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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相对主义与辩证法

时间:2024-01-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或者说,《庄子》中的认识论是否就仅仅是万物齐一的相对主义呢?(一)相对主义与辩证法的关系要分清庄周认识论中的相对主义与辩证法,自然首先要弄清此二者的同与异。可见,庄子之所以陷入于相对主义,其根源就在于对现实世界的抛弃,就在于对虚无之道的追求。所以,相对主义与辩证法的交织存在,乃是《庄子》认识论的一大特色。立足于“道”,就会引向纯粹的相对主义;立足于“物”,则会走向生动活泼的辩证法。

庄子:相对主义与辩证法

在内篇思想体系的分析中,我们曾经指出《齐物论》的认识论,就是一种全面而又彻底的相对主义的认识论,而它的相对主义的认识论和以虚无之“道”为核心的宇宙观紧紧地结合在一起。——那么,这一论断是否可以表现《庄子》中认识论的主要或全部内容呢?或者说,《庄子》中的认识论是否就仅仅是万物齐一的相对主义呢?事实并非如此。只有看到相对主义和辩证法思想的交织存在,才能对《庄子》之认识论观点有明晰的认识。

(一)相对主义与辩证法的关系

要分清庄周认识论中的相对主义与辩证法,自然首先要弄清此二者的同与异。列宁曾对此有过十分精辟的论述。他指出:

辩证法,正如黑格尔早已说明的那样,包含着相对主义、否定、怀疑论的因素,可是它并不归结为相对主义。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无疑地包含着相对主义,可是它并不归结为相对主义,这就是说,它不是在否定客观真理的意义上,而是在我们的知识向客观真理接近的界限受历史条件制约的意义上,承认我们一切知识的相对性。

(《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第128页)

这一论断表明,辩证法和相对主义在“承认我们一切知识的相对性”方面,是存在着一致性的。其不同之处则在于,唯物辩证法之所以承认我们一切知识的相对性,是认为我们的认识能力、认识手段,以及所取得的认识成果,都必然要受到认识之主体所处之历史条件的局限与制约,但它并不否认存在于认识主体之外的客观世界;而相对主义,即“作为认识论基础的相对主义”,它“不仅承认我们知识的相对性,并且还否定任何为我们的相对认识所逐渐接近的、不依赖于人类而存在的、客观的准绳或模特儿。”(列宁语,同上书)也就是说,相对主义和辩证法的真正分界,就在于是否承认客观的、绝对的(即不附加任何条件的)物质世界的存在。

(二)《庄子》中相对主义与辩证法的交织存在

分析庄子的相对主义认识论,最主要的依据就是内篇《齐物论》。对《齐物论》的分析已见于前。在此需要叙说一下庄子是怎样陷入相对主义的。

我们知道,作为内篇之首的《逍遥游》,是专门讲区别的,它的主题,就是由“小大之辨”,来论证“道、物之别”。为了说明“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庄周以“朝菌”、“惠蛄”、“冥灵”、“大椿”等实际存在的事物为依据,这表明他还是立足于客观现实的。然而,庄周的人生理想并不在于现实世界的各种“有待”的安适,他要“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即使如此,也还没有超越现实的物质世界,因为“天地”和“六气”仍然是属于物质世界的。然而庄周还要进一步追求,他要像“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的姑射山之神一样,其“尘垢秕糠”,犹“陶铸尧舜”,因而便公开宣称“孰肯以物为事”?这就公然抛却物质世界了。由此可见,对于“逍遥游”的追求,乃是庄周飞升于“虚无之道”的起点。

至《齐物论》,南郭子綦的“丧其耦”、“吾丧我”,就是对于现实的物质世界的抛弃。由于对现实世界之“大知”“小知”、“大言”“小言”等等变幻莫测的现象不可理解,庄子又要追求“真宰”、“真君”;追求观实物质世界的主宰力量,这就陷入了虚无之道。而立足于虚无之道,现实世界的一切差别与对立,都立刻丧失了它们的实际意义:“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是莫得其偶”。“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现实世界的差别与对立全然消逝了。庄周找到了虚无之道,也就全然进入了相对主义。

可见,庄子之所以陷入于相对主义,其根源就在于对现实世界的抛弃,就在于对虚无之道的追求。

但是,这绝不是说,《庄子》的认识论就仅仅是相对主义,是纯粹的、绝对化的相对主义。一方面,既然辩证法(不论是黑格尔的,还是马克思的)包含着“相对主义、否定、怀疑论的因素”,逆转推理,相对主义也必然会在一定意义上包含着辩证法的因素;谁若不承认这一点,就必然会相应地把前者一起否定。另一方面,《庄子》一书,特别是外、杂篇部分,并不仅仅是纯粹虚幻的呓语,其中以现实存在的社会生活为题材,或立足于现实之上又进行了一定的艺术加工的寓言故事、历史故事等方面的内容,占据了全书的绝大部分,庄周由此而引发的关于我们之认识的相对性的论断,也很难完全归结为相对主义。而正是在这些内容之中,常常含蕴了辩证思维的精彩论断,时时闪耀着辩证法的思想光辉。所以,相对主义与辩证法的交织存在,乃是《庄子》认识论的一大特色。

