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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语义学:探寻真值条件来源

时间:2024-01-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某些主要概念无疑是不明了的,但否认RTM已经提供了某些相当成功的和富有启发性的经验研究由以完成的理论框架,则是错误的。RTM的战略就是认为:心理状态的意向属性根源于心理表征的语义属性,根据原则,这种语义属性又涉及到心理表征的标记。关于整个RTM事业的哲学怀疑论更深的一个根源是这样的观念,即关于心理表征的某些语义学问题正是起源于原则为真这一假定。RTM的辩护者们有时提供如下的东西来代替关于心理符号的语义性理论。

心理语义学:探寻真值条件来源

J.A.福多

引言

让我们来假设。我们姑且假定关于心灵的表征理论(简称RTM,下同——译者)是正确的。你是这样想的,即设想存在一种我们以之进行思维的内部表征系统,一种思想的语言。说我们以这种语言进行思维,至少有如下的意思:

(a)思维密切地涉及到的标记心理状态(特别是像相信P那样的标记命题态度),应看作是有机体和标记心理表征之间的关系。(如果你不喜欢这样假定,那么你可以假定,这种有机体与心理符号的关系对于命题态度的标记来说,在法则学上是必要且充分的。即是说,对于所讨论的论题而言,是否把RT M当作一种同一论,这都无关紧要。)

(b)心理过程(例如推理,以及其他类型的信念的合理固恋)应看作是对属于这种内部语言的惯用语的操作的结果。具体地说,应把它们视为计算操作的结果,这种操作是由于该表征的形式的——即非语义的——属性而适用于内部表征的操作。

这可能是一种幻想,但它正是近二十年来的认知科学所形成的关于心灵的图景。我认为,它是最接近于我们所得到的严肃的认知心理学的东西。某些主要概念无疑是不明了的,但否认RTM已经提供了某些相当成功的和富有启发性的经验研究由以完成的理论框架,则是错误的。假如是这样,人们就可以论证说,最好的战略就是接受这种框架(不管有多少缺点),并希望通过我们都如此强烈企盼的联邦政府资助的“进一步研究”来解决这些不明了性。

然而,这一框架存在着一类至关重要的、在某些意义上又自我隔绝的问题。它们就是关于心理表征的语义属性问题。在这篇论文中我打算讨论其中的一些问题。

为什么这些问题是至关重要的呢?至少从哲学家的观点来看,RTM最有趣的属性也许就是它试图说明心理状态的意向性(即说明这样的事实:信念常常是关于事物的信念,由于它们与事实的符合而常常是正确的[或错误的])。RTM的战略就是认为:心理状态的意向属性根源于心理表征的语义属性,根据原则(a),这种语义属性又涉及到心理表征的标记。许多哲学家发现这种还原的前景很是诱人,因为一方面,他们信服反行为主义的论证:可操作的经验心理学将不得不尽情地假定意向状态;另一方面,他们再次受到意向性是心理状态(或别的东西——谈谈你的本体论的悬垂物吧!)的基本属性这一观念的冲击。然而我的观点是,讨厌把意向性作为心理的不可还原属性的任何人,有可能同样因把语义性作为符号的不可还原特性而苦恼。只有存在着这样一种相当严肃的理论的前景,它能说明什么授予心理符号以语义属性,那么参照内部表征来解释意向性看起来才像是一种严肃的理智进展。奎因(正确地)告诫我们:要提防用人们对意义的说明来定位对心灵的说明,因为这样做无异于循环论证

另外,这个观点不仅仅是说,我们在避免奎因所说的循环论证方面可能有麻烦。关于整个RTM事业的哲学怀疑论更深的一个根源是这样的观念,即关于心理表征的某些语义学问题正是起源于原则(a)为真这一假定。这种担忧是值得考虑的。

RTM的辩护者们有时提供如下的东西来代替关于心理符号的语义性理论。他们说,“瞧,我们知道,存在着像符号这样的东西。我们还知道,符号的确有语义属性。例如,英语名词‘爽身粉’是一符号,它指称这样的物质即爽身粉。而且,英语句子‘爽身粉的气味令人作呕’也是一个符号,它有某种真值条件,即当且仅当爽身粉的气味令人作呕时,它是真的。总之,存在着RTM偏袒的那种语义事实。大家都承认,某人有这样的问题要问:这样的事实意味着什么;某物作为一个符号意味着什么,或者(对我们的目的来说是相同的)一个符号具有它所具有的语义属性意味着什么。但是RTM为什么应该负起这种责任呢?为发展认知理论起见,为什么不直接把符号的一般概念当作给定的,为什么不继续整合围绕心理符号论概念详尽阐述的心理学?在研究中不让其他人困惑无疑是策略高明的睿智的一个方面。符号就其本身而论是为作为符号论者的符号论者而准备的。”

然而,对这种规避战术存在着严厉的驳难:即对RTM的辩护很可能要求我们把心理符号看作是自成一类的。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不能设想,心理符号的语义性仅仅是由关于全部符号的符号学理论所解释的现象的一种特例。困难在于:对于各种非心理表征的实例(诸如自然语言的词和句子、ALGOL的符号、狼烟象形文字、数字、姿态、账单、图画,或诸如此类的东西)来说,符号的语义性至少应根据产生或解释它的人的心理状态部分地加以解释,这全然是合理的。例如,试考察这一事实:“爽身粉的气味令人作呕”这些标记是真的,当且仅当爽身粉的气味令人作呕。关于这个事实我们所能说出的最好情节可能就是必须述及英语说者/听者的某些交流意向。对于这一情节怎样进展,我不可能提供任何详细的说明。也许下述说法涉及到说者的意向,即他产生的标记应该被当作是真的,当且仅当爽身粉的气味令人作呕;或者关键也许在于:说者的意向遵循他的语言共同体的成员所享有的惯例系统,这种惯例中有这样的演绎结论:“爽身粉的气味令人作呕”这些标记是真的,当且仅当爽身粉的气味令人作呕。虽然细节是有争议的,但这样的某种说明尤其能从格赖斯、希夫尔、刘易斯和哈尼什那些哲学家的洞见中综合出来。

正如我所说的那样,我不是主张:对自然语言符号的语义性的这种说明是正确的;而仅仅是说:这种说明很有可能而且应该是关于符号的相当一般的陈述的一个特例,即是说,符号的语义属性总是可以追溯到关于其使用者的命题态度的某个或其他的事实。甚至可以认为,映象(images)就是以这种方式起作用的。我们或许会这样被告知:某人曾坐着作为“自由女神铜像”的模特儿。但“自由女神铜像”并不是它的坐者的肖像;更确切地说,它根本就不是一个肖像。它意味的是:高高举起自由火炬的自由意志的表征。这无疑是说,使得它与高高举起……等的自由意志的表征这一事实(也许它与这一事实是同一的)密切相联的东西,就是雕塑家打算让它成为的东西。肖像不能使然,因果联系也是如此,除非它们经由行动者的意向所驱使。在解释表征为什么代表它所代表的东西时,诉诸于命题态度看起来是必不可少的。

据说,这触及到了这样一个观点,尽管是一个合理的众所周知的观点:有一种符号,其语义性原则上不应追溯到行动者的心理状态上,这种符号就是心理表征。理由自然在于,RTM旨在把心理符号的概念作为关于心理状态的意向性理论的解释装置的组成部分;根据RTM,心理状态就是依据心理表征的语义属性才具有意向性的。因此就不宜说心理表征也是依据心理状态的意向性而具有语义属性的。

所以,RTM不能仅仅把心理符号论的概念视为理所当然的,也不能担保这样的信念:某人总有一天会得到关于心理表征作为其特例的一般符号论的说明。相反,就语义的东西可能依赖于一般意义上的心理的东西而言,由于RTM可衍推出:至少存在着那学说所不适用的一种符号,因此RTM便陷入了麻烦。这一来,RTM需要一种关于心理符号的说明,它不求助于把命题态度作为其语义性的来源。如果它不能提出一种说明,那么现款交易,至少要对主张原则上可形成这样一种说明提供某种理由。

我曾说过,对心理表征的语义性的说明问题既是至关重要的,在某种意义上也是自我隔绝的。前一点已得到阐明,我说两句后就结束这部分的讨论。

符号的标记是合格的物理上的特殊事例。我推测这尤其适用于那些大概是神经性客体的心理表征的标记。现在,作为物理上的特殊事例,标记符号可以被假定有许多非语义的属性,而且我们可以认为这些是——至少为了当下的目的——相对不成问题的。关键在于,明确地强调只有心理表征的非语义属性才在确定哪一种心理操作适用于它们中起作用,这是流行的RTM解释的十足的特征——的确,它是在很大程度上不同于该学说的经典阐释的少数方面之一。我不再谈这个问题,因为它是我在别处详尽讨论过的核心问题(福多,1981,第9章),但是我把它当作是心理过程是计算的这一观念的必要部分,而且我认为这一观念是认知科学的中心原则之一。

