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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确认及分派股利相关科目明细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股利时,也应相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需下设4个明细科目,以反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变动。这是合并报表理论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中的运用。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880贷:投资收益880若甲企业2019年将上述商品对外出售70%,且乙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为4000万元。要求:编制甲公司对丙公司出资及确认2018年投资收益相关的分录。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确认及分派股利相关科目明细

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后,便在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中享有一定的份额,或者说享有一定的权益。那么,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发生增减变动,投资企业也应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变动可能来自于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的变动。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股利时,也应相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这就是所谓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也随着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变动而变动。

但是,若对被投资企业形成了合并,或者说形成了控制,被投资企业成了子公司,那么则需要编制合并报表反映整个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

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需下设4个明细科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以反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变动。

年末,根据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及股份比例确认投资收益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若被投资企业发生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上年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若分配股票股利及提取盈余公积,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变动,投资方不做账务处理)

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1.对净利润的调整——未实现关联交易损益

若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当期存在着关联交易(不管是顺流还是逆流交易),并且期末未实现(如商品未对外出售),则在确认投资收益时,应先对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进行调整。这是合并报表理论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中的运用。

【例6】甲企业于2018年1月取得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假定甲企业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2018年8月,乙公司将其成本为600万元的某商品以1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甲企业,甲企业将取得的商品作为存货。至2018年资产负债表日,甲企业仍未对外出售该存货。乙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为3200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

【解析】根据合并报表实体理论,关联企业间发生的且未实现的关联交易损益,不构成集团利润。尽管乙公司仅是甲公司的联营企业,但理论上仍采用合并报表理论进行处理。正因为如此,也就与顺流、逆流无关了,都按一样的原则对净利润进行调整。

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3200-(1000-600)]×20%=56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560

贷:投资收益 560

【辨析1】若乙公司销售了10箱榴梿给甲公司,假设每箱榴梿利润70元,则应视同其中的2箱是自己购买自己的,不能视为利润进行确认;若甲公司销售了10箱榴梿给乙公司,则应视同其中的2箱是自己出售给自己的(说成自己买自己的也行),也一样不能视为利润进行确认。所以,在确认投资收益时,应先对净利润进行调整,或理解为分别计算也行。

【辨析2】若2019年甲公司将上述商品全部出售,则需在确认投资收益时,加回2018年抵减的未实现交易损益。假设乙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为4000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甲公司2019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4000+400)×20%=88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80

贷:投资收益 880

【辨析3】若甲企业2019年将上述商品对外出售70%,且乙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为4000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

甲公司2019年应确认投资收益=(4000+400×70%)×20%=856(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56

贷:投资收益 856

【名师点睛】1.若一方购入后作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则计提的折旧、摊销视同是关联交易损益的实现。

2.若投资时涉及以非现金资产作为支付对价并形成了被投资企业的非现金资产,也属于关联交易,按以上原则处理。

【例7】2018年1月1日,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丁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甲公司持有丁公司注册资本的38%,乙公司和丙公司各持有丁公司注册资本的31%,丁公司为甲、乙、丙公司的合营企业。甲公司以其固定资产(机器)出资,该机器的原价为1600万元,累计折旧为400万元,剩余折旧年限为7年,未计提减值,公允价值为1900万元;乙公司和丙公司以现金出资,各投资1550万元。当年丁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

【解析】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2018年1月1日,甲公司对丁公司的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1900万元,机器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1900-1200=700(万元),确认为损益(资产处置损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19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9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200

累计折旧 400

贷:固定资产 16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700

贷:资产处置损益 700

调整后的净利润=1000-700+(1900-1200)÷7=400(万元)

2018年年末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52

(400×38%)(www.xing528.com)

