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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性壁垒:水务行业双重进入的理论分析

时间:2023-12-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十三章开放条件下水务行业双重进入的理论分析开放条件下水务行业的双重进入是一种重要的制度安排,是降低制度性壁垒的一种重要方式。非国有企业在政府允许其进入水务行业的情况下,可以有进入和不进入两种选择,当非国有企业选择进入后,可以有努力和偷懒两种态度。

制度性壁垒:水务行业双重进入的理论分析

第十三章 开放条件下水务行业双重进入的理论分析

开放条件下水务行业的双重进入是一种重要的制度安排,是降低制度性壁垒的一种重要方式。本章在传统SCP范式基础上,对双重进入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进行分析。

一、水务行业双重进入的结构分析

传统的SCP分析范式中,对市场结构的分析主要从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异化、进入和退出壁垒等角度来分析,但水务行业是受政府重点监管的垄断行业,它的市场结构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管制制度所决定的。因此,本书在水务行业双重进入的结构分析中将运用博弈论的工具,对水务行业进入者和在位者之间,以及进入者之间的博弈进行研究,以探讨不同的博弈主体和博弈结果对水务行业结构的影响。

(一)进入者与在位者之间的博弈

如前文所述,有些学者认为委托—代理理论是垄断行业民营化改革的理论支持之一。委托—代理问题是指由于信息不对称,在企业内部处于信息劣势的委托人难以知道代理人的行为,代理人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而实施违背委托人利益的行为。产生委托—代理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追求的目标不一致;二是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委托人难以监督代理人的行为。因此,委托—代理问题实质上是委托人如何通过激励机制的设计,让代理人忠于职守,为委托人服务,规避道德风险的问题。也就是说,委托人在制定相应委托代理机制的时候,必须考虑到代理人是否具备责任能力、各方承担的风险和利益是否相匹配等方面的问题,即所建立的制度必须能够保证权利转移与相应责任转移的对称性和统一性,否则这些制度是无效的或者低效率的。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委托—代理问题可以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来解决;对于一个受国家监管、有着公益性和外部性的自然垄断企业来说,委托—代理问题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使不同权利主体在运用有关资产权利时受到相应的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约束,实现各方面利益的均衡,保证效率实现。自然垄断行业中主要的经济主体是国有企业,它们是以公共产权为基础的,而民营企业的经营是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产权基础的不同,也就决定了两者在经营过程中的委托—代理关系上的差异。

在允许民营经济和外资经济进入水务行业后,水务行业的在位者和进入者之间存在的竞争关系后面,表现的是一种委托—代理的关系。因为作为在位者的国有企业实际上是政府的代理人,为政府办事,而政府作为委托方实际上是真正的在位者。允许行业民营化改革,也就是政府将水务行业中原来委托给国有企业的部分业务转交给了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水务行业的双重进入实际上是一种行业内部委托—代理关系的转变。

对水务行业而言,在委托—代理关系中,代理人的工作成果在某些情况下具有不确定性,而且委托人无法完全监督代理人的工作。例如,在开放条件下,进入者由于水务市场环境的多变性,其经营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业绩存在着一定的变数,因此具有不确定性。而作为在位者的政府除了通过法律法规等相关外在制度对进入水务行业的企业进行强制性监督外,还需要依靠消费者及行业协会等社会群体的内在制度去监督,主要监督企业的道德行为、社会责任等,而这部分监督可能是难以直接监督到的。因此,我们借鉴努力成果不确定且不可监督的委托—代理人模型,建立开放条件下水务行业进入者与在位者之间的博弈模型。如图13-1所示。

图13-1 努力成果不确定且不可监督的政府与潜在进入者委托—代理人模型

模型假设有两个参与主体,1代表委托方政府,2代表代理人非国有企业(民营或外资),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政府委托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部分的水务行业业务。

1.产出环境的不确定性假设

为简化讨论,确定概率P代表好的经营环境,定义P∈(0,1)。

此处,概率P是不受委托人和代理人控制的外生变量,其值大小反映外部市场的环境约束,即市场环境越好,越接近1,表示市场中努力的人其成功的可能性越大,而偷懒者失败并被发现的可能性也越大。P对于委托方和代理人都是共同知识。

2.政府作为委托方假定

(1)政府可选择策略。政府为提高水务行业的效率引进市场竞争,其解决办法有:第一,对现有的国有企业进行改革重组,但性质仍为国有,即拒绝非国有企业加入;第二,委托非国有企业,由非国有企业负责水务行业的部分业务,即允许非国有企业加入。