结论是,关于心理表征的语义性即使不提出基础性的——或任何别的——问题,人们也可以建立相当可观的认知科学。在某种意义上,即使不提出这样的问题,即心理操作由于什么而成为计算的东西、心理过程由于什么而成为心理操作的因果序列,你也可以建立关于心理过程的全部理论(见上面的(b))。事实上,这是认知科学文献中屡见不鲜的东西(虽然这种境况由于区分逻辑句法问题与所谓严格的语义学问题这一普遍的错误在很大程度上未得到阐明。作为这种混淆的结果,许多认知科学家设想自己从事的是语义学研究,而事实上他们不是)。

因此,一方面,对于完整的RTM来说,至关重要的是,心理表征的语义性中应该产生一些富有见地的思想;另一方面,我们不能简单地假定:“进一步研究”——至少认知科学家们到目前为止所从事的那种研究——可能会产生任何东西。第三(可以这样说),这一问题是最关键的。因为,确实有理由担忧:在努力从心理符号的语义性中引申出命题态度意向性的时候,RTM也许把解释的次序弄颠倒了。导言就写到这里。

语义学假设

在这篇论文中,我想做的就是概述关于心理表征的语义性的一种(大致地说,是目的论的)说明。这一概述基本上是明确的。尤其是它阐明了S是M的真值条件意味着什么,在这里,M是一个心理表征,S是现实或可能的事态,由于它,M有其真值。这种说明将满足如下重要条件:对语义关系的阐述不用求助于意向概念。不过,可能有人会论证说:既然“S是M的真值条件”是所讨论的唯一的语义学语境,而我又没有证明:心理表征的语义性完全存在于它们所拥有的真值条件之中。因此这种说明是不完善的。这是值得讨论的。

似乎比较清楚的是,具有相同真值条件的符号在它们的语义属性方面仍可能是不同的(这意味着:可能是非同义词)。正是使“晨星是明亮的”为真的事实,也使“暮星是明亮的”为真。我不会轻率地对待这类问题的。在我看来,这分明是主张,纯粹真值条件分析也许过于粗鲁,因而不能重构语言符号或心理符号的语义属性。尽管如此,我仍将把有关真值条件的问题当作中心,理由在于,对于心理表征的语义性的说明似乎至少得弄清它们与它们的真值条件的关系的本质;下述期盼不是毫无根据的,即基于对这种关系的一种说明,其余的工作就可通过诉诸于像“推论的作用”那样的概念而加以完成。我多半是为自己壮胆子,但如下说法似乎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正是“晨星是明亮的”和“暮星是明亮的”这一非同义词的构成,你才通过适当不同的推论思路从它们那里得出结论说:“……在早晨升起的一颗星……”。当然,这里的“适当”是空白支票;我当然不知道该怎样付现金。

不管怎样,因缺乏更好的说明,我便暂时赞同近来所谓的关于心理表征的语义性的“两因素”说明(例如可参阅菲尔德1977,洛尔1981和麦金1982)。根据这些说明,语义属性同一性充分条件是真值条件的同一性和推论作用的同一性,所有相关理论的心理表征的语义属性,应求助于这些因素的一个或另一个或二者而得到解释。根据RTM,推论既然是心理表征的转型,所以心理符号的“推论作用”大抵是从关于心理操作的事实中产生的某种逻辑构造,这种心理操作又的确(或在适当理想化的情况下)适合于该逻辑构造。然而,由于假定心理操作仅仅是依据心理符号的句法属性(作为不容否认的功能形式)而成为适用的,因此下述假定与两因素观念是完全相容的,这假定是,影响心理表征的语义性的最适当的符号与世界的关系,是它们所具有的与决定它们的真值的事态的关系。

归根结蒂,我得这样来设想关于心理表征的语义性问题的规范形式:使一种心理表征与满足它的真值条件的事态关联起来的东西是什么?这是一种什么类型的问题?

理解它是何种类型的问题的一种方式,就是查明什么不能算作相关的回答。于是设想某人说:“使一种心理表征M与作为它的真值条件的事态S关联起来的仅仅是,S是这样的事态,如果得到了它,那么它就使M为真。或者,以略微多一点形而上的腔调加以表述就是,只是在M与世界相符合的条件下,当且仅当S正好在这样的条件下,S是M的真值条件”。我希望在直观上明显的是,这不是我们想要的那种回答;无论如何,值得花时间来反思,以弄清它为什么不是的某种意义。

一种观点是,我们既不想让语义概念(如真值或符合)出现在对“……是……的真值条件”的说明中,也不想让意向概念出现于其中。但是这个驳难太肤浅了。假设我们具有关于心理表征系统的真值理论;即是说,心理符号映射到实际或可能的事态之上的一种函项满足这样的条件,即每一符号是真的,当且仅当与它配对的事态出现了。现在我们能从外延上考虑这种函项,并指出,使一种心理表征与它的真值条件相关联的东西是,后者在这种映射条件下是前者的映象。这一公式不包含可能引起疑义的语义或意向概念的出现。为什么是这样呢?

问题在于,存在着太多的把符号映射到世界之上的方式(符号与事态能由之而“相符合”的方式);虽然——正如我们可以假定的那样——只有一种配对,其外延是符号与它的真值条件的(有次序的)配对,但是不存在把这种配对与其他东西区分开来的符合概念本身。试考察符号向事态的任意的映射,即一种不把每一符号与它的真值条件配对起来的映射。即使这样,这种配对规定了一种符号与世界的符合。我们可以把这种符合称之为(不是“真值”而是)“shmuth”。[2]我们可以说,T是关于心理表征的一种shmuth理论,如果它以这种配对规定一种映射是共外延的话。所以,如果某人想知道一种心理符号与它的shmuth条件之间的关系意味着什么,那么我们可以说,“它是这样的事实,即shmuth条件是在shmuth理论规定的映射下的关于该符号的映象;”这正是我们关于真值条件所要说的那种事情。对此,人们应该回答说:关于由真值定义所详述的那种符号与世界的符合,存在着某种特殊的东西;存在着shmuth符合所没有的某种东西;存在着关于它们的真值条件的事实据以阐明符号的功能作用的某种东西,在某种程度上,关于它们的shmuth条件的事实则不能阐明符号的功能作用。好,是这样;但神秘的因素会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所要求的不是像规范语义学家对那个概念的理解那样的一种语义理论,而是一种“意义理论”,这里的“意义理论”指的是该短语的古老而不严谨的意义。例如,这里有一种相关的回答(哎呀,这种回答可能肯定有例外,如它是错的)。人们可能会以多少有点休谟式的精神说,使心理表征与它的真值条件相关联的是,前者摹写后者。使这成为正确类型的回答的东西是,据假定,它把真值理论为心理表征所指定的那种符合与心理表征向世界的每一别的映射区分开来了。这是因为,心理表征据说只摹写了它们的真值条件;例如,它们并没有摹写它们的shmuth条件。即使碰巧心理表征的真值条件被满足了,当且仅当它的shmuth条件被满足,也没有摹写它们的shmuth条件。假设,M是一种心理符号,以至于真值理论把它映射到雪是白的之上,而且shmuth理论把它映射到草是绿的之上。把前一种映射区别开来的东西是,M据假定摹写雪是白的,不摹写草是绿的(例如,M是对白雪的摹写,而不是对绿草的摹写)。

我已经说过(见n.2),下述推论图式似乎有可能是无效的:S是M的真值条件;当且仅当R则S;R是M的真值条件。我们不希望结果是这个样子,即草为绿是“雪是白的”的真值条件,即使“草是绿的”和“雪是白的”真的在本质上是等价的。(参阅戴维森1967;里夫斯1974;福多1977,pp.36-37)意义理论为你要做的事情之一是,弄清这样的推论为什么不被认可。它之能予以澄清,显然是借助于说明:它正是S由以成为M的真值条件的东西;即是说,借助于阐释S和M之间所具有的关系,而不是R和M之间所具有的关系,即使在这里,“当且仅当R则S”是真的。例如,正如M是对S的摹写,而不是对R的摹写那样。

噢,我们都知道休谟的意义理论错在何处;那显然是无法定义“摹写”(或“相似”或别的任何概念),这就使得心理表征只能摹写真值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它独立于心理表征(其中的一些或全部)是“图像式的”还是“推论式的”这一悬而未决的问题。即使你设想:约翰个子高这一思想是一种摹写,它表现的是约翰个高,你也会碰到这样的事实,即诸如此类的任何摹写还表现了他的许多别的方面(如有脑袋)。但约翰有一个脑袋并不是使约翰个高这一思想为真的事态。

这绝不是没有任何争议的;我假设:任何人都不会主张:摹写是把心理表征与其真值条件关联起来的东西。我提出这个问题,旨在澄明休谟坚持他的RTM观较之我们坚持我们的RTM观更幸运的地方。他对我们只是呆头呆脑地盯着的下述问题已作出了回答(尽管算不上绝顶好的回答):什么使S成为M的真值条件?