贷:投资收益 152

【名师点睛】对加回折旧的理解技巧是:折旧视同是销售的部分实现。

【例8】2018年1月1日,甲公司与B公司出资设立丙公司。丙公司的注册资本是2000万元,其中甲公司占50%。甲公司以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出资,B公司以公允价值500万元的机器设备和500万元现金出资。该土地使用权系甲公司于10年前取得,原值为500万元,期限为50年,按直线法摊销,预计净残值为0。至投资设立时账面价值为400万元,后续仍可使用40年。丙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220万元。

要求:编制甲公司对丙公司出资及确认2018年投资收益相关的分录。

【解析】(1)甲公司对丙公司出资的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1000

累计摊销 100

(500÷50×10)

贷:无形资产 500

资产处置损益 600

(2)甲公司2018年确认的投资收益=(220-600+600÷40)×50%=-182.5(万元)

借:投资收益 182.5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82.5

2.对净利润的调整——公允价值基础

在取得股权时,与股权转让方讨价还价的基础是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而不是账面价值。假设不考虑商誉因素,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而账面价值为6000万元。差额为被投资企业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所致,大家都知道存货是按历史成本计量的。那么,若要购买该公司20%的股权,双方讨价还价的基础就是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会开出1600万元的价格。若成交价高于1600万元,说明投资方接受且认可被投资企业存在的商誉,若成交价低于1600万元,说明是转让方做出了让步。

假设最终以1600万元成交,当年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500万元,其中包括评估增值的存货销售实现的300万元。站在投资方角度看,这个300万元仅仅是投资成本的收回,而不是真正的投资收益。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需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调整,这就是资本保全原则。

图5-1

图5-1表明,甲公司取得股权日相当于以公允价值1400万元购买了乙公司20%的存货,该批存货当年全部销售,乙公司账面上1400-1000=400万元利润的20%部分为80万元,不应视同为甲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而应看作是成本的收回,因为单就存货来说,甲公司是基于1400万元的价格购买的。

造成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的原因可能包括:历史成本计量的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公允价值(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未入账的无形资产、未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符合确认条件但未入账的预计负债等。

【例9】甲公司2018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5400万元取得了乙公司30%的股份,在确定其享有乙公司2018年的投资收益时,应在乙公司实现净利润(600万元)的基础上,根据取得投资时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差额的影响进行调整(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假设取得股权日经评估的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8000万元,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3000万元为办公楼增值。该办公楼账面价值为23400万元,公允价值为26400万元,剩余可使用年限为15年。

调整后的净利润=600-3000÷15=400(万元),减去的200万元,可以粗略地理解为乙公司应按公允价值补提的折旧,即从甲公司角度,该固定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折旧。

甲公司应享有的份额=400×30%=12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20

贷:投资收益 120

【例10】甲公司于2018年1月1日购入乙公司30%的股份,购买价款为3300万元,并自取得投资之日起派人参与乙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取得投资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9000万元,除表5-2所列项目外,乙公司其他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

假定乙公司于2018年实现净利润900万元,其中,在甲公司取得投资时的账面存货有80%对外出售。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会计年度及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均按年限平均法(直线法)提取折旧或摊销,预计净残值均为0。假定甲、乙公司间未发生任何内部交易。表5-2为乙公司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存在差异的资产的详情:

表5-2 乙公司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存在差异的资产的详情

【解析】存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调减的利润=(1050-750)×80%=240(万元)

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调整增加的折旧额=2400÷16-1800÷20=60(万元)

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调整增加的摊销额=1200÷8-1050÷10=45(万元)

调整后的净利润=900-240-60-45=555(万元)

甲公司应享有份额=555×30%=166.50(万元)

确认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66.5

贷:投资收益 166.5

【名师点睛】本例题中,存货的销售产生的利润240万元,站在甲公司(投资方)角度,应视为是资本的回收而不是利润;同时,站在甲公司(投资方)角度,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分别补提折旧、摊销60万元和45万元,故均需从净利润中抵销。

3.超额亏损

投资企业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通常是指长期应收项目。比如,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债权,该债权没有明确的清收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回的,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但不包括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产生的长期债权。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1)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应当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

(3)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除上述情况外仍未确认的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损失,应在账外备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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