(2)政府得益。如果政府选择不委托,则它的收益为R(0),R(0)表示没有非国有企业承包水务行业服务时政府从国有企业中获得的利益,在实际情况中,R(0)可以是任何值,由于国有企业经营存在亏损的情况,因此R(0)可以是负值。若政府选择接纳非国有企业,但非国有企业选择不进入时,其结果与政府拒绝没有区别,政府得益依然为R(0)。若非国有企业选择进入,政府会从非国企业中收到一定的收益,但它会受到不确定性因素如经营环境的影响。当经营环境好时,由于企业收益高,政府获得收益M,同时政府还会对非国有企业进行奖励,如减免税收、补贴、资助性投资等,此时政府收益为M-A,A为政府对非国有企业进行的奖励。当经营环境差时,企业收益低,政府不会给企业奖励,政府从企业获得收益N(假设非国有企业代理人努力或偷懒时政府收益均用M或N表示)。

政府委托方的期望收益可归结如下:

当政府委托方接纳且非国有企业代理人努力时的期望收益为:

当政府委托方接纳且非国有企业代理人偷懒时的期望收益为:

当政府委托方拒绝委托时的期望收益为:R(0)。

3.非国有企业代理方假定

(1)非国有企业可选策略。非国有企业在政府允许其进入水务行业的情况下,可以有进入和不进入两种选择,当非国有企业选择进入后,可以有努力和偷懒两种态度。

(2)非国有企业收益。假设代理人企业的高努力经营水平为E,低努力水平(存在偷懒)为S,所获得的收益W是其努力水平的函数。

当其努力时,付出净负效用假设仍用E表示,获得的收益为W(E)。当经营环境好、企业效率高时,会获得政府的奖励A,则企业收益为W(E)-E+A;当经营环境差、企业效率低时,不会获得奖励,则企业收益为W(E)-E。

当其偷懒时,付出净负效用为S,获得的收益为W(S)。当经营环境好、企业效率高时,由于政府无法有效监督企业的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政府直接以企业的盈利情况来判断企业努力与否,因此,企业此时依然会获得政府的奖励A,则企业收益为W(S)-S+A;当经营环境差、企业效率低时,不会获得奖励,则企业收益为W(S)-S。

非国有企业的期望收益可以归结如下:

当非国有企业努力时的期望收益为:

P×[W(E)-E+A]+(1-P)×[W(E)-E]=PA+W(E)-E

当非国有企业偷懒时的期望收益为:

P×[W(S)-S+A]+(1-P)×[W(S)-S]=PA+W(S)-S

当政府委托方拒绝接纳非国有企业时期望收益为0。

4.政府与非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收益矩阵

由于非国有企业选择不进入时双方的得益与政府拒绝非国有企业进入的情况相同,所以我们可以将上述博弈模型转换成下列的收益矩阵,见图13-2。

图13-2 政府和非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收益矩阵

5.博弈分析

从图13-1可见,第一阶段是委托人的选择阶段,如果政府拒绝委托,则博弈结束。若选择接纳委托非国有企业负责水务行业的部分业务,则代理人在第二阶段选择是否进入,如果选择不进入,则博弈结束;如果选择进入,那么它还需要在第三阶段进行选择是否努力。此时,政府对它的监督也是不完全的,存在无法监督的问题。同时,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它们的利益都受到不确定性随机因素的影响,因此,这时委托代理模型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激励代理人努力工作,如何建立让企业选择努力的激励相容约束、参与约束,以及政府委托的相应条件成为该模型分析的重点。假如代理人努力的期望得益大于选择偷懒的期望得益,即PA+W(E)-E>PA+W(S)-S,那么企业就会选择努力工作。该不等式就是该模型的激励相容约束。

在第三阶段企业选择努力(或偷懒)的情况下,再倒推回第二阶段,则只要企业选择进入的期望得益大于不进入的得益0,即PA+W(E)-E>0(或PA+W(S)-S>0),那么代理人就会选择接受委托,进入水务行业。该不等式是模型的参与约束。

现在讨论政府第一阶段的选择。虽然政府无法看到代理人企业在第三阶段的选择,但对代理人的决策思路还是清楚的。因此,给定模型中的E、S、W、A的数值。假设政府判断企业会选择努力经营,如果政府的期望得益为P×(MA)+(1-P)×N>0时,政府就会选择接纳企业进入水务行业。