现在我们可以概括一下贯穿于余下讨论之中的语义学假设:两类问题对于人们建议当作符号对待的任何对象集合一定是可以说明的;对于起心理表征作用的(大概是神经逻辑的)对象一定是更有凭据的。它们是:

(C)符号有什么语义属性;

(d)符号由于什么而享有它们的语义属性。

第一类问题可通过提供形式语义学而得到回答。我假定,就心理表征而言,它们的语义性在于它们拥有真值条件,因而关于心理表征的形式语义学便采取了真值理论的形式。

第二类问题可通过提供意义理论而得到回答。在当前的情况下,一种意义理论必须解释心理符号与事态之间的这样一种关系,即由于它,后者便成为决定前者的真值条件的东西。对这类问题的标准回答包括:“事实是(当且仅当真值条件被满足,符号的使用者便想到它应该为真)”;或者说,“事实是(如果真值条件被满足的话,那么那符号便把世界描述为它看上去所是的样子)”;或者就此而论,“事实是(符号的产生是对由被满足了的真值条件所组成的刺激的一种能识别的反应)”等等。也许有一些符号,对这些符号来说,这些回答的一种或另一种是对的。但是我认为无可置疑的是,它们对于心理表征来说都是不正确的。那么就心理表征而言,回答将会是什么呢?

心理学假设

从根本上说,一种意义理论(就我使用这个短语的意义而言)就在于主张:某种关系与真值理论所详述的关系具有相同的外延。所以,休谟的意义理论在于主张,M摹写S的关系与S是M的真值条件的关系是共外延的;斯金纳的意义理论在于主张,S是M的可识别的刺激这种关系与S是M的真值条件的关系是共外延的;如此等等。我想提出的意义理论也将是这个样子。即是说,我将描述事态S与心理符号M之间的关系,我认为它是这样的关系,即由于它,前者才成为后者的真值条件。既然这种关系将参照认知系统的假定的功能的和目的论的属性而被规定,因此我对它的说明(就此而论像休谟和斯金纳的说明一样)将极大地依赖于关于什么样的心理学实际上为真这一假定;特别是,关于有什么样的认知机制以及它们行使什么功能的假定。恐怕其中的某些假定会使你惊慌失措。啊,好啦。

考虑到RTM框架,我将首先假定某种似乎不是特别有倾向性的东西(原始资料详后)。我认为我们将获得一种关于信念的计算心理学是理所当然的。信念的计算心理学是一种理论,它将这样具体阐明某种关系(称为R*和一种心理表征系统(称为Ms):

(e)O相信S,当且仅当(有心理表征M,以致(1)S是M的真

值条件以及(2)O具有与M的R*

所以——还是根据思想的语言是英语这一方便的假设——(e)的例子包括:“O相信天正下雨,当且仅当有一种心理表征M,以致(1)天正下雨是M的真值条件;以及(2)O具有与M的R*”。这意思是说,已知关于英语的语义学,结果便是,这个双条件句的左边是真的,当且仅当O具有与“天正下雨”(或其同义词之一)的R*

对此,人们已阐发了许许多多的见解。首先,根据RTM的精神,这一描述设想,信念关系将参照相“……是……的真值条件”这样的外显语义概念而得到解释。根据RTM,信念是一种与语义上被解释的符号的计算关系。计算心理学理论不解释符号与世界的关系;它们仅仅预先假定这种关系,由此自然可以说,在分析心理表征的语义性时,我们不能诉诸于信念关系,否则便要陷入循环解释。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愿意的话,我们可以允许自己求助于R*。这是因为RTM假定,关于心理状态的理论据以而得到详尽阐述的有机体与惯用语之间的关系必须是计算的(即形式的;意即参照那些惯用语的非语义属性可彻底予以描述的)。当然,有的人可能怀疑:有机体和惯用语之间存在着任何纯粹的计算关系,以致前者由于纯计算关系所获得的事实而相信后者所表达的东西。例如,某人可能坚持认为,有一种理解命题的基本关系,以至于只有当有机体以某种方式(即是说认同式地)理解一个命题时,它才相信一个符号所表达的东西。我认为,坚持这种观点并非全然没有意义;任何人毕竟不能提供微乎其微的令人满意的计算替换物这样的任何东西。然而,如果你确乎认为R*不可能是一种计算关系,那么你事实上就是主张:RTM一定是错误的。而我们则假定,RTM是正确的。

接下来的观点是,作为计算关系的R*,虽然不可能知道心理表征的语义属性,但它仍然必须予以具体说明,以至于涉及到了这些属性。导致这一结论的论证思路是因丹尼特、戴维森和其他人的著作而为人所熟悉的。大致地说,人们倾向于作出适当的推论是其持有一个信念的一个条件;人们倾向于作出的是哪些信念,部分地决定了人们所持有的是哪些信念。从计算心理学的观点看,这意味着,R*详述的某些计算将不得不与这样的惯用语关联起来,它们的语义属性适合于(归纳的,演绎的,似乎有理的或别的)论证的前提和结论。假定有机体具有与M 1的R*,并假定这一事实:有机体具有的这种关系对于它最终具有与M 2的R*在原因上是充分的,而且假定这样的因果条件,即具有与M 1的R*一般会导致实际上直接具有与M 2的R*;前一状态可谓后一状态的有效原因。这一来,人们便不愿把真值条件天正下雨归属于M 1、真值条件现在天没下雨归属于M 2;或者人们至少会设法不让这类事情经常发生。至少在此范围内,对R*的系统阐述限制了把真值条件归之于心理表征,反之亦然。

我这里的表述是很不精确的,因为这种限制意味着什么,显然是不清楚的。正如人们通常所说的那样,没有人知道,信念的概念在事情到头来就是这样之前究竟能容许多少推论的不连贯性。而且有足够的理由假定,回答这类问题可能是非常棘手的;例如,可能要相对于有机体的类型来作出回答(参看切尔尼克1986)。我提出这个令人不快的论题只是想支持下述否定的观点:我认为,不存在这样的方式,即对R*的详尽说明完全通过它而限制了把真值条件归之于心理表征。这就是说,我认为,在它假定的计算的操作中,R*无论承认多高的复杂性,将总是存在着一种以上的把语义属性归之于R*所限定的心理符号的可能性。不妨把这样的每一种归因称作对心理表征系统和过程的一种“解释”。因此,要回到我们前一节所提出的一类观点,意义理论应予澄清的问题就是:从其他所有解释中选择正确的解释意味着什么;是什么把心理表征的真值条件与心理表征能映射于其上的其他事态区分开来,以与主张有机体的心理生活始终连贯的观点保持一致。

正如读者肯定会想到的那样,我准备用“O具有与M的R*”作为“M有真值条件S”这一描述中的一个从句(即使——考虑到前面一段,——我显然还需要许多别的材料)。借助用图表示该情境的方式,我将从S.希夫尔那里得到一种启发。假设每一真的有信念的有机体在它们头脑中都有一个盒子。这个盒子能包含标记心理表征。人们可以想象(在此说明中,这虽然不起根本作用),这个盒子标上了“是”的记号。“是-盒”的内容由如下原则所决定:对于每一心理表征M来说,O具有与M的R*(因而相信M表达的东西),当且仅当M的标记在是-盒中。

成为是-盒这一属性据约定是一种功能属性。我特别假定,每一是-盒是与轮子、滑轮、继动器等等精致机械装置相联系的,以致把心理表征标记放入盒中,对于有机体的行为和这类标记的其他配置来说,便有各种相当复杂的因果推论。而且,你从把既定的标记放入盒中那里得到的因果推论,再度复杂地依赖于那些标记的(非语义的)属性。(也许,它依赖于它们的重量、形状或它们的电传导性。)无论如何,对于每一Mi来说,把Mi标记放入是-盒的结果一定包括:R*所说出的必定是那个样子,以便O相信Mi所表达的东西。

