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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成功收购沃尔沃轿车,经历波折的并购之路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沃尔沃轿车公司是沃尔沃集团旗下的子公司,沃尔沃轿车生产豪华车型,具备全球最安全品牌的称号。吉利在收购沃尔沃的过程中,遇到了来自美国福特董事会、沃尔沃工会的反对。对方很快给了吉利正式回复,拒绝将沃尔沃出售给吉利。尽职调查结束后,吉利并购项目团队向福特提交了第二轮标书。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2009年9月30日,吉利迎来了收购沃尔沃的一个关键节点,福特汽车终于公开宣布,吉利成为沃尔沃的首选竞购方。

吉利成功收购沃尔沃轿车,经历波折的并购之路

(1)并购方简介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以下简称“吉利”)始建于1986年,创始人李书福以生产冰箱配件为起点创建该公司[1]。1997年吉利进入汽车行业,一直专注于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现已发展成为一家拥有多个国际知名品牌,集汽车整车、动力总成和关键零部件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全球汽车集团。该集团现资产总值约3300亿元,员工总数超过12万人,2018年,吉利控股集团旗下各品牌车型累计销量超215万辆,同比增长18.3%,四年销量翻番,实现跨越式发展,连续七年进入世界500强,连续十五年进入中国企业500强。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总部设在杭州,在台州、宁波兰州、湘潭、济南、成都等地建有汽车整车和动力总成制造基地,拥有Geely、沃尔沃伦敦出租车等品牌。其中,吉利汽车在中国上海、宁波,瑞典哥德堡,英国考文垂,西班牙巴塞罗那,美国加州建有设计、研发中心,研发设计、工程技术人员超过2万人,拥有大量发明创新专利,全部产品拥有完整知识产权。吉利控股集团通过并购等手段使自己完成了转型,成为高、中、低端全面发展的汽车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举世瞩目的跨国并购沃尔沃汽车公司则是吉利汽车跨入高端豪华轿车的关键一步。这次收购打破了中国汽车业迄今海外收购的最高规模纪录,成为包括吉利在内的汽车产业海外战略的全新起点。

(2)被并购方简介

沃尔沃为瑞典著名豪华汽车品牌,公司创立于1927年,总部位于瑞典哥德堡,为北欧最大的汽车企业,在全世界拥有超过19000名员工。该公司在瑞典、比利时、中国和马来西亚设立了生产厂和组装线,在全世界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销售和服务网络,拥有400多家销售网点。沃尔沃车型分成轿车、商务旅行车、SUV和敞篷车/双门轿跑车4个系列。作为与BBA(奔驰宝马奥迪)齐名的国际豪华汽车品牌,沃尔沃的品牌价值与技术含量远远超过萨博。已有九十三年历史的沃尔沃,是瑞典人引以为豪的汽车品牌,被誉为“世界上最安全的汽车”。该企业在汽车安全和节能环保方面,也有许多独家研发的先进技术与专利。沃尔沃轿车公司是沃尔沃集团旗下的子公司,沃尔沃轿车生产豪华车型,具备全球最安全品牌的称号。

1999年,美国福特汽车花了64.5亿美元收购了沃尔沃集团的轿车业务。福特收购沃尔沃轿车后,虽增加了投入,但沃尔沃的销量并未因此增加反而逐年减少,并且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且福特本身由于品牌过多且特色、战线过长,在与日系、欧系汽车品牌的竞争中渐处下风,从2005年开始连年陷入巨亏状态。后来,福特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减少债务、改善财务状况,重新实现盈利,决定出售沃尔沃的全部股份,重点发展福特品牌。

(3)项目收购过程

2002年,吉利开始关注沃尔沃,当时吉利刚刚拿到汽车生产许可证,所以当李书福在一次公司会议中提及想要收购沃尔沃时,公司员工都感觉是“天方夜谭”,但是李书福对收购沃尔沃是认真的。2007年5月,李书福与80家经销商联合发布了“宁波宣言”,以此为标志,吉利开始实施转型策略,为收购沃尔沃做好全面准备[2]。在李书福眼里,沃尔沃技术成熟、原创能力强,是海外收购的最佳对象。他多次提及收购沃尔沃,向公司全体员工表达了收购的决心,使公司上下能在收购事件上保持一致,集中资源应对沃尔沃收购项目。2007年,在李书福的牵头下,吉利成立“V项目”——即沃尔沃项目团队(王千马、梁冬梅,2018),但是团队成立大半年时间,项目毫无进展。吉利在收购沃尔沃的过程中,遇到了来自美国福特董事会、沃尔沃工会的反对。