在上述几个约束条件下,双方的上述选择构成该模型的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那么政府可以根据上述的激励相容约束和参与约束条件,建立起相关的衡量标准和机制,测定出水务行业中非国有企业和政府收益。如果这一问题得到解决,那么政府会允许非公有制企业进入水务行业,而水务行业将不再是单一的垄断市场,可能出现双寡头垄断市场或者多寡头垄断市场。

(二)双重进入者之间的博弈

在开放条件下,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都允许进入水务市场,外资企业与民营企业就是否都进入或进入先后上,存在着相互间博弈,如图13-3所示。

图13-3 开放条件下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进入水务行业的静态博弈分析

1.模型参数的假定

该模型中,假设参与主体为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它们的利润组成均是Π=R-C-A,其中R是各企业的收入,C是各企业的基本运行成本(包括生产成本销售成本等),A是各企业的寻租成本,即除了基本运行成本以外的成本,主要指为适应所在地的生产经营环境等而支付的成本,以及为争取项目而向政府等权力部门支付的额外费用,如给政府部门请客送礼、为政府部门的一些开支埋单、替政府部门完成就业率等一些指标等。

其中,我们假设在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都进入情况下的收入R,与只有外资企业或民营企业进入的情况存在差异。当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都进入时,两类企业瓜分市场,分别会获得收入R1和R2,而在只有外资企业或民营企业进入的时候,进入的企业将会占有未进入企业的市场份额,获得比两类企业都进入时更高的收益,因此,假设只有外资企业进入时它所得收入为R4,当只有民营企业进入时它所得收入为R3。从上面的分析得到这样的结论,即R1<R3,R2<R4。由于R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影响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收入的因素各有不同,因此两类企业之间的收入不做比较,即R1、R3和R2、R4之间不做比较。

假设在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都进入情况下的企业基本运行成本C,与只有外资企业或民营企业进入的情况也存在差异。当只有外资企业或民营企业进入的时候,单类进入的企业会比两类企业都进入时拥有更大的市场规模,因此,总的运行成本也要付出更多,所以,C1<C3,C2<C4。其中,C1和C2分别代表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同时进入时两类企业所付出的成本,C3代表只有外资企业进入时外资企业付出的成本,C4代表只有民营企业进入时民营企业付出的成本。因为影响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运行成本的要素存在差异,所以两类企业之间的成本不做比较。

另外,外资企业的寻租成本A,包括外资企业进入东道国,为适应该国的社会文化所需要付出的费用,以及为获得项目的某些权利向东道国的政府部门支付的一些费用,但在一些比较鼓励外国投资的国家,有时候外资企业不需要向政府部门交纳这部分的费用,比如在我国,政府部门通常以吸收外资的数量为政府绩效评价机制,因此,政府会积极引进外资,外资企业存在谈判优势,很多情况下是政府迎合外资企业的要求,而不是外资企业向政府交纳寻租费;而民营企业的寻租成本A,主要侧重于民营企业为顺利取得项目的承包权或其他权利而向政府机关或权力部门支付的费用,如前面所说的请客送礼等一些本不该由民营企业支付的费用。假设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都进入时,它们的寻租成本分别是A外1 和A民1;当只有外资企业进入时,它的寻租成本为A外2;当只有民营企业进入时,它的寻租成本为A民2。同时假设企业为获得更大的市场,只有一个博弈方进入时所支付的寻租成本会分别高于两个博弈方进入时的各自寻租成本,即A外1<A外2且A民1<A民2。因为构成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寻租成本构成要素不同,所以两类企业的寻租成本不做比较。根据上述假设,我们进行博弈分析。

2.博弈分析

该博弈模型主要会出现以下几种均衡策略:

第一种情况,当外资企业选择进入能得到收益时,即R1-C1-A外1>0,R3-C3-A外2>0,外资企业选择进入,模型的均衡策略取决于民营企业的选择;若民营企业进入能获得收益,即R2-C2-A民1>0,则均衡策略为(外进,民进);若民营企业进入不能获得收益,即R2-C2-A民1<0,则均衡策略为(外进,民不进)。

第二种情况,当外资企业选择进入不能获得收益时,即R1-C1-A外1<0,R3-C3-A外2<0,外资企业选择不进入,模型的均衡策略取决于民营企业的选择;若民营企业进入能获得收益,即R4-C4-A民2>0,则均衡策略为(外不进,民进);若民营企业不能获得收益,即R4-C4-A民2<0,则均衡策略为(外不进,民不进)。