我推测,这种说明有一些可以得到改进的方面。例如,我们忽视了信念的产生性。如果我们开始变得认真起来,那么这就需要加以矫正。也许我们要把“核心信念”的有限集合(参阅丹尼特1975)与假定有机体仅仅在禀赋上拥有的信念的无限集合区分开来。仅仅是由于前者,标记M在是-盒之中对于O具有与那个M的R*来说才成为必要且充分的。对于非核心信念而言,R*会依据某种闭合原则而得到定义,对于这些原则的细节,我不想予以深究。

不过,所有这些可以留给心理学家去做。因为,考虑到计算分析的本质,我们可以肯定,对满足功能主义者的基础规则的R*作任何详尽说明,将正是对是-盒理论的精心阐述,即一种趋向于(人们常常这样希望)具有更多的经验合理性的精心阐述。下面,我集中论述的是“M-标记在是-盒之中”而不是“O具有与M的R*”,前一概念具有后者无论如何也没有的力量和活力。

我们很快就要进到那假定有争议的地方;不过在进至之前,还有提出一个更温和的假定的余地。我认为,我们能确认一些心理学机制,它们事实上导致心理表征的标记进入(O具有与各种Ms的R*)是-盒。此是-盒本身就是那些机制中的一个,因为我们可以推测它如此被构造,以致放入某些标记就会直接引起也在它里面的其他标记。[这也许就是那个模型借助重构“直接推理”(假如还有人喜欢更老的习语,或许可称作“直接联想”)概念所提供的东西。]

无论如何,是-盒肯定不是其活动决定哪些标记在是-盒中的唯一机制。大概还有知觉机制在起作用,而且记忆机制和推论机制以及健全的心理学一般所说的任何东西,均卷入了信念的固恋。我想用一个替补术语表示心理学机制的这样的集合,它们的运作可影响是-盒的内容。我将称之为“事实上的”认知系统。

我要强调的是,在关于事实上的认知系统的描述中,是不能加进目的论的假定的。例如,我从来没有说,这些机制是为了把材料放入是-盒之中;我说的不过是,它们事实上的确把材料放到那里。因此比如说,如果有遗忘的机制(包括作为时间函数的机械记忆痕迹衰变那样的非理性机制),那么由于它们部分地决定了在是-盒之中的是什么,因此它们也是事实上的认知系统的一部分。

不过,我将提出一些目的论假设。第一个是:存在着心理学机制——据定义是事实上的认知系统的子集——其功能是把标记放进是-盒中。我将把这些机制的集合直接称之为“认知系统”。我推测,痕迹衰变机制不在其中,因为我推测,痕迹衰变根本没有任何功能。只是碰巧如此。但是我敢断言,知觉机制是认知系统的组成部分,正如有助于信念的合理固恋的其余机制那样。对于我的其余论述非常重要的是,这种目的论主张——以及我还要提出的一个更有力的主张——应该在实际上是正确的。因而,也许我最好还是说一下我对一般目的论主张的态度。

首先,我认为,目的论语境(如“……的功能就是使——[3]得以实现”)常常是非真值函项的。这里的论证是众所周知的。例如,试考察像心脏的功能是实现血液循环这样的真值。假设,成功地让血液循环的所有心脏,当血液经过时事实上发出一种嘶嘶声。发出这种声音是不是心脏的功能之一:它是不是那个心脏所做的事情之一,以至于不能如此作为的心脏因而不能正常地行使功能,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假设不是这样,那么我们就有:“心脏的功能是实现血液循环”和“当且仅当有适当类型的嘶嘶声血液就循环”二者为真,而心脏的功能是实现有适当类型的嘶嘶声”则为假。总之,目的论语境至少在作为非真值函项的意义上是内涵性的。但我认为,对目的论概念的开发利用仍没有超出我们开始从事的事业的基本规则。我允许你求助于非意向语境说明“S是M的真值条件”,但我不允许回避内涵性的语境。

事实上,要把余下的秘密公布开来,现在就应该澄清这篇论文的整体战略是什么。有这样的老生常谈,即目的论大约就是:你没有在逻辑上预先假定动原,你也能得到意向性。(事实上,在有一个动原的那种目的论中——如在铅笔是为了书写中——功能和意向的因素都混合在一起了。我推测,使铅笔是为了书写为真的东西,就是铅笔制造者打算让它们派上的那种用场。)现在,我强烈地倾向于相信,格赖斯及其同僚的主张是正确的,他们认为:意向性是大量语义现象的中心;尤其是命题态度的意向性是词、句子和诸如此类的自然语言表达式的语义性的源泉。然而,正如我们已看到的那样,我们不能接受格赖斯对于思想的语言的那种说明,否则在RTM中将陷入循环论证。所以我建议,下一步最好是这样来行事:从关于认知系统的目的论的某种东西中引申出心理表征的语义性——特别是它们拥有的真值条件。再具体一点讲,S是M的真值条件对于S(参阅n.2)诉诸于下述事实而得到解释来说是不透明的,这事实是:“……的功能就是使——得以实现”对于“——”是不透明的。

最后,我认为,目的论归因的真实性(或错误)与对应的反事实的真实性(或错误)有某种联系,因为不同的反事实在不同场合下是相关联的。我假定,正是目的论的真实性与反事实的真实性的联系说明了前者的意向性。因而,我坚持认为有目的论事实,并不意味着坚持有不可还原的目的论事实。如果相关的反事实的真实性不过是有目的论断言的真实性,那么对我来说真是太好了。另一方面,我不知道哪一些反事实是为支持把功能归因于认知系统而挑选出来的反事实。为了启发的和说明的目的,我将假定,它们是关于自然选择的事实;亦即这样的事实,:若不是……,那类选择就不会以过去通常的方式发生。我极不喜欢庸俗化的达尔文主义,但因缺乏更好的东西我不得不说到它。

对于这里要说的内容,我最好是开门见山。我将具体说明某种(非语义的)属性P,以至于我或许会断言,正因为心理表征具有P,它才具有它所具有的真值条件。这里,P是心理表征依据有关认知系统的目的论事实而具有的属性;心理表征具有P,因为有机体的认知系统具有某些正常功能。我推测,这些正常功能本身应通过列举某些反事实而被具体阐明;因为说有机体的认知系统正常行使功能作用,就是说它适合于这样的系统:如果它是如此这般的情况,它就会做这样那样的事情(对于某种决非必然有限的这样那样和如此这般的清单而言)。于是就此范围来说,心理表征语义性的说明所关注的,严格地讲,不过就是存在着关于认知系统的正常功能作用的某些真理。就此范围而论,对心理表征语义性的说明,并不关心达尔文主义是不是正确的,或认知系统事实上是不是自然选择的产物。例如它能为聚集在某人的汽车房中(好歹不是通过自然选择)的有机体所满足,只要这些有机体具有认知系统,它们的认知系统具有适当的正常功能。当我不得不说认知装置的正常功能是什么时,当我不得不提出某些理由假定:有机体的认知装置的确具有我所说的正常功能时,达尔文的话语就肯定会出现。达尔文的说明对这些目的中的两个都是适合的。在进化了的有机体的情况下,把有关正常功能活动的事实归结为有关选择模式的某些或其他事实,似乎是合理的。大致说来,进化了的系统的正常功能是这样的功能,依据它,有机体才有选择的优势。但是我将作出的关于心理表征的真值条件的陈述,不需要(即不能衍推)达尔文主义是真的,或认知系统是进化了的;它只要求存在着我所说的关于认知系统的正常功能活动的事实。

现概括如下:我假定,存在着目的论事实。我假定,它们也许是可还原的。我假定,目的论语境由于与反事实语境的联系而有内涵性。我假定,存在这样的认知机制系统,其功能是把标记心理表征放入是-盒之中。

但是,这自然不只是任何旧的标记心理表征,也不只是在任何旧的场合。例如,如果认知系统是由选择压力所塑造的,那么它们必定是这样的压力,即心甘情愿地让Ms放入是-盒中,而不是漫无目的的。(毕竟,在是-盒中,就是让有机体具有与你的R*。有机体具有与哪一种Ms的R*必然影响它的行为和它最终的生存能力。)然而,如果不是漫无目的的,那么大概是在某些强制之下。

