在同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对各级领导机构人员的任期作了明确规定。此后,党和国家及有关部委又陆续发布了《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等一系列文件,从离退休干部的安置、政治与生活待遇、医疗保健、遗属生活照顾、老干部工作机构的设置等方面制订了一系列的具体政策、规定。自2000年开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组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先后分别或联合下发了厅字[2000]61号、组通字[2000]47号、组厅字[2003]18号、中办厅字[2005]12号等文件,使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逐步建立。近年来,国家对退休干部晚年生活的保障问题也逐步提到议事日程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特别是在2008年10号文件中,对完善、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保障机制提出了进一步的具体要求。

二、高校离退休干部生活保障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离休干部“三个机制”的健全和完善,高等学校离退休干部的各项待遇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各项服务管理工作扎实开展。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保证离退休干部生活保障机制的有效运行,特别是退休干部生活保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还存在一些问题。

(1)经费保障不够充分,高校上级主管部门每年的拨款,用于支付基本离退休费、离退休干部医疗费、政策性补贴等所需经费后,缺口较大,为落实老同志的待遇,尚需各高校自筹经费,否则就难以保证。

(2)同一地区高校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和拨款渠道不同,不能执行统一的政策,造成了同一地区高校的离退休干部待遇有较大的差别。

(3)离退休干部共享改革成果机制尚不完善,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改革成果共享机制基本没有建立,各高校没有统一的规定可循。

(4)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帮扶措施不力,缺少强有力的财政支持,高校离退休工作部门面对一些特困老人经常束手无策。

(5)退休干部生活保障机制和医疗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就高校而言,如何保障退休干部不断增加的医药费开支问题更为突出。

(6)由于主管部门拨款的缺口较大,直接影响到高校活动中心等基础设施的投入,使高校活动场所建设普遍滞后,严重影响了各种活动的开展和离退休干部晚年生活质量。

三、落实10号文件精神,确保高校离退休干部生活保障机制规范、有效运行

社会保障机制的规范有效运行,是全面做好高校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根本保证,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离退休干部工作,要以落实中组部[2008]10号文件为契机,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围绕建立和完善离退休干部生活保障机制,高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www.xing528.com)

1.按照“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的原则,不断加强离休干部“三个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有效运转

尤其要着力健全和完善财政支持机制,高校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离退休干部经费拨款不足的问题应该尽快纠正,以保证离休干部“两费”足额预算、优先执行、不留缺口。

2.建立同一地区统一的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保障机制

处于同一地区的离退休干部在相同的社会与经济环境中生活,应该享受基本相同的生活待遇。但是,在改革过程中不但出现了公务员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待遇上的差别,而且出现了同属于高等学校的离退休干部因其主管部门不同而待遇不同的情况,这种现象的存在已经影响到高等学校离退休干部队伍的稳定。所以,国家应对同一地区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保障机制给予基本统一的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在出台相关政策时也要全面考虑同一地区老同志的平衡,避免发生同处一地的离退休干部待遇相差太大的现象。

3.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机制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稳定发展,公共财政能力显著增强,国家和政府有条件更好地安排离退休干部的晚年生活,逐步提高老同志的生活待遇。在进行涉及离退休干部切身利益的改革时,要同步研究制定相应的保障办法和措施,使他们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随着改革成果共享机制的完善,高校离退休老同志晚年生活的质量也应得到较大提高。

4.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调研,制定和完善困难帮扶机制

改善民生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和谐社会建设的重点,落实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中,就是既要抓好老同志生活待遇的落实,又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的特殊困难。对于高校离退休工作部门来说,应积极探索生活困难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渠道帮助解决老同志各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如对收入偏低、配偶无工作、子女有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的离退休人员,或对离退休人员遗属中的孤老、无固定收入的遗属等特困对象,给予特殊照顾等,提高他们的晚年生活质量。

5.将建立退休干部生活待遇保障机制作为工作重点

要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保障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退休费要按时足额发放,在医疗上享受相应的待遇;要从退休干部数量不断增加的实际出发,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对近年来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认真加以总结推广;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加强对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是离退休干部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探索做好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

6.针对离退休干部的就医需求,研究建立医药费统筹标准及科学的增长机制

要健全完善医药费统筹金管理使用的监督与激励制度,不断提高机制的保障功能;对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的部属高校,要制定退休干部合理的个人负担比例,以改变老同志医疗特别是大病负担过重的现状;要探索建立离退休干部就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加家庭病床数量,实行定期巡诊、送药上门,满足老同志就近医疗服务需求。

7.在加大投入的基础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要从高校实际出发,把老干部活动中心、学习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高校的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建成规模合理、实用性强的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学习场所,为提高离退休干部晚年生活质量创造良好条件。

参考文献

[1]商务印书馆,新华词典:修订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445-446.

[2]赵军祥,南方网理论频道[EB/OL],正确把握制度与机制的关系,羊城晚报网络版,2006-03-27,2008-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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