第三种情况,当外资企业进入不能判断能否获得收益时,民营企业的策略将影响外资企业的选择。当R1-C1-A外1<0,R3-C3-A外2>0时,若民营企业选择进入会获得收益,即R2-C2-A民1>0,R4-C4-A民2>0,民营企业选择进入,则均衡策略是(外不进,民进);若民营企业进入不能获得收益,即R2-C2-A民1<0,R4-C4-A民2<0,则民营企业选择不进入,均衡策略是(外进,民不进);若民营经济选择进入也不能判断能否获得收益,即当R2-C2-A民1>0,R4-C4-A民2<0时,不存在均衡策略;当R2-C2-A民1<0,R4-C4-A民2>0时,则均衡策略为(外不进,民进)、(外进,民不进),那么此时,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就会为争取进入水务市场获得一杯羹努力,不断增加寻租成本A,直到有一方的利润为负,博弈停止。

当R1-C1-A外1>0,R3-C3-A外2<0时,若民营经济进入会获得收益,即R2-C2-A民1>0,R4-C4-A民2>0,民营企业选择进入,则均衡策略是(外进,民进);若民营经济进入不能获得收益,即R2-C2-A民1<0,R4-C4-A民2<0,民营企业选择不进入,则均衡策略是(外不进,民不进);若民营经济选择进入也不能判断能否获得收益,即当R2-C2-A民1>0,R4-C4-A民2<0时,则均衡策略为(外进,民进)、(外不进,民不进),作为有限理性的经济人最终会选择(外进,民进)的均衡策略;当R2-C2-A民1<0,R4-C4-A民2>0时,不存在均衡策略。

综上所述,当R1-C1-A外1<0,R3-C3-A外2>0,R2-C2-A民1>0, R4-C4-A民2<0,或者R1-C1-A外1>0,R3-C3-A外2<0,R2-C2-A民1< 0,R4-C4-A民2>0时,不存在均衡,在现实中可以解释为制度的不完善等原因导致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得益难以明晰,双方的不确定性比较大,都处在观望状态,必要时可能要转变为动态博弈模型才能解决,也就是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进入出现先后顺序。

当R1-C1-A外1>0,R3-C3-A外2>0,R2-C2-A民1>0,或者R1-C1-A外1>0,R3-C3-A外2<0,R2-C2-A民1>0,R4-C4-A民2>0,或者R1- C1-A外1>0,R3-C3-A外2<0,R2-C2-A民1>0,该博弈的均衡策略为(外进,民进)。(www.xing528.com)

当R1-C1-A外1>0,R3-C3-A外2>0,R2-C2-A民1<0,或者R1-C1- A外1<0,R3-C3-A外2>0,R2-C2-A民1<0,R4-C4-A民2<0,则该博弈均衡策略为(外进,民不进)。

当R1-C1-A外1<0,R3-C3-A外2<0,R4-C4-A民2<0,或者R1-C1- A外1>0,R3-C3-A外2<0,R2-C2-A民1<0,R4-C4-A民2<0时,该博弈均衡策略为(外不进,民不进)。

当R1-C1-A外1<0,R3-C3-A外2<0,R4-C4-A民2>0,或者R1-C1-A外1<0,R3-C3-A外2>0,R2-C2-A民1>0,R4-C4-A民2>0时,则该博弈均衡策略为(外不进,民进)。

以上的均衡策略均是根据博弈双方的收益比较进行的。从上看出,对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收益有重要影响的是R、C、A,其中,R和C主要受到现存的法律政策、行业规章、公司治理制度等外在制度制约。例如,如果政府对外资企业有着明显的政策倾斜,那么外资企业的整体收益会高于民营企业的整体收益,甚至有可能导致民营企业的利润为负,从而改变策略。而寻租成本A则主要受到所在地域的地方文化、道德观念、习惯习俗、企业经营理念等内在制度的影响。例如,我国有着“官本位”的思想,政府的决定对企业的决策有着重要影响,对市场的未来走向基本是政府说了算,而且政府的信用程度不高,决策的延续性不强,这就增加了企业的寻租成本A,企业要花更多额外的费用讨好政府,以降低风险。政府对外企和本土的民企不一视同仁,觉得外国的月亮总是圆,在参与主体上更倾向选择外企,这样一来,本土的民营企业要比外企支付更多的寻租成本。内在制度深深影响着企业的寻租成本A。但是,这些纳什均衡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这些纳什均衡是在一定制度环境的约束下形成的次优解,说明通过制度环境的改善,参与者还可以得到更好的均衡,这也为我们提出水务业双重改革提供了依据。