不妨把这种强制称作“进入条件”。这一来,对于心理表征M来说,进入条件就是那样的事态,即当正常地发挥功能作用时(认知系统促使M在是-盒之中),当且仅当(进入条件被满足)。在下文中,进入条件将是一种基本的构造。对此我有许多要说的。

(f)心理符号的进入条件在实践上可以是任何东西,只要它是正常功能活动的认知系统促使那个符号的标记在是-盒之中所不得不被满足的东西。例如,如果你是一只蛙,那么你的认知系统可能如此行使功能作用以致把某种标记放入你的是-盒,当且仅当一只蝇在你的视野内(参阅莱特文等1959);或者,它可能如此行使功能作用以致把某类标记放入你的是-盒中,当且仅当你的听觉系统受到了同种呼叫的刺激(卡普拉尼卡1976)。

我特别要强调的是,进入条件没有必要根据(例如)视网膜排列、鼓膜的振动模式,或一般意义上的任何别的传感器状态来加以说明。进入条件通常是对世界所是的方式的限制。由于进入条件是依据认知系统的目的论而被定义的(例如,它们是当这些系统正在做它们被选择做的事情时所关注的条件),因此这应该是显而易见的;认知系统的初始功能肯定是使有机体的命题态度和它的环境的状态之间的融贯关系得到实现。例如,当蛙的同种哇哇鸣叫时,蛙脑内的灯为什么打开?因为存在着这样的(认知)机制,它们恰好在一连串的听觉能量冲击蛙的听觉传感器的条件下打开了灯的开关。但是为什么有这些机制呢?它们凭什么有它们的选择优势?是靠它们把蛙的心理状态与哇哇鸣叫的同种之出现相互关联起来的能力。这一来,蛙的认知系统在这一方面正常发挥功能作用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蛙的是-盒包含着这样的标记:“嘿,有一种发咕噜声的同种”,当且仅当在那场境有一个发咕噜声的同种。那么,发咕噜声的同种的标记的进入条件是什么呢?仍是有一发咕噜声的同种在那里。注意,进入条件不是蛙的鼓膜(如果那是蛙所具有的东西的话)受到了适当的刺激;虽然通常的因果链通过这种刺激把蛙与同种的咕噜声联系起来了。

你可能会说,“一点也不错。但是,即使目的论上的考虑表明,心理表征的进入条件常常是外在于有机体的某种东西,但仍然存在这样的问题,即我们应该认为它是哪一种外在的东西。在同种的咕噜声与M放入是-盒之间存在着一条漫长的因果链。我们将把它的哪一个链当作神经反应的进入条件呢?”下面的思考据说有助于解决这个问题。

(g)与既定的心理符号相联系的进入条件可能有两种相当不同的组成部分:一是对于那个符号是特有的;二是反映了各种认知系统的结构的一个或其他方面的部分。用相对原始的例子来说,试考虑一下作为蝇的捕食者的蛙。这里所说的进入条件大概是这个样子:有一只在周围飞舞的蝇;蝇及其周围为灯光所照亮,这种光的强度、频率、对比度以及上帝知道的所有别的东西,都落入某些审慎判断的范围之内;从蝇那里反射的光在不少于——时间内冲击蛙眼的表面;如此反射的光线的视角不少于——;等等。(我不知道怎样填这个空,但在原则上无疑是可以填写的。视觉心理物理学显然在从事这项工作。)

我的观点是,在“有一只蝇”这一符号的进入条件中的某些从句完全是来自于蛙的视知觉机制的普遍特征。在“有一睡莲叶子”、“有一个蛆虫”或者作为蛙的视觉装置的活动结果而进入蛙的是-盒的其他一切符号的进入条件中,我们基本上有同样的从句。从这里开始,我将采用一个术语,根据这个术语,进入条件的那些从句反映了下述一般要求,即认知机制必须接近它们在其中起作用的情境,这样的从句就是“认识恰当性的条件”。因此,严格意义上的进入条件将是与特殊心理符号的标记相联系的强制。

现在,我们可以把这些考虑与在(f)标目下详述的那些考虑综合起来。即是说,为了发现心理表征M的进入条件,你首先得弄清,当认知装置正常行使功能时,需要什么事态来促使M在是-盒之中。接着你得有效地使用差异法,以析出认识恰当性条件的作用因素,只把对于M是特有的那些条件留在是-盒之中。据约定,这种剩余物就是M的进入条件。

(h)一个心理符号的进入条件可能是任意复杂的。如果某一符号有许多进入条件,那么就把它们当作析取式。

如果都是这样,我们便可把认知装置看作是实现某种功能的东西;即从进入条件(被当作实际的或可能的事态)映射到心理表征类型上的一种函项。在这种映射之下,每一心理符号M与事态S是相互关联的,以至于(已知相关的认识恰当性条件得到满足):认知系统的正常功能是这样构成的,即当且仅当有了S,该系统就把M的一个标记放进是-盒中。我们把这称作心理表征系统的“进入条件功能”。我假定,如果我们对蛙的视觉系统的目的论、对隐含在蛙的视觉装置结构中的认识恰当性条件知道了应该知道的一切,那么就可得出结论说,在进入条件功能下作为蛙的思想语言的心理符号之一的映象是:有一只蝇在附近飞舞。

现在我可以说明我的意义理论的结论了:那就是,心理表征系统的进入条件功能与它的真值定义是共外延的。这就是说,对于每一心理表征M来说,S是M的真值条件,当且仅当S是M的进入条件。更确切地说,某种更有分量的东西是:使得S成为M的真值条件的东西——即S据以看作M的真值条件的精确事实——就是,S是M的进入条件。这样,思想语言的真值定义A仅仅是对一种关于(适当理想化的)认知系统的输入输出功能的具体说明。或者说,由于具有同一性的东西是对称的,因此你同样可以提出,认知系统不过是这样的机制,它们的(适当理想化的)输入输出功能就是它所使用的表征系统的真值定义。

有非常严肃的理由认为,这种意义理论不可能是真的。我将对其中的一些作出详尽的考察。然而,我首先要让你信服的是,真值条件应该是我所主张的那种东西,这至少在表面上是合理的——基于更严密的审视,不管这种观点最终被证明是多么的荒唐。

再来考察一下蛙。借用澄清某些哲学混乱的方式,试想你就是卡普拉尼卡或莱特文,或某个高度娴熟的神经心理学家,再假设你给自己安排了这样的任务,即弄清你看到的神经动作电位所代表的东西。(如果这不是探究心理表征的语义属性在实践上非做不可的那种事情,那么我就不能想象它还会是什么。)唔,你该怎样做呢?我猜想你做的将恰恰是莱特文和卡普拉尼卡所做的事情:你试图发现进入条件。

这意味着:(1)你寻求一种事态,以至于它的实现对于动作电位的出现是必要而充分的,假如有机体的视觉装置是完好无损的,而且有机体与那一事态的关系在认识上适宜于信念的视觉固恋;(2)你会问自己是否作出如下假定:那一事态是动作电位的真值条件,假设你谈论的是神经触发的行为(等等)结果。噢,就现在的情况而言,正是在周围飞舞的蝇使得神经元得到激活,而且所触发的行为结果包括各种捕获和进食反射的活动,诸如动物确定方位、语言交流,等等。如果,一方面,触发的语义内容是有一只蝇在那里;另一方面,蛙的心理生活与丹尼特、戴维森和其他人所说的纯正的心理生活必定如此的方式是一致的,那么所有这些大约是你孜孜以求的东西。

因此你所阐明的是:触发的进入条件是周围有飞舞的苍蝇。假设你承认了(比如说基于哲学上的理由)下述观点,即中枢动作电位是有真值条件的那类事物。(记住:我们假装相信RTM为真。)我关于真值条件同一于进入条件具有不言而喻的合理性的论点根据的是这样的事实,即对于下述修辞学问题我们不可能想出合理的回答,这问题是:为了说明那里有苍蝇时动作电位为真,你不得不做的事情到底是什么呢?(www.xing528.com)

我主张把它搁置在那里,因为眼下有更严肃的任务。某人可能会这样说:“先不管你所说的是否合理;有一些责难如此严峻,因此它们对于进一步的思考来说是压倒一切的。”在本文的其余部分,我的计划是说明:这些责难并不像它们似乎所是的那样,具有相当的判决性。最后我将尽可能从这些意义理论中抽引出一点启示来。

