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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会员制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预付费型会员制的法律风险。恶意圈钱,即养老机构以提供服务为名行合同诈骗之实,在会员累积到一定程度时,携款逃之夭夭。入会费加服务费型、物业型会员制的法律风险。两者共同的特点在于合同订立时老年人需要缴纳高额资金,在没有完善的资金监管制度情形下,当经营者出现经营困难,或者恶意抽逃转移会员费情形下,因老年人对实际居住的居室只享有债权,而无法获得充分的法律保护。

养老会员制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1)预付费型会员制法律风险。

依据购卡协议和会员卡载明事项,老年人享有按照约定的价格、质量、期限等,享受相应养老服务的权利。但一些不法养老机构采取较低折扣等方式招揽老年人购卡后,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维权能力弱等劣势,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主要表现为养老机构恶意圈钱、转移客户、降低服务等级等。

上述行为除恶意圈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或非法集资外,其他多属于合同违约行为。恶意圈钱,即养老机构以提供服务为名行合同诈骗之实,在会员累积到一定程度时,携款逃之夭夭。如某养老机构,最初或许并无蓄意诈骗,但在收取高额会员费后,将资产转移或投资失败导致资金链断裂,服务难以为继,而最终被迫终止服务导致老年人利益受损。

转移客户是指养老机构将老年客户从自营的一家门店转移到另一家门店,或者转移给其他合作伙伴的行为,将可能给老年人带来接受服务的时间或费用成本增加等问题。擅自降低服务等级、单方变更服务项目、任意解释格式条款、强迫交易等其他违约方式侵害老年人利益的,应当依照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处理。

(2)入会费加服务费型、物业型会员制的法律风险。(www.xing528.com)

两者共同的特点在于合同订立时老年人需要缴纳高额资金,在没有完善的资金监管制度情形下,当经营者出现经营困难,或者恶意抽逃转移会员费情形下,因老年人对实际居住的居室只享有债权,而无法获得充分的法律保护。

假设某物业型养老机构将已经收取的会员费投入到其他建设项目,同时以有偿取得的养老设施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向银行贷款,当到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银行要实现抵押权时,老年人的合同债权不能对抗抵押权,则老年人将面临房财两空的不利境地。

另外,随着会员卡销售进入后期,运营服务支出开始逐步高于办卡收入,而先期会员卡销售收入又多已用于土地开发和建设项目告罄后,养老机构终止服务,也可能导致老年人服务无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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