2007年9月,李书福通过收购团队写了一封英文信,发给了美国福特汽车总部迪尔伯恩,表达了吉利想收购沃尔沃的意愿。对方很快给了吉利正式回复,拒绝将沃尔沃出售给吉利。其实,福特董事会内部对于出售沃尔沃是有异议的,尤其是福特家族第四代比尔·福特,十分喜欢沃尔沃安全环保的核心理念,因此反对出售沃尔沃。面对这样的情况,李书福也没有放弃,通过各种方式接触福特管理层,但是事情一直没有进展。直到2008年上半年,金融危机蔓延全球,美国汽车市场销量大幅下滑,而中国汽车市场却表现出逆市上扬,并有一家独好之势,与美国市场形成鲜明对比。在这一背景下,著名的投资银行法国洛希尔银行董事会在经历了几番争论与讨论后,最终决定接受吉利“沃尔沃项目”,这对于吉利和李书福来说无疑是个天大的好消息。与此同时,吉利内部也在抓紧建设和完善“V项目”收购团队,以随时应对收购过程的各项事务(王千马、梁冬梅,2018)。

2008年10月,福特汽车CFO道恩·雷克莱尔退休,由之前负责福特欧洲和沃尔沃汽车董事长的刘易斯·步斯接任CFO。2009年1月,李书福在洛希尔银行沃尔沃项目的核心成员汉斯-奥洛夫·奥尔森等人的陪同下,到达福特总部见到了新上任的CFO比尔·福特和阿兰·穆拉利。在此次会面中,李书福讲述了自己早年与波音打交道的故事,讲述了自己多年来对沃尔沃的追求及收购沃尔沃后的长远规划,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福特高层对年轻的汽车公司吉利的疑虑,并得到了比尔·福特和阿兰·穆拉利的认可。这次李书福的美国之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吉利在2009年3月正式向福特提交了第一轮标书,在国内吉利也拿到了国家发改委的备案通知书,沃尔沃收购项目成功进入谈判阶段。(www.xing528.com)

尽职调查结束后,吉利并购项目团队向福特提交了第二轮标书。谈判期间,项目组成员随时与李书福直接电话连线,没有时差,没有时间概念,沟通收购事宜。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2009年9月30日,吉利迎来了收购沃尔沃的一个关键节点,福特汽车终于公开宣布,吉利成为沃尔沃的首选竞购方。紧接着,等待“V项目”团队的是围绕核心知识产权进行的更为紧张与激烈的谈判。众所周知,中国企业在海外并购过程中,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海外企业或政府在面对中国企业并购时总会通过媒体大肆渲染关乎国家经济安全等问题,使围绕知识产权的谈判总是出现问题,尤其是关于有限授权部分的知识产权,比如福特拥有,沃尔沃需要可以使用,但是绝对不能向吉利公开的知识产权,这部分是吉利最在乎的,也是谈判最费力的部分。2009年12月23日,吉利与福特同时宣布,双方就收购沃尔沃的主要商业条款达成一致。

除此之外,吉利围绕收购价格问题,与福特汽车的高层及董事会也展开了长期的谈判。福特汽车给沃尔沃的最初报价是60亿美元,比十年前收购沃尔沃汽车时少了4.5亿美元。在尽职调查结束以后,洛希尔银行给了李书福一个建议收购价格35亿美元,在此基础上李书福递交了新一轮标书。2009年9月底,李书福率领“V项目”团队集体奔赴哥德堡,第一次会见沃尔沃的高管。通过此次会面,让吉利的报价降低了17亿美元,将报价由原来的35亿美元更改为18亿美元。但在这期间,并购又出现了小插曲。交易金额的重大变化,使谈判项目中断了一个月,而且,到了2009年年中,全球市场有回暖迹象,此时,皇冠突然加入竞购,导致沃尔沃并购项目变得扑朔迷离。但最终,李书福团队还是获得了福特汽车董事会的肯定,通过了吉利的新报价。为了建立吉利及沃尔沃收购团队的国际化形象,让更多的相关主体认可吉利,李书福让“V团队”的成员公开面对媒体,接受采访。