对于真值条件和进入条件的同一性,我能想到的两种反对意见是:一种认为它太荒唐了;另一种认为它空洞无物。我将依次处理这些麻烦问题。

这个理论明显的荒谬性在于,它隐含着一点这样的含义:在正常情况下,每个人都是无所不知的;在非正式的讨论中我注意到,对这个观点,人们的眉毛往往会竖起来。这种含义从何而来?唷,如果S是M的进入条件,那么在正常条件下,M的标记在是-盒之中,当且仅当S事实上如此。如果S还是M的真值条件,那么由此可以说,M在是-盒中,当且仅当它是得到满足的真值条件。但是一方面,如果M的真值条件被满足,那么M是真的;另一方面,我们的功能心理学向我们保证:M在是-盒中对于O相信M所表达的东西来说是必要且充分的。所以,把所有这些综合在一起,我们就得到:O相信M,当且仅当M是真的;这几乎等于说O无所不知。然而流行着一种对立的偏见,它显然是基于下述观察,即某些人相信某些错误的东西,而正确的东西又完全无人相信。

观察,简直是胡说八道!我想论证的是,在相关的意义之下,每个人都几乎是无所不知的;所以归谬法的结论完全应该被接受。

首先,让我们来澄明那个“几乎”。成为无所不知,就是相信所有的真命题。但是对于每一真命题来说我们并没有保证:在O的思想语言中存在着一种能表达它的符号。基于这种理由,我主张我们具有的那种无所不知,与我在别处所说的“认识界限”的原则是完全相容的;即可能真的有这样的事物,即考虑到我们心理构成的本质,我们最终不能认识它们(参阅福多1983)。根据现在的假设,它们包括我们的心理符号不能表达的真命题。这种限制可能过分严厉,正如我们思考物种而不是我们自己时立刻就明白的那样。例如,就我所知,有一只蝇和有发咕噜声的同种,它们是蛙能把握的唯一的命题,那对模于蛙的心理表征系统的表达力来说,与蛙的无所不知是完全相容的。

无论如何,我真的不偏袒这种主张,即在承认认识界限这个有限的意义上,我们甚至也是无所不知的。我偏袒的东西仅仅是,我们(以及具有信念的其他任何有机体)在合目的地相关的环境中是无所不知的,此环境包括所有有关的认识恰当性条件的满足。大致说来,我坚持的是:“应不厌其烦地强调下述令人不快的事实,即P以及(如果我们能想到P)我们将最终相信P 0”但是对我们的心理符号能表征的许多不定的事态来说,我们从来没有如此去强调——因为适当条件从未得到满足,而且关于这些事态,我们可能形成错误的信念或全然没有信念。总之,“正常的功能作用”意即我们相信M所表达的东西,当且仅当M表达的东西是真的,在此意义下,认知系统的正常功能完全有可能是它从没有行使过的功能。

表述这一观点的另一方式是,我所坚持的不是差不多的无所不知,而是对错误、无知和其他类似的认识过失的某种说明。我所主张的(值得一提的是,它与可敬的柏拉图主义传统一道)是,错误和无知在某种意义上是偶然事件。这就是说,除根据认知装置的那些由以行使功能作用的属性以外,它们还应该用别的方法予以解释。当然,这些“偶然事件”最常见的东西是:由于有机体的因果/时空环境这样的事实,认识恰当性条件不出现。(“我不能从这里看见它”,“我年岁不大,没碰到他”,“天黑了”,“我按时睡觉”,“没有人告诉我,我怎么能知道?”)在我看来,关于信念固恋的任何理论将不得不把相当多的无知归咎于认识恰当性条件的阙如。我们经常没有我们过去用别的方法获得的信念,因为在那个时候我们简直没有获得该信念的恰当的条件。当凯撒到达鲁比孔河的另一边时,为什么我们不能看见他先放下哪只脚?这不是因为我们的视觉系统没有正常发挥作用;也不是因为我们没有想到:凯撒首先放下他的左(或右)脚;而仅仅是因为就这个事件来说,我们在时空上不处在那类视知觉所要求的位置。正是这类讨厌的、地理学上的事实的总和,可以解释我们为什么不能判断(因而不知道)是哪一只脚……等等。试与上帝相比,根据目前的观点,他的无所不知主要决定于他的无所不在。

当然,我无意于主张,不具备恰当性条件是有助于限制我们认识操作的唯一的“偶然事件”。还存在着似乎反映了信念固恋的认知机制的机械限制的心理学偶然事件。(“它太复杂了,我算不出来”,“我不能想得那样快(或看得那样远)”,“我害怕记住事实”,“我不能判断距离”,“我总是忘记了名字”,“我太吃惊而没注意到(或太讨厌而没留意)”。)后面的例子涉及的过失可归之于信念固恋的机制,但不能归之于选择优势据以形成这些机制的那些属性;就那概念的目的论意义而言,也不能归之于它们的功能属性。不能清楚地看,就是视觉系统不能做它被设定要做的事情;矫正这些缺失,人们就能更好地看。由此便有了眼镜。

总之,在说明既定的心理符号为什么的确出现(或不出现)在是-盒中时,有三种条件无论如何值得注意:关于该符号的进入条件是否被满足;有机体的认知装置就满足进入条件的事态来说是否正常发挥功能作用;有机体就那个事态来说是不是处于适当的位置。从直觉上看,这些分别相当于:对于世界状态的强制,对于有机体状态的强制,对于有机体和信念对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强制。只有当所有三种强制同时被满足时,无所不知这一论断才是有效的。

我认为,这个论断意味着的东西仅仅是,无所不知的缺失不是认知装置的设计上的缺失;相反,它们应根据那些从目的论观点来看的、相对外在和令人乏味的事实而得到解释。

使这个论断之成为一个关于应把什么称作偶然事件的约定,是这样的可能性,即失误似乎成为认知装置的一个组成部分;甚至当环境是认识上最适宜的时候,它的操作法也有利于错误信念的固恋(或固恋真信念失败)。为了弄清这种问题怎么可能不只是术语上的,请考察一下与“除偶然事件外我们无所不知”在逻辑上相当接近的一个学说,即除偶然事件外我们是不朽的。后者是一个值得敬重的科学假设,而且诉诸于相当多的人死了这样的偶然观察是不能把它驳倒的。

对于衰老和死亡是否内在于我们的构造这一问题,科学上尚存有争议。一幅图景——乐观主义的图景——认为:我们之所以死亡,只是因为我们衰老,之所以衰老,只是因为像蛋白质合成这样的机制中随机失误的积集。这幅图景在两方面自然过于理想化;它不仅来自于对表面的偶然事件的抽象(如被砖击中或从属查理定律),而且它视之为错误的东西从另外的观点看则有热力学的必然性。“乐观的观点”对确实想长命百岁的人并没有提供慰藉。

尽管如此,在此意义上主张可朽是偶然的这一观点与主张我们似乎注定要死这一观点之间显然存在着经验上的争论。事实上,有一些极好的材料有利于证明后一说法很可能为真(例如可参阅威廉斯1966(还有亚历山大1987等));它们给强调个体生存(对立于基因组的传递)是自然选择所繁殖的事态的进化论出了一个难题。

我们的问题与此相仿;人们至少可以想象与如下问题有关系的事实,即真值是不是认知机制注定要记录的东西。例如,正如S.斯蒂克喜欢指出的那样,存在着这样的实例,它们似乎(乍一看)促使认知机制指向另外的某物。这些例子的逻辑值得很好地加以思考。

简单的例子来自生态学文献。许多动物在辨认它们的种群的捕食者方面是极端谨慎的。只要有略微类似于捕食者的刺激形态就将引起释放逃避反应(以致被鹰追捕的某些鸟,当你仅仅在它们面前抖动一件黑衣服时,它们也会表现出逃跑反应)(参阅廷伯根1969)。看待这一点的一种方式是假设,动物完全没有注意到“虚假的事物”:有许多关于有一只捕食者这种类型的错误信念是相当幸运的,只要(假设恰当性条件的满足)它还有那种类型的所有真实信念。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争辩说,人们不可能假定,认知装置只用来释放真理。更不容置疑的是,人们不可能假定,认知装置倾向于有限制的无所不知。

然而,这些理由决不是决定性的,因为人们在信念和玩弄把戏之间有司空见惯的调包。你可以描述说,动物生来就准备宽容错误信念,但是你也可以描述说,它有时准备按它认为只具有很低概率的信念行动。不是“有一只捕食者,所以我最好躲避”,而是“那可能正是一只捕食者,我不能冒险”。无论如何,对于裁决目前有争议的主张来说,这些是不合适的事实。飞的反应和诸如此类的行动终归是必要的、相对狂热的事件。在这样的行为中,如此行动的目的是避免被吃掉,而且在那些事实成为绝对确实的之前,这种利益是不会最有效地赐于傻等的。从无所不知论的观点看,有趣的——确实是至关重要的——是仔细想一想:在可为动物得到的材料向好的方面变化时,人们对于动物的命题态度想说什么。

