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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教学评估结束在争议中巩固和发展

时间:2023-03-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事件2第一轮教学评估结束在争议中巩固和发展事件回顾由教育部主导的从2003年开始的第一轮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于2008年9月基本结束,共有589所本科院校接受了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4年8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正式成立。建立五年一轮的评估制度及成立评估中心标志着中国高等教育的教学评估工作开始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和专业化的发展阶段。

第一轮教学评估结束在争议中巩固和发展

事件2 第一轮教学评估结束在争议中巩固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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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教育部主导的从2003年开始的第一轮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于2008年9月基本结束,共有589所本科院校接受了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按年度评估情况统计如下:2003年评估42所,2004年评估54所,2005年评估75所,2006年评估133所,2007年评估198所,2008年评估87所,总计评估了589所。评估结果分别为,优秀424所(占72%),良好144所(占24.4%),合格21所(占3.6%)。高校教学评估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改善高等学校办学条件和规范教学管理有着积极的作用和深远的意义。高校教学评估一直在争议中开展,但却从没像今年这样遭到集体炮轰。人大代表、专家、校长甚至官员都或尖锐抨击,或婉转批评。2008年4月被媒体曝光的有关高校过分接待评估专家秘书事件更是把高校教学评估送上了风口浪尖。

【摘自: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网站,南方周末

●题图注:“全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机构协作会”成立大会暨学术研讨会在北京成功召开。

讨论

刘魁:尽管对高校评估有些争议和质疑,但它对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过程中如何确保其质量标准有着重大的意义。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对高校至关重要,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别,直接影响到一所高校的社会声誉,对今后的招生、就业都有影响。存在的必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价值,我认为高校教学评估存在的合理性就在于它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有着积极的意义。

林盟初:评估或许有一些形式主义的地方,但每所学校都通过评估凝聚了人心,全校上下关注教学工作,重视教学工作,学生从教学评估中成为最大的、直接的受益者。通过评估,学校教育教学观念起了新变化,看到了学校硬件设施的巨大变化、看到了学校办学特色的凝炼,看到了学校综合教学平台的形成等。

段明广:国家通过评估促进对高等教育的建设、改革、管理等,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评估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高等教育评估的行政化倾向;高等教育评估的社会中介机构的发展空间问题;评估结果的利用问题;评估组织机构自身建设还不完善;评估的保障机制不健全;评估目的的错位;评估对象被动应付评估主题单一;评估指标刚性问题;评估过程不够规范;评估功能未充分发挥;品评监控存在道德隐患;高等教育评估的再评估问题;高等教育评估与质量保障系统等。

刘晓飞:评估应该继续,方式必须改变。我国的评估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把评估做好。对于那些优秀的大学应当分类管理,我国目前存在多类型的学校,用现有的一套指标体系显然非常不合理,例如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学校,其条件和水平完全不一样,实践型大学与研究型大学不一样,对那些以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的研究型大学,应该完全放开,不参加这种评价,或者建立另一套适合它们的评价体系。我赞同现在很多专家提出的对于即将展开的第二轮高校评估,应坚持“分类指导,改进方法”;对北大、清华等名校进行不定期的“年检”、“抽查”等观点。

贺祖斌点评(www.xing528.com)

关于“大学要不要评估?如何评估?”,在为期五年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束之时存在很大的争议。我们应该认识到评估对教学工作无疑是有促进作用的,如果没有评估,整个高等教育的质量、学校的办学条件、对教学的重视程度以及教学的规范性,也不可能有现在的水准。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为了达到最基本的教学工作要求,所有学校只有达到了这些要求,办学质量才有最基本的保障。但是,高等学校评估除了有它积极的影响之外,由于评估标准难以达到更高的科学化,正如前面同学们所论述的评估存在的问题,评估确实需要进行反思和改进。比如从589所高校接受的评估结果来看,优秀424所,占全部被评高校的72%,这与公众的客观印象有一定的差距,人们就会问:我们的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有这么高吗?另外现行评估制度所存在的“单一性”等问题的确也需要改进,我们要做的是寻找评估改革发展的最好出路,完善评估制度,达到评估应用的促进作用。我曾经在2008年10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在珠海举办的“高等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研讨会”上,首次提出“后评估”时期的概念,针对“后评估”时期如何建立高等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进行了探讨。我认为,在完善高校内部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加强高校质量管理的自律性才是长效机制建立的关键。至于下一轮评估应该着重考虑“分类评估”,这样才能更加符合我国高等学校不同时期、不同类别的发展实际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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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历史背景

1985年,国家教委颁布《关于开展高等工程教育评估研究和试点工作的通知》,一些省市开始启动高校办学水平、专业、课程的评估试点工作。

1990年,国家教委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就高教评估性质、目的、任务、指导思想、基本形式等做了明确规定,这是中国第一部关于高等教育评估的法规。

1994年初,国家教委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对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进行评估。从发展过程来看,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相继经历了三种形式:合格评估、优秀评估和随机性水平评估。

2002年,教育部将合格评估、优秀评估和随机性水平评估三种方案合并为一个方案,即现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2003年,教育部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实行“五年一轮”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制度。

2004年开始,教育部决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负责对本地区高职高专院校进行评估。

2004年8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正式成立。建立五年一轮的评估制度及成立评估中心标志着中国高等教育的教学评估工作开始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和专业化的发展阶段。

2008年9月,教育部组织开展的首轮周期性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圆满结束,共有589所本科院校接受了评估。

——摘自: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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