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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石

时间:2023-05-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人为本”既是对人类优秀文化遗产的科学总结,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身的迫切需要,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价值基础。众所周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直接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成败。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石

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三者统一”这个根本原则,必须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以人为本”这个核心。“以人为本”既是对人类优秀文化遗产的科学总结,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身的迫切需要,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价值基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根基于“以人为本”,发展于“以人为本”,也服务于“以人为本”。因为“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力量的源泉,富有极大的活力和丰富的内容,其内涵是“人民”,其外延是“人人”,即社会的全体成员。这里讲的“人民”,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占全国总人口的绝大多数。因此,“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根本利益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本。具体地说,在政治关系上,正如宪法规定的那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经济关系上,正如政府工作报告所说的,就是以民生为本。这两者的内在联系表明,建基于“以人为本”这个价值理念之上的“三者统一”,一定会永葆社会主义之青春,必然会展现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之光辉!

坚持和完善“三者统一”,既要促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继续开花结果,使马克思主义这个普遍真理与中国的改革开放实践结合得更紧;也要推动中国经验马克思主义化,特别是使中国民主政治的实践经验马克思主义化。只有民族的,才能成为世界的。中国革命与建设,特别是30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成果,举世瞩目。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认真总结经验,并把这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加以概括、抽象、升华,使之马克思主义化。这是当代中国人义不容辞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只有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中国的实践经验马克思主义化,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会有牢固的理论基石,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才能使“三者统一”大放异彩!

毫无疑问,“三者统一”的经验是丰富的。历史证明,每当我国坚持“三者统一”时,政局就稳定民心就集聚,国家和社会就有大发展;每当“三者统一”缺一或缺二的时候,社会就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甚至出现动乱或灾难。这里最基本的经验就是三者必须统一,缺少任何一个都会成为问题的根源。再以依法治国为例,它要求以发扬民主为基础,以社会稳定为前提,即:讲民主,要防止无政府主义的倾向,要与法治同行,因为民主的形式与内容,都是由法制确认的。中国的经验是:其一,民主是国家的一项政治制度,也是公民的一种政治权利;其二,民主要符合一国的实际情况,要同生产发展的水平,人民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其三,民主是一个过程;其四,民主必须与法治相结合。如果认真总结升华这些经验,并使之马克思主义化,将是人类、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重要财富

坚持和完善“三者统一”,重在制度建设,并使之制度化、法律化。这就必须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众所周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直接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成败。改革开放3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成效是极为显著的,它早已不是过去被人认为的“橡皮图章”了,而是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如废除了国家领导人的终身制,确立了任期制;在省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了常委会,扩大了其职权,设立了专职委员,并规定人大常委不能兼任一府两院任何职务等。但人大的权威目前还尚未达到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高度,还有不少地方需要在实践中提高的,如差额选举尚待完善,农民代表的质量与数量尚需优化,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尚待完善,人事任免、权力监督尚待加强,人大工作尚需提高质量与效率等。胡锦涛早就说过,“三者统一”要统一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因为它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只有它才能集中体现坚持党的领导,如国家的大方针由共产党提出,党和国家领导人由党推荐,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的制定与执行由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来指导等。同时,也只有人民代表大会才能体现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才能使人民实现当家作主。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必须实行多种民主形式,互相补充,互相结合,才能形成活泼的政治局面。在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同时,还要坚持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两个基本政治制度。

依法执政是党转变执政方式的一种重要尝试,它是党实现执掌政权的一种最佳的方式,也是依法治国对党的基本要求,更是人民当家作主对党的领导的基本态度。当然,它也是坚持和完善“三者统一”的一项重要制度。早在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中就规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此后便长期固定在党章之中。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内容,是因为社会主义中国的领导核心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政权中的重要职能就是依法执政。因此,依法执政必须制度化、秩序化、法治化。这样做,既能表明共产党执政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更能使“三者统一”的制度化得到具体落实。当然,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也是必须弄清的问题。首先,要明确认识到,依法执政是党的执政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过去,在计划经济时期,党的执政方式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基本上是党政不分,党采取直接领导或执政的方式;目前,在社会主义这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现实要求我们,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党的执政方式只能是、也必然是依法执政。这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是依法治国的需要,也就是说是时代的要求,这是一条不变的规律,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其次,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这里讲的“依法”,当然是依照“国家的法律”,包括两个不可分割的内容:第一,执政主体地位的明确要依法。就是说,共产党执政不是自封的,是国家宪法明文规定,在宪法序言中讲得非常明确,这就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作为当代中国执政党的合法与正当性。第二,执政程序要依法。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报告提到了这个问题。本文要研究的是:阐明依法执政如何体现“三者统一”:一是依法执政是坚持党的领导的生动体现;二是依法执政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体现;三是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步骤。就第一点来讲,党的领导是具体的,应通过一定渠道和方式;其大政方针、路线政策应上升为国家意志,通过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就是说,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党又领导人民遵守法律,从而使党的领导建立在人民信仰和遵守法律的基础上。就第二点来讲,党是代表最大多数人的利益的,正如十五大、十六大报告所说的,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特点,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15]至于第三点,与其说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步骤,还不如说依法执政就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意,是它的必不可少的内容;难道有什么比执政者守法更重要?事实上,这也是实现党的领导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本身就是党中央提出与推动的,有谁比党更重视这个标志人类文明的治国方略呢?毫无疑问,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依法执政是极为重视的,这两者的内在联系也是非常明确,更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把依法执政与民主执政、科学执政有机结合起来。因此,坚持和完善“三者统一”,必须注重它的制度建设,要使它制度化、法治化,把“三者统一”落到实处。

从后两部分中,我们至少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三者统一”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原则,是经过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而形成的,既是对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科学总结,又体现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的有机统一,是符合中国国情、行之有效的根本原则,集中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规律。

第二,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根本原则,必须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特别是要把它的核心“以人为本”落到实处,坚持一切工作要以人民根本利益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与落脚点。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根本原则要在实践中制度化、法治化,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基层社会群众自治制度。

第四,“三者统一”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更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缺少任何一个方面,必然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受到损害。我们必须从整体上去认识和把握,绝不能有任何动摇!它既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生动展现,也是当代中国民主与法治经验马克思主义化的集中反映。

【注释】

[1]本文刊载于《政治学研究》2008年第5期。

[2]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8页。(www.xing528.com)

[3]转引自《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270页。

[4]《韩非子·难势》。

[5]《韩非子·难三》。

[6]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99页。

[7]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02页。

[8]洛克:《政府论》(下),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45页。

[9]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4页。

[10]转引自黄炎培:《延安归来》,载《八十年来》,文史资料出版社1952年版,第148~149页。

[11]《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1页。

[12]《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6页。

[13]董必武:《董必武法学文选》,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8~19页。

[14]《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7页。

[15]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8~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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