同时,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决策也存在动态性[1],如图13-4和图13-5所示。图13-4中,民营企业先参与了某项具体水务行业的经营业务,它存在两种选择,进入和不进入,第二阶段外资企业介入,同样也有进入和不进入的两种选择。如同上述分析,民企和外企之间根据各自博弈阶段的得益进行策略选择,与静态相比,动态的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之间的博弈多了先后性,于是在现实中就出现了一方企业先进,另一方企业后进,或者一方企业进入后原先进入的企业退出的现象。但影响其得益的主要要素也是R、C、A。因此,影响这些要素的相关方面,如现存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外在制度和地方文化、道德观念、习惯习俗等内在制度,都会成为企业进入水务行业的相关壁垒。外资企业先进入、民营企业后进入水务行业的方式也可以从图13-5中得到上述类似的分析结果。

图13-4 民营企业先进入、外资企业后进入水务行业的动态博弈分析

图13-5 外资企业先进入、民营企业后进入水务行业的动态博弈分析

从上述分析可见,当水务市场只有外资企业或者民营企业一起进入时,此时水务行业的市场结构属于双寡头垄断,市场由国有企业和新进入的企业占有;当水务市场存在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双重进入时,水务行业更趋向于多寡头垄断,市场由三个主体共同分享。

(三)双重进入的结构分类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知道不同参与者之间的博弈,以及不同的博弈过程最终会改变参与者的得益,从而产生不同的均衡策略,水务行业双重进入的参与者在制度约束下的博弈结果是多样化的。因此,我们参考上述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制度约束下的静态和动态博弈模型,按外资和民营进入先后顺序,将开放条件下水务行业双重进入结构分为以下的类别。

1.静态模式

静态模式主要依据上述的外企和民企双重进入水务行业的静态博弈模型得出,主要是指在同一时期,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同时做出的决策。包括这几类:①“外进内不进”的模式,即对一个行业或者一个项目来说,外资企业以某种市场手段进入该行业或获得该项目,而民营企业不参与的模式,也就是静态博弈中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选择(进入,不进入)的均衡策略;②“内进外不进”的模式,该模式和“外进内不进”正好相反,是民营企业参与水务行业项目,而外资企业不参与,也就是静态博弈中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选择(不进入,进入)的均衡策略;③“同时进入”模式,即对一个行业或者一个项目来说,外资和民营企业以合作的方式同时参与该项目,是静态博弈中(进入,进入)的均衡策略。

2.动态模式

动态模式主要依据上述的外企和民企双重进入水务行业的动态博弈模型得出,主要是指在不同时期,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是分先后做出的决策。包括下面几类:①“外进内跟”模式,即对一个行业或者一个项目来说,外资企业先参与投资建设,在过了相当一段时间后民营企业也以某种市场手段参与同各行业或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两者的进入存在时间差。也就是动态博弈中(外企先进入,民营企业跟进)的均衡策略。②“内进外跟”模式,该模式与“外进内跟”相反,是民营企业先决策的动态博弈中(民营企业先进入,外企跟进)的均衡策略。③“外进内不进”模式,与静态模式中的“外进内不进”模式相类似,差别在于此处的参与者做决策分时间先后,即外企先决策的动态博弈中(外企先进入,民营企业不进入)、民企先决策的动态博弈中(民营企业不进入,外企后进入)的情况。④“内进外不进”模式,也与静态模式中的“内进外不进”模式相类似,差别同样在于此处的参与者决策分时间先后,即外资先决策的动态博弈中(外企不进入,民营企业后进入)、民企先决策的动态博弈中(民营企业先进入,外企不进入)的均衡策略。

综上所述,水务行业双重进入的结构类型总共有七种:静态模式中的“外进内不进”模式、“内进外不进”模式、“同时进入”模式;动态模式中的“外进内跟”模式、“内进外跟”模式、“外进内不进”模式、“内进外不进”模式,如表13-1所示。其中“外进内不进”和“内进外不进”模式是双重进入的一种特殊的情况。