(三)《庄子》辩证法思想究竟表现于何处

人们分析庄子之相对主义,多以内篇《齐物论》、外篇《秋水》为例,其辩证法思想,亦多孪生于此。其他如《田子方》、《则阳》等,也时有所现。在外、杂篇中,又往往较内篇更为明朗确切。今就以下三个方面,略加分析。

①关于“变化”与发展的观点。古今中外判别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最基本的对立,就是静止与变动的对立。古希腊学者赫拉克利特由于提出了“一切皆流,无物常住”等著名论断,被列宁称为“辩证法的奠基人之一”(《列宁全集》第38卷,第390页)。庄周对于人生的变化,对于万物的变化,都有十分出色的描写,在充满了相对主义观点的《齐物论》中就写道:(www.xing528.com)

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人谓之不死,奚益?其形化,其心与之然,可不谓大哀乎?

在这段话中,如果把庄周对于人生之难以驾驭的哀叹撇在一边,我们所看到的,正是人生的不可阻遏的飞速变化,是在“与物相刃相靡”中的奔驰。所谓“人生”,始终处于不可遏止的变动之中。

关于“万物”的变化,《秋水》篇则有更出色的表述:

夫物,量无穷,时无止,分无常,终始无故。

年不可举,时不可止;消息盈虚,终则有始。是所以语大义之方,论万物之理也。物之生也,若骤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何为乎,何不为乎?夫固将自化。

在《秋水》篇,作者常常明确从“道”与“物”两个方面来观察问题:“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道无终始,物有死生”。立足于“道”,就会引向纯粹的相对主义;立足于“物”,则会走向生动活泼的辩证法。如“物之生也,若骤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这是何等明朗确切的辩证法思想!有人认为:“承认了事物的不断变化发展,并不就是辩证法。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在于是否承认事物变化发展的原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这显然是更深一层的要求。对生活于二千多年之前的庄周,在“天不变,道亦不变”、天人感应、谶纬迷信、生死轮回等形而上学观点尚曾长期统治中国思想界之前的庄周,能对万物之变化发展做出这样鲜明的表述,难道还能对之做出否定的判断吗?

②关于对立面之关系的认识。既论及万物,对万物中实际存在的各种相互对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关系,便不可能回避。了解对立面的相互依存、相互联系,以及在对立面的相互作用中促进事物的发展,乃是辩证法观点的更为重要的内容。列宁说“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甚至是它的最主要的特点或特征”(《谈谈辩证法问题》,《列宁选集》第711页)。《庄子》关于这方面的言论,也很值得注意。如《秋水》篇北海若回答河伯关于“物”之“贵贱”、“大小”问题时即讲道:“以差观之,因其所大而大之,则万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则万物莫不小”;“以功观之,因其所有而有之,则万物莫不有;因其所无而无之,则万物莫不无”,由此,庄子又断言:“知东西之相反而不可以相无,则功分定矣。”——这正是对于对立面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的明确肯定。当北海若又引述了“尧舜让”、“汤武争”、“梁丽冲城”、“鸱鸺撮蚤”等事例后,又写道:

故曰:盖师是而无非,师治而无乱乎?是未明天地之理,万物之情者也。是犹师天而无地,师阴而无阳,其不可行,明矣!

这就告诉人们,“是、非”、“治、乱”之共存,乃是“天地之理”,是“万物之情”。

对于对立面的相互作用或斗争,以及对立面的相互转化,庄周也有一定的认识。前引《田子方》“至阴肃肃,至阳赫赫;肃肃出乎天,赫赫发乎地,两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的论述,正是由对立面的相互作用而促成事物之产生与发展的明确判断。在《则阳》篇,庄周还写道:“安危相易,祸福相生,缓急相摩,聚散以成。”这更是对于矛盾对立的方面相互转化的简要概括。

关于不同事物或矛盾面的统一与转化,又常常与相对主义“万物一齐”的思想紧紧结合在一起,这就使《庄子》中的辩证法思想和相对主义思想密切相连,难以剥析。又由于《庄子》中相对主义思想是如此之强大、系统、全面,因而,其辩证法思想就往往被掩盖而难于揭示了。

曾有人撰文,认为谁要说《庄子》中有辩证法思想,有唯物主义的思想,谁就是资产阶级观点;谁就是“因字、碎句”“断章取义”;似乎只有把《庄子》骂得一无是处才算站稳了“无产阶级”的立场。其实,他们不过是用了一顶“奴隶主阶级代理人”的大帽子罩住了全部《庄子》。用了“最主观主义的方法、最坏的方法”的,恰恰是立此论者自己。本书因限于篇幅,对此不能详辩,仅提醒青年读者,对于他人的论断(当然也包括本书的论断),切不可轻信,务须亲自深入于“虎穴”,看一看究竟有没有“虎子”。

③关于《庄子》之辩证法与相对主义,对后代读《庄子》者究竟有何启示,我将在第三章“究竟为什么要读《庄子》”中详细讨论,此不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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