至此,李书福的“V项目”团队经过不懈的努力,从被拒绝、不被认可,慢慢得到了福特汽车董事会及高层的认可。然而,还有一个棘手的问题在等待着李书福团队,那便是沃尔沃工会。此次的沃尔沃收购项目,除了美国福特公司及沃尔沃高层外,显然也涉及沃尔沃普通员工的利益。2009年8月,沃尔沃工会来全国总工会告状,希望总工会能够出面制止吉利对沃尔沃的收购。事发后第二个星期,李书福直接带着团队去了瑞典和比利时,先后拜访了工会的领袖与相关的政府部门,尤其是在拜访沃尔沃在比利时根特的工厂时,李书福的一句“I Love You”俘获了不少员工的心。随后沃尔沃高管及工会成员又来到吉利汽车宁波生产基地参观,通过交流,促进了双方的了解,此时沃尔沃工会对吉利收购沃尔沃的态度也基本变成了“不反对”。

在收购过程中,另外一个大问题便是项目融资。要上演“蛇吞象”的一幕,资金必然是大问题。李书福刚开始想通过银行贷款,获取收购资金,但还是远远不够,而且也没有成功从其他企业获取资金。最后,李书福团队只能尝试通过与地方政府合作的方式获取资金。李书福团队边与福特汽车进行谈判,边与国内政府进行谈判,先后与上海、四川等地方政府达成共识,解决了融资问题。

到2010年8月正式完成交割,吉利成为沃尔沃的新老板。从2007年6月成立“V项目”团队,李书福用了三年时间终于完成了对福特旗下沃尔沃轿车公司全部股权的收购。因为是全资收购,意味着吉利拥有了沃尔沃轿车商标所有权、使用权、10963项专利和专用知识产权、10个系列可持续发展的产品及产品平台、两大整车厂约56万辆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设施、1家发动机公司及3家零部件公司。更重要的是,通过此次收购,吉利获得了整车关键零部件开发独立数据库及3800名高素质科研人才的研发体系和能力,以及分布于100个国家及地区的2325个网点的销售服务网络等[3],这些有形和无形的资产,对于吉利汽车的长远发展,意义重大。

(4)案例总结

从2007年首次提出收购意愿被拒,到2010年正式收购沃尔沃,作为新兴市场经济体国家企业的吉利成功地完成了所谓的“蛇吞象”,我们从LOR视角总结该起跨国并购情形。

首先,作为新兴市场跨国公司,吉利在收购过程中遭遇了来自东道国情境的LOR,使吉利在收购过程中遭遇合法性与信誉赤字,加剧了收购的难度。在福特汽车、沃尔沃汽车及瑞典当地政府看来,中国汽车产业整体处于刚起步阶段,吉利作为年轻的汽车企业,技术实力与管理能力薄弱,根本无法管理好沃尔沃。在此情况下,吉利收购沃尔沃,很容易被当地政府与被收购方解读为吉利纯粹是为了获取技术而开展跨国并购,收购并不利于沃尔沃的长远发展。面对此情况,以李书福为首的“V项目”团队,积极向福特高管及董事会表达收购沃尔沃的诚意,拿出沃尔沃的长远发展法案,消除被收购方的疑虑;与此同时,李书福让沃尔沃项目成员接受媒体的采访,努力打造收购团队的国际形象;面对沃尔沃工会的反对,李书福团队通过参观交流的方式促进双方的了解,缓解工会成员的不安。吉利通过上述方式,打破了东道国市场各个主体对于新兴经济市场国家企业技术与管理能力差,收购只为技术,忽视收购后企业长远发展的刻板印象,从而获得了来自东道国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性。其次,作为新兴市场经济体国家企业,由于母国金融市场还不够完善,企业国际化的项目融资往往成为问题。李书福团队不仅仅依赖银行贷款,还通过与地方政府合作的方式,获取了跨国并购所需的资金,为并购谈判增加了筹码。最后,2006年,吉利作为刚起步的汽车企业,产品与业务主要面对国内市场,员工对于企业国际化,尤其是对“蛇吞象”式的跨国并购缺乏信心,李书福多次在公司会议上表达收购沃尔沃的决心,并快速成立“V项目”收购团队,用实际行动表明收购沃尔沃的决心,有利于集中员工力量,获取组织内部合法性。综上,吉利作为EMNE,在跨国并购中遭遇了LOR,但在李书福的带领下,吉利通过自身的努力消除了LOR的影响,获取了合法性,取得了此次并购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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