所以,借助思想实验,试想:我们能设法让恐慌的鸟镇静下来。不是一看到抖动的黑衣服就让它急忙离开,而是促使它以一种更无偏见的和谨慎的心态注视它的处境。我们可以说,“注意,它不过是一件哑的旧黑衣服,看见了吗?”(为了满足认识恰当性条件,鸟做了一切该做的事情:鸟从各种观点考察衣服:嗅它、尝它、听它、用别的方法思量它;鸟的嘴实际地和隐喻地在它上面啄擦。)然后鸟急忙离开。在这点上,我们往往认为,对于鸟的信念,我们肯定知道我们应该作出哪种描述。现在我们想说的是:鸟认为它确实是一个抖动的黑东西;即是说,鸟认为它是某种真实的东西。但如果我们假定:这个鸟逃走是因为它认为这个抖动的黑东西是或可能是鹰,那就错了。尤其是,对于鸟的逃跑反应我们错误地描述了它的诱发刺激。它不是那种反应所隶属的捕食者,它是抖动的黑东西。当然,仍存在着根据鸟的捕食者的出现这一事实对鸟的行为的解释:保守的进化战略通过使逃跑反应隶属于看上去像鹰的一切来说明避鹰行为的产生。从认识论上说,我们让鸟摆脱危险处境,并把虚假事实归咎于“自然之母”。我们通过重译心理表征可以做到这一点:如把处在是-盒中的东西当作是(比如说)“它是抖动的黑东西所以走掉”而不是“这是一只鹰所以急忙离开”。

总而言之,一种宽容原则支配着我们的信念归因;它大约是:如此归因信念以至于由于有机体关于P的证据成为任意明晰的,因此有机体相信P的可能性任意密切地接近于一致(证据的明晰性主要是相关的认识恰当性条件被满足的程度问题)。这就是说,我们以坚持有限制的无所不知原则这样一种方式把信念归因于有机体。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这正是进入条件与真值条件的同一性所需要的东西。

但是,进入条件与真值条件的同一性是空洞的这一可能性又怎么样呢?这一论点可以用两种不同的方式加以表述。你可能会说,要么(1)关于进入条件与真值条件共外延的陈述意味着纯粹的约定,要么(2)这个事业的基础由于不能提供关于“认知系统”的非武断的定义而被削弱。我想考察这两种驳难。

要弄清什么使第一类反对者恼火,重要的是把握下述两方面之间的差异,一方面是关于心理表征的语义属性的论断的证据情境,另一方面是(例如)关于自然语言符号的语义属性的论断的情境。我们还是来考察蛙,这是最后一次了。

伪卡普拉尼卡确信:某一动作电位类型的进入条件是同种的咕噜声,进而还宣称那也是它的真值条件。这里的关键词是“进而”。显然所想要的东西是一种经验论断。这幅图画是:有一种事态,它是那动作电位的进入条件,还有一种事态,它是动作电位的真值条件,看哪!我发现它们是完全相同的事态。这里,反对者宣称的东西是:当你至少在原则上能不依赖于对某物是不是进入条件的分辨而分辨出它是不是一种符号的真值条件时,那类理由才是成立的。然而在现在的情况下,我们不能作出这样的分辨。因此有了经验发现的外观——即通过发现进入条件是什么来发现真值条件是什么——这不过是假象而已。

要注意,这个问题并不是以这种方式由自然语言的真值理论所引发的。这是因为,在后一类情况下,存在着该理论宣称要重构的符号的真值条件的前提概念。即是说,对于诸如“正在下雨”是真的当且仅当正在下雨这样的事实,我们知道理论重构的前提条件。关于英语的真值理论所主张的至少是,它使所有这些直觉上已知的配对物成为正确的,而且那一论断在经验上是可检验的。试比较蛙的动作电位,我们所知的、它的语义属性,先于它的进入条件之发现,因此完全不是那个样子。

这听起来像是一种严厉的驳难,但实际上是没有意义的。诚然,心理表征的真值理论不是通过把它的预言与关于心理符号的真值条件的前提上可利用的直观加以比较而得到检验的。但我们还有另一组经验事实——它们同样是有用的。请记住:我们假定了这样一种心理学理论,即对于M的每一个值来说,这种理论适合于填充这样的图式:O相信那个S,当且仅当(S是M的真值条件以及O具有与M的R*)。当然,从这种理论的观点看,S是一个自由的参数,因为一方面,我们设想的那种心理学只限于解释计算关系,另一方面,符号与其真值条件之间的关系不是计算的。结果,那种心理学所做的事情就是要定义R*,因而已知有机体心理表征的真值条件的具体细目,便能预言它的信念。

现在,我的确认为,存在着关于O所相信的东西这一事实,其中的一些作为事实对于检验关于心理符号的真值条件的理论来说是有用的前提。因此在这里,你正好可根据关于心理表征的真值条件的断言(更一般地说,根据它们的真值条件与它们的进入条件是同一的断言)形成和检验经验预言。

1.发现M的进入条件;称之为“E”。

2.用关于E的详细说明代替在下述双条件句中出现的每一“S”:O相信那个S,当且仅当(S是M的真值条件以及O具有与M的R*)。

3.使O具有与M的R*(比如说从实验上)产生。

4.发现双条件句的左边是不是真的。左边的真是赞成进入条件与真值条件同一的证据;左边的假则相反。每当我们对我们查明的进入条件的信任是值得重视的,我们对R*的功能说明得到了充分证实时,如果我们大体上获得了真的左边,那么我们对于把进入条件与真值条件同一起来的意义理论就有可靠的经验证据。

最后,我们要考察的责难是:引进“认知系统”(进而引进“认知系统的正常功能活动”、“进入条件”)是以未经证明的假定为根据的。而我认为,这实际上有可能是真的。

请记住,我在“事实上的”认知系统和“简单的”认知系统之间作了目的论上的区分,前者包括让材料进入是-盒或让其从中出来的一切机制(如像记忆痕迹衰变那样的遗忘机制,假如记忆痕迹衰变是一种遗忘机制的话)。后者只包括像影响是-盒的内容的功能那样的机制。现在似乎有足够的理由假定,存在着某种像压抑那样的心理现象。显然,如果压抑存在,它便会影响存在于是-盒中的东西。压抑致使你遗忘,从而(根据RTM)部分地决定你具有与哪一些心理表征的R*。而且我们可以假定,导致你遗忘正好是压抑系统的功能。也许经受压抑的有机体(当然有选择性地)享有竞争的优势。你对它想到的越多,它好像就越合理。

但是现在,我们显然不想根据包括压抑机制在内的认知系统的正常功能作用来定义“进入条件”。因为那个认知系统并没有促成无所不知,这绝非偶然。据假定,对于某些真值来说,不把表达它们的Ms放入是-盒中实际上是预定的。然而,正如你将记住的那样,正是下述假定,即无所不知的缺乏是偶然的,成了真值条件与进入条件的同一所依赖的基础。对压抑的选择,对于无所不知假定来说就像对致死基因的选择对于不朽假定一样,是非常令人讨厌的。

当然,一条出路就是简单地约定:压抑机制不属于认知系统。然而,反对的人对此会正确地回答说,对“真值条件”的分析在这里是循环的。一方面,某物是不是进入条件依赖于人们准备将其当作是认知机制的东西,另一方面,作为认知机制的东西又依赖于人们准备将其当作进入条件的东西。我认为,这种责难的根据也许是对的:很可能没有办法(在预期的意义上)分辨认知机制,除非它们是这样的机制,即当它们正常行使功能作用时,它们确定了能与真值条件同一的进入条件。即是说,除了列举,没有别的办法。

但是列举为什么不行呢?该方案毕竟不是要分析“S是M的真值条件”。如果该方案是这样,那么我们一开始就有相当多的归纳根据将它放弃。这些分析远没有触及到堂奥;令人感兴趣的观念未得到分析,这无疑正是现代哲学的教训。毋宁说,目的就是要说明,心理符号有其真值条件是怎样可能的,即使由于没有使用它们的行动者,因而它们的语义性不可能追溯到任何人的命题态度的意向性。这正是我们所论述的。心理表征可能有真值条件,因为——我们也许会假设——具有信念的每一有机体也具有在某些类型的强制之下适合把标记表征放入是-盒中的机制。是哪些强制呢?唔,是那些被观察到的,例如,这样的机制如……(这里是大量的列举)。那些强制如此令人感兴趣的是什么呢?正是这样的事实,即满足那些强制的事态能与心理表征的真值条件相同一,在这方面,假如有对R*的详细说明,结果便导致从经验上把内容合理地归因于命题态度。如果那是循环论证,那么它恰恰是科学理论建构中的正常循环论证。