表13-1 水务行业双重进入结构类型汇总

二、水务行业双重进入的行为分析

市场行为是指企业在市场上为实现其目标(如利润最大化、更高的市场占有率等)而采取的适应市场要求不断调整其行为的行为。市场行为可以分为价格行为和非价格行为,其中非价格行为主要包括广告行为、兼并行为等。针对水务行业的特殊性,以及水务行业双重进入后市场呈现的新寡头垄断情况,本书重点对其价格行为和兼并行为进行分析。

(一)价格行为

水务行业是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业,为了保证社会整体利益和消费者权益,其产品价格必将受到政府的规制,因此,企业的定价行为只能在政府的限制范围内实施。不同的国家对水价的监管程度和定价方法各不相同,在实行水务行业双重进入后,水价的制定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定价方法更加多样化。较常用的有以下三种:

1.两部定价

两部定价主要是将水价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与消费量无关的基本费用;二是根据消费量收取的变动费用。费用的计算公式是:M=T+PmQ,其中M为每个月某个消费者要缴纳的水费,T为每个月要缴纳的基本费用,Q是每个月消费量,价格为Pm。两部定价既可以按照边际成本定价收取变动费用,又可以通过基本费用补偿固定费用,从而使企业达到收支平衡。

2.高峰负荷定价

高峰负荷定价实际上是对用水高峰需求制定高价,以抑制消费,对用水非高峰需求制定低价,以鼓励消费的定价方法。通过这种价格差异,促使消费者在用水过程中对用水量和价格的关系作出一定的反应,降低高峰和低谷的落差,提高水务企业固定资产的利用率,降低成本,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3.差别定价

差别定价是指垄断企业在同一时间以同一产品或服务对不同的购买者制定不同的价格。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级价格差别,指企业可以对每一单位数量的产品分别制定差别价格,这在水务行业比较少见;二级价格差别,指垄断企业把产品或服务分成若干数量组,按组制定不同的价格,例如,居民用水价格和工业用水价格就存在着差别;三级价格差别,指垄断企业在不同的市场上对同种产品或服务制定不同的价格,例如,美国不同州之间的水价存在着差别。差别定价是水务行业中最常见的一种方法。

在这些定价方法下,水价结构也不断丰富,出现了如美国的固定费率水价结构、统一费率水价结构、递减式阶梯水价结构、递增式阶梯水价结构、季节性水价结构、单一水价结构等。除了国家对水价的监管外,水资源的可利用量、水质、消费者的需求弹性、供水成本、污水处理成本等也都是影响水务企业定价的重要因素。

(二)兼并重组行为

企业兼并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在自愿基础上依据法律通过订立契约而合成一个企业的组织调整行为。它的类型主要有:横向兼并,指进行兼并的企业属于同一产业、生产同一产品或处于同一加工工艺阶段;纵向兼并,指进行兼并的企业分别处于生产和流通过程的不同阶段;混合兼并,指分属不同产业、工艺和产品完全不同的企业之间的兼并。

在水务行业未开始民营化改革的时候,水务行业处于国家垄断经营,水务企业的行为多在政府的政策指导下进行,缺乏真正意义的市场行为,因此,此时水务行业的兼并类型多为横向兼并和纵向兼并。实施这些兼并,主要是为了使国有水务企业能获得规模经济的效益,降低资产经营风险,同时把负外部性问题内部化,政府能达到保证公益性和社会福利性的目的。但在国有垄断的情况下,这种做法往往抬高了水务行业的进入壁垒,加深了国有水务企业对市场的垄断能力,由于缺乏适当竞争,最终导致行业低效率。

在实行民营化改革,特别是双重进入的模式出现后,外资和民营资本进入水务行业,它们不单单给水务行业带来了充足的发展和建设资金,同时它们也引入竞争,降低了市场进入和退出壁垒,为水务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提高了行业效率。水务行业的双重进入,一方面使得原有的横向兼并和纵向兼并在范围上更加广泛,另一方面也使混合兼并成为可能。因为随着水务市场的开放,参与水务行业运营的方式越来越多样化,即使是没有水务行业从业经验的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也可以参与到水务行业的并购活动中。

三、水务行业双重进入的绩效分析

对水务行业进行民营化改革是否能提高水务行业的经济效率,对水务行业引进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能带来多大的效益,是值得分析的问题,下面本书将采用古诺模型对水务行业双重进入的绩效进行比较。