最后,我打算从上述讨论引出一些启示来。自从康德以来,哲学家们总是对下述观念抱有兴趣,它认为关于意义的问题和关于信念的固恋的问题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证实主义是这种观点的一个分支,正如“程序语义学”和其他大量的理论变型一样。尽管如此,根据现今的解释,最终将证明有某种符合于这种直觉的东西。因为如果我所说的东西是对的,那么把真值条件归因于心理符号与影响信念固恋的装置的功能就是相关的。尤其是,你的信念具有它所具有的语义内容这一事实原来是由你在你通常获得信念的环境中获得了信念这一事实所决定的;或者说假如认知装置有正常的功能作用,那么你在某种环境下至少会拥有它。

在某种意义上,你不可能有更强形式的证实主义。因为证实主义者所说的毕竟是,符号的意义是从它在其下被断定的条件中而来的一种构造;这也就是我要说的东西(仅仅把“心理表征”当作“符号”,把“真值条件”当作“意义”,把“处于是-盒中”当作“被断定”)。

但是关于我的这种证实主义——与我听说过的任何其他类型相反——我觉得令人惬意的地方就在于此。传统证实主义被假定具有各种奇异的和极妙的结果:诸如,形而上学的概念没有内容,不存在像电子那样的东西,桌椅由感觉材料所制成,逻辑真理是分析的,上帝知道别的一切。你得到这些惊人的答案的方式首先是把意义与断言条件等同起来,然后对能算作断言条件的东西施加非常严厉的(就我所知,是完全无法证明的)限制。例如,这些断言条件必须能够根据可观察物或感觉材料或中型客体的属性……等等来加以详细说明。

而根据现在的说明,与断言条件(即进入条件)对应的东西,正如我所论述的,可以直接是任何东西。能满足一种进入条件的东西是认知装置对之能有选择地作出反应的任何事态;那种事态可以是非常大的,或非常小的,或非常遥远的,或不可能完全间接地发现例外的,甚或完全不可能发现任何东西,只要你没能找到关于它的理由,仅只是满足相关的恰当性条件的事实上的不可能性就行了。唔,是呀,即使事态不是由感觉材料所构成的,这事态也能满足一种进入条件。

说教到此为止。作一个证实主义者完全没错,只要当你这样做时,绝对坚持真理的符合论就行了。就我所知,当你这样做时,你得到的是这样一种证实主义,它全然没有令人感兴趣的结论(除了它在使RTM合法化方面的有用性之外)。这种哲学——借用一证实主义者同伴的话说——实际上使一切依然如故。这当然是一个相当有力的、对这种哲学很有利的论证。

注释

①我想在作为心理状态的属性的意向性和同样是符号属性的内涵性(大致上相当于关于性)之间作出区分。这两个术语必须与专门指称(一方面)意欲某物的心理状态和(另一方面)某些句子语境的一群逻辑特性的同音异义词区分开来。

②我认为理所当然的是,如果一种理论没办法抓住能用英语表达的语义差别,那么它也不足以抓住能由心理符号表达的语义差别。这来自如下观点:语言符号的语义性(通过说者/听者的交流意向)源自心理符号的语义性。

③我这是把一个符号和决定其真值的一切东西之间的关系从范例上当作符号与世界的关系;对语义学的真值条件的探讨以真理的符合论为前提。因为这个理由以及其他将变得明显的理由,我对运用这种装置来解释作为表达逻辑和数学的必然真理的那些符号的语义性深表怀疑。一方面,对于这种符号来说,作为符合的真理会意味着什么是不清楚的,另一方面,将共外延性与同义语加以区分的问题,当这些共外延是必然的时候,似乎是特别棘手的。既然对必然真理,我的确不知道该说什么,因此我建议把当前的讨论限制在对偶然有其真值的符号的讨论上。

④当然,R*完全不同于意义理论所解释的符号与世界的那种关系,R*是一种有机体和一种心理表征之间的关系,基于这种关系,前者便相信后者所表达的东西。相比之下,意义理论描写的是(如)一种有机体、一种事态和一种心理表征之间的关系,由于这种关系该表征有它所具有的语义特性。

⑤“O”是代表有机体的名称;“S”的每一个显现代表一个英语句子。

⑥毫不奇怪,在是-盒的M的因果条件中,具体说明哪一种可算作它的进入条件这一问题,直接与下述问题相关联,即具体说明在导致知觉信念的形成的因果链中哪一个链可算作知觉的对象。但愿下面的初步讨论能借助对知觉文献的整合而得到极大的推进。

⑦要注意,这第二个条件成了进入条件的概念的组成部分。S是M的进入条件,仅当S使M的标记处在是-盒中,进而使那有机体处在与M所表达的一切东西的信念关系之中。由此可以说,S是进入条件,仅当对于在其是-盒中有M的有机体来说,S最终引起了R*所衍推的一切行为结果。

⑧你说,“啊哈,如果认知系统事实上没有对一种类型的标记行使功能作用,那么选择压力怎么可能决定:如果满足了恰当性条件,它会怎样行使功能?”回答是:一旦选择塑造了认知的(或任何别的)机制,就有许多不定的反事实,它们由于该机制的结构将是真实的。假设,选择压力有利于能做加法的有机体,那么它们尤其有利于能加算27和54的有机体。即使没有有机体曾加算27和54,这仍有可能是真的,因此做算术题这样的事例在形成它的机制的起因中不起作用。如下假定是对进化论的严重误解,即假定,根据选择优势对能力的解释预先假定了:那种特别的能力在该有机体的进化史中时常被运用。

⑨当然,一些哲学家提出了更强形式的宽容原则;但我怀疑这样的原则能得到证实。我也不准备承认下述流行的推论,即从“宽容在内容归因于信念中起作用”到“信念归因是启发式的、工具性的或在其他方面非虚构的”的推论。我的观点是,运用宽容的结果是:我们的(内隐的)命题态度心理学使我们与关于认知机制的(同样是内隐的)目的论假定紧紧连在一起了;即是说它们预定要固恋真实的信念。我们能(且的确可)通过适当重新描述威胁性的事实(见以下的例子)来辩护目的论。但是只要这些理论是精心构建且极有价值的,那么这种战略就是对它们的独特的展开。就此而言,心理学似乎与物理学一样有了同样的根基。

⑩事实上,这一考察在一个重要方面可一分为二。有诱惑使人设想,人们可能驳斥本文的论点,方法是强调这种可能性,即表达了P的惯用语应存在于是-盒中,即使那有机体的认知系统正常发挥功能作用,而且其证据必定是非P。但是主张有这种可能性,除了对心理表征表达P意味什么作出了某种替换的、非认识的说明之外,不过是以假定为根据的争辩。尤其是,我们不赞成那些诉诸于我们关于心理表征意味着什么的直觉的主张,因为我们根本没有这种直觉。在辩护(或抨击)心理表征的意义理论时的论辩情境相当不同于我们论证自然语言的意义理论时所习惯的情境。

我认为,存在着这样的可利用的事实并不是自明的。某人可能会说,不存在命题态度或者不存在发现有机体有哪一种命题态度的任何可能性。然而,关于心理表征的整个争论首先是在估价RTM的背景中产生的,而RTM明显是关于有机体的信念的一种理论。如果你认为没有像信念那样的东西,或关于信念的事实原则上是不可得到的,那么你就不可能被怎样拯救RTM所困扰;相反,如果你对拯救RTM感兴趣,那么你可能愿意承认,存在着关于信念的事实,这正是RTM应予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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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译自W.利康编:《心灵与认知文选》,巴兹尔·布莱克韦尔,1990。据编者交待,这是作者不情愿发表的文章,因为他后来认为:他所辩护的观点是没有前途的,因而在1987年发表的《心理语义学》一书中对之作出了批判。编者之所以要收入该文,并最终取得了作者同意,是因为它对流行的达尔文式的目的论语义学作了精彩的概述,引发了大量有价值的争论,而且在编者和其他一些人看来,该文表达的观点比作者现在所持的观点更有希望。

[2]shmuth为truth(真值)的押韵讥讽词,由shm+uth所构成,shm代替的是tr。为保持原文的神韵,故不译出来。

[3]这里的“——”代表功能所要实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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