(一)绩效分析

我们进行水务行业民营化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提高行业效率,只有提高了效率,才表明我们的改革方向和方法是符合市场需要的。鉴于水务行业是具有垄断性质且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其效率的衡量标准主要看产量规模和行业的利润率,一方面我们要提高产量,另一方面我们要降低这些垄断行业的超额利润。

对于绩效比较,我们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在完全垄断的条件下,即仅国有企业作为水务市场生产主体的情况;另一种是在开放条件下只有外资或者内资企业参与的情况;还有一种是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三类企业共同参与水务行业生产经营的情况。下面我们将用古诺模型进行分析。

假设市场总产量为Q,它是市场各厂商产量q的加总而成;市场出清价格为P,它是市场总量的函数;各厂商都有固定成本F,且成本大小不一,各厂商的边际成本相等为c,企业的利润函数为πi=qip(Q)-cqi-Fi,其中i表示企业。

1.未开放条件下的绩效

未开放条件下我国水务市场仅国有企业作为生产主体,那么其市场总产量就为Q,价格为p=a-Q,利润最大化的一阶条件为Q=(a-c)/2,此时价格为p=(a+c)/2,利润为π=[(a-c)2/4]-F。

2.开放条件下只有外资进入或内资进入的绩效

在开放条件下若只有外资进入或只有内资进入,则水务市场的生产主体为两个,即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此时市场容量为Q=q1+q2,价格为p=a-(q1+q2),利润函数为πi=qip(Q)-cqi-Fi(i=1,2)。对qi求导可得到利润最大化的一阶条件为:

联立二式,可得到纳什均衡解此时总产量为Q=2(a-c)/3,总利润为π=

3.开放条件下双重进入的绩效

在开放条件下,如果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都入了进水务行业,那么此时市场的水务生产主体变为了三个,分别是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此时,市场总产量依然为Q=q1+q2+q3,价格为p=a-(q1+q2+q3),利润函数依然是πi=qip(Q)-cqi-Fi(i=1,2,3)。对qi求导可得到利润最大化的一阶条件为:

联立三式,得到纳什均衡解此时总产量为Q=3(a-c)/4,总利润为π=[3(a

(二)绩效比较

从上述的三种情况来看,在产量方面,随着生产主体的增多,其产量也在不断增加,出现了Q<Q<Q的现象。也就是说,在水务行业进行民营化改革后,随着双重进入的发展,水务行业提供的服务产量在不断增加,这将大大缓解水务行业的巨大需求压力。在利润方面,因为水务行业是固定成本较大的行业,所以在利润函数中我们将其考虑进去。随着双重开放的发展,国有企业由于将原有的部分业务转包给非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负担会减轻,而非国有企业不但承担了原来国有企业承担的部分固定资产投资,并且会在利益的驱动下更积极地进行进一步投资,比如扩大生产规模扩建厂房,翻新设备。因此从总体来看,水务生产主体增加,社会的总固定成本也会随着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多而增加。行业整体利润呈现π>π>π的现象,达到了降低垄断行业的超额利润的目的。同时,非国有企业能参与到水务行业生产经营中来分得一杯羹,即使在行业高额利润下降的情况下,对它们来说也是有利可图的。因此,对水务行业进行民营化改革后,行业的产量增加,垄断利润减少,行业的效率得到提高,双重进入是未来水务行业民营化的发展方向。

四、水务行业双重进入与锁定性制度壁垒降低

从上述水务行业双重进入的结构、行为、绩效的分析,可以看出双重进入可以显著降低锁定性制度壁垒。

由于产权关系的不同,民营经济进入后主张的运行模式必然与国有企业的运行模式存在差别;由于制度演变的背景不同,外资经济进入后带来的运行模式也必然不同于国有企业的运行模式。民营、外资进入后,随着市场结构的改变,带来的实际是运行模式的改变,是水务行业传统的运行和生产模式在功能上的提升,从而会降低整个行业的功能锁定性制度壁垒。

民营、外资进入水务行业后,市场竞争也必然会加剧,市场配置的理念必然会逐步替代计划配置的理念,以契约为基础的市场法则将替代以关系为基础的网络法则,从而改变原有在位企业的认知体系,降低长期路径依赖所形成的认知锁定性制度壁垒,推动现代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

同样,在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后,必然要求政府改变管制方式,从强化管制到放松管制,从行政指导市场到市场有效竞争,狭隘的地域意识将被全球化下的开放思想所替代,从而减少政治锁定性制度壁垒的风险。

【注释】

[1]本书主要强调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进入存在